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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工作条例(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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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工作条例(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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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的经历,总结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总结的语气要积极、正面,鼓励自己和他人进步。请看下面的一些示例文本

支部工作条例篇一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所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党支部建设得不到加强,整个党组织就会失去战斗力、凝聚力,党员也就因缺乏规范的管理而成为一盘散沙,不仅先进性作用得不到发挥,在群众中也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更是无从谈起。《条例》的下发,使党支部建设有了基本指导和遵循的方针,对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支部建设必将产生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加强党支部基础工作的党内法规,对党支部的工作职责、设置方式、支委会建设、“三会一课”等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工作标准。“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同样,《条例》制订下发后,各级党员干部如何带头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就成为关键。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我认为借助《条例》出台的契机,对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条例》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党支部书记是关键。要把好党支部书记“入口关”,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抓好后备人员队伍建设,坚决杜绝把党支部书记岗位当成照顾型、安置型岗位。要提升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使党支部书记明确自身工作职责,知道党支部工作抓什么、怎么抓。要通过量化任务指标推动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责任,“像抓安全工作一样抓党建工作”,结合《条例》要求制订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作业指导书”,列出任务清单,定期对标考核,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二、切实推动支委履行“一岗双责”

做好党支部工作不是党支部书记一个人的事情,是全体支委成员共同的工作职责。要明晰支委成员党建工作职责,量化任务指标,使支委成员尤其是行政干部知道自己在党建工作中做什么、怎么做。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检查支委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好人主义”,确保支部抓党建合力的形成。作为企业党组织要坚决克服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两张皮”的问题,要通过支委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最终推动本部门安全和队伍稳定工作。

三、切实发挥好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发挥党员作用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体现。要通过“三会一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提升党员身份认同,明确自身责任义务,自觉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结合集团公司党委“党员积分考核办法”的实施,推动党员责任落实,确保党员的评先晋级与日常作用的发挥紧密结合。要推动党员在落实标准化作业中高一档、严一格,党员提升思想认识,最终把作用的发挥体现在岗位保安全上,在职工群众中做好表率,这也是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目的。

四、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集团公司党委近期投用的政工信息系统,是推动党建具体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条例》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加强对政工信息系统使用方法的培训,使每一名党员干部明确如何利用好政工信息系统履行好自身党建职责,真正通过系统推动党建责任落实落地。要通过政工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找出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及时预警提醒,让党员干部牢牢把握住做好党建工作的主动权,同时着力抓好党建工作的日常检查和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地对党建工作项点进行补强,有效形成党建工作闭环管理。

支部工作条例篇二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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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工作条例篇三

教学。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严格自律“四个注重”。

一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

二要注重选人用人上把握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三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四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当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

这是《条例》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当前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我镇机关党支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条例》,并将《条例》作为各嘎查、社区党支部的必学内容。下一步,我镇将着力抓好各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督促全镇各基层党支部抓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使全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把《条例》作为党支部的工作指南。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等等党的组织生话制度,抓好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抓好“党日活动”的开展,做好党员的思想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四个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考核评价党建工作,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

会议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定实施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在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员的主体作用,因材施教、注重实效,防止搞培训上的形式主义。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特别是要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长期坚持、持续发力、不断深化,使之系统权威进教材、深入生动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头脑,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要着眼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养复合型领导干部,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等,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加强岗位必备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要加强各级党校特别是基层党校建设,努力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家和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在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提高党校办学水平。

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使教育培训过程成为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品行作风的过程。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结合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结合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分类分级开展精准化的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部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基层党支部是党建工作的最小单元,承担着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和培养的重要职责,在长期的党建工作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党支部工作流程和制度,为党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时至今日,随着我们党逐步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党建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何承担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亿万党员干部齐心协力、矢志不渝,更需要每一个基层党支部都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实现每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集体。在这种情形下,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支部的职责、使命予以明确的定位,指出其承担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光荣职责。这种职责始终没有改变,一直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发展始终。

在新的发展时期,重新对党支部工作和职责予以明确的规范,这不仅是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更好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作用的内在要求。因此,在后续漫长的党建工作实践中,基层党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将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党支部作为检验成效、推进党建任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同时,要逐步引入创新思路,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的党建项目和有效举措,完善基层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普通党员对基层党支部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更好的依托基层党支部发挥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又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规定明确、符合实际。要落实好《条例》,广大党员干部就需要做到“学、思、干”三个方面。制定和实施《条例》,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带着感情学。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是连接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更好的建设我们每个党员的“家”,因此在学习时要带着深切的感情去学。支部对于每名党员来说,就像是每个人的“家”,正是党支部建设有着如此重大的意义,所以,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带着责任干。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一名支部党员的主人翁精神,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亲力亲为地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把《条例》学习好、落实好。

带着问题思。当前,多数党支部能够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凝心聚力促和谐、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个别支部还存在创新意识不够、凝聚力和战斗力还需加强、党员教育方法手段欠缺、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偏弱、组织基本活动没有按期开展等问题。

《条例》的出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引领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我们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书记示范带头作用的绊脚石。

支部工作条例篇四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下文是最新党支部工作条例,欢迎阅读!

