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为了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建立信任和协作关系的重要手段。若涉及到涉外合同,要考虑国际法和国际商务的相关规定。合同可以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房地产合同篇一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
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标以政府规划审批指标为准),项目详细指标资料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提供给乙方;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开盘日30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发布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 代理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 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 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 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1、 甲方权责: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 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 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 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代理: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 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 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 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 乙方权责:
1)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代理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 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 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 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 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10) 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1、 代理费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独家策划代理服务,乙方对委托销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单元, 每月根据委托物业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率)按2.0%—2.5%的代理费率标准不分段补差收取代理费,如下:
销售率(按面积计算)
50%以下(不含50%)
50%(含50%)—70%
(不含70%)
70%以上
(含70%)
代理费率
2.0%
2.1%
2.5%
注:
b. “售出单元” 指客户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当月售出单元的代理费结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c. 不分段补差代理费收取是指,销售率每提升至较高的阶段,按高阶段代理费点数支付累计销售额的代理费差额。如:当销售率超过70%时,之前的代理费按照2.1%标准收取的售出单元,按已售出单元2.5%标准将差额补回支付乙方。
3、 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及返还:
a. 如乙方当月销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将乙方当月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如下壹个月乙方超额50%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上壹个月的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应由甲方在结算日100%返还乙方。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累计到下壹个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此部分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所有累计预留部分。
b. 甲方将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每月甲乙双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中分期预留。每月预留部分不超过当月应结算代理费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上述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部分。
4、 结算时间:每月20日为代理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
5、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销售奖励: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乙方销售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且每提前销售计划壹个月再额外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
7、 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8、 凡是在代理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乙方销售代理期
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甲方于代理期结束后35日内支付乙方应收代理费。
9、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正式税务发票。
1.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时,双方应及时通报并协商,而不视之为违约行为。
3.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4.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相关物业,或者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乙方无法继续销售本物业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并承担因此对已交定金客户造成损失的各项责任。6. 乙方完成项目开盘前所有筹备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盘对外销售并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甲方补偿乙方人力成本等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圆。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迟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进度和权证取得时间、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标准施工等甲方责任,延误销售计划完成的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在两年内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24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等。)
9.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11. 双方同意,当双方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或者更名时,本合同效力自动顺延。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房地产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拆迁许可证》文号.
二、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居住面积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人,常住人口人,应安置人口人,分别是.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
三、拆迁安置。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共套间,层号,配有等设备。
四、拆迁补偿。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元整;。
5.其他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五、搬迁。
乙方在年月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六、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年月日前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注销。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八、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等人一致签字同意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十、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篇三
委托方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合同范本。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项目(媒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应按《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向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第二条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广告费。
类别单价数量金额(元)备注。
设计、制作费。
发布费。
代理费。
合计金额(大写)。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用的________%,向承揽方赔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__________赔付违约金。
4。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__%,向委托方赔付违约金,不能按合同履行超,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__赔付违约金。
4。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向__________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房地产合同篇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充分协议,就乙方承租甲方卫生室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xx市xx区纺织路口服务大厅对面的西杨庄xx西医卫生室租
