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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2020年新疆农业大学拟招收博士研究生74人(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与学制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三、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
2020年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选拔方式。
(一)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请参阅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公布的《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并注意以下要求和变化。
1.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学院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敏锐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创新和科研能力。
(4)应届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
(5)非应届生应持有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近5年内在相应学科领域中文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硕士阶段发表论文,经学院审核可视为第一作者);
b.在相应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排名前三);
c.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三);
d.主持地(州、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e.获得地(州、市)级以上能证明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奖项(排名前三)。
(6)申请者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通过CET-4(425分及以上)或CET-6(400分及以上);
b.持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PETS-5);
c.雅思≥5分或TOEFL≥65分;
d.在英语为第一语言和通用语言的国家,有10个月及以上合作研修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在外文SCI上发表论文者;
e.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须参加学校于2020年5月16日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届时请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网站查看。
2.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并交费。申请人于2020年4月5日至4月25日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网站查看报名公告,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版材料,在线缴纳报名费300元。
(2)材料初审。5月8日前,学院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和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通过初审者须在来校综合考核时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笔试及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专业课笔试,由学院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组织考试;第二部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综合考核在5月17日至5月25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4)公开公示。初审合格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公示。公开公示平台是本单位门户网站。
3.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生成)。
(2)研究计划书。主要包括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特别成就、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分别签字出具(两位专家推荐内容雷同视为无效,推荐专家需亲笔署名)。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由申请人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归还。
(7)非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报告的复印件。
(8)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9)《新疆农业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0)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须另行准备20分钟的PPT进行现场答辩,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二)硕博连读
请参阅《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培养工作规定(试行)》,并注意以下要求:
1.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对象为我校2019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专业与博士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报考学院公布的其他相关要求。
2.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于2020年4月10日至4月25日提交申请至报考学院。
(2)材料审核。5月8日前,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5月25日前,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并公布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管理处审核。
(4)博士学籍办理。硕博连读申请人通过学校审核,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待2021年通过博士入学审核后,办理博士入学学籍手续。
3.申请材料
(1)《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研究生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英语水平成绩单。
(3)《新疆农业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体检
申请人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截止到2020年4月25日)的体检报告(体检表所列项目须全部体检),也可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
博士生须按学年足额缴纳学费,并妥善保管缴费凭证。
(二)奖助
详见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公布的《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七、其他
(一)就业派遣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录取的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二)违规处理
申请人在报名或考核中违规或弄虚作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开除学籍;非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尽事宜查询
因新冠病毒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本简章规定事项变更,或者有补充说明事项时,我校将通过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八、联系方式
报考学校代码:10758
联系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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