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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沈阳农业大学2012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及考试方式
2012年我校66个学科专业拟招生800人左右,具体人数和招生类别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规模为准。考试方式为推荐免试和国家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各专业均可以接收有推免权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欢迎外校具有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且成绩合格;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相关证明;
③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导师同意;
④复试时需加试二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从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进行报名(时间为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照片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3.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学信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信息可查询后方可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科目说明
1.由国家统一命题的初试科目及代码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203日、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出版考试大纲,不指定参考书。
2.初试科目代码为“601/621数学”、“6××”和“8××”的考试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其中“601/621数学”(含高等数学和概率论);“622化学”(含有机化学和普通化学)。
3.初试由考生所选择的报名点组织,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约在2012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5.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中笔试科目已在招生目录中列出,代码为“5××”。
五、硕博连读
2012年将继续试招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博士点专业,招生导师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六、录取类别
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按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录取。
七、其它
1.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方不承担责任。
2.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应长期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各种函件不能按期收到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3.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4.在目录中的招生学院后面列出联系电话,有关事宜与招生学院联系。我校研招办不办理教材邮购。
5.招生目录中“△”为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为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为省重点培育学科;“★”为自主设置学科。各学院后括号内为该学院电话。
6.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校园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syau.edu.cn/yjsb/zsxx.htm
沈阳农业大学2012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及考试方式
2012年我校3个学位类别18个领域拟招生300人左右,具体人数和招生类别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规模为准。考试方式为推荐免试和国家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各领域均可接收有推免权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欢迎外校具有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需加试二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从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进行报名(时间为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照片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3.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学信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信息可查询后方可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科目说明
1.由国家统一命题的初试科目及代码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203日、204英语二、302数学二。国家出版考试大纲,不指定参考书。其他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2.初试由考生所选择的报名点组织,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3.初试成绩约在2012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4.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中笔试科目已在招生目录中列出。
五、其它
1.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方不承担责任。
2.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应长期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各种函件不能按期收到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3.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4.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校园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syau.edu.cn/yjsb/zsxx.htm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92620 传真:024-88488098
联 系 人:刘老师 马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163.com
大连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大连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4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要加试至少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艺术类业务课二8:30-12:3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它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重要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在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本说明如与国家文件有出入,按国家下达文件为准。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一号
邮政编码:116034
联系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电子信箱: yzb@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 (0411)86323869
传真:(0411)86323616
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xy.dep.dl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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