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政策随时更新)
学校简介
中南民族大学是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3月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学校占地1550余亩,校舍面积100万余平米,馆藏图书697余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了教学、科研和生活的优美环境。
学校拥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湖北省立项建设博士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9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授权学科覆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全部12个学科,包括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工学、理学、医学、农学、艺术等。学校现有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9个,一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二级重点学科4个,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专业,40门国家级、省级各类精品课程,13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9个省部级科研机构(实验室、基地、中心),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亿多元。
学校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689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500余人。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师中,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75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90余人,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973计划”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46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7人、国家级和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25人、楚天学者24人、二级教授21人,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发展良好的师资队伍。
近年来,学校事业发展提质增速。2001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2003年9月,成为国家民委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05年5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再度荣获优秀;2008年,学校获“国家民委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2015年,成为国家民委、教育部、湖北省共建院校;2015年,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2001年至今连续14年7次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以党的十八大及其历次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大学章程为龙头,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特色荣校”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抓好“十三五”规划落实,扎实推动学校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转变,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民族大学。
报考指南
2018年中南民族大学共有77个学术型专业和20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时须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要求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不接受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既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又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既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又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
二、推荐免试生报考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指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请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
三、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2018年我校“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以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为主。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自2017年起骨干生不在单独安排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详情届时请查阅“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说明。
四、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中南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
2.我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请自行到各地书店或者通过网上购买,我校没有出售,有疑问可直接向相关招生学院办公室咨询。
六、学习方式、学制、学费及奖学金
1.学习方式:全日制各个专业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非脱产学习。
2.学制:学术型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中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工程硕士中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计算机技术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原则上学制2年,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原则上学制3年,基本修业年限由相关学院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3.学费: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纳入国家计划的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和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学费为10000/年、MBA学费为22500元/年、MPA学费为17500元/年。
4.奖学金:我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加大了“三助”岗位津贴力度。
(1)生源奖学金:从2014年起,对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考生来源 |
第一志愿录取奖励金额 |
备注 |
985高校 |
10000元 |
|
211高校 |
6000元 |
|
博士授予权高校 |
3000元 |
本科相关学科有博士点,否则第一志愿录取按“硕士授予权高校”奖励。 |
硕士授予权高校 |
2000元 |
本科相关学科有硕士点。 |
(2)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族类专业硕士研究生,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该项奖学金涵盖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6个二级学科专业。获得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生源奖学金、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备注 |
一等奖学金 |
20% |
8000 |
|
二等奖学金 |
40% |
5000 |
|
三等奖学金 |
30% |
3000 |
|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5)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6)“三助”岗位津贴标准:学校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管津贴硕士生每人每月300元;助教津贴按研究生承担教学工作量,硕士生课酬按助教标准计算;助研津贴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七、其他事项
1.特别说明: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网报时间、考试时间等,以教育部公布的招考公告为准。
2.请务必养成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习惯和能力,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7843396 邮政编码:4300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