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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
流”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
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 1903 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
117 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2 个,国家重点学科 8 个,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1 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 22 个;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 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
地 36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国
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2 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研究基
地 17 个。目前,学校拥有 18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 个博士学位
授权一级学科,3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 个专业学位授权
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
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
大学科门类。
我校 2021 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 500 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
待国家下达本年度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情况适度
调整。上述招生计划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
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
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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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
学位专项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各招生单位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
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两类:
(一)“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
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
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21 年我
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
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
法(试行)》(华师行字〔2019〕166 号)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
则。
(二)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
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 2021 年招收的硕博
连读生中含 2020 年度延期转博的华博计划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
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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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
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 2021 年 9 月 15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六)校内相关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七)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的通知,须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八)报考教育博士的,见《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教育博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我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
视为报名无效。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报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1 月 5 日
(二)报名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 IE8 以上版本浏
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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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50*200 像素,大小 9—10k,jpg 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在
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
为*.pdf 格式,请先安装 PDF 阅读器)。
3.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考
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
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在
报名时提交。
申请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须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对考
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
位认证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
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
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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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出示《未
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
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
学英语六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
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 6.5 分,托
福 95 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
(CECRL)的 B2 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 TOPIK4
级)。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
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
2 年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和教育博士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
平的要求。
6.2 名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
单位公章。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
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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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
提供)。
12.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细
则。
注意事项: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
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其他要求详见《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
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
件外,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2021 年少数
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除
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并通
过所在单位的推荐考核。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
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报名材料的纸质版请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前(以邮戳为准)邮
寄至各招生单位(邮寄封面请注明“2021 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
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收件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
未寄的报名无效。
各招生单位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前公告已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
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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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52 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yxyjsmslxfs.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21 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 180 元。
(二)缴费方式
2021 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
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cwzf.ccnu.edu.cn/,
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 6 位)登录缴
费。
(三)缴费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上午 10:00---2021 年 1 月 15 日下午 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 11 点至 12 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
收。请招生单位已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
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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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考核
第八条 资格审核
(一)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
料、缴纳报名费。
(二)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含考生资
格审查办法等)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及时向考
生公布,各招生单位组织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给
出审核成绩。各招生单位 2021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
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包括笔试、
面试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
合能力考核等。
(二)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科学确
定录取办法,综合考核成绩可由笔试、面试等不同部分组成,各部
分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确定,报学校审批后,
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
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
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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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
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除外)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
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第十二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
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
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
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
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
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
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第十三条 我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按规定完成以下拟录取
手续: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
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考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
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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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
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
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
研究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
后按考生录取时签订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录取
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
向单位工作。
第六章 学费学制
第十四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学制
博士研究生
元/生.学年
10000
四年制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
示内容为准)
第七章 奖助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
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 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
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
励、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特
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十种研究生奖助机制,并开辟入
学报到“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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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 1.8 万元。纳入“华
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
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
(华师行字[2015]195 号)。
第十七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 3 万元。
第十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 1.5 万
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 1.2 万元学业奖学金,70%
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 1 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全额
获得学费资助并且在此基础上有 30%的博士生可获得 2000 至 5000
元的新生奖学金。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我校兼职导师均须配备一名校内导师作为副导师,
副导师是兼职导师所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校内第一责任人,两名导师
共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第二十条 部分招生单位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这类考生
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
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
以我校名义培训的组织或个人均与学校无关,请考生不要上当受
骗。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在研究生院
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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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 152 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http://gs.ccnu.edu.cn/zsgz/bsyj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http://cwzf.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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