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总结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进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除了关注自身表现,还要关注环境因素和团队协作的贡献。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拓宽思路,丰富写作的内容和形式。
医院授权委托书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等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授权委托书如下:
委托人:xxx;性别:女;民族:汉族职务: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1、业务副院长、医务科干部。
2、医院总值班。
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如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由受托人执行医疗机构负责人对该患者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的批准权。
授权期限:长期。
委托人:年月日。
附:受托人名单:
xxx、xxx、xxx、xxx。
医院授权委托书篇二
目前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实施剖宫产应当首先征得孕妇本人意见,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果孕妇确实已经意识不清,则应征得孕妇近亲属的意见,签署知情同意书。这里还要注意,如果孕妇情况紧急,发生以下情形:近亲属不明或者无联系方式的;有联系方式但联系不到近亲属的;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的;近亲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近亲属的意见明显不利于患者利益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为挽救患者生命,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医院授权委托书篇三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医院授权委托书篇四
确实无法亲自办理病历资料申请,特委托:代为向贵院申办,申办资料项目范围为:
以供----之用。
此致医院
委托人:(签章)身份证号:
户籍地: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户籍地:
电话:(1)(2)。
委托人证件影印本受托人证件影印本。
医院授权委托书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等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授权委托书如下:
委托人:xxx ;性别: 女 ;民族: 汉族 职务: 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1、业务副院长、医务科干部
2、医院总值班
授权事项:
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如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由受托人执行医疗机构负责人对该患者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的批准权。
授权期限:长期。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受托人名单:
xxx、xxx、xxx、xxx
医院授权委托书篇六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
本人)系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贵行办理业务,特此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最为被授权人,携带有关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操作员身份证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等,前往贵行办理我单位网银业务开办/变更/升级等相关业务。
本单位指定为网银操作员,其中为网银权限,电话。
本单位账号:
地址:
账户单笔转账限额x万元,日累计转账限额x万元。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人、被授权人、我单位签章之日起生效,至贵行收到授权人解除本授权委托书之日止。
因本授权委托书引发任何纠纷,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贵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授权人盖章:
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盖章确认:(公章)。
医院授权委托书篇七
兹因患者因工作关系重病路途遥远出国。
确实无法亲自办理病历资料申请,特委托:代为向贵院申办,申办资料项目范围为:
以供之用。
此致医院
委托人:(签章)身份证号:
户籍地: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户籍地:
电话:
年月日
委托人证件影印本
受托人证件影印本
医院授权委托书篇八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二种代理方式。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如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领取执行款或履行款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