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司研招便字[2006]4号
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
日前,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各硕士生招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教学司[2005]25号)要求,及时为需要调剂的考生办理有关手续。现就调剂程序等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1、调剂考生持本人初试成绩单和个人申请材料,联系接收调剂的招生单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不出具调剂表,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填写调剂信息后,调剂单位可在网上下载考生全部报名和成绩信息进行核实);
2、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审核考生材料后,决定是否参加复试;
3、招生单位拟录取调剂生的,向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初试试卷的公函;
4、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和接受调剂单位的公函,及时将考生初试试卷通过机要寄出。
鉴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急于了解自己的调剂结果,以便考虑就业问题的迫切心情,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精神,请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第“4”条程序,及时为调剂考生寄出初试试卷。
请将本通知立即转发各硕士生招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