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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教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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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教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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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默默奉献的教育工作者,通常需要用到教案来辅助教学,借助教案可以让教学工作更科学化。教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教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教案篇一

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免学杂费。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小学生4元、初中生5元(按每年250天计算),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应承担的50%部分,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中西部城市和东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四)营养改善计划。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鼓励各省在民族地区、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地方试点,中央财政视其情况给予奖励

一、什么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称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是指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颁布实施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一系列有关政策、规定。

国家新资助体系建立的原则:

1、建立独立机构

2005年教育部成立国家学生资助中心,当年,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国各大专院校相应都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保证了学生资助机制的正常运转。

2、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是指国家用于学生资助的经费逐年增加,2007年,国家投入158亿元,其中,中央98亿元,地方60亿元,资助大学生397万人,中职生1800万人,中职生每人每年1500元;2008年,国家计划投入300亿元,其中,中央200亿元,地方100亿元;以后每年用于学生资助的资金计划为500亿元。

3、经费合理分担

经费合理分担,是指资助学生的经费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对于西部学校,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学校,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学校是分省确定。

4、政策导向明确

国家新资助政策就是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扩大贫困生的资助面,提高资助金额,如国家助学金的比例由原来的3%提高到20﹪,原来国家助学金最高是1500元,现在最高是3000元,原来国家奖学金最高是4000元,现在是8000元,基本上都翻了一番。2007年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由原定的0.3﹪提高到3﹪,增加了10倍。

5、多元混合资助

多元混合资助,是指除了国家财政对学生的资助外,各学校要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拿出5﹪对学生进行资助。

6、各方责任清晰

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对中央、地方和学校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采取什么方法解决?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主要采取两种方法解决;第一,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以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第二,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贫困学生要从思想上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这类问题,不能等、靠、要,这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学费减免问题,学校规定:除了孤儿、烈士子女或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情况可以考虑外,其它贫困情况采取其它资助方式解决。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1、国家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等:

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3000元;

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三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元;

四、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符合那些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只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的优秀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⑶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⑷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⑸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只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的优秀贫困生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⑶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⑷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⑸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新入学的新生和在校学生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能不能同时申请?

1、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的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国家每年下达多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

1、国家奖学金每年设立5万名,共4亿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2007年国家下达我院16名国家奖学金名额。资助金额12.8万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按全国在校生总数3%的比例确定,每年奖励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52万人,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2007年国家下达我院379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资助金额189.5万元。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高校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

3、国家助学金每年按全国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确定。每年资助高校贫困学生340万人。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2007年国家下达我院3150名国家助学金名额,资助金额630万元。

以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项,2007年我院共获得国家资助金额832.3万元。

七、贫困学生如何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2007年以前,贫困学生主要是在学校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由学校向银行提交贫困学生的有关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名单和贷款合同发给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填写贷款合同,然后,由银行将学生的贷款资金分年打入学校账号。从2007年起,国家在湖北省、陕西省、江苏省、甘肃省和重庆市等五个省市试行生源地贷款政策,2008年国家开始在全国实行生源地贷款。所谓生源地贷款,就是学生或家长直接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程序如下:

1、学生凭有效证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助学贷款申请表。

2、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村、乡、县民政部门公章,连同个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3、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发给学生助学贷款合同。

4、学生将填写好的助学贷款合同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领取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返回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5、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将贷款学生的贷款合同及学校的回执单交给信用社,信用社将学生的贷款打到学校的账户上。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程序如下:

1、一次还款付清方式。毕业前(毕业当年7月30日前)一次付清助学贷款,只付本金,不计利息;8月1日起计息。

2、分期付款方式。每月按照银行规定的本金和利息打入银行卡上(银行发给的粉红色银行卡),还完为止。

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凡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手中现在有两张银行卡,一张是银行发给的粉红色银行卡,这是还助学贷款用的;另一张是学校发的“中国银行卡”,这是学校发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酬金用的,这两张卡同学们都要保管好。

