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864
科目名称:环境工程学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1.环境工程概论部分
要求考生理解大气、水、固体污染物和物理污染产生、控制基本概念,建立环境工程研究内容的总体认识,掌握分类、概念、原理和简单计算。(主要涉及考试教材中绪论、第一章、第六章以及第十、十二章、第四篇相关内容)
2.污染控制工程部分
主要考查学生对大气、水、固体污染物控制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掌握情况,要求掌握水中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处理方以及大气颗粒和气态污染物法处理方法的分类、原理、处理对象和特点。
二、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1.环境工程概论部分(占50%)
环境工程学,污染的来源;水污染的分类,水质指标,废水的分类,氧垂曲线与水体自净化,水处理基本原则与方法,废水处理系统的分类和工艺流程;大气的结构和组成,大气污染的种类和来源,大气污染控制的基本方法;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分类,减少固体废物的途径;噪声、电磁辐射及振动的来源、危害、评价和消除方法。
2.污染控制工程部分(占50%)
水污染物理化学法处理技术,主要包括混凝、沉淀、絮凝等胶体物质的去除方法,水中溶解物和有害微生物的处理方法;水的生物化学处理法的基本原理,包括生物处理基础,好氧处理技术,厌氧处理技术等;水的回用概念,废水深度处理技术;颗粒物控制方法分类对比,气态污染物控制方法分类对比;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与最终处置。
三、试卷类型及比例
1.环境工程概论部分(占50%)
(1)填空题、选择题、是非题,占40%。
(2)简答题,30%。
(2)计算题,约占30%。
2.污染控制工程部分(占50%)
(1)填空题、选择题、是非题,约占50%。
(2)简答题,占50%。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
四、参考书目
(1)蒋展鹏.《环境工程学》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