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在北京林业大学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各项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处理全校外事工作的一个归口部门,她负责政策把关和外事管理的双重职责,她的职能是: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北京林业大学港澳台办公室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署办公。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下设两个科室,分别是:外事(含港澳台事务)科,国际教育科.各科室分工合作,协调统一,其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外事部门请示汇报。
二、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写出外事工作总结报告和情况简报。
三、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教育工作;组织涉外人员学习外事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经常进行外事纪律教育(包括出国人员的集训),负责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
四、负责与国外大学、企业等单位的联络工作,包括校际交流协议签订的组织工作,并掌握协议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长期外国专家的邀请,并会同有关院、部、处做好专家的生活接待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短期外国专家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并掌握学术交流及讲学效果。
七、负责临时来访外宾或转请外国专家(包括兄弟院校委托接待的外国专家)的接待工作。
八、与人事处一道,协助出国进修生、留学生与国外联系落实学习事宜,以及办理出国前的必要手续。
九、负责与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和教育交流联系,以及来访人员的接待和出访的联络工作。
十、制定学校组团出访考察计划,负责对外联络及准备工作的落实。
十一、负责全校职工因公临时出国访问的申请工作。
十二、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参加国际学术组织的申报工作。
十三、负责外事活动中外宾赠送礼品的登记、管理和处理,以及赠送外宾礼品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包括圣诞节贺年卡的寄发)。
十四、负责国外寄来的外事方面的邮件、函电、图书资料的分发处理,及发往国外的重要邮件、函电的审核、登记、拍发;负责外事处文件收发、保管、整理、借阅,起草和打印等文书工作。
十五、负责自费汉语留学生的招生宣传、签订协议,办理录取手续、制定教学计划、选定教材、组织教学、参观游览和生活接待等事宜。
十六、负责长期专业学位留学生的接待工作,配合教务处、研究生院及有关院系商定留学生所学专业,拟订新生入学计划,事先了解学生全面情况,掌握入学条件,组织迎新活动,进行入学教育。
十七、负责长期留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协助留学生办理居留手续和学校注册手续;汇总留学生考核成绩单;办理留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和奖惩等报请事宜;颁发留学生结业、毕业或学位证书;建立留学生档案。(成绩单、登记册、体检表、注册和奖惩等资料)。
十八、协助教务处及有关系、所加强留学生的学习管理工作,并配合有关系,联系留学生实习地点或单位,报请实习计划。
十九、保护留学生正当权益;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长期留学生的生活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组织健康的文体活动,在假期组织留学生参观游览。
二十、负责留学生宿舍和专家宿舍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会同院系开展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管理、拓展和联系工作,按照教育部以及北京市教委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审批、评估检查和总结等。
二十二、负责涉外培训项目、各类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信息采集、发布、联系、申报和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学生、教师、管理人员校际交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