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型停车场管理方案物业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一
随着小区管理的新时代要求,智能社区、平安小区逐渐成为时代居民的迫切的呼声,智能停车场系统及其他系列的安防设备结合起来,为建设智能社区、平安小区提供有效的途径,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实现小区的智能化管理成为主流。
3、携带好齐全的相关单据,及资料。
要求停车场系统布线不仅要求安全可靠,而且要使线路布置合理、整齐,安装牢固。线缆在建筑物内安装要保持水平或垂直,并应加套管保护和使线缆固定稳妥美观;220v强电与信号线要分开铺设,更不能穿在同一管内,距离大于50cm。
并且所有走线都必须套管,pvc管和镀锌管都可以,避免老鼠咬断线路引起故障。
若线路中间有断点,需将断点用烙铁焊上并做好绝缘处理;布线时一定要对线缆做好标记,方便以后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电源线出入口道闸、出入口控制机需要220v电源,采用三芯屏蔽线(rvvp3x1.5),一般接到专线ups专线供电,在某些情况下ac220v电源也可就近接取,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确保系统中ac220v插座中的地线真实接地。
联网线
停车场联网方式可以分为:485通讯、tcp/ip通讯、rs422通讯等485联网线必须采用屏蔽双绞线rvvsp2x0.5,485总线长度,理论上是可以达到1200米,建议不要超过1000米。
如果超过请选用485hub或者中继器来改善通讯环境。为了保证通信的稳定,在通讯线末端接电阻,或者把所有的屏蔽层都连接起来,末端可以悬空或者根据情况接到大地上。485网络必须是总线型结构,不允许全部或局部星型结构。tcp/ip联网线可以选择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控制机到交换机或hub的距离要小于100米。
设备要求:
视频线(摄象机—控制室电脑):视频线采用syv75-5视频线,不要与其它强电系统在一起,应保留500mm距离。
线管(线槽)布线有明线和暗线两种,明线管要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暗线管要求管路短、畅通、弯头少。线管(线槽)的固定、线管(线槽)在转弯处或直线距离每超过1.5米应加以固定。
在不进入盒(箱)内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作密封处理。在门禁布线时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改的话,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和客户认可后方可施工。
在施工布线线管(线槽)时有时需要确定开槽:开槽应根据以下原则:
①路线最短原则;
②不破坏原有强电原则;
③不破坏防水原则;
⑥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⑧封槽:封槽后的墙面、地面不得高于所在平面,应与原平面相平。
1、出入口控制机、自动道闸
控制机距相对应道闸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出入口雷同);
设备应垂直于水平地面,倾斜角度不大于1°;
箱底与地面接触紧密,间隙出用水泥抹平密封;
箱体不应超出车道线,最小距车道边缘5厘米;
入口控制机应安装于车辆前进方向的左侧,便司机从车辆左侧窗口读卡。
2、显示屏
显示屏应垂直于水平地面,倾斜角度不大于1°;固定于司机容易看到并易于倒车的位置。
3、道闸控制按钮
道闸控制按钮安装在人员方便操作的地方,具体情况根据现场来操作。
1、线圈材料:标准φ0.75mm耐高温镀锡线;
2、周围50公分范围内不能有大量的金属,如井盖、雨水沟盖板等;
3、周围1米范围内不能有超过220v的供电线路;
4、作多个线圈时,线圈与线圈之间的距离要大于2米,否则会互相干扰;
8、线圈应与道闸或控制机处于同一平衡位置;
9、线圈引出的两根线应该双绞,密度为每米不少于50结,未双绞的输出引线将会引起干扰。输出引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5米。由于探测线圈的灵敏度随引线长度的增加而降低,所以引线电缆的长度要尽可能短。
2、安全岛应高出地面约10cm-15cm;
4、如设备安装的地面为沥青基础时,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铺设,但铺设的地方应该以星型每间隔25厘米打一根钢筋(φ20以上),钢筋应深入地面不低于20厘米、外露不低于5厘米。
安装前检查:在安装设备前需提前将设备品种、数量核对安装合同,确定无误后从库房领出设备。当设备从库房中领出后,需对全部设备逐一测试,以检测设备是否正常,避免在安装时带来麻烦。
大型停车场管理方案物业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二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职责
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4.引用文件
《xxx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工作程序
硬件标准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
6.车辆进出
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7.巡视
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意外事故的处理
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大型停车场管理方案物业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三
为加强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大楼停车场分为地上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部分,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车辆凭总经理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
地下停车场为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第五条
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停放地点仅限地上停车场。
第六条
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七条
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满时,驾驶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将车辆停放在地面停车场。
第八条
地下停车场仅限停放小汽车或小型客货车,其余中大型车辆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车场,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
第九条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
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十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车辆驾驶员个人或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四条
严禁停车场内吸烟。
第十五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六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七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条
股份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大型停车场管理方案物业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提高停车泊位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探索建立适应市场化智慧化发展要求的停车管理机制,满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统一管理、企业运营”模式,将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停车场停车泊位移交区属国有企业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实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城市管理精细化市场化智慧化导向,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治理方式,实行停车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业管理、政府监管转变,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原则。按照市场法则合理配置资源,运用价格杠杆原理,调控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倡导推动市民公共出行、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2.坚持统一运营,规范管理的原则。立足城区停车场管理现状,对城区所有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的办法,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
3.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解决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主体分散的问题,采取统一磋商、移交的办法,由国有企业统一管理公共停车资源,实现同城同标、同类同价目标。
为加快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成立宝塔区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君亮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担任,具体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实施及日常工作。
一是建设一个平台。
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建设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采取手持终端录入车辆号牌、精准计算停车费用,扫码支付与现金支付相结合的'停车管理模式。
二是制定一套制度。
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临时停车场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建立一个机制。
