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站提供全国400多所高等院校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考研真题、考博真题、答案,部分学校更新至2012年,2013年;均提供收费下载。 下载流程: 考研真题 点击“考研试卷””下载; 考博真题 点击“考博试卷库” 下载
2012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B 卷) ******************************************************************************************** 学科、专业名称:法学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名称:民法学 考生注意: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卷)上,写在本试题上一律不给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1、一般人格权 2、占有改定 3、合同解除 4、最高额抵押 二、简答题(每小题 10 分,共 50 分) 1、简述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三种模式。 2、简述合同法上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内容及意义。 3、简述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4、简述权利质权的标的。 5、简述我国《合同法》第 51 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与《物权法》“善意 取得”制度的关系。 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20 分,共 40 分) 案例 1、 张浩是 A 服装有限公司的首席设计师,其妻子王玫黎是该服装公司的董事长, 二人没有亲生子女,2008 年 8 月,二人共同收养了当时年满 1 岁的女儿蒙蒙。 2010 年张浩为了生育亲生子女,背着妻子在婚外与情人董薇同居,同年 10 月, 董薇怀孕,张浩给董薇写下一份《声明书》:“自董薇生下孩子起,位于临江路 42 号产权人为张浩的别墅归董薇所有,如果张浩去世,张浩本人在 A 服装公司占公司 40%的股权全部归董薇和其孩子所有。”之后,董薇生下一个男婴,但张浩并没有实 际将房产和股权转移到董薇名下。 张浩婚外生子的事被王玫黎知道后,张浩写下一份《保证书》:“我保证从今天 起不再与董薇来往,董薇所生之子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和董薇再有联系,我 自愿放弃我名下的所有财产。” 2011 年 10 月,张浩因车祸死亡。董薇拿着张浩生前写下的声明书找王玫黎要 求分割张浩的遗产遭拒,遂将王玫黎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董薇之子确系张浩亲生子,临江路 42 号产权人为张浩的别墅是张 浩与王玫黎结婚后购买,A服装公司的股东是张浩和王玫黎,各持有公司40%和60% 的股权,张浩与王玫黎之间没有任何财产约定,上述《声明书》、《保证书》系张浩 亲笔书写,张浩的父亲健在,其退休金足够保证生活需要,张浩的母亲已经去世。 请回答下列问题: 考试科目:民法学 共 2 页,第 1 页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