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考研秘籍考研网!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博真题下载    考研真题下载    全站文章索引
文章搜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考研秘籍考研网 >> 文章中心 >> 招生简章 >> 正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闻资讯
普通文章 上海市50家单位网上接受咨询和报名
普通文章 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研究生专场招聘场面火爆
普通文章 厦大女研究生被杀案终审判决 凶手被判死刑
普通文章 广东八校网上试点考研报名将开始
普通文章 2004年硕士北京招生单位报名点一览
普通文章 洛阳高新区21名硕士研究生被聘为中层领导
普通文章 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从下周一开始
普通文章 2004年上海考区网上报名时间安排表
普通文章 广东:研究生入学考试2003年起重大调整
普通文章 2004年全国研招上海考区报名点一览表
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宁夏大学0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大连铁道学院04年硕士接收调剂生源基本原则
普通文章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04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筹)05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佳木斯大学04年考研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04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05年硕士调剂需求
普通文章 第二志愿考研调剂程序答疑
普通文章 上海大学04年研究生招收统考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广西大学0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友情提示:本站提供全国400多所高等院校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考研真题、考博真题、答案,部分学校更新至2012年,2013年;均提供收费下载。 下载流程: 考研真题 点击“考研试卷””下载; 考博真题 点击“考博试卷库” 下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9个部、省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硕士点65个、博士点32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高校教师硕士、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2008年我校将有86个专业和方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7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生,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入学形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和单考等。对硕士研究生我校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部分专业不招同等学力者),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报考非定向考生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MBA的考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8月31日。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报考类别只能为自筹或委培。

5.报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6、2008年我校接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部属院校以及原财政部、司法部部属学校的取得免推生资格的免推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于9月下旬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网址:http://yjsb.znufe.edu.cn。

7、我校在2008年研究生招生中不实行保留入学资格的政策,即当年录取的研究生须当年入学。

8. 我校2008年继续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地区)招收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国家承担培养费),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政策招收学生。录取后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转入硕士阶段。具体政策可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31日。网上报名的网址为: 教育网yz.chsi.cn,公网yz.chsi.com.cn。现场交费、摄像时间为2007年11月10-14日。网上报名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以教育部的公告的为准。

三、报名手续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学历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 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先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然后由本人携带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交费、摄像。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交费摄像两个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3.欢迎全国各高校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报考我校。本科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报考点。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者,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到我校报名点进行交费、摄像和考试。凡未在我校报名点报名的同等学力报考者,其报名无效。

4.由于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详细选择所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

5.现场确认后,无需向我校交(寄)信封和邮票。初试成绩、复试名单、复试时间、拟录取名单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http://yjsb.znufe.edu.cn)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各位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的通知。

四、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参考书目见招生目录。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入学后再确定导师。

五、考试

全部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门史和中国近现代史。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英语、俄语、日语、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三)、数学(四),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参加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加试科目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初试时间为 2008 年 1 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的公告为准。初试科目含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初试时外语不考听力,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放在复试阶段进行。

六、招生专业目录中,若备注中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备注中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表示可以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专业目录中所列参考书请与财经书店(027-88049048,88055732)、法律书店(027-88047929)、众邦书店(027-88052614)和武汉学海书店(027-88041215)联系。各学院、专业的联系电话见联系电话一览表,或登录我校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b.znufe.edu.cn查询,或拨打我校查号台(027)88382114查询。2007年专业课试题请直接于研究生部网页下载。

八、我校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60,电话/传真:(027)88384542, E-mail: yjszsb@znufe.edu.cn。

九、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不符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支持!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硕士招生专业目录.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硕士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doc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考博咨询QQ 345526507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考研咨询 QQ 345526507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箱: 3455265070@qq.com
    公司名称:昆山创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考研秘籍网 版权所有 © kaoyanmi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