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依据教育部印发的《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制定)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毕业年限从获得毕业学历证书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即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将具体专业列出?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推荐免试: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包括专业学位,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公告详见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18383_1_2.html。被接收的推免生到就读学校领取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须将正式加盖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五)单独考试:我校只接收强军计划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4年(须在2008年7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以上实践工作经验,必须在报名前经我校资格确认才能报考,否则报名无效,且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我校原则上接收单独考试的专业仅限于理学、工学、医学、农学等所覆盖的专业(含部分专业学位领域: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我校其他专业学位不接收单独考试。
(六)其他报考条件
1、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不接受报考),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4、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5、我校有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其他学科专业一律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
6、中南大学在职职工报考,须按中南大学人事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情请于9月中旬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各专业的报考要求,如不符合报考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和不予发放准考证。我校学历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报考单考(只限强军计划,事先取得我校的资格确认才能在网上报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报名点只能选择为中南大学,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校本部。
网上报名须知:
A、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B、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名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C、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你选择某一报名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D、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绝对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E、中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最好填写为“中南大学XX校区XX学院(系、所)”。中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中南大学XX学院(系、所、年级办)”。“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写几个,便于联系。
F、毕业证证书编号和学位证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G、“备用信息1”的填写方法(仅适用选择中南大学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我校设一个报名点(校本部)、一个考试地点(校本部)。在外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相应报名点要求填写。湘雅医学院和铁道校区不设考点。
中南大学正式职工在“备用信息1”填上“中南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档案单位”填为“中南大学人事处”或“中南大学XX医院人事科”。
2、现场照相及时间
2011年11月10日—14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交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考虑报名时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事先最好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四、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初试科目:所有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联考初试科目为两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学术型研究生的初试科目为三门,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等专业学位覆盖领域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的初试科目为四门。
①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其考试内容为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非法学)、497-法律硕士联考综合(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②我校自命题科目:非统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一览表附后。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在相应学院(系、所)网站上查阅。
“强军计划(单考)”的初试科目为: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241-英语(单)、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同统考,如应试数学,考试科目为711-数学(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选择统考考生的初试科目,现场确认后由我校研招办根据学科专业统一调整为“强军计划(单考)”的初试科目。
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④报考艺术学院的设计学、美术学以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来我校考点报名和在我校校本部参加初试。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直接通知考生。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保留准考证至2012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成绩单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理论与实验(临床操作)相结合。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综合课考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由相关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命题,全方位的考核考生对该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无指定参考书,详情请浏览相关学院网站);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两门课程名称待下达复试通知时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复试工作,实行比例为120%左右的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
五、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六、录取
2012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含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对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实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普通助学金资助制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分两种: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获得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半额奖学金者可以享受普通助学金。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类型。
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及攻硕期间不脱产的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时确定为全额奖学金,全脱产研究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助学金,不脱产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
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单考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七、学费、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我校自2008年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我校2012年研究生学费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新标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单独考试:14000元/年;软件工程硕士:12000元/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临床医学硕士:10000元/年;医学门类专业(不含临床医学硕士):9000元/年;非医学门类专业(含其他专业学位):8000元/年。
2、奖学金:我校设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和校级奖励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充抵全部学费,半额奖学金充抵一半学费。我校80%的研究生可享受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另外,我校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近30种校级奖励金,如米塔尔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西南铝教育奖励金、海航高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山河英才教育奖学金、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茅以升专项奖、陈新民奖励基金、黄培云教育奖励金等,最高奖励基金为10000元/人。关于我校校级奖励金详情,可参见:http://web.csu.edu.cn/csuaward/index.htm。
3、助学金: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半额奖学金可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最低标准为3000元/年。
八、学习年限: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各专业的学习年限见《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及专业学位一览表》。
九、违纪处罚: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不能被录取在内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招生咨询及其它事项
本资料内容,以及之后发布有关招生的注意事项都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its.csu.edu.cn/yjsy/)查询。我校各学院(系、所、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见《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6806,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