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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我院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生。
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一)招生专业
我院2021年招生专业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除0202Z1互联网金融学专业招收1-2名在职(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外,其他专业不招收在职博士生。
(二)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5年。
三、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除须符合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申请条件外,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获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者外语水平优秀:英语六级480分及以上(其中听力145分及以上),或TOEFL总分85分及以上,或雅思6.0分及以上。2016年6月以后获得的成绩有效。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其中研究生三门核心课程即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
(2)申请者外语水平优秀: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其中听力150分及以上),或TOEFL总分85分及以上,或雅思6.0分及以上。2016年6月以后获得的成绩有效。
(3)申请者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
(4)申请者攻博专业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密切相关。
(5)硕士阶段导师推荐。
(6)通过博士生导师组织的综合面试。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已毕业硕士研究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是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者外语水平优秀:英语六级480分及以上,或TOEFL总分85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2016年9月以后获得的成绩有效。
(四)有关说明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计划外语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对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的申请者,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上述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但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底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4)互联网金融学在职博士生申请者,须是在新金融行业就业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金融科技,量化投资,金融信息,金融软件等单位的从业人员,报名需得到在职工作单位的同意。
(5)现在读博士生(包括休学的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申请程序及需递交的材料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20年8月4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我校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经向我院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2020年10月中旬(春季入学)和2021年4月中旬(秋季入学),届时详见我院网上通知。
线下申请需交材料:《浙江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2位正教授的推荐信、硕士期间成绩单1份、外语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网上报名申请开通时间:2020年10月中旬(春季入学)和2021年4月中旬(秋季入学),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我院线下递交申请材料两部分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及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学校将开通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所有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网上报名时需确定导师,报名前请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
网上报名申请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①《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②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需附近照)。
③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开题报告全文(应届生),若往届生无硕士学位论文的,请附简要说明。
⑤两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⑥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的在读证明)。
⑧代表性的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及参与课题的证明(总数不超过5项)。
⑨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注1.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扫描件;
注2.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上传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扫描件;
注3. 对口支援的考生,须上传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4. 互联网金融学专业在职考生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线下需递交的材料
线下需递交的材料(纸质材料):两封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递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经济学院319室。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请用EMS或顺丰邮寄,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考生专家推荐信”字样。
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3)注意事项
①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复试时,将要求查验上述材料的原件。
③根据情况,招生单位可能会要求申请者提交其他补充材料。
④若发现材料造假,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4)材料初审
12月10号后,各系材料初审小组将对材料进行初审,2021年1月中旬公布初审结果。
(5)复试
2021年4月份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浙江大学网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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