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一
根据省市打传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县以党的十九大维稳为工作重心,积极贯彻落实全市打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域实际,坚持打防并举的原则,狠抓传销防范治理,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县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形势需要,我县进一步加强了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在原公安、市场监管为主的打传联席会议基础上,调整成为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第一召集人,政府副县长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定完善了工作方案,厘清了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了对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我县打击传销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成员联席会议,共同研判打传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制定工作部署。同时,积极探索将打传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办考核指标,由县打传办组织督查考核,统筹工作推进。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我县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展板海报、微信微博、led显示屏等平台,着力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全方位宣传。张贴打传公告4920张,张贴宣传彩页20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16750份,悬挂打传条幅727幅,电视台公告215次,其他媒体宣传246次,群发短信2473次。
三、强化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台账
按照全市会议精神,我县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同步开展打击传销摸底排查工作。各联席单位共清查社区、村1074个次,清查宾馆、出租房屋667户次,接受投诉举报2次,搜集线索8次。
四、坚持“两必”原则,保持高压严打
针对接到的传销举报线索,我县始终坚持“凡涉传举报必到现场查看、凡涉传举报必严格处置”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传销活动的高压严打力度。8月25日,县打传办组织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出动警力20余人,执法人员15人,执法车辆5辆开展打传集中行动。检查疑似传销门店5户,发现**中心进行疑似传销活动,当场遣散疑似传销人员36人,此案由公安局经侦大队查办中。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县将在省市打传办的指导下,结合本县实际,继续保持打传高压态势,宣传不放松、行动不放松,发现一起严打一起,决不手软。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紧密围绕十九大安全保障和社会维稳重心,切实抓好打传工作,确保维稳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升对传销问题的发现能力,建立完善问题发现机制。三是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和打传办的统筹作用,落实各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门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问题查处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营建全民参与、共同防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二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县制定了《2011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ⅰ号、ⅱ号行动,对传销活动进行集中排查摸底。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国共产党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台),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条),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县范围内集结。
由于周边县市都在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我县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巡查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帐和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了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城关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无传销社区创建已达到全覆盖,乡镇已创建小圩村为无传销村示范点。
六、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打击传销经费没有达到最低3万元保障,经费不足是制约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
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认真巡查,摸清涉嫌传销活动规模,时间,人员等情况,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清剿传销窝点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传销违法的特征及危害;通过案例直观地说明传销的具体表现和规律;保障各项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打击传销,使传销的苗头萌芽予以打击。《>打击传销工作汇报》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益阳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切实履责,稳步推进打击传销各项工作,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县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打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全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完善。
在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打击合力、扩大宣传声势、营造舆论氛围、开展集中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监管基础等诸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
去年至今,我县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累计处理传销投诉举报41起,捣毁传销窝点2个,查处传销案件3件,劝返遣散传销人员328人次,组织创建无传销社区10个,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狠狠打击了传销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使我县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
全县未出现因传销造成大规模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打传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领导,把打传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按照上级打传工作部署,县长办公会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桃江的大事来抓;二是加强领导,分管县长亲自抓,有关成员单位一把手具体抓;三是明确责任,按照打传工作职责分工,有关部门要具体抓好落实,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追究哪个部门一把手责任;四是加强协调,通力配合,切实抓好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协调好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执法关系,通过重点执法和联合执法的结合,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各项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形成了以机制促工作,以工作完善机制的工作模式,有效促进了打击传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一是年初制定和下发了《桃江县2011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打传工作的目标、打击重点、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以及经费保障,为今年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二是完善了《传销举报制度》、《重大信息上报制度》、《桃江县处理突发传销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公安部门完善有关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及外来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加强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五是利用工商部门创建“五无监管区”的契机,完善了创建无传销监管区的相关工作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宣传教育是查禁传销的基础工作,也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的治本之举。因此,在积极开展打传行政执法工作之外,我县还多次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定点宣传和利用媒体发布《告广大电视观众书》以及移动、联通发布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全县广大群众和干职工大力宣传了打传法律法规,把《刑法修正案
(七)》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对大中专学生、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教育,对农村、社区、学校、工厂、集镇、劳务市场、车站码头、广场等重点区域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去年至今,我县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发布警示广告2次,手机短信1万多条,传单5千多份,出动法制宣传车3辆,在县城主要街道巡回宣传,营造了全县防范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力度
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公安、工商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对传销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传销组织者的嚣张气焰。根据省打传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巡查和排查,重点查处了“法国蝴蝶夫人”、“世界通”、“安贝特”等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对辖区内的直销企业直销员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五)完善了各项考核制度
第一,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二,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落实好相关的考核和考评工作。
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年底不能评先评优,问题突出且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
今年10月,由县综治办牵头,我县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15个乡镇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各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各乡镇按照县下达的考核办法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均未扣分;第三,为督促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本系统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我县下发的《桃江县打击传销考核办法》中将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打击传销工作一并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对各成员单位的打击传销工作起到了督促作用。
