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已经公布,根据此复试分数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需要调剂少量生源。因全国研究生招生会议将于4月5-6日召开,应考生要求,我办根据往年惯例进行调剂,特制订本办法,如本调剂办法有与全国研究生招生会议冲突之处,按全国研究生招生会议精神执行。具体办法如下:
1、我校属于200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C类地区,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要达到所报考学科、专业的C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方能办理调剂手续,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的1:1.2的比例进行调剂,差额复试。
2、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需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提交个人信息(预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后,再与我办电话联系(0471-6575780/6577165/6578901/6513739),确定是否能够调剂和具体的调剂专业,个别考生的具体调剂专业会根据考生情况和专业特点进行调整,调整后研招办会通知考生;
3、我校原则上不调剂同等学力考生和小语种考生。
4、为保障考生的利益,同时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正常进行,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交纳个人保证金1000元,此个人保证金仅作为我校与考生间的相互承诺,不是我校的收费项目,如我校同意调剂该考生,但因该考生个人的原因(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不参加我校的研究生复试或复试录取后不在规定时间报到,则个人保证金不退,如因我校原因不同意该考生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全额退还考生,如我校拟录取该考生,则在考生入学时退还全部保证金。
5、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生,全部培养过程的学费每人16500元。
6、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征得我办同意后方可寄个人保证金(寄款地址等详见《2005年研究生调剂承诺书》),办理寄款手续前需从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下载《2005年研究生调剂承诺书》点击查看 ,在寄款的同时按要求填写本《承诺书》,并在填写后立即传真(0471-6513739)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方为我校接受该调剂考生。
7、凡经我办同意调剂且已交纳个人保证金的考生,均需在4月8日后与我办再次联系,以便与第一志愿院校办理正式调剂手续,待第一志愿院校将该考生的调剂材料寄达我校后方为调剂成功,如因第一志愿院校原因未能及时将要求的调剂材料寄达我办,我办会及时将考生个人保证金退回,调剂失败。
8、调剂是否成功,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的“复试名单查询”项进行个人复试信息查询,我校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复试科目已链接到研究生教育网上,以方便考生准备复试。
9、其它未明事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请考生经常上网查询有关信息。
10、拟调剂考生也可直接到研招办办理调剂手续。
11、此调剂办法的解释权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注:
(1)凡未经我办同意而寄个人承诺书和个人保证金的我办均不予接收,所寄个人保证金暂不退还。
(2)请慎重签订承诺书,一旦签订,就要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