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领域中,合同是交易过程中的重要保障。合同中可以添加合理的违约责任条款,以防止一方违约损害对方利益。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并解决问题。
长期借款合同篇一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仓单提供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
1.2仓单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仓单清单”为准。
1.3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法律规定的质押登记手续。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_________;利率:_________;到期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非同包括但不限于催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务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确认无效,则出质人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仍依据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仓单的移交及保管。
3.1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已背书并经仓储保管人签字盖章的仓单正本移交质权人。
3.2质权人应妥善保管仓单。
仓单在质押期间遗失、毁损的,质权人应立即通知出质人,出质人应按质权人要求申请挂失及补办。
补办的仓单作为出质标的仍交由质权人保管。
3.3质权人对仓单的遗失、毁损有过错且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保险。
4.1仓单项下货物已经投保的,出质人应将经保险人出具的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单正本随仓单一并移交质权人。
4.2质权人要求将仓单项下货物投保的,出质人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并在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经保险人出具的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单正本移交质权人。
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保险金额不低于被担保债权金额。
保险费用由出资人承担。
4.3出质人应按时交纳保费,履行维持保单有效性的其他义务。
4.4出质人未按质权人的要求投保或续保,质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维持保单有效的措施,出质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质权人因此支出保险费用和相关费用。
4.5如发生保险事故,对保险赔偿金,出质人同意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其相关费用;。
(2)转为定期存款或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仍用于质押;。
(3)出质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
第五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5.1出质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仓单及有关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出质人对仓单及其项下货物享有所有权或充分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争议、诉讼(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第三人权益等情况。
5.5出质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仓储费用,且不存在任何导致仓储保管人行使留置权的情况。
第六条出质人的义务。
6.1仓单项下货物灭失、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出质人应及时告知质权人,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仓单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出质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并配合质权人采取有关措施。
6.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仓单申请挂失及补办,不得以转让、赠与、质押或其他方式处分仓单及项下货物。
6.4承担对仓单及其项下货物进行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拍卖、变卖而产生的费用。
6.5在债务人向质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6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实现质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6.7质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视为已征得出质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仍应依据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7.1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仓单及其项下货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
(2)根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及其质权的其他情形。
7.2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仓单及其项下货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被担保债权及有关费用;出质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应将所得价款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支取。
主债权到期末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将该账户中的价值直接受偿:
(1)出质人未按第6.1条约定提供新的担保;。
(2)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到期日。
第八条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导致质权不成立或未生效或无效的,出质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出质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将仓单移交质权人占有;。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
(3)出质人的其他原因。
8.2出质人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8.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4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质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不成立或未生效或无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出质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即构成违约:
(2)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3)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出质人的义务;。
(4)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
9.2出质人违约,质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3)要求出质人支付主债权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4)要求出质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经济损失;。
(5)依法撤销出质人损害质权人利益的行为;。
(7)以法律手段追究出质人对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违约责任和相关赔偿责任。
第十条通知。
10.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10.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10.3任何通知或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如果是特快专递,则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1)种方式解决。
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出质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2.2本合同所附的“质押仓单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于仓单按第3.1条约定移交质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长期借款合同篇二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1.2借款用途: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
1.4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1.4.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
1.4.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
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偿还方式为一次性还清,借款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长期借款合同篇三
借款方: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付款方式选择。
钱款交付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钱款汇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或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
开户行:______。
2、现金交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时,贷款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
自交付贷款之日起,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保证方式及期限,保证范围。
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自本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范围。
本借款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七、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八、保证条款。
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九、违约责任。
借款方未按约偿还本息时,借款方应承担贷款方主张权利时的各种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签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手机:______。
借款人身份证号:______。
借款人常住地址: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手机:______。
保证人身份证号:______。
保证人常住地址: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长期借款合同篇四
贷款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身份证号:
出质人:身份证号: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下称质物),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抵押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质物未设定过其它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借款人、出质人将质押物质押给贷款人后,贷款人经审核评估后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借款用途: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人不来办理续借手续,则质押物归贷款人所有。
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质保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在质押期间内质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费用。
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出质人应将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及材料连同质物一并移交给贷款人保管。
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时归还本息,则质押物的所有权归贷款方所有,贷款方有权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质押物,出质人不得提出异议,并配合贷款方处理质物,则贷款方有权拍卖或转让质物来冲抵贷款,如果拍卖质物不够贷款额,或如果质物所有权发生争议,造成质物不够偿还贷款时,则贷款方将继续追究借款人无限责任,可继续拍卖借款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直至清偿贷款为止。
借款人承诺:
向贷款人真实的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生产经营情况,质物的所有权是借款人的,无任何担保或争议。
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用本企业资产或个人财产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的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提前拍卖质物。
质物的保险、公证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本合同发生纠纷,有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均由出质人承担。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贷款人、经办人签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质人:
贷款人:
长期借款合同篇五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一个月按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
1.用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
1.还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3.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长期借款合同篇六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仓单提供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
1.2仓单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仓单清单”为准。
1.3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法律规定的质押登记手续。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_________;利率:_________;到期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非同包括但不限于催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务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确认无效,则出质人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仍依据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仓单的移交及保管。
3.1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已背书并经仓储保管人签字盖章的仓单正本移交质权人。
3.2质权人应妥善保管仓单。
仓单在质押期间遗失、毁损的,质权人应立即通知出质人,出质人应按质权人要求申请挂失及补办。
补办的仓单作为出质标的仍交由质权人保管。
3.3质权人对仓单的遗失、毁损有过错且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保险。
4.1仓单项下货物已经投保的,出质人应将经保险人出具的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单正本随仓单一并移交质权人。
4.2质权人要求将仓单项下货物投保的,出质人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并在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经保险人出具的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单正本移交质权人。
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保险金额不低于被担保债权金额。
保险费用由出资人承担。
4.3出质人应按时交纳保费,履行维持保单有效性的其他义务。
4.4出质人未按质权人的要求投保或续保,质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维持保单有效的'措施,出质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质权人因此支出保险费用和相关费用。
4.5如发生保险事故,对保险赔偿金,出质人同意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其相关费用;。
(2)转为定期存款或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仍用于质押;。
(3)出质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
第五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5.1出质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仓单及有关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出质人对仓单及其项下货物享有所有权或充分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争议、诉讼(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第三人权益等情况。