二、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
经过近年来的打击传销工作,尽管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公开化、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传销手段不断翻新,传销的方式更趋隐蔽,组织更为严密,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依然严竣、任务依然艰巨。当前传销活动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欺骗手段不断翻新,形式多样。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大肆宣传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诱骗群众参与所谓以“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为目的的传销活动;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点击广告即获利”等新兴业态的名义,诱骗参与互联网促销活动;以“介绍工作”、“招聘”、“招工”等创业就业的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商品销售为掩护,以高额返利回报为诱耳,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工作汇报《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传销人员结构复杂,由低端向高端人士发展。过去参与传销的人员主要是一些知识层次相对较低的弱势群体,而如今,高校学生、白领、高主管、公务员等参与传销的情况日益增多。外省传销组织不断渗入我省从事传销,致使省内外传销相互交织,更加复杂。当今是互联网时代,网络传销无省界,无区域之分,其传播发展速度更快。如何防止县内人员外出参与传销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传销组织内控严密,更隐蔽。异地拉人头式传销组织不断招揽当地人员加入,对骗来的亲朋好友先是控制其钱物和人身自由,不让打电话、不准独自外出,分组几人租住一起,实行“家长式”封闭管理,然后一对一或是多对一进行反复“洗脑”培训,实施精控制,并带有黑社会性质,其行为隐蔽,一般难以发现。
四是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加大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周边省份特别是广西来宾和南宁等重灾区连续不断打击,传销人员在广西的活动空间被挤压,出现了传销组织转移进入我县的势头,导致我县传销形势更加严峻,部分地方的传销活动呈现反弹回潮之势。
三、下阶段打传工作的思路
下阶段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并举、坚持查办大案要案、坚持群防群控,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以常规打击为主向常规打击和预防控制并重转变;以职能部门专项打击为主向专项打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重转变;以部门监管集中清查为主向部门监管和群防群控联打预防并重转变。让传销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来打,让传销组织无生存之地,消灭在萌芽阶段,所以我们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宣传教育是防范和抵制传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防范与打击并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传销的免疫力,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介,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出动宣传车、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规政策,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骗人本质和危害。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对传销的识别、防范能力,防止群众上当受骗。根据市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利用《禁止传销条例》实施6周年的契机,再一次组织集中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
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
根据市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
发挥工商、公安主力军作用,把案件查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查处,重点打击以“国家开发”、“资本运作”、“新兴业态”、“创业就业”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坚决摧毁传销组织和网络。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执法机制创新,要根据需要成立专业打击传销执法队伍,要采取政府牵头,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技术过硬的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安排,集中执法,打早打小不让其作势成大,以减小危害。
(三)进一步夯实打传基础,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创建制度,完善创建措施,认真总结近年来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成功经验。
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镇、学校等基层组织、基层单位的作用,把打击传销作为社区村镇综合管理平安建设一项工作任务来抓落实。
在社区楼栋、村镇、屋场建立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切实加强对出租屋管理,落实出租屋主打传责任和义务,随时掌握区域内传销活动的动态情势,不断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的空间。
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形成群防群控,齐抓共管的打防工作格局。
要在社区招募有爱心、责任心的志愿者成立打击传销工作志愿者队伍,使社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成为无传销社区。
(四)是继续抓长效机制建设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所以,建机制、定制度、强基础显得尤为重要。
县政府将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工商部门要落实好创建“五无监管区”工作,按创建要求逐项抓好落实,铲除传销活动的生存土壤,让传销组织和传销分子无立足之地。
公安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完善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对辖区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治安检查,摸清出租房屋的数量、位置、业主、承租人和外来居住人员等情况的底数,建档造册,定期复查,实行动态管理。
公安、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110”、“12315”的举报网络体系,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打一场人民战争。
还要配合上级健全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将查处的传销组织和人员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录入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之间、传销人员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共享。
(五)是继续抓好督查
为推动全县打传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府将严格执行打传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打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考核,促进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打击传销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将该项工作结合我县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我们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为将打击传销工作推向深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0一一年十一月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四
xx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自治区综治委关于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部署,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维护我县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县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进一步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活动。通过1个多月的专项整治,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县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打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县3月份以来的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着力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月26日全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县的传销问题进行了通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xxx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打传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xx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工作方案》,并对我县进一步深化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进行了研究部署。
3月1日,县委、县政府在县城影剧院召开了全县进一步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动员大会,县委书记xxx、县长xxx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切实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举全县之力,力争通过2个月的时间,彻底摧毁在我县的传销网络,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月2日,县委、县政府又在县城召开了xx县进一步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大会,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全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活动的序幕。
二、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着力增强打击传销的组织保障。
为确保打传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县委、县政府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
一是成立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分管打传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法、检、公、司、武装部、工商、建设、市容、房管、计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并从相关单位抽调执法人员155人组成四个打击传销行动小组和一个宣传小组,力量之强为打下这场攻坚战打下了基础。
二是落实保障经费,县财政先期拨付打传经费30万元,保证了打传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制定了《xx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动工作方案》,在打传工作中坚决做到“两个不允许”,即不允许单位和个人将公有和私有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不允许出面打招呼和说情;对传销分子和传销场所的处理上坚决做到 “三个百分之百”和“两停”措施,即对传销人员百分之百要处罚,对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集会、居住场所的房主收取的租房押金要百分之百收缴,对违规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的房主要百分之百处罚,对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停水停电。
