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名额
2010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159名(含定向和非定向公费生、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生,其中公费生比例大于60%),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要求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按照教育部规定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至14日)。
3.现场确认地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4.报名手续: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和照相。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科目:法学门类专业为政治、英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门;医学门类专业为政治、英语、专业基础综合(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考西医综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考卫生综合或西医综合,药学专业考药学综合或西医综合)三门。其中政治、英语和西医综合为全国统一命题,法学门类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药学综合(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由我校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复试方式一般为笔试加口试,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后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需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五、其它事项
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