八、学校的勤工助学有哪些岗位?贫困学生如何申请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都要在校内图书馆、教学楼、实习实训中心、公寓、开水房、绿化公司、报亭和食堂等部门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安排部分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解决这些学生的生活问题。学校的勤工助学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贫困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条件:

1、必须是申请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2、孤儿、烈士后代且没有经济来源;

3、家中突遭自然灾害,受损严重,如地震受灾,洪水淹没等。

贫困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程序:

1、本人写出申请交给辅导员;

2、辅导员认定符合条件后,将学生申请报各系学生科;

3、各系学生科长审核通过后,发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填写的《勤工助学申请表》收齐后,各系学生科根据学生的贫困状况汇总排序,打印成表,连同《勤工助学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一起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4、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各系报送的贫困学生材料,按比例分配名额,统一安排学生上岗。

《勤工助学申请表》在学工在线上,各系可以下载,打印后发给贫困学生填写。

九、学生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减免学费?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都可申请减免学费:

1、孤儿、烈士后代且没有经济来源,又不是本人原因未能办理助学贷款;

2、家中突遭自然灾害,受损严重,如地震受灾,洪水淹没等。

如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为了关心关爱地震受灾的学生,保证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及时制定了资助地震受灾学生意见,并以学校文件下发,文件规定:

1、地震受灾严重家庭的学生,发给生活费1000元;

2、地震受灾严重家庭的学生,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等级的,在新学年开学时,减免全部学费和住宿费;

3、地震受灾严重家庭的学生,没有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等级的,在新学年开学时,减免一半学费。

十、认真做好0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08级新生已经入学了,新生报到时都要交一份《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辅导员要逐一收齐,并要求申请贫困等级的贫困学生填写《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在学工在线,各系可以下载打印发给学生)。0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辅导员一定要认真负责,既要看学生的贫困证明材料,又要深入学生了解情况,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评定,因为10—11月份就要进行2008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这项工作完成得好,就为我们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打下基础。[2]

把关爱传递给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子

--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政策体系综述

2007-05-22

在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作出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庄严承诺。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5月15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与会的各省分管副省长、教育和财政两部门主要负责人纷纷感慨:“没想这项政策来得如此迅速,如此及时!”

民生轨迹

重大决策力促教育公平

远在千里之外的重庆市石柱县,曾在今年“两会”上提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向上延伸两年”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原石柱县第一职中校长刘中慧,在得知国家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后欣喜有加:“这真是天大的好事儿!国家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真是用心良苦啊!”

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经费只有18亿元。根据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下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约59亿元。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达到308亿元。

这一组数字背后承载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央财政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出将在两年内增长10倍,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更多的学生,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力促公平的执政理念。

多年来参与教育财政投入安排的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对此有着切身的认识:“在财政教育投入的安排上,突出支持解决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一些关键问题、瓶颈问题,教育事业驶入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之路。”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到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再到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我国国家助学体系日趋完善。

可以说,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而此次针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出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决策。

强化导向

资助政策起到杠杆作用

随着公共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群众对这种变化高度认同。海南省副省长姜斯宪举了一个例子:在不久前海南进行的一项对过去一年振奋人心的事情的问卷调查中,农村孩子上学“两免一补”在知晓率和满意率两项指标上高居榜首。

虽然在义务教育方面赢得群众满意,但姜斯宪心中仍有不安,那就是“职业教育发展不够”。目前,该省初中毕业升学率为60%,普通高中就占了40%。虽然今年中职招生将有较大幅度扩招,但仍满足不了许多农村孩子上学的需求。“中央下这么大决心资助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中职,为海南职教发展开辟了很大的空间。”

不仅是海南省,陕西、云南、黑龙江等省份也表示,新政策将会对本省职业教育发展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