上述措施为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在强化宣传上下功夫,着力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我县在打击的同时,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出动宣传车、定点宣传、媒体(报纸和电视)报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全县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大力宣传了打传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传的工作部署,做到了电视上有声音、报纸有专版、宣传有专栏,在全县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一是在xx电视台和《今日xx》报社制作专题节目,揭露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欺骗性,跟踪报导打击传销工作进展
情况,对为传销提供场所和便利的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二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适时播报打击传销工作动态,并曝光传销窝点和违法、违规房主。三是开展定点宣传,在县城大圆盘、桂康小区等传销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6000多份。四是开展巡回宣传,出动2辆法制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巡回宣传,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活动的政策法规和举报电话。五是组织机关单位、村(居)委会、社区等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横幅、标语等向社区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市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
四、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着力铲除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
一是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于3月17日发布了《关于对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清理的通告》,《通告》规定:凡被查实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主,若在3月22日前主动到县打传办接受调查处理,并积极配合遣返传销人员,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3月18日至3月22日凡是主动清退传销人员的,不再追究出租房主的责任;从3月23日起,一经发现出租房屋内居住有传销人员的,一律按照《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对出租房主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截止3月31日,已有78户出租房主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处理涉案房东35户,扣押房租押金及租金共9.9万元。
二是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工作。3月19日-21日,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靠前服务,把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印成资料,到传销人员居住较为集中的天下步行街、桂康小区设点宣传,发放<办理暂住证须知>、<房屋出租须知>、<xx县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和<致辖区居民及流动人员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11000多份。通过宣传,群
众的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提高,截止3月31日,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共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620宗,签订房屋租赁责任书620份、房屋租赁治安责任书和治安保证书620份,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950本。
三是重拳整治传销组织聚集窝点。
3月17日,县打击办组织县公安、工商、市容、卫生、民兵预备役等人员近200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功捣毁了传销人员在县城盘山公路的聚集窝点,对在盘山公路非法聚集的传销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拆除和取缔了传销人员在该路段违法搭建的建筑物和无证经营摊点,严厉打击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盘山公路一带的治安环境。
从3月20日起,县综治办组织20名民兵预备役和公安干警对盘山公路一带进行全天候巡查,严防传销人员回潮。
为进一步深化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县打传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第二阶段整治传销活动重点区域工作方案》,从3月30日起,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工商局、市容局、建设局、计生局等单位抽调140人组成7个工作组对传销人员聚集居住的桂康小区、天下步行街、榕山路、龙泉小区、清源小区、园丁公寓等6个重点传销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整治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实行地毯式清查,严格查验房屋备案登记证、治安责任书、保证书,对流动人员严格查验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对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主依法进行处罚。
截止3月31日共清查房屋78户,现场检查传销人员218人,教育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主53户。
五、在打团伙破大案上下功夫,从严从重打击传销组织者和为首者。
县委、县政府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等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抽调一批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打传专案组,实行
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对传销案件快速受理,及时查处,对传销分子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做到治安处罚一批,逮捕一批,劳教一批,审判一批,极大地打击了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在我县的发展蔓延势头。经过不间断的打击整治,截止3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人次,对xx县孔明园e29栋1号等73个涉传窝点进行了检查,教育遣散传销人员5307人,收缴涉传物品205件(套),扣押传销涉案款43万余元,扣押涉嫌用于传销活动的轿车6台。县公安机关共立组织领导传销案6起,打掉传销团伙3个,刑事拘留24人,逮捕2人,行政拘留1人,报劳教1人。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l、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克服厌战松懈情绪,继续保持打传高压态势,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严防传销活动反弹。
2、继续加大打团伙破大案力度,严惩一批传销首犯和骨干分子。
3、继续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房屋中介行业经营行为。
4、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涉传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进一步曝光反面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xx县综治办 2010年4月1日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五
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确保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布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集中行动。打击传销犯罪组织的为首者、组织者,切断传销组织的融资渠道,撕破传销网络,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防控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严防传销人员在我镇流转,全力维护全镇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成立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挥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
组长:汤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谭国栋政协联工委主任
成员:章科清溪派出所所长
毛春湘综治办副主任
罗伟英清溪工商所所长
沈方瑜党政办公室主任
谭卡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清溪工商所。
办公室主任:罗伟英(兼)
联系电话:556829
31三、工作任务
(一)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并报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
(二)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居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居民远离传销,不参与传销,严禁为传销提供房屋、会议室、培训场所、推销产品等便利条件。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若发现有传销迹象的,必须及时向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举报。
(三)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我镇内各村、社区有传销行为或存在着外地人集聚在村、社区内进行传销讲课的,镇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驱散。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把《防止
商业欺诈警示》《告全区广大群众一封信》、《韶山市打击传销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村、居民家中。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文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发现传销立即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镇的经济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 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工商、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做好工商与公安机关相互间的案件移交工作,积极协调与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做到对传
销犯罪行为定性准确、处罚有力,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对组织、执法、配合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清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清溪派出所要在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五)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在此次集中打击行动中,要对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进行排查确定。要根据掌握的案件
线索,集中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要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详细记录,并形成档案。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特别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情况的发生。
(六)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公审大会、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清溪镇综治办
2011年3月20日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六
教师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和我镇的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和
