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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我校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数及各专业生源情况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考生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请附上:1.已学过的相应专业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见2019年正式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预计在2018年10月中下旬,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预计时间:2018年9月下旬。
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我校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我校递交认证报告。
(二)现场确认
预计所有考生在2018年11月(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可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名费和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预计在2018年12月中下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预计时间:2018年12月下旬。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第三天进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学校公告。
(二)复试
我校复试一般在3月底4月初进行,复试内容及形式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
对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三方),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二方),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二)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非全日制非脱产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捐赠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特困补助基金组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录取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调剂录取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设三个等级:
等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等学业奖学金
比例
参评人数的20%
参评人数的50%
参评人数的30%
标准
12000元/生·年
8000元/生·年
6000元/生·年
“三助”岗位津贴:助教500元/人·月,助研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人·月,助管500元/人·月。
八、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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