关于推荐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通知
各有关教研部(所):
根据《中央党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我校2007年推荐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和名额
根据2007年招收计划安排,哲学教研部推荐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导师2名;经济学教研部推荐政治经济学专业导师2名;科社教研部推荐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导师1名;政法教研部推荐政治学理论专业导师1名;中共党史教研部推荐中共党史专业导师1名;党建教研部推荐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专业导师1名;国际战略研究所推荐国际政治专业导师1名。
二、推荐条件
博士后合作导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学术地位;承担有国家、我校及有关部门的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有充足的支持博士后的科研经费;指导过完整一届毕业博士生并在职在岗的博士生导师。
三、推荐程序
各有关教研部(所)负责通知所属人员,符合上述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条件、且本人愿意担任的(含现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可向有关专业所在的教研部(所)提交《中央党校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由该教研部(所)签署意见。各有关教研部(所)于5月22日前将本单位同意推荐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及《推荐表》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楼东4114室,孙宝升:62806561)。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后报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我校将于6月中旬至7月中旬开始招收博士后人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中央党校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表
中央党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