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材料
详细材料要求见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除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之外,申请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2.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或学位论文的详细摘要和目录;往届生须提供完整硕士学位论文。
3.研究成果:近5年以来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
4.研究计划:内容包括本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和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科研设想和研究计划等(不少于1500字)。
申请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四、申请和录取程序
参照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1.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并于2021年2月22日-3月5日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21年3月6日-3月9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2021年3月10日-15日,我院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学院“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对于条件不符者,参加我院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测试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复核结果上报我校研招办核准,核准后的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届时将根据我校研招网公示名单通知申请者来院进行复试。
(3)综合考核。我院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考查, 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在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时,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50%;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中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我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及递补名单。
五、其他
1.我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工作于2021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5.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