资助政策体系的制定和实施,还有很好的导向作用,就是更多地向职业教育倾斜、向西部倾斜。

有一个数字充分地说明这一点。去年中职8亿元助学金使80万名学生受益,占中职学生总数的5%;而今年受益中职学生将达1620万名,占所有中职学生的90%。其中,农村所有就读中职的学生均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

此前,我国一些省份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但总体来讲,职业教育在地区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而这次对农村学生的全覆盖,让更多的农村孩子可以学到一技之长,实现“一人上学,全家脱贫”。

这种导向作用不仅体现在职业教育上,对高等学校而言,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适当向社会迫切需要专业倾斜,也将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破解难题

把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好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政策性强、资金投入大、涉及面广、工作层面多,给新政策的实施带来难度,也在考验着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执政智慧。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说:“有了好的政策,下一步就是要如何精心组织实施。”

首先是财政投入要到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应承担的95亿元,已经在预算中予以落实,目前关键是落实地方应承担的经费。这位负责人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省一级在经费落实上仍然负有重要的责任。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行政区域内具体的经费分担办法,确保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其次是对资金的使用管理问题。今年各级财政安排的经费高达154亿元,明年将在此基础上翻番。

如果再加上其他渠道的助学经费,将是一笔巨额的经费投入。因此,如何管好、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钱”,是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对此,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等提出,要像现在的义务教育法执行检查一样,随时对各地各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不管执行过程中有多大困难,云南省副省长高峰表态:“回去后马上落实几件事:一是从省里开始直至基层,建立相应机构;二是资金配套落实没问题;三是尽快建立相关制度。对于花在学生身上的钱,我们从来都不含糊!”

他这番慷慨有力的话语道出各地的心声:无论工作多么复杂多么艰巨,各地也将在最短时间内,把党和政府的这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政策真正贯彻好,落实好。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教案篇二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期初资助一节课教学内容)一.政策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二.资助项目

(一)义务教育免费教育(财政专项资金)

资助内容: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对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财政专项资金)

资助对象:在舞钢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申请条件: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以下几种寄宿生优先确定为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资助标准:小学生1000元/生/学年,初中生(含特教生)1250元/生/学年。

资助覆盖面:资助比例约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2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

申请程序及资金发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补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1.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及时通过召开资助主题班会、上好学期初资助一节课、校信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详细告知学生及家长申报时限、程序、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保证每一位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知晓,并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心理健康教育。

2.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生活费补助寄宿生登记表》,并递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户口本(需提供学生所在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证件持有人页复印件)、《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及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认真开展评审工作。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受助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学校在深入了解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基础上,作出是否给其资助的决定。

4.各中心校对辖区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管,对确定的拟资助学生复审。各中心校长、学校校长是辖区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第一责任人。5.将中心校复审通过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小组依据程序重新审核、评定。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写出公示结果报告,填写相关报表并按要求逐级报送。

6.受助学生信息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资助款从财政局专户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家庭的粮补卡上。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每年秋季学期,舞钢市扶贫部门将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提供给教体局与学籍库进行对比,教体局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提供给学校。学校通知符合条件学生提交相关材料。

(三)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财政专项资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申请条件: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信息档案。

资助标准:800元/生/学年。(2016年秋期200元/生)。资助覆盖面: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

申请程序及资金发放:补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进行核查。

1.每年秋季学期,舞钢市扶贫部门将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信息提供给教体局与学籍库进行对比,教体局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提供给学校。学校通知符合条件学生提交相关材料(①能够证明学生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②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监护人名下银行卡号;④其它所需材料)。

2.教体局通过银行直接将资助款发放到学生监护人的银行卡上。

(四)学校资助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生均经费中按5%左右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五)社会捐助

为扩充资助形式,完善资助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教案篇三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期初资助一节课教学内容)一.政策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二.资助项目

(一)义务教育免费教育(财政专项资金)

资助内容: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对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财政专项资金)

资助对象:在登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申请条件: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以下几种寄宿生优先确定为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资助标准:小学生1000元/生/学年,初中生(含特教生)1250元/生/学年。