谐校园的要求,全面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结合本校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
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打击传销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要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3、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监管网络。
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起打击传销监管网络。
4、严厉打击采取“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胁迫参加传销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巩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
议制度,制定打击传销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责任追究
1、教师不重视,在打击传销工作中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要按照市局
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计入年终考评,并追究单位教师责任;
2、教师在校园对传销活动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反弹,严
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并发生恶性事件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3、教师对家长或学生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
面言论的,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
4、教师对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仓更镇中学责任人(签字):
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七
大辛庄镇鹿家庄村打击传销
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在我村的蔓延,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的土壤,维护我村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服务、和谐”为主线,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为重点,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严格执行《刑法》、《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坚决打击传销行为。
工作目标:各乡(镇)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我县范围内的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绝不能让传销活动在我县蔓延;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和扩散,严防死守,防止传销蔓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的目标。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4、网络传销和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确定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
三、具体措施
(一)将打击传销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力求打早打小
各乡(镇)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当地派出所、工商所和社区、村(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内的传销活动的清理排查,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把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要指定“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做好摸排登记工作,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不留死角。对一次性发现多个传销窝点,涉及人员较多的,要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和公安、工商机关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力量进行严厉打击行动。
(二)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居)委会的配合下,开展联合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凡进入“黑名单”从事三次以上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凡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而进入“黑名单”的,由工商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实施处罚。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 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是巩固打击成果,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彻底消灭传销的目标。要按照《湘西自治州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随时保持畅通,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发现的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乡镇)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工商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派出所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主黑名单和社区(乡镇)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社区(乡镇)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部门能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乡镇)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乡镇)。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每个社区(村)要有一块宣传栏,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地方政府打击传销公告、违规房屋出租处罚案例、打击传销的图片等。
4、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乡(镇)要与社区村(居)民委会签订责任状,公安局和派出所、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的有效开展。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工商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传销的综合治理格局,并将打传工作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群众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打击传销舆论氛围。对取缔的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各社区、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氛围。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各乡(镇)要根据摸底情况,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打击,要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传销高发势头,力求使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打击传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顾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特别要将建立健全上述“五个机制”认真落实到基层,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传销在我县蔓延和扩散,更不能向农村扩散。
(六)加强综合治理考评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做好我县打传目标考评工作。及时将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的工作情况上报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发生因传销活动导致群众伤亡事件、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发现传销活动规模达50人以上或抓获主要组织者或传销头目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县打传办(联系电话:4265596),信息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七)总结评比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总结评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责任状内容对照检查验收。县人民政府在年底对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中抓出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
明光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滁州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以打击一定要狠、整治一定要严、维稳工作一定要细、协同配合一定要有力为原则,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除传销活动土壤,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
2009年目标任务:坚持露头就打,以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为重点,使传销活动蔓延趋势得到控制;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积极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保创建率不低于40%。
2010年目标任务: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巩固打击成果,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无30人以上的传销窝点;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创建率不低于80%。
2011年目标任务:传销活动基本消除,反复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全覆盖,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打击各种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对以欺骗手段组织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传销的,以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场所和人员住宿、网络信息服务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三)快查严惩首要分子。对在传销活动中以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首要骨干分子,要毫不手软地快查严惩,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建立打防长效机制。以集中打击为重点,以实施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为目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强化目标考核,确保顺利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社区、传销人员聚集地、车站、广场等地张贴宣传画,散发《禁止传销条例》等宣传资料,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传销危害性的典型案例和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增强识别能力,积极举报传销行为,在全市营造对传销活动进行抵制、打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加强重点区域防范,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务求摧毁传销网络;要加强整治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着重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城乡结合部以及宾馆、礼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查。
