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是为了规范文职人员的管理,保障文职人员合法权益,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促进军事人员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有关法律,制定的条例。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心得体会,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心得体会1
日前,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央军委以及军地有关部门同步印发8项相关配套政策。这是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军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于提升文职人员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人才对强军事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统筹把握“两个大局”、为确保人民军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文职人员作为军事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根据需要担负作战支援保障任务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应急应战职责,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军事斗争准备中发挥着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是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实际举措,有利于推动军队文职人员能力素质、结构布局、开发管理全面转型升级,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进一步精干作战力量、建强支撑力量、优化保障力量、提升整体力量,为强军兴军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法宜其时则治,事适其务故有功。”随着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才强军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干部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的军官制度和士兵制度落地运行,亟需对文职人员制度作出跟进调整和体系优化。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军委政策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军队主管主建、军地融合衔接,身份定位准确、职责任务清晰,管理开放灵活、待遇适度从优”的思路,既“操其要于上”加强顶层设计,又“分其详于下”把握实践落点,从“进、训、考、升、调、出”全过程规范人事管理和待遇保障制度,统筹推进识才、聚才、育才、用才等各方面改革创新。立足文职人员是非服兵役军队人员的身份属性,明确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从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等方式拓展延揽人才渠道,构建人才交流机制,建立领导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完善培训考核任用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退休管理制度,建立军地联合工作机制,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系统性、整体性、耦合性进一步提升,更加体系完备、更加契合军队建设发展客观需要。
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坚持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相衔接,充分体现“优才优待、优绩优奖”激励导向,对文职人员工资薪酬、福利待遇、激励政策等作出调整优化,对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抚恤待遇、落户随迁等作出规范明确,对军队直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办理时机、程序步骤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纳入中央和地方引才政策、增强制度吸引力,形成具有军事职业比较优势的人才制度体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延揽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长远发展,关系广大文职人员切身利益。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周密组织实施,推动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平稳有序运行、高效精准落实。要加强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阐释、政策解读和宣讲辅导,着重讲清实施新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凝聚起支持改革、拥护改革、投身改革的热情动力;要搞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抓好分层分级集训轮训,着力培养一批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明白人,带动促进新制度尽快落地见效;要强化军地协作,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跨军地文职人员管理工作遇到的矛盾问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形成军地合力贯彻落实新制度的良好局面。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心得体会2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是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军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构建起新时代中国特色军队文职人员制度体系,必将为加快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充分认清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重大意义
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是我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实施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对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优化军队人力资源结构,提高军队人才队伍建设质量,促进优秀人才不断涌现、聪明才智竞相迸发,对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重大举措。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这次改革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聚焦备战打仗,将习近平主席关于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固化转化为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把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国战略全局中统筹考虑,放在人才强军战略布局中一体设计;着眼破解近年来文职人员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对政策制度进行体系调整完善,统筹构建进、训、考、升、调、出和待遇保障等政策制度,有效推动了我军人力资源政策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迫切要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军事革命日新月异,我军正按照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三步走”战略安排、向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军事竞争的根本是人才竞争,人才竞争关键在于人才制度竞争。延揽各类优秀人才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将国家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强军优势,迫切要求构建与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适应,与我军新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深化改革相协调的文职人员制度体系。
推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我军文职人员队伍职能作用发挥与强军兴军职责使命不相适应,文职人员开发管理与现代人才管理理念不相适应,待遇保障与从事军事劳动价值贡献不相适应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优秀社会人才延揽难、高素质人才保留难、动力活力激发难等现实矛盾未能有效解决。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为增强文职人员职业吸引力,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充分借鉴国家干部人事制度、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突出体系设计,疏通政策堵点,加强军地协作,建立了与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独立的文职人员政策制度体系,更加有利于提高军事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升文职人员服务备战打仗贡献率。
准确把握新的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亮点
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按照军队主管主建、军地融合衔接,身份定位准确、职责任务清晰,管理开放灵活、待遇适度从优的思路,对文职人员招录引进、职业发展、激励保障、退休管理、军地协调等政策,进行了精准化、科学化和体系化调整完善,积极回应了当前我军文职人员队伍建设面临的现实矛盾问题。
身份定位更加精准,职责任务更加明晰。身份定位,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外在体现,往往影响甚至决定着人的价值观念、职责边界、职业发展等。只有身份定位的“名”与发挥作用的“实”相匹配,方能有效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的文职人员制度根据文职人员“非服兵役”但又从事军事职业的身份特征,明确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设计,一方面,将文职人员身份定位与现役人员、预备役人员区别开来,准确厘定了文职人员的政治属性、军事属性,为文职人员主要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履行职责,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将文职人员制度深度融入国家干部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提升了文职人员在国家和社会层面的政治地位。
职业路径更加完善,发展空间更加宽广。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价值实现平台,往往是优秀人才职业选择的首要考虑。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畅通了教育培训途径,明确文职人员全面纳入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并可依托国家和社会优质资源组织实施;明确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区分类别设计等级调整权限,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健全任用标准程序;明确管理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制度,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明确文职人员军队内部和跨军地交流任职的制度规定,将文职人员制度有效融入国家和军队人才管理体系。这样设计,科学规划了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有效拓展了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激励文职人员队伍长期稳定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
进出机制更加健全,待遇激励更加灵活。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将“现役转改”调整为专项招录,建立从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中招录专门渠道,拓宽了人才招录范围;完善了退出制度,明确因用人单位精简整编等原因需要退出军队的,由军队有关单位会同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妥善安排,退休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并由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立起“优才优待、优绩优奖”鲜明导向,明确在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实行绩效工资,允许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对高精尖缺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开放灵活、具有比较优势的薪酬待遇制度,建立文职人员岗位重要人才投保制度,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和医疗保健政策。同时,对文职人员抚恤优待、福利待遇、落户随迁等事项也分别作出明确规定。这样设计,既是对文职人员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护,也是在国内外人才市场谋取竞争优势的需要,有利于优化文职人员队伍结构,保持队伍活力。
积极推进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新的文职人员制度,是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具体实践要求,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长远发展,事关广大文职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合力推进落实。
思想认识越深刻,贯彻落实越坚决。欲事立,须是心立。人才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制度优势的竞争。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我们的国防是全民国防。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最大限度延揽各方优秀人才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贯彻落实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必须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地方有关机关和军队有关单位需要主动作为、合力共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确保新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落地见效。
要想让政策掌握群众,首先让群众掌握政策。深入推进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贯彻落实,应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分波次、成体系进行宣传阐释,深入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让抓人才的人先懂政策、干专业的人先懂专业,通过培养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的明白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做好政策宣讲和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增强对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的政策认同、理念认同,汇聚起推动政策制度落地执行的强大正能量;广泛做好社会宣传,讲清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的主要考虑、基本内涵和比较优势,切实提高新制度对集聚社会优秀人才投身军队事业的吸引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驱动力在于担当。徒法不足以自行。推进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贯彻落实,充分释放改革效能,需要军地多个部门积极协同,坚持以攻坚克难的使命担当、一抓到底的韧劲狠劲,解决好文职人员招录引进、培训交流、社会保险、医疗待遇、抚恤优待、落户随迁、退休管理、人事争议等跨军地事项遇到的矛盾问题。强化军队各级主体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持续向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对理解有偏差、执行不到位、违规搞变通的及时进行纠正;强化监督检查,结合专项巡视巡察,着力纠治矛盾面前不作为、落实责任不担当等问题,确保新的文职人员制度贯彻落实不偏向、不走样,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军兴军人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