一、总则。

第一条党支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的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支部的年度和学期计划,或短期工作要点,并负责实施。

第三条领导和组织所在部门的教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与部门行政领导一起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党员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计划,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制度建设。

第五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制定支部。

工作计划。

;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作好准备;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建立会议台帐。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至2次,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支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每次会议都应有明确的议题和讨论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每月一次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党小组长要认真准备,组织开好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纲、督促党员按照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组织的党课教育活动,也可单独组织党课教育。

第六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七条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认真做好党小组每月一次和党支部每季一次检查考核工作,使党员责任区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报告工作和请示汇报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党员大会作。

工作报告。

党支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总是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校党委。支部还必须按年度向党委汇报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党员要有确定的联系对象,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台帐。

四、组织建设。

第十条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培养、教育、发展规划,指定专人作申请入党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台帐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台帐。

第十一条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责任制。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委员要各司其责,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1、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对上级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

工作总结。

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开好支委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5)全面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组织委员会职责:

(1)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协助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委教育。负责支部的纪检工作。

3、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2)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

学习计划。

并组织好各党员小组的学习。

(3)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4)及时了解党员各个时期的反映,并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小组长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向支部反映汇报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3)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向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

(4)协助支部做好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

五、其它。

第十二条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督促党员用好《党员手册》。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支部。

支部工作条例篇五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定期对群众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并向党员布置有关任务。每个党员都要联系若干名非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同他们交朋友,团结他们一道工作。

第二十八条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和统战政策,做好知识分子和统战工作。

第二十九条党支部要加强对本支部所在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各自的章程,积极负责地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支部工作条例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的实施,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要贯彻落实好《条例》,抓好党支部建设,需在“学、思、践”三个方面上下功夫。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要在“学”上下功夫。思想决定行动,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有正确的思想才有正确的行动。要使《条例》发挥作用,必须让党员在学通弄懂上下功夫。各级党组织要将《条例》的学习列入“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党员对照《条例》标准,引导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党员干部要抓好自学工作,在工作之余,充分利用好闲暇时间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自觉将条例内容融入组织生活中,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把各项要求搞清楚,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把各项规定学深学透学扎实,用《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要在“思”上下功夫。“学而知不足,思而谋远虑。”只有善于思考,善于分析的学习才能真正入脑入心。党组织要对照条例规定和要求,自觉结合党组织在以往工作中的做法,思考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建设,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亮点”原则,条例规定的硬性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对照更高标准和先进典型,不时省视自身党支部建设,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坚定补强短板,同时注重发扬优势,形成特色,打造亮点,全力把把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作为党员,也要结合条例规定,反思自身在以往的工作中是否尽到了自身的职责,反思是否充分履行了作为党员应尽的义务,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将自己摆进去,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要在“践”上下功夫。“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关键要在“笃行”上见成效。《条例》的施行,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落实,要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党员自身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立知立行立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作用,对照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一条一条查不足,一项一项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的坚强战斗堡垒。

支部工作条例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的重要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肩负着联系党和党员、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条例》是指导党支部工作的方向和指引,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方面给出了明确要求。尤其对于新成立的党支部,一切从新开始,在开展工作中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而《条例》无疑成为了一本必备的“工具书”。

进入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要强化政治功能。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最终要落实到支部工作中;旗帜鲜明讲政治,最终就是要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落实突出政治标准,就是让干部队伍在思想上对讲政治形成一种自觉的认识。支部作为党的基本单元,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必须先讲好政治,才能把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任何时候党支部建设都不能放松,党支部作用都不能弱化。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必须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更好地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凝聚起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从执行党内文件开始,从加强政治学习入手,切实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位,把党的建设落到实处,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

落地才能生根,根深才能叶茂。只有把讲政治作为支部工作的灵魂,才能从根本上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只有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才能自下而上地汇聚起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持续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在实现新蓝图的新征程上奋力前行!

支部工作条例篇八

11月26日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新华社和央视“新闻联播”播放,看了《条例》的内容,感受颇深。

《条例》的制定,反映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想办好事情,赢得民心,必须要有打铁自身硬能力,全面进行从严治党,给人民群众看到党有带领我们走向更美好的未来的实力。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关键是“从严”,重点是“治吏”。它主要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内容全覆盖,涵盖党建各个领域。二是主体全覆盖,《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它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无论是在职党员还是退休党员,都要落实全面治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意识上要增强管党治党,在行动上要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要有党员的样子,踏实工作、主动担当、乐于奉献、为党的事业献身,忠诚党的事业,乐于奉献,积极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有所不为就是要.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行为。

《条例》的制定,反映了我们党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坚强决心。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不仅能更好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也能更好的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现在很多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开展形式单一,活动形式多以学习会议为主,内容上多以传达文件精神为主,枯燥乏味,是造成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调动党组织的活力,必须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会,比如可以办“我来说说党史的演讲会或读书会、老党员讲过去的那些事情的故事会,上级文件精神重要知识点抢答、参观红色革命根据地”“组织在职党员为老弱病残献爱心活动”“线上与线上同步教学”等,在学和做中,发挥好支部主体作用,推动每一个党员提振精气神、展示新作为。

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我们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让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强起来,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让党的旗帜飘扬基层阵地,让党的温暖走进党员群众“心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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