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2024年最高额抵押的合同(汇总10篇)

2024年最高额抵押的合同(汇总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12 02:24:58
2024年最高额抵押的合同(汇总10篇)
    小编:zdfb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用于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起草合同时,应该注意用词的准确性和法律术语的使用。小编整理的合同范文包括租赁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等常见类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一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甲方将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房地产抵押于乙方,作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的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债务相关信息。

1.1债权人;1.2债务人;1.3其他合同当事人;1.4主债权数额:(币种:)(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整.1.5债务履行期限:自债权确定之日起日内履行.

第二条抵押物担保的最高数额及议定价值。

2.1抵押物担保的最高数额:(币种:)(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整.2.2经甲乙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币种:)。

(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整.

第三条抵押物。

3.1抵押物状况(见下表)抵押物名称房地产证号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用途其他3.2甲乙双方承诺已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已对下列问题予以明确:。

(1)经核查,双方已确认抵押物现状与房地产登记簿和房地产证书记载内容一致;。

(3)若抵押物(房地产)为非商品房性质或者未缴纳地价的,应当在实现抵押权时补足地价.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情形。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的债权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5)主合同债务人、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4.2债权确定后当事人应当签订债权确定书.

第五条抵押登记。

5.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5.2本合同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配合,并按照5.1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其中任何一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的,该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

6.1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得到清偿后,甲方有权从乙处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与本合同相关的由乙方保存的其他资料并依法注销抵押登记.

6.2抵押期间甲方享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和合理使用权.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7.1甲方应保证抵押物上的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瑕疵,并保证提供的有关抵押物的全部产权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合法、真实、有效.7.2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维护抵押物的价值,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物转让、赠与、拆除、改建或者以其他任何不适当的方式擅自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7.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抵押物的权属发生争议或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或者抵押物发生其他不利于抵押权人抵押权实现的情形的,抵押人应当在情形发生后日内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4甲方在抵押期间发生失业、搬迁、个人经济情况和信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影响债务履行的情形时,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日内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5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各项费用,包括律师服务、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

7.6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

8.1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对主债权及其利息、甲方应付的其它费用进行受偿.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9.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抵押房地产进行现场勘验和认真调查,对其权属、坐落、部位、现状及权属证书记载等有关情况了解清楚.

9.2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得到清偿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乙方保管的抵押物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应及时退还给甲方.

9.3妥善保管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资料,若遗失或毁损的应当负责补办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4乙方将抵押权转移,应当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可选择公告方式.

9.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担保债权的范围和抵押权的效力。

10.1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债权.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债权时,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贷款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或其他凭证为准.

10.2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等).10.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毁损、灭失、附和、混合、加工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十一条抵押权存续期间。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抵押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第十二条抵押物毁损灭失。

12.1抵押期间,由于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抵押物全部或部分灭失,价值毁损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

12.2抵押的房地产因甲方行为造成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12.3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抵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5)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抵押权实现方式。

14.1当出现第十三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乙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1)甲方和乙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14.2乙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参照抵押权设立时的约定价格,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乙方实现抵押权时不得损害主合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抵押权的消灭。

15.1抵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消灭:。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且无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权消灭;。

(3)抵押权实现;。

(4)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没有行使抵押权.

15.2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在抵押权消灭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在抵押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应当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6.2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采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成立与生效。

1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7.2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之时起设立.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8.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8.2抵押权登记后,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变更内容涉及到抵押权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18.3抵押权登记后,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进行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3)向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抵押登记机构及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附件。

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二、本合同必须用钢笔、炭素笔或毛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三、抵押人即是房屋所有权人;抵押权人即是债权人。

四、合同中的空格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金额大写样式: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六、如合同签订一方或双方系自然人,则“法定代表人”处可空缺。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损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的。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本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抵押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无论主合同是否被认定部分或全部无效,抵押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2、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不再送达抵押人。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债务人对本合同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的,并应债务人及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押权人:(盖章)债务人:(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理人:抵押人(盖章):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号。

