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合同的条款应该全面、详细,涵盖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合同示范,希望对大家的合同写作有所帮助。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一
第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向服务对象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时,应当书面说明下列事项:
(二)中介服务涉及的房地产的权属、面积、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赁、使用限制等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应当由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中[fs:page]介服务合同。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三)合同履行方式、期限;。
(四)中介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依法准予销售的预售商品房,应当持预售人出具的委托书或者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受委托的中介服务业务转托给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及未经注册或者未经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扣押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
第二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明码标价。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者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设立业务台帐,做好业务记录。业务台帐和业务记录应当载明业务活动中的收入、支出,以及法律、法规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每年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业务统计报表。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进行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及时告知服务进展情况。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
(二)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三)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四)以诋毁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机构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五)为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地产提供转让、抵押中介服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备案进行经营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从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受聘时未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转借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变造、买卖、转借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的,并可吊销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可提请原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不向服务对象说明情况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聘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按违法聘用人数每人处以一万元的罚[fs:page]款;对聘用未经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按违法聘用人员人数每人处以二千元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扣押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对中介服务机构每扣押一证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或者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收费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可提请原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索取财物、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为禁止转让和抵押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为机构或者行为人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责任人员,吊销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并可提请原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涉及工商、物价、税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违法从业或者因提供虚假信息等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所在的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介服务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中介服务人员追偿。
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按时发放备案证明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不进行年度检查或者不公布年度检查结果的;。
(三)明知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违法经营,损害当事人利益,但不依法处罚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二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三
工作描述:2010年5月至今:在广西夏威夷国际大酒店就职,期间荣获季度微笑之星,年度优秀员工奖。
虽然我刚从学校毕业不到一年,工作经验有限。但是,在这次应征之前,我就对自己做了评估,我觉得以我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与较强的敬业精神,实践经历,我相信自己适合从事与本人专业相关联的`工作。
对工作实事求是,能在与人交际中做到良好的沟通交流,热情待人,对工作充满热情,能够团结集体,有很好的集体感,不怕困难艰苦,相信自己一定能行!为取得工作成绩会开足马力认真做事!
如给我一个发展的机会,我会以一颗真诚善良的心、饱满的工作热情、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快速高效的工作效率回报贵单位。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四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
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中介人(章):
合同签订时间: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六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的`违约金。
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七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八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九
甲方:,中介公司资质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经纪人:,经纪证号:;经纪人:,经纪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乙方需求房地产的基本情况1.乙方需要购买租赁的房地产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2.房地产地址:;建筑时间。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4.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元范围内。5.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元范围内。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8.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购买租赁的房地产对象。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租赁的房地产。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屋租赁方面的咨询。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租赁的房地产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等提供咨询、经纪以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经营性服务行为。
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可以依法组织行业协会,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经营服务进行自律监督;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七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仅从事咨询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元;。
(四)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还应当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中介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等文件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的同时发给备案证明。
第九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及经营服务等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年度检查结果。
年度检查办法和资质的评定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受聘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办理注册手续,领取注册证。
第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的,持证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在应聘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转借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