(四)以防为主,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臵等一系列制度。对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要加强巡查,定期清查重点区域,走访当地居民,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和动向。依托现代化手段,逐步建立打击传销监管网络,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将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分子汇集记录在案,及时掌握动态,交换信息。在充分发挥
110、12
315、市长热线等举报网络作用的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中梳理传销活动的案件线索。
(五)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镇、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保持畅通,使基层组织能快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画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
3.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六)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打击传销活动牵涉面广,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
四、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教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广电局、电信、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2.研究决定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省政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打击传销重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起草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文件,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总结上报材料;
3.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落实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
1.工商部门根据举报、投诉、市场巡查发现线索,及时集中组织打击以产品为载体的传销活动,及时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配合公安部门认定和查处传销组织实施的各种经济诈骗行为;并依法处理为传销活动出租房屋、提供活动场所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2.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加强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
3.民政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外地流入的参与传销的人员,因无力返乡向政府申请救助者,实施救助。
4.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范围,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5.教育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受骗参与传销师生的解救工作。
6.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深入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本质,及时报道打击传销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财政部门要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8.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打击传销工作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行政监察对象,要依法依纪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9.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传销组织或经营者帐户查询、暂停结算、资金冻结工作。
10.土地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房屋中介和租赁的管理,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协助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提供传销场所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理。
11.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学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防止受到传销侵害。
1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打击传销活动工作纳入城镇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综合治理范畴,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和反传销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教育各业主不得将出租屋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为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活动提供信息,并积极参与清查传销行动。
其他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大辛庄镇鹿家庄村打击传销
工作方案
为确我村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打击和整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在短期内铲除辖区范围内的非法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教育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法公务行为;
4、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结合辖区实际,我村外来人口和出租屋比较集中,是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要集中力量,对全村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检查行动,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发现一家,清理一家,巩固一家,防止反复。
三、领导机构
成立打击传销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秦文清
副组长:王文锁 高五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办理有关日常事务。由宋万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治安巡逻队成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辖区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
2.研究处理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按照《鹿家庄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涉及打击传销活动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辖区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承担打击传销有关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承担辖区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综合性调研的组织协调;
3.协调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4.收集、整理打击传销工作信息,编发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简报;
5.村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完成专项行动时间
办事处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工作从4月15日开始至6月1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5日后转入日常监管和巩固提高阶段。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为宣传动员自我排查阶段。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主动举报,密切掌握当地传销活动的情况;调查摸清传销人员聚集窝点或居住点,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同时做好群众来访工作。
此阶段要认真开展出租屋的清理整顿和传销窝点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派出所要立即组织人员联合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屋进行全面清查,做好出租屋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屋主姓名、工作单位、出租时间、出租途径、租金、联系电话等。同时,做好涉嫌传销窝点的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地址、居住人数及其姓名、屋主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一经发现新的传销窝点,立即报告派出所或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清查和联合打击阶段。配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集中清查,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捣毁传销窝点,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
第三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总结巩固成果阶段。在集中清查、联合打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6月15日后转入日常监管和巩固提高阶段。要巩固打击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和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以及预警机制。利用村治安巡逻队加强对传销人员活动的监控,及时掌握传销人员动态;同时,要拟定巡查计划,组织人员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常抓不懈,发现一户取缔一户,对已查处过的传销窝点要进行定期回访,防止传销活动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传销违法活动的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查禁、取缔和打击传销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去掉麻痹和侥幸心理,实行区域管辖。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态度坚决,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调一致,始终保持严打态势,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横幅,在辖区内宣传栏、建筑物显眼位臵张贴、拉挂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开展查禁非法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营造立体的宣传攻势,提高宣传效果。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既有明目张胆开展传销的,也有打着正当经营的幌子暗地里搞传销的,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不稳定。因此,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领导,要及时汇总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部门。
附:
打击传销宣传标语
1.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
2.认清传销危害性、切勿上当受骗。
3.坚决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4.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5.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
6.坚决杜绝传销违法行为!
