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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西安财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直属陕西省领导,以法学为主要特色,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高等学府。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环境优美,人杰地灵,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是我国培养法政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校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现有16个学院,3个专业研究所,22个学术研究中心,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及重点学科研究基地,拥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目前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500余人。
学校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图书馆馆藏图书173.5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300余种,建有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学校自1979年开展研究生教育。秉承“陕派律学”的传统,保持着质朴淳厚的学术风格并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走开放式办学道路,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2012年,我校将面向全国招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行政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欢迎各位考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22个硕士点计划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81名(含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审核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我校招收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须具备的报考条件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见西北政法大学网站)。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
1、上述(一)至(五)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符合:
1、上述(一)至(五)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以报考)。
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式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资格自审:网上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完成报名、参加并通过考试,亦不予录取,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考。
(二)网上报名:
1、在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并提交本人报名信息。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11年9月25日-29日期间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3、推免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注意:
a、完成提交后,保存好系统自动生的网报编号。
b、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c、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d、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够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三)现场报名: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按网报系统选择确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凡选择西北政法大学考点的考生的现场报名地点是: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
现场报名的确认程序是: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报编号交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后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即视为完成报名,各项信息一律不再更改。
报名考试费按各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的标准收取。
请考生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后果自负。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的科目和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下:
2012年1月7日上午8:30-11:30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12年1月7日下午14:00-17:00 (2)英语一(满分100分)
2012年1月8日上午8:30-11:30 (3)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2012年1月8日下午14:00-17:00 (4)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由教育部制订考试大纲,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命题。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4、考试地点:凡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复试及录取
在教育部确定当年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120%比例划定我校当年复试分数线,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
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进行。我校将在4月初公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文件:
1、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1份。
六、学习期限、攻读方式与学费
我校招收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学习期限为2年,其他各硕士研究生专业的学习期限为3年,均为全日制。
2012年我校对招收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仍实行奖学金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奖学金的范围为总招生规模的30%左右(一、二、三等奖学金各为10%左右);第一学年奖学金奖励范围按录取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第二学年、第三学年按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确定。其他录取的研究生需要自筹经费。
各专业招收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
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婚姻法)、诉讼法学(含刑诉、民诉、警察、侦查)、经济法学(含劳保、知识产权):10000元/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含宪法学)、军事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9000元/年;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经济学、新闻学、政治学理论、行政管理、法学理论、法律史:8000元/年。
请考生慎重考虑自己的经济条件,妥善处理攻读学位与就业的关系。
所有全日制住校生每人每年住宿费1100元。
七、应试准备与复习指南
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一、数学三请按照教育部《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英语/政治/数学三考试大纲》复习。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不再指定参考教材和其他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其它事宜
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电话:(029)85385134; 传真:(029)85388834
网址:http://www.nwupl.edu.cn
传真:(029)85388834
十、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29-88182772 薛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029-85385825 蔡老师
刑事法学院 029-88182614 靳老师
民商法学院 029-88182611 李老师
经济法学院 029-88182621 曹老师
行政法学院 029-88182640 王老师
国际法学院 029-88182665 何老师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29-88182765 寇老师
公安学院 029-88182755 张老师
新闻传播学院 029-88182727 董老师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029-85385137 王老师
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029-85385939 谭老师
注:如有变动,以当年教育部的实施细则为准。
西安财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西安财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决策、优化理论与方法、★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经济法学19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2012年各专业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500人,实际招收人数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招生录取条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者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统考初试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笔试课程。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9月25日-29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具体安排为: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
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以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为准。
2011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缴费、照相。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通知。
在复试时我校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采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统计学专业及经济法学专业业务课一、二,及其他专业的业务课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初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外国语
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和录取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等。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学制
三年。
六、联系办法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欢迎广大考生登陆西安财经学院网站浏览或电话垂询!
单位代码:11560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网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研究生部E-Mail:yjszs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长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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