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技学院二0一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管理办法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考生初试成绩、面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专业科研能力的考试。复试中与考生面对面的交流,可以增加对考生掌握知识程度的了解,评定考生的综合能力。为全面考察考生业务水平,落实学校“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客观”的要求,特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以及其他高校复试经验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是达到了我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资格线的考生;
二、复试小组成员组成及其职责
以学院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5个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成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5人以上组成,设组长1人,并配备1名秘书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职责: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课的面试组织;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意见。
三、复试程序、内容与成绩评定
复试程序:
1. 4月6日上午8:30-11:30,复试考生资格的确认;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食科楼112#)接受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所需的相关表格,统一签署自费协议书,若确定以公费生录取,自费协议书自动取消。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不符规定的,不予复试。
2. 4月6日下午14:00-17:30,校医院体检;准备照片一张,体检费(50元/人)由考生自理,未参加体检者将不予录取。
3. 4月6日晚上19:00-21:00,专业课笔试;
(微生物学综合二教402;食品工艺学二教401;食品微生物二教403)
4. 4月7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分组面试考查。
5. 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提出录取意见。
6.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录取顺序并上报学校研究生处。
复试内容、方式与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时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面试及实践环节占40%。
四、综合成绩评定与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初试成绩的60%,加上复试成绩的40%构成录取成绩。录取名单的确定采取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的办法操作。排名靠前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排名次之的考生录取类别为自筹培养费,排名靠后的考生将不被录取,自行寻找其它学校调剂。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遴选:遴选条件:所报导师为博士生指导教师(每名导师限报1-2人),优先考虑免试推荐生;其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英语成绩须高于国家线10分、2门专业课成绩均在100分以上,复试成绩列专业前20%。申请程序:①考生提出申请,并附本科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材料;②接收导师和学院签署具体意见;③单位汇总并排序,将所有材料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复试注意事项
1.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以确保复试的公平、客观性,保证复试各个环节的准确性;
2. 复试小组全体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3. 复试中面试须做好记录,复试结束后连同各个环节的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同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申诉电话:87283778
5.复试期间由学院组织考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并由考生填写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在4月10日前交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2010年3月25日
食品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潘思轶
成员:陈英 熊善柏 陈福生 向晋文 朱正宁 马美湖
秘书:王 益
食品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名单
专业复试小组(一) 食科楼504
组长:潘思轶
成员:孙智达 李斌 廖森泰 肖更生 张明位 李小定 胡筱波
秘书:胡筱波
专业复试小组(二) 食科楼345
组长:何 慧
成员:熊汉国 王承明 胡春 刘晓宇 徐晓云 陈加平 李秀娟
秘书:徐晓云
专业复试小组(三) 柑桔楼201
组长:熊善柏
成员:赵思明 谭 军 谢定源 刘友明 黄琪琳 荣建华
秘书:刘友明
专业复试小组(四) 食科楼401
组长:马美湖
成员:王清章 杨宏 黄凤洪 徐志宏 黄文 刘睿 李洁 邓乾春
秘书:刘 睿
专业复试小组(五) 食科楼210
组长:陈福生
成员:马爱民 高志贤 郭爱玲 王小红 赵山 严守雷 张秀艳
秘书:王小红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