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
1.必须达到一志愿所报考专业的2006年A区复试分数线(约在4月初公布);
2.初试业务课科目一般应与拟申请调剂的初试业务课科目相近或相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受调剂的专业与人数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全国最低复分数线,我校国民经济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共需要调剂考生40名,公费比例高达80%左右。
三、具体调剂程序
1.请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含已在我校调剂系统中提交过材料的考生),于2006年3月28日始,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我校研招办一般会在2天内完成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通过初审的考生,我们会在网上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我办发出复试通知始24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复试;24小时内未确认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考生应及时在网上查看有关信息,以免错过调剂机会。
3.研招办向已确认愿到我校参加复试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剂函。
4.考生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联系,办理相关调剂事宜,所有获准调剂的考生须在4月1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的调剂函原件送(寄)达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月10日前未将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出具的调剂表原件送(寄)达研招办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5.研招办收到材料审核真实无误后,将考生列入复试名单,正式给予考生调剂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登录时请尽量按第一志愿报考时填写的信息进行填写,并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2.报考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10320;
3.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gd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