项下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于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称、数量、特别标志、说明以及占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称和方式及所在地,详见附于本合同的标的物明细表。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前开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税、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市路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期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抛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人的一切权利。

十一、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二、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三、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四、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来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抵押合同登记日起至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正本共份。

甲方: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住址: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连带保证人:

住址:

乙方:

住址:

2

页,当前第。

2

1

2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三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_______号借款合同项下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于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称、数量、特别标志、说明以及占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称和方式及所在地,详见附于本合同的标的物明细表。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前开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税、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期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抛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人的一切权利。

十一、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二、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三、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四、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来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抵押合同登记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四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自愿以其财产(详见抵押物清单)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抵押。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3.本合同的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1.借款利率:。

2.计息方法:。

3.付息方式:。

4.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5.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的利率计收罚息。

第三条借款的归还。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3.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4.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5.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抵押。

1.抵押物及担保范围。

(1)抵押人提供下列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共计。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2)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也在抵押担保范围内。

(3)本合同约定的抵押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抵押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2.抵押人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3.抵押物价值变化。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等原因,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或因任何原因被查封、扣押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在天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2)贷款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或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行使抵押权,或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抵押物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4.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由借款人、抵押人负责在日内依法向法。

定部门办理完毕抵押登记。

5.抵押物变动。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赠与、重复抵押、用以清偿其它债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否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行使抵押权。

(2)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它原因危及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行使抵押权。

6.借款人、抵押人拒绝办理抵押登记或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因此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由借款人、抵押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7.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公证和评估等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抵押人承担。

8.抵押权形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进行决算,行使抵押权:

(1)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拍卖的;。

(3)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

(4)贷款人与抵押人协商一致。

9.抵押效力。

担保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抵押人同意,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响。

第五条借款人、抵押人的承诺和义务。

1.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3.借款人、抵押人存在下列事件之一的,借款人、抵押人应在发生后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抵押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2)借款人、抵押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借款人、抵押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5)借款人、抵押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7)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

传真等联系方式的;。

(8)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抵押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4.借款人、抵押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2)抵押人、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抵押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5.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6.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借款人、抵押人应定期或随时应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借款人、抵押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7.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8.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汇、售汇等业务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9.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抵押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处置抵押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10.本合同解除的,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响。

第六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2.贷款人有权对借款实行跟踪检查。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折价、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并就处置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抵押人追偿。

4.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作为第一受益人,有权提前处置处理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5.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处置抵押物或抵押物的赔偿金等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债权、抵押权之费用;。

(2)损害赔偿金;。

(3)违约金;。

(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

(5)主债权之利息;。

(6)主债权之本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3)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

(4)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

2.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款项。

(4)提前依法处理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

(5)采用其它制裁措施。

第八条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1.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l、借款申请书;。

2、抵押物清单;。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登记机关保存份。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五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5.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六

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借款,每次借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约定、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贷款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别不限,抵押人对原币种承担责任。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详见__________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责任。抵押权人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当恢复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物应办理足额财产保险,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3、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的,保险赔付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条、抵押登记。

抵押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损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的。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本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抵押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无论主合同是否被认定部分或全部无效,抵押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2、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不再送达抵押人。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债务人对本合同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的,并应债务人及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押权人:(盖章)债务人:(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理人:抵押人(盖章):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七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5.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八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保证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协议,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对甲方的已全债务清偿完毕。现甲、乙、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抵押登记情况。

1、所有权证书或证明情况: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2、他项权证书或证明情况:_______________。

房屋他项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3、抵押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注销原因。

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

第三条特别约定。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仅为甲、乙、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之用。除三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丙三方共同承诺:本协议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三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丙方(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九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5.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高额抵押的合同篇十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号借款合同项下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于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称、数量、特别标志、说明以及占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称和方式及所在地,详见附于本合同的标的物明细表。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前开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税、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市路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期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抛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人的一切权利。

十一、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二、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三、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四、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来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抵押合同登记日起至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正本共份。

甲方: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住址: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连带保证人:

住址:

乙方:

住址: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2.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6.66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