鹿家庄村委会
2010年4月12日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北海市公安局编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把目标瞄准同窗好友。同学之间信任度较高,且目前就业压力较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稍有不慎便身陷传销难以脱身。非法传销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以外,学校和家庭都要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和各自子女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传销。
四、传销者惯用的煽动性言辞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又极具煽动性的言辞。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走向成功的路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几十年也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他会说,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钱。你说你没时间,他会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骗取亲友血汗钱的恶行,传销者用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的。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谁来赚本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者甚至为谎言这样辩解: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五、一旦被骗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自救?
首先要沉着冷静。当发现自己被骗,一般人都会非常激动,这时一定要冷静下来思考对策。由于传销组织常采用欺骗和暴力手段摧残人的意志和精神,所以很多人会采取跳楼、绝食、撞墙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希望大家不要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传销组织的人为了赚钱不会讲任何情意,你做傻事,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当然,不反抗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机会逃脱。大家要相信一点,机会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你陷入传销组织后,可以先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看能否找到可以利用的环境和人,然后伺机行事或报警。每一个人在陷入绝境时都会有一种求生的本能,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把握机会。邪不压正,是永远的真理。
六、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
目前,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主要依照1998年4月,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以及《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要地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一经发现,坚决清理、取缔。对于传销人员,一律遣返原籍。对于涉嫌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组织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持有效批准文件通知开户银行在六个月内暂停其办理结算业务,各银行应予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发现以“招聘”、“加盟”等欺骗手段将他人骗往异地,并诱导、胁迫其从事传销、变相传销活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非法传销行为?
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二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成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成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三、传销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
在传销活动中,伴随着偷税逃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市场行为管理、金融、税务、外汇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其家庭造成巨大伤害。
三是传销给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参与盗窃、抢劫、械斗、跳楼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治安带来了隐患、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
四是传销人员以不择手段的欺诈行为,引发其亲友反目、父子成仇,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对社会亲情、友情等社会关系和道德规范和道德体系造成了极大冲击。
五是一些执法人员支持、纵容、包庇、参与传销,为传销保驾护航,成为腐败行为新的诱发点。
四、非法传销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行为的,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务,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上述非法传销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五、为非法传销提供方便条件的,应如何处理?
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八
智源学校打击传销工作报告制度
一、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各项工作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环境,保证学校和各协作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传销案源,应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派出所汇报,进行登记备案,并派专人协助工商局、公案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三、学校对于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情况要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派出所进行汇报,做好登记备案,并派专人协助工商局、公案局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四、学校在配合工商局、公案局传销端窝挖点行动结束的次日,应及时将工作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总结并进行备案。
五、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智源学校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智源学校打击传销信息报送制度
1、学校非常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传销信息、传销线索上报辖区工商所、派出所,以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本地区传销动态,并将有用信息和线索上报上级部门。紧急情况当即上报。
2、信息工作要紧密结合打击传销工作特点,围绕打击传销中心工作以及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
3、所报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反映当前学校所在地打击传销工作情况。信息内容务求真实、全面、客观,具有典型性并能反映工作的动态发展。
4、保证信息质量,要求文字精练、数字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智源学校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智源学校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建立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打击传销负责人员在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中,要各负其责、恪尽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2、凡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失误,一经核实,立即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凡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对瞒报、漏报或日常工作检查中不到位,导致传销活动不能及时发现的,依据《责任追究办法》予以处理。
智源学校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智源学校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协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与县工商局和县公安局及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简称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县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传销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工商局、公安局及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有效查处传销行为。第三条:工商局依法查处以下行为:
(一)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
(二)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四)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信息的;
(五)为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
(六)为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县工商局查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时,需要公安分局配合的,公安分局应当予以积极配合。第四条 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以下传销行为:
(一)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二)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第五条 学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派发“一张联系卡”,公布学校所在地工商所、公安派出所、镇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使群众能及时快速的向有关部门反映所发现的传销活动线索。
(二)将校内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学校对常住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做什么工作、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
(三)通过宣传教育发动师生广泛参与,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制度,按月实施对校内可疑人员和可疑场所的排查。
(四)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传销案源,应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派出所汇报,进行登记备案,并派专人协助工商局、公案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第六条 工商局、公安局应当依法受理群众的传销举报,并在受理举报后的3日内开展调查。经过调查后,对于依法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及时移交主管机关,并告知举报人。
第七条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并作好协作与配合。
智源学校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九
2009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我们钟山县工商局根据区局、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的实际,始终保持抓紧抓好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和监控,年初就对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传销活动,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驱散工作,发现一处,打击一处,驱散一处,决不允许传销活动在钟山县内集结。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了钟山县工商局《夏季严打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明确了各股所及责任人的责任和任务。
