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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研究生教育平台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51年10月创建,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座落在经济发达的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校园绿树成荫,花团锦簇,是广东省一级园林式院校。
学校下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医药学、公共卫生等19个二级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学科涵盖医学、工学、理学、法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八大领域,共拥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个(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4个(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生物信息学、临床遗传学);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内科学(消化系病)、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中西医结合临床)、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外科学(骨外))。共拥有19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授权二级学科,其中专业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6个。现有来自全国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留学生800余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近5000人,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1500余人,港澳台研究生1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著名学者、专家,现有院士3人、双聘院士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教学名师3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10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优青”4人;广东省“南粤百杰”4人,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4人,广东省特支计划入选者19人,广东省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入选者20人,共有博士生导师584名、硕士生导师840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各1个,也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1年以来,共承担科研项目2790项,获资助经费11.55亿元。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17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42项。
学校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有着良好的信息化教学环境,生活设施配套先进,研究生公寓全部安装了空调、热水系统、直饮水系统,实现电话、网络、电视三通。
学校现有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第三附属医院、附属深圳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共11所直属附属医院,展开床位总数达1万余张。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6个、重点专科4个,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学科7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54个,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6个,建成了广东省肾脏病研究所、广东省骨科研究院。另外,我校在全国各地共拥有4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其中包括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以及解放军广州、武汉、南京等军队总医院;另有近百个规模较大、教学质量好的教学基地,临床教学实践和就业资源十分充足。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望广大有志于投身医学事业的考生报考我校。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35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不少于72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a.已修大学本科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b.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c.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等(选择加试科目应与专业基础课和报考专业不相同)。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全国统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全国统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专业:护理(专业型)、公共卫生(专业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型)、药学(专业型)、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术型)。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进行培养;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包含应届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相近。
4.现从事职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5.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 2018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 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专业原则
一、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二、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一)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除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以外各专业)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可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及医学检验技术(理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可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及康复治疗学(理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只接受本科为口腔医学及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二)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学位类型及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学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2018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全部实行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5+3模式)。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培养方式:一类为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另一类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27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通知。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详细时间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三)初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一)、数学(二)、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复试
我校将按照一级学科确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及临床技能考核等。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和入学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8年9月)、复试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时上交各分委员会。
八、费用标准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全日制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住宿费:750元/人/半年。
教材费:自理。
九、奖助学金政策
(一)推免生优待政策。我校设立推免生奖学金,奖助金额2万元/人,奖励范围为所有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可直接报名参加优生优培计划的选拔,且优先给予硕博连读资格。
(二)研究生优生优培计划。资助人数:不超过100人。选拔对象:推荐免试生及国内知名高校考生中报考学术型研究生者。资助内容:1、获得本计划资助的学生即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博士阶段享受博士资助计划的资助。2、获得本计划资助的学生在硕士阶段课获得奖助学金总待遇43000元/年,博士阶段可获得奖助学金总待遇63000元/年。
(三)国家奖学金计划。优秀研究生嘉奖,按照硕士20000元/人/年、博士3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评定,向基础学科倾斜。
(四)学业助学金(生活补助)。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
(五)学业奖学金。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博士最高18000元/年,硕士最高8000元/年。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请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试行)》。
十、说明
(一)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
(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考生需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内容。
(五)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六)研究生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解释权归属南方医科大学。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0-61648036 020-61648482
邮箱:smuzsk@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邮编:510515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fimmu.com/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ortal.smu.edu.cn/yzw/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基础医学、生物学学位分委员会 |
邱老师 |
020-61648190 |
药学学位分委员会 |
周老师 |
020-61648708 |
中医药学学位分委员会 |
刁老师 |
020-62789397 |
生物医学工程学学位分委员会 |
高老师 |
020-61647799 |
护理学学位分委员会 |
赵老师 |
020-6164849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位分委员会 |
郑老师 |
020-61648563 |
人文社科类学位分委员会 |
高老师 |
020-61648797 |
第一临床(含口腔医学)医学学位分委员会 |
谭老师 |
020-62787530 |
第二临床医学学位分委会 |
陈老师 |
020-61643033 |
第三临床医学学位分委会 |
王老师 |
020-62784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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