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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11年拟招收非全日制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15名,面向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的管理决策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型的专业管理人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我校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主要面向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的管理决策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专业管理人才。
该学位获得者应掌握管理学基本原理,具备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相关职业所要求的知识体系、创新理念、思维方法和职业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管理学及相关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独立从事有关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
二、招生人数
我校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15人。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1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1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7.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
网报时间2010年10月10日—31日。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需注意:
(1)凡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2)报考院系请选择:“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3)报考专业请选择:“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类型代码125200);
(4)报考方向请选择“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
3.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报考我校的MPA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书学位书原件在2010年11月10-14日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逾期不再补办。未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报名无效。
4.请于考试前20天左右自行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初试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类型码125200)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①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②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以上科目中,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有教育部考试中心或者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安排: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复试期间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3)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八、学制及培养
考生录取后于2011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及平时的部分晚上或者节假日短期集中学习,学制2-4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年。
在课程设置方面,该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培养强调以“立足中国现实、借鉴国际经验”的原则,除开设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政策学、定量分析方法等规定的核心课程外,还开设组织行为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政府与社会、社会服务机构管理、非营利组织管理、基金会管理以及项目设计与评估等专业课程。在培养中,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技能。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学费及其他
我校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北师大。
我校所有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3.5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为该院公共管理硕士设立奖学金,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
十、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请及时关注。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咨询及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1510;58806937;传真:(010)58800366;办公地点:北师大主楼A507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学院网址:http://www.ssdpp.net。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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