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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要求,确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15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②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四、报名与考试
1.网报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16年11月11日前需将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现场确认时间,请及时关注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市内考生全部在华中农业大学报名,外地考生在当地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2.考试
初试:①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②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501《园林设计》考试时间6小时;503《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考试时间6小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复试:(1)复试时间2017年3月,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网上通知为准。(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③由学校或院系规定的其他考察内容。
3.其他报考事项请参查《2017年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实行新的研究生学费与奖助学金办法,学生按学制享受奖助学金,学费及奖学金标准如下:
(一)学费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8000.00元,博士10000.00元;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少骨计划”非在职除外)研究生学费每年25000.00元,博士300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25000.00元,博士30000.00元。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每年25000.00元、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每年28000.00元。
“少骨计划”非在职硕士学费8000元/年,博士学费10000元/年;“少骨计划”在职硕士学费25000元/年,博士学费30000/年。
(二)奖助学金
奖助对象:全日制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额度在400万左右,其获得者当年可享受硕士生2万元、博士生3万的奖励。
2、国家助学金
硕士生6千元/年,博士生1.2万元/年,委托培养研究生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享受。
3、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甲等每生每学年10000元,乙等8000元,丙等4000元。甲等、乙等、丙等奖学金奖励比例总体分配:一年级按40%:30%:30%,二、三年级按20%:60%:20%。委托培养研究生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享受。
4、助研助管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最低标准为: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元;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50元。助研津贴按每年12个月发放。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每月300-5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
5、研究生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遭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研究生。学校还设置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给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其他
1.除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均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
2.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大纲等事宜请登陆考研资料栏目查询。
3.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咨询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6.凡2017年报考我校风景园林硕士(095300)或风景园林学(083400)的硕士考生一律到我校报名考试。
7.学校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邮编430070,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hzau.edu.cn/);电子信箱:yjs10504@mail.hzau.edu.cn,电话:027-87280470。
附件:
华中农业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及联系方式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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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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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植物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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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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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资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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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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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027-87282101,skyj@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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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园艺林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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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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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027-87284106,lijing2006@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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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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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水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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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食品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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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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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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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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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老师027-87282129,qiaoxueqin@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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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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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老师027-87281788,3032724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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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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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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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老师027-87284288,xcheng@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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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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