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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分校、各有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博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1〕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顺利进行,根据河北省推免工作文件要求,成立我校2012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校长 刘波
成员: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吴晋湘,教务处处长范顺成, 学生处处长崔树军,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商植桐,研究生学院副院长朱彩虹,教师代表吕荣杰。
二、推荐办法、程序
(一)推荐免试对象、条件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2006〕14号)的要求,推免生的遴选范围为我校201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廊坊分校、各学院要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实推荐思想品德好、学习优秀、创新能力强的优秀本科生参加选拔考试。推免后从事助管工作的学生,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做过学生干部工作。
推荐免试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推免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型推免生)和推免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学生,前三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名次要求在本专业的毕业生中排在前20%以内;
6、前三学年所有课程都达到及格以上(补考及格的不超过2门),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三级考试。
(二)推荐免试名额
2012年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为385名(22名推荐后从事助管工作),其中学术型推免生232名(留校限额209名),专业学位推免生153名。
综合考虑我校各学院的硕士点数目、毕业班人数和硕士点招生情况,按照我校2012年推免生录取人数的150%拟定的各学院推荐选拔考试名额共计589名。其中学术型推免生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分别推荐,统一考试,分别排名、录取。廊坊分校、各学院推免选拔考试分类型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材料审核、公示
廊坊分校、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推荐免试条件执行,根据学生申请的类型及学习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推免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推免后从事助管工作的学生单独报名,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考试的学生名单。大学阶段获得过国家、省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省市级以上的各种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廊坊分校、各学院将具有推免考试资格的考生三学年的成绩单送交教务处,对其真实性及是否有不及格课程进行严格审查,成绩单由主管处长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推免名单汇总表(附件2)(含三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等),由各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连同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四、六级证书原件送交至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全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学院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含三学年平均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上网公示,同时廊坊分校、各学院要将推荐办法、程序、推免生相关信息张贴于各学院公告栏,接受师生监督。有问题可以举报到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2-60438193,邮箱jiwei@hebut.edu.cn)。学校将对有争议的推免生进行复查,对确实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及推免考试成绩,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考试
此次推免工作,本着“择优推荐,考试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学校组织统一的推免生选拔考试,其中人文与法律学院、社科部、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的学生考试科目为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外国语学院的学生考试科目为外语(英语专业学生考试科目为日语或法语,其它专业学生考试科目为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学生考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二(含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所有考试科目命制A、B两套试卷,最后在纪检监督下抽取使用试卷。
总成绩的计分方法为:三年平均成绩占50%,外语、数学或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各占25%。国家级三好学生、国家级科技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在总分基础上加3分,省市级三好学生、省市级科技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在总分基础上加2.5分。上述加分均不累计加分。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校分别对学术型推荐生和专业学位推荐生,按总成绩统一排名(不含推免后从事助管工作的学生和向外校推荐的学生),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报考专业学位的学生在专业学位推免生未录满时,可在学术型推免合格生源中择优调剂录取。个别专业的最终录取名额,根据硕士点建设以及报名考试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2、推免后从事助管工作的学生根据总成绩的排名,按录取名额的130%选拔参加面试,然后再根据总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排名录取,录取后签订相关协议,面试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研究生学院、教务处、校团委、校纪委以及有关学院领导组成。推免后从事助管工作的学生,入学后第二年开始学习研究生课程,延期一年毕业。
3、向外校推荐的学院及名额分配为,外国语学院8人(含英语、日语、法语3个专业),人文与法律学院12人(含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对外汉语3个专业),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人(环境工程专业),廊坊分校1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具体各专业外推名额,将综合考虑毕业生人数和考试情况后再行确定。向外校推荐学生的推荐资格,是按该专业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得,其中英语专业的学生需按学生选择考试的二外语种人数分配名额并单独排名。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本人自己联系接收学校,接收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需出具接收函,并写明接收专业。所有向外校推免的学生10月12日上午前须将接收函交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研招办,逾期未找到接收学校的即取消推免资格。
拟录取名单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签署,公示7天后,报省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综合面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组织综合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综合面试的同时确定该生硕士录取专业。面试时间安排在10月1日至10月12日之间进行,向外校推荐的学生不用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所有推免生不再参加明年我校组织的统一复试。
(七)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的研究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违法、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必修课或限选课考试出现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3、考试违纪、作弊者;
4、2012年毕业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八)2012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均不收学费。推免生的就业按毕业当年的有关政策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推免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上报时间
9月15日下午各学院将推免生三学年成绩单报教务处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处长公章,9月16日上午12点前各学院汇同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四、六级证书原件及推免名单汇总表(附件2)送交研招办,推免名单汇总表(附件2)须由各学院负责推免工作的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yzb@hebut.edu.cn。
9月19日上午开始公示推荐选拔考试学生名单,公示期为7天。
9月21日学生本人到研究生学院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9月24日全天考试。
9月30日开始公示录取名单。
10月14日被推免录取的考生到研究生学院研招办领取并填写《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10月17日交至研究生学院研招办。
10月18日研究生学院上报省考试院审批。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数学二或计算机应用基础,9月24日上午8:30-11:30
外语(英语、日语、法语),9月24日下午2:30-5:30
考试地点:由教务处负责分丁字沽、北辰两个校区安排589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证(或身份证)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及录取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
四、本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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