根据上级“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县城和城郊结合部出租房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开展了对传销活动的集中排查摸底工作。
2009年2月、3月、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三次集中排查摸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进行走访,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46家,调查出租房186家,与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进行了沟通,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有以“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日本亮肤堂国际连锁(香港)有限公司”、“美国eft国际网上有奖邮购公司”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
在集中排查摸底中,我县没有发现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利用租住的民房三五成群聚集学习、开会活动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涉嫌传销的人员聚集授课情况,更没有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宣传活动做到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严格按照上级 “七个一”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要求,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
在辖区的工商所的的宣传栏、行政村委(12315联络站)、学校、市场、商场张贴打击传销宣传画500张,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300本,散发宣传资料30000张,制作了宣传板报4幅, 在县城新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3次,在县城主要街道及各乡镇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横幅40条,在15个行政村召开村委干部、群众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干部群众达300宣传活动中共在学校、市场、商场等张贴打击传销宣传画500张,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300本,散发宣传资料30000张,制作了宣传板报4幅, 在县城新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3次,在县城主要街道及各乡镇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横幅40条。
向手机用户发送传销警示短信3万条,钟山电视台播出警示字幕3000次。在钟山北路长途汽车站制作了一幅3米*6米的打击传销展示幅。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钟山县内集结。
由于近期周边县市打击传销力度大,有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迹象。为此,我局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由经济检查大队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出租房屋集中的塘桥小区、兴中北路、滨江路、北环路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
开展“错时制”市场巡查工作,即在早晨6点——8点钟、晚上6点——9点,不定时的对县城出租屋集中的塘桥小区、滨江小区、北环路等区域进行巡查,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
2209年7月份,巡查人员发现有涉嫌传销活动出租屋4处,发现传销人员60多人,在我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前已被房主劝走。边巡查边宣传,通过主动上门、打电话、发短信、塞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出租房主进行宣传。我局在巡查发现的第二天就联系公安人员上门调查,据出租房房主交待,涉嫌传销人员已离开。传销人员离开的原因一是因为传销人员看见了我们的巡查车辆和执法人员,二是房主看了我们发放的宣传资料,发现租房者象传销活动就劝走了他们。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2009年9月17日,组织召开了有政府、工商、公安、司法、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局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同时在会上通过创建县城的城南社区、城北社区、河东社区3个社区为我县首批无传销社区,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了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商、公安、司法、社区等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通过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通过在社区发放传单,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
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
六、存在问题
(一)随着周边县市打击传销力度的不加大,传销人员有向我县转移迹象,传销活动更隐蔽,传统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已不适应新形式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打击传销活动工作难度大、费时费力、工作辛苦,与公安部门之间的配合并不是很默契,执法人员存在有畏难、厌恶情绪。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以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为契机,加强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公室、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小区、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特别是社区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对传销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x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xx宗,捣毁
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
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
(1)停水。
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
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
(2)断电。
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
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
(3)新闻曝光。
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
(4)“三停一限”。
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即停薪、停职、停工作,限期改正。
(5)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五、多管齐下,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二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及时冻结被端窝点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断绝传销人员的经济命脉。五是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六、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其次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电话亭、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经常性播放该举报电话,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今年3月18日,100多位被骗传销者在我局的强大宣传攻势下幡然醒悟,倒戈一击在该市绍秀体育馆广场包围了三名传销头目,并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打传办执法人员迅速将传销头目抓获。
洽湾镇2009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洽湾镇2009年的打击传销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镇党委、政府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镇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在2009年5月30日,经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召开了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洽湾镇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文锋同志任组长、李进副镇长、派出所乐海华所长任副组长,综治办及各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
镇政府分别与辖区11个行政村及站(所)签订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镇建立起镇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镇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三是到学校进行宣传。学校师生涉及千家万户,加大对学生的宣传,可以让其回到家宣传给家人及亲戚朋友,做到家喻户晓。
四、经费保障、措施得力 今年,我镇安排了一定的打击传销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我镇还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通过努力,今年我镇未发现传销现象,但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十
良渠稍村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在我村的蔓延,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的土壤,维护我村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服务、和谐”为主线,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为重点,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严格执行《刑法》、《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坚决打击传销行为。
工作目标: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我村范围内的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绝不能让传销活动在我村蔓延;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和扩散,严防死守,防止传销蔓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村无传销的目标。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4、网络传销和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确定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场所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
三、具体措施
(一)将打击传销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力求打早打小
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当地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本村内的传销活动的清理排查,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把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指定“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做好摸排登记工作,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不留死角。对一次性发现多个传销窝点,涉及人员较多的,要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和公安、工商机关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力量进行严厉打击行动。