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期享有经营管理权和受益权,在使用期间,甲方不负任该卫生室的任何医疗事务(包括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全权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对甲方医疗卫生现状已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医疗卫生室,并保证合法经营,乙方承租期间,实行独立核标,自负盈方、自已经营、自己用工。
三、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房屋的整理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承租期限为一年即:xx年元月3日致xx年元月3日,年租金为:40000.00元,剩余药费折合人民币一次付性,年租金付款方式:
1、首付人民币10000.00元。
2、每月28号以前给甲方5000元,不得推迟,直至付完余款30000.00元。
五、乙方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告之甲方。
六、乙方必须保持本卫生室的环境干净、整洁,甲方有有权监管。
七、乙方如不按以上协议执行,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篇五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共同开辟某房地产项目的房产在xx外的销售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代理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和承诺。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协议第二条之物业和地区的指定合作方之一。
第二条委托物业甲方位于(以下简称"该物业")。现委托乙方代理(非独家)销售该物业,负责该物业在青海地区的代理销售工作。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以下简称"该区域"),代理权限:一般。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本协议到期3天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的意见,本协议代理期自动延长3个月。协议到期后,如乙方的房地产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除出现违约的情况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按乙方客户成交金额4%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负责报销乙方成交客户的机票费用,报销机票款xx元/套,该款项直接从客户房款中抵扣,不再以现金的形式结算。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方式。
1、乙方的客户以按揭方式购房的,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完首付款后,甲方须结清与该房首付款同比例的服务费给乙方;购房客户通过银行按揭办理手续并由银行支付按揭贷款后,甲方须结清该房所有的服务费给乙方。
2、乙方的购房客户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甲方应结清该房应付的全部服务费给乙方。
3、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以报表方式核算上月的总成交量(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视为成交),再根据成交量结算应付予乙方的服务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近时期的价格表以及该物业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甲乙双方必须约定在同一时期该出售物业的成交单价保持一致。如甲方需要调整该物业成交单价的,必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保证甲乙双方同时同步调价。
3、甲方须对该物业提供有关专业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该物业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4、甲方遵守与乙方推荐客户所签署的协议文件、法律文书的全部条款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与客户发生纠纷,甲方须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如有虚假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7、甲方应按时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9、甲方每周须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该物业的可销售房型与房号信息,以尽可能促进楼盘的销售。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房地产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在代理区域组织宣传本协议约定之物业,组织购房团。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该物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人数,甲方应及时回传确认,并有责任于3天内将原件交予乙方。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宣传资料、售楼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购买甲方项目房产的活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6、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7、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进度和提供销售报表。
8、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首次接待登记并由甲方确认为准,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如经证实客户(包括甲方关系客户和内部)确由乙方组织接待促销成功,业绩归属为乙方;若由于甲方物业的原因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的,最终客户仍然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
第九条协议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协议一旦终止,双方的协议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违反协议约定的,或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协议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赔偿应付金额的0.5%给乙方。
3、关于业绩归属界定,如有发现故意隐瞒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4、甲方如果向乙方客户透露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或合作内容而造成乙方客户在本次行程未能完成交易,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5、如果乙方销售接待等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它虚假介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有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注:
1、甲方需每月的前三天,委派专人把本项目的本月优惠折扣、价格、销控传真或qq的形式传给乙方,以便乙方销售!
2、甲方需派专人与乙方联络,若有人员变动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对乙方的客户,现场销售时务必要同步同价及优惠!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乙方代表人:
签约日期:20xx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篇六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________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____万元,开发费____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万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
各方负责: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营方式:
________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
利润分配:________
违约责任:________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劝检查监督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合同篇七
1·营销人员审核业主资料,(认购书,订金收据,身份证,银行卡。)----开具缴款通知书。
2·财务部复核有关金额,数据无误后签章---收款—开票。 3·营销人员核对票据---交业主----业主签章认可。
4·营销人员带(认购书,缴款通知书,及合同打印通知书)---合同打印处申请打印合同。
5·合同打印完毕,营销人员审阅复核无误---业主按手印签章---财务(专人)核定后盖合同章,法人章,骑缝章。
6·合同-----业主合同签收单签收-----公司按揭事项说明。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要约的效力
5.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2.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3.承诺的期限
4.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房地产合同篇八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第一条 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及院落(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坐落于x;其中房屋共x层、共x(套)x(间),房屋结构为x,建筑面积x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x;(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x。
第二条 房地产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房地产四界为:东以自院墙外沿为界、西以自院墙外沿为界,东西长共计x米,南以自院墙外沿为、北以自院墙外沿为界,南北长共计x米。该房地产交付时,甲方保证交付的是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及院落;并保证交付时该房地产的院墙已建成使用,与四邻无纠纷。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地产相应土地的使用权性质、年限以相关证书登记为准。该房地产转让后,甲乙双方按照有关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亿x千x百x拾x万x千x百x拾x元整。
第五条 交付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支付该房地产之日起x日内将该房地产全部转让款付给甲方。甲方应于该房地产院墙已建成使用、确定与四邻无纠纷后,将该房地产及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_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于_____签于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