5.5出质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仓储费用,且不存在任何导致仓储保管人行使留置权的情况。
第六条出质人的义务。
6.1仓单项下货物灭失、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出质人应及时告知质权人,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仓单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出质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并配合质权人采取有关措施。
6.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仓单申请挂失及补办,不得以转让、赠与、质押或其他方式处分仓单及项下货物。
6.4承担对仓单及其项下货物进行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拍卖、变卖而产生的费用。
6.5在债务人向质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6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实现质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6.7质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视为已征得出质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仍应依据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7.1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仓单及其项下货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
(2)根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及其质权的其他情形。
7.2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仓单及其项下货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被担保债权及有关费用;出质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应将所得价款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支取。
主债权到期末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将该账户中的价值直接受偿:
(1)出质人未按第6.1条约定提供新的担保;。
(2)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到期日。
第八条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导致质权不成立或未生效或无效的,出质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出质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将仓单移交质权人占有;。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
(3)出质人的其他原因。
8.2出质人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8.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4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质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不成立或未生效或无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出质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即构成违约:
(1)仓单项下质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已经或可能明显减少,或发生其他有损质权的事件;。
(2)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3)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出质人的义务;。
(4)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
9.2出质人违约,质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3)要求出质人支付主债权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4)要求出质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经济损失;。
(5)依法撤销出质人损害质权人利益的行为;。
(7)以法律手段追究出质人对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违约责任和相关赔偿责任。
第十条通知。
10.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10.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10.3任何通知或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如果是特快专递,则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1)种方式解决。
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出质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2.2本合同所附的“质押仓单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于仓单按第3.1条约定移交质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长期借款合同篇七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的事宜,签订以下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根据甲方指定,乙方将上述款项转入账号:【】。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月息2%,年息24%】。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双方约定先还息后使用,即甲方收到乙方借款本金后即支付首月利息,以后类推:___年_月_日偿还本金【】元,利息【】元;___年_月_日偿还本金【】元,利息【】元;___年_月_日偿还本金【】元,利息【】元;___年_月_日偿还本金【】元,利息【】元;___年_月_日偿还本金【】元,利息【】元;___年_月_日偿还本金【】元,利息【】元;___年_月_日偿还本金【】元,利息【】元;根据乙方指定,甲方应将上述款项转入账号【】,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甲方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违约:
1、乙方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连续5日无法联系上甲方,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或用于非法活动,或甲方提供虚假材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承担不低于借款本金20%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按欠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3、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通过诉讼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交通费)。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15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汇款凭证。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长期借款合同篇八
债务人: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1、借款总金额: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乙方在合同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长期借款合同篇九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借贷方借款人民币----元。
自支用借贷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借贷逾期不还的.部分,借贷方有权限期追回借贷。
五、保证条款。
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借贷方的借贷,借贷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贷的,抵押权消灭。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长期借款合同篇十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分次提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产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七条分次还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确定为年息_________%,期满后由贷款方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二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内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六条借款人承诺。
(1)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7)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七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十八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借款合同篇十一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的事宜,签订以下以资共同信守。
根据甲方指定,乙方将上述款项转入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月息2%,年息24%
双方约定先还息后使用,即甲方收到乙方借款本金后即支付首月利息,以后类推:
根据乙方指定,甲方应将上述款项转入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1、乙方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连续5日无法联系上甲方,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或用于非法活动,或甲方提供虚假材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承担不低于借款本金20%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按欠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3、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通过诉讼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交通费)。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15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汇款凭证。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借款合同篇十二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的事宜,签订以下以资共同信守。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月息2%,年息24%。
双方约定先还息后使用,即甲方收到乙方借款本金后即支付首月利息,以后类推:
根据乙方指定,甲方应将上述款项转入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1、乙方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连续5日无法联系上甲方,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或用于非法活动,或甲方提供虚假材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承担不低于借款本金20%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按欠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3、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通过诉讼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交通费)。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15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汇款凭证。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借款合同篇十三
贷款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的'现值为万元,担保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
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名:
地址:
电话:
还款保证人签名:
地址:
电话:
日期:
长期借款合同篇十四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提款和还款。
第四条分次提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产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七条分次还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确定为年息_________%,期满后由贷款方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二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内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四章担保。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五章双方承诺。
第十六条借款人承诺。
(1)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7)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七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借款合同篇十五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提款和还款。
第四条。
分次提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产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七条。
分次还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确定为年息_________%,期满后由贷款方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二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内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四章担保。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
第五章双方承诺。
第十六条。
借款人承诺。
()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还。
(7)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七条。
贷款人承诺。
()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
()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借款合同篇十六
贷款人:_________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提款和还款。
第四条分次提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产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七条分次还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九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确定为年息_________%,期满后由贷款方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二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内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四章担保。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如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五章双方承诺。
第十六条借款人承诺:
(1)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7)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七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借款合同篇十七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的事宜,签订以下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根据甲方指定,乙方将上述款项转入账号:【】。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月息2%,年息24%】。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甲方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违约:
1、乙方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连续5日无法联系上甲方,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或用于非法活动,或甲方提供虚假材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承担不低于借款本金20%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按欠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3、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通过诉讼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交通费)。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15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汇款凭证。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