(二)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
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联合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凡进入“黑名单”从事三次以上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 创建无传销村活动工作是巩固打击成果,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彻底消灭传销的目标。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随时保持畅通,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发现的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派出所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主黑名单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部门能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要有一块宣传栏,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地方政府打击传销公告、违规房屋出租处罚案例、打击传销的图片等。
4、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村人民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签订责任状,公安局和派出所、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检查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传销的综合治理格局,并将打传工作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群众
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打击传销舆论氛围。对取缔的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各队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氛围。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要根据摸底情况,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打击,要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传销高发势头,力求使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打击传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顾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特别要将建立健全上述“五个机制”认真落实到基层,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传销在我村蔓延和扩散,更不能向农村扩散。
(六)加强综合治理考评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做好我村打传目标考评工作。及时将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无传销活动的工作情况上报村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发生因传销活动导致群众伤亡事件、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发现传销活动规模达50人以上或抓获主要组织者或传销头目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村打传办(联系电话:***),信息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七)总结评比
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总结评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责任状内容对照检查验收。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十一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一)
为扎实开展**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社区干部、社区信息员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联合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铲除辖区传销窝点。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二)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篇十二
文昌镇2011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文昌镇2011年构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镇党委、政府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镇2011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围绕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了维护好我镇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我镇召开了打传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文昌镇2011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王琳同志任组长,镇人大主席鲁雅琴、派出所所长王建虎任副组长,综治办主任及各村书记、居会主任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对我镇的打传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一明确了打传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列会制度、汇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评奖励制度、居委会主任职责以及社区打传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制度等,为我镇打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以镇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全力配合,各村、居会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全镇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对辖区内的火车站、汽车站、城区旧家属楼、居民居住区、公园、广场、待拆迁房屋、宾馆、招待所、网吧、游戏厅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外来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二、分片包干,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 我镇分别与辖区内8个行政村及7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镇建立起镇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居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全镇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定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我镇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群众介绍了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行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全镇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
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
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镇着力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
二是在镇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
期间我镇共悬挂了15条横幅,26块展板,发放了宣传资料有3000余份,其中在西花园社区开展了一场打传文艺节目演出,在火车站广场、东园广场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相警示教育宣传。
各村、居会还结合戒毒宣传向社区居民开展及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市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措施。
三、杜绝源头,打传工作扎实稳进
2 为杜绝传销源头,我镇在加强本镇群众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重点排查,抓好以出租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的落脚点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趋向,重点抓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强化服务措施,以社区为依托,构建流动人口服务平台,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等“一证通”服务管理,实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等多种服务管理手段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
对待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的方法,实现人性化服务。
今年9月6日至10月24日,我镇对辖区内具有传销疑点的区域进行了彻底清查。
重点查处涉及地区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重点查办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关健人物和骨干分子;重点打击打着“西部大开发”、“考察生意”、“资本运作”等旗号诱编群众参与传销的活动;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重点整治传销活动聚集的跨界地域、火车站附件、出租房屋、一些旧小区、公园等场所。
通过对重点地区的排查和对外来人口的清理,全镇共有外市县人口818户,2194人。
其中河南、云南、贵州、四川等地人员927人,大多是今年4月来卫,一些人员在建筑工地打工,有378人收购废品做生意。
一年来,在市工商局、派出所的有力配合下,共端掉传销团伙6个,遣散传销人员283人,查获金额163200元。
为推进我镇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我镇以管理服务亲情化、管理模式制度化、管理手 3 段责任化为目的,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工作,具体有:一是开展零距离服务,编制亲情服务网,发挥警务室、村(居)委会及计生部门的前哨作用,对人口容易聚集的单位和场所实行了预约服务、现场办公,挺高了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效率。
二是零距离接触,打造违法犯罪防火墙。
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划分处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禁租类、一般管理、跟踪管理、重点管控,对放心户每月上门检查核对一次登记材料,对重点户坚持每周检查核对一次,逐人进行上网比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零距离管控,突出双向追究责任链。
加强对房主的管理,印制了《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办理租赁房屋须知》、《房屋出租依法经营告知书》等,对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传销行为的,立即报告派出所、工商部门。
今年4月26日,在广夏花园清查流动人口时,发现有外来流动人口有传销行为,居委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通过全力协作,抓获传销人员14人,收缴传销资金15.2万元,一举端掉了我镇辖区最大的传销窝点,为创建“无传销社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8月10日,在民族巷社区,发现有102人的传销组织在讲课,社区干部立即上报,全部传销人员落网,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遣散回家。
对有“疑点”的人员,我们建立了传销人员黑名单信息库,目前我镇已录入100多个传销人员的基本信息,这为重点监控和精确打击打下了基础。
4 通过努力,今年我镇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将来的工作我们也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中共文昌镇委员会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