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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单位代码(报考我校):10615;
西南石油大学考点代码(在我校考点考试,报考外校):5110。
二、 西南石油大学招生10615单位说明:
(一)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考点必须选择我校且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二)关于推免生
1.我校推荐且由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凭校验码(咨询所在学院或教务处)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报考单位(招生单位)选择“西南石油大学10615”,考点选择“西南石油大学5110”。
2.我校推荐,但外校接收的推免生,凭校验码(咨询所在学院或教务处)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报考单位(招生单位)选择“推荐接收学校”,考点选择“西南石油大学5110”。
3.外校推荐,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凭校验码(推荐学校发放)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报考单位(招生单位)选择“西南石油大学10615”,考点选择“推荐学校所在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
4.所有推免生须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 西南石油大学考点5110说明: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5110报考点可办理报考全国任何招生单位的考生的报考手续(报考其他学校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直接到报考单位所在报考点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时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我考点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网上。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我校考点确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网上。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报名信息确认。
附件: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 《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考生签名:
身份证号:
二○一一年十一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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