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考研秘籍考研网!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博真题下载    考研真题下载    全站文章索引
文章搜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考研秘籍考研网 >> 文章中心 >> 招生简章 >> 正文  2021年广西医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闻资讯
普通文章 上海市50家单位网上接受咨询和报名
普通文章 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研究生专场招聘场面火爆
普通文章 厦大女研究生被杀案终审判决 凶手被判死刑
普通文章 广东八校网上试点考研报名将开始
普通文章 2004年硕士北京招生单位报名点一览
普通文章 洛阳高新区21名硕士研究生被聘为中层领导
普通文章 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从下周一开始
普通文章 2004年上海考区网上报名时间安排表
普通文章 广东:研究生入学考试2003年起重大调整
普通文章 2004年全国研招上海考区报名点一览表
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宁夏大学0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大连铁道学院04年硕士接收调剂生源基本原则
普通文章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04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筹)05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佳木斯大学04年考研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04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05年硕士调剂需求
普通文章 第二志愿考研调剂程序答疑
普通文章 上海大学04年研究生招收统考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广西大学0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友情提示:本站提供全国400多所高等院校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考研真题、考博真题、答案,部分学校更新至2012年,2013年;均提供收费下载。 下载流程: 考研真题 点击“考研试卷””下载; 考博真题 点击“考博试卷库” 下载 

2021年广西医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1121日,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2020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广西医科大学的意见》签署,我校正式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标志着各项改革发展正步入新的快车道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共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博士和口腔医学博士等2个专业学位培养单位,6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广西一流学科5个、广西一流培育学科1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欢迎广大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规模

2021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数按教育部下达的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进行测算,总数预计约1550人(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80人,长学制转段生215人,实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和长学制转段生将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我校招生目录中各学院、学科、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综合考虑一志愿上线情况、学科发展需要、导师队伍、科研课题与经费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作适当增减和调整。招生专业(学位类型)信息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

二、招生类型

招收的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方式

包括统招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后三种招生方式详见相应招生简章)。本简章适用于统招统考的考生。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除满足第(一)点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1日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高校本科生、专升本、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等学生),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后,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需附工作单位证明);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425分)。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考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凡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生物学

报考生物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理学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的所有专业;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二)生物医学工程

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的所有专业;理学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三)基础医学

报考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的所有专业。其中报考病理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报考再生医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的所有专业及生物科学(071001)、生物技术(071002)、动物医学(090401)、动物科学(090301)。

(四)临床医学

1.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是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康复治疗等专业的学生不能报考。

2.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学术型100205及专业学位105105)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3.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型100207)、放射影像学(专业学位105123)、超声医学(专业学位105124)、核医学(专业学位105125)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4.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10020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或四年制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理学学位)。

5.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10512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

6.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型100215)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或四年制康复治疗学(理学学位)专业、运动康复(理学学位)专业。

7.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学位10511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

8.报考眼科学(学术型100212及专业学位105116)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9.报考麻醉学(学术型100217及专业学位10511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

10.报考临床病理(专业学位105119)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的所有专业。

(六)药学

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理学的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化学(包括应用化学)、生物学(包括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七)口腔医学

1.报考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术型100302和专业学位10520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

2.报考口腔基础医学专业(学术型100301)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理学的生物学(含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

(八)护理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护理学。

(九)中西医结合

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中医学。

(十)公共管理学

1.报考社会保障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不限。

2.报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不限。

3.报考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不限。

4.报考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

注:医学门类下的专业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等)、护理学等。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201010日至31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与就读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联系。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具体要求以报考点网上通知为准。

七、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2.外国语(满分1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3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4.联考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满分30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化学综合、护理综合、管理学综合、生物综合(满分30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6.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动物学等理学专业,其专业课(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7.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医学信息管理等管理学专业,其专业课(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20201226日、27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国家教育部确定)。

2.考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考场。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场(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我校的复试名单。我校将加强对考生的能力、素质和知识考核,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试,一般是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其中专业课必须笔试。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八、学制学费及各类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除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制外,其他类型及学科专业均为三年制。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及广西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学年;公共卫生、药学、护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3000//学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4950//学年。除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两年收取外,其他类型及学科专业学费均按三年收取。

(二)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报名我校的推免生可获专项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推免生就读本科高校的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排名A-档及以上的,入学后奖励35000元。

2.推免生就读本科高校的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排名B+档及B档的,入学后奖励25000元。

3.推免生就读本科高校的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排名B-档以及本科就读我校任何专业的,入学后奖励10000元。

4.推免生的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且录取到我校基础医学各专业的,如符合上述任何一档奖励条件,则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奖励5000元。

5.符合多档奖项者,奖项不可兼得,取最高奖项。

(三)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年,三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20000//次,覆盖率2%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在满足评选条件下,覆盖率100%2000-10000//年。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金额与评定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4.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覆盖率100%300//月(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各等级各类型奖学金的金额与评审标准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九、其他事项

(一)我校自命题的各专业综合科目包含内容如下:

1.卫生综合:含流行病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口腔综合: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3.化学综合:含基础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4.管理学综合:含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和卫生政策学。

5.生物综合:含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6.药学综合:含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理学。

7.联考西医综合: 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8.中医综合: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9.护理综合: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二)考生本人务必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本人报名前务必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学科要求。考生须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及入学报到时进行,凡是不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前均有方向代码)相对应的导师即为所报考导师。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的报名代码不同,考生在报名时需要特别注意。在网报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五)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yjs.gxmu.edu.cn/)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如患有色盲、色弱,或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其它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以录取。

(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及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八)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毕业生报考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要求,并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定向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由于我校可能存在导师上岗人数多于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数的情况,因此可能出现部分导师分配不到招生名额或将部分考生进行报考专业、培养类型的调整。因此,在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后,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政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调配。

十、报考咨询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留4409办公室), 邮编:530021,电话:0771-5356491,网址:http://yjs.gxmu.edu.cn

广西医科大学各二级招生单位及联系电话

代码

二级招生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001

基础医学院

0771-5355801

002

第一临床医学院

0771-5356620

003

肿瘤医学院

0771-5776224

004

口腔医学院

0771-5351612

005

公共卫生学院

0771-5326512

006

药学院

0771-5358014

007

护理学院

0771-5356874

009

信息与管理学院

0771-5624861

010

第二临床医学院

0771-3242185

011

武鸣临床医学院

0771-6023610

062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771-5322160

064

生命科学研究院

0771-5313093

041

广西生物医药协同创新中心

0771-5358216

042

国家生物靶向诊治国际联合中心

0771-5317175

033

第三临床医学院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0771-2246523

034

第四临床医学院

(柳州市工人医院)

0772-3801205

035

附属柳州市人民医院

0772-2662051

055

第五临床医学院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0771-2636271

036

第六临床医学院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0775-2683058

038

第八临床医学院

(贵港市人民医院)

0775-4200258

039

第九临床医学院

(北海市人民医院)

0779-2023950

044

第十临床医学院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777-2815419

05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0771-2186724

080

附属广西民族医院

0771-3394655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我校研究生院。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考博咨询QQ 345526507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考研咨询 QQ 345526507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箱: 3455265070@qq.com
    公司名称:昆山创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考研秘籍网 版权所有 © kaoyanmi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