资助覆盖面:资助比例约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2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

申请程序及资金发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补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1.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及时通过召开资助主题班会、上好学期初资助一节课、校信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详细告知学生及家长申报时限、程序、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保证每一位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知晓,并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心理健康教育。

2.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生活费补助寄宿生登记表》,并递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户口本(需提供学生所在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证件持有人页复印件)、《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及困难证明材料。

3.学校认真开展评审工作。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受助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学校在深入了解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基础上,作出是否给其资助的决定。

4.各中心校对辖区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管,对确定的拟资助学生复审。各中心校长、学校校长是辖区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第一责任人。5.将中心校复审通过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小组依据程序重新审核、评定。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写出公示结果报告,填写相关报表并按要求逐级报送。

6.资助款从财政局专户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家庭的银行卡上。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每年秋季学期,登封市扶贫部门将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提供给教体局与学籍库进行对比,教体局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提供给学校。学校通知符合条件学生提交相关材料。

(三)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财政专项资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申请条件: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信息档案。

资助标准:800元/生/学年。

资助覆盖面: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

申请程序及资金发放:补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进行核查。

1.每年秋季学期,登封市扶贫部门将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信息提供给教体局与学籍库进行对比,教体局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提供给学校。学校通知符合条件学生提交相关材料(①能够证明学生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②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监护人名下银行卡号;④其它所需材料)。

2.教体局通过银行直接将资助款发放到学生监护人的银行卡上。

(四)社会捐助

为扩充资助形式,完善资助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教案篇四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在我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农村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在确保自治区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 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 先补助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 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 命烈士子女。

二、资助比例

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比例按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寄宿生总数的65%确定,其中: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 享受民族自治和边境待遇县)实行100%全覆盖;其他县(市、区)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确定 补助比例。

三、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年每人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1250元。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袓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程序及评审

(一)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 的寄宿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上 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 的县(市、区)不用申请及评审。

(二)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成员代表、学 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 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 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曰 的公示。

六、资金发放(一)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取以下 形式其中一种进行发放: 1.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

2.转入学生食堂就餐卡或发放食堂用餐券。

(二)通过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发放生活费补助的,发 —11—

放前由学校负责收集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资料,并由学生本 人在《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 签字确认。学校通过银行向学生发放补助金后5个工作日内,须 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告知受助学生。(三)通过食堂用餐卡或用餐券发放生活费补助的,发放时 由学校组织受助学生本人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 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表》签字确认,并于其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 校公告栏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进行张贴公告。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教案篇五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安新县增庄小学

二年级2班

教师: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性等各项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学生心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8年9月5日。

五、活动地点:二年级2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二年级2班全体同学、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七、主持人: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普及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为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国家小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助知识,今天,二年级2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为主题题的班会活动。

有人说,风雨中挺立才是真正的英雄。各位同学们,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2、接下来进入本次班会重要环节: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知识解答:

(1)、问题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学杂费吗?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2)问题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材费吗?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3)、问题三:国家对寄宿制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问题四:你了解国家的营养改善计划吗?

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各地因地制宜开展营养餐地方试点。

(5)、问题五: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十、最后总结:

主持人:我们出身贫寒,但是我们热爱生活,积极乐观,喜欢探索?? 我们来自农村,家徒四壁但是我们从不抱怨,反而热爱贫穷?? 我们求学路上,追寻梦想,追求自强,寻找希望的灯塔?我们怀揣着感激,拼命让自己自强,立志成为国家的栋梁?

请班主任为此次班会做闭幕词:

马慧敏老师:随着主持人精彩的班会总结,报告结束和精彩的激励之言的话音落下,我们的班会也走向了结束的征程,国家资助政策为我们的求学之路提供了坚强后盾,让我们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鼓舞之下,好好学习,报效我们的祖国。

下面我宣布:

二年级2班班会到此结束,感谢全体同学们的大力支持!谢谢!

附班会活动照片:

20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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