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停车场收入全部缴入区财政局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专户,区财政局按照停车收费总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奖补;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采购设备、人员工资、平台运营、地面维护、设备更新等支出费用,向区财政局申请核拨。
交警、经发、价格监督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1.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设置申报,停车场数量核实、交接,及业务管理、检查指导、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对到期的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2.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的设备采购、平台建设、服装采购、管理员选聘培训、泊位补划编码、公示牌制作、平台运营维护、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及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核拨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产生的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设备购置、公示牌制作、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工资、岗位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和停车场收费票据管理。
4.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负责拟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和议价管理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对市政设施维修保养实施监督检查。
6.市交警支队:负责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审批工作。
7.区经发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制定工作。
9.区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对城管执法部门报送的停车管理违规收费及恶意逃费的相关人员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10.区审计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财务审计工作。
11.区城指中心:负责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1.建设平台。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区临时停车场停车系统管理平台,对停车泊位进行编号,对停车场、泊位、管理员、收费码、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开。
2.采购设备。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购手持收费终端机、收费员服装工作。
3.招聘人员。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按照停车场数量和工作需要适量招聘停车收费员和管理人员,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费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4.移交管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未到期的24个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于20xx年7月10日前统一移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配合区财政在一个月内完成退费工作,总计退费182.25万元;对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5.建章立制。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停车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统一运营管理试运行,之后进入常态管理。同时,健全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实现常态监管。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精神,不断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出行停车需求,着力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2.密切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职责和实施步骤,积极主动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顺利落地实施。
3.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的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有序停车意识,全力营造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大型停车场管理方案物业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六条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七条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八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条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一条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二条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三条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条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大型停车场管理方案物业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六
2012年9月4日大连市政府十四届第55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已公布《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实施后,停车场须配备专用计时器具,经营者不出具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统一发票,以及未按规定放置备案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的,车主可以拒付停车费;道边饭店、商铺将门前人行步道或马路边的公共场地用隔离桩、隔离绳、挡车器、凳子等物体设置障碍,不允许泊车,将依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设立统一的管理岗亭,并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经营时间、经营者名称、监督电话、停车位使用信息和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出现损伤甚至被盗窃,停车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相关事项。
我市目前现有机动车辆130万辆。据统计,市内5区配建、临时、路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共1408个,停车泊位约157450个,与我市机动车以每年近10万台的速度递增相比,停车泊位还远远满足不了需要。此次,该办法将停车场供应纳入相关部门建设计划,每年都要建一定数量的停车场,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经2012年9月4日市政府十四届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11月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所称机动车停车场(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配建停车场、单体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市政府明确规定,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土房屋局、大连市建委、大连市规划局、大连市城建局、大连市交通局、大连市地税局、大连市政府法制办、大连市政府金融发展局、大连市人防办、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大连市工商局、大连市行政执法局、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供电公司等单位为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并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库)专项规划制定土地供应保障规划与年度供地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库)专项规划和土地供应保障计划,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
停车场的设置,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要求,以保障交通畅通有序、资源优化配置、群众出行方便为目的。
①坚持节约利用资源原则,在规划的指导下,综合利用城市土地资源,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②坚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规划、设计、建设停车设施,应当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安全隐患;③坚持设施差别供给原则,按照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和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策略,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和管理政策;④坚持停车需求调控管理原则,运用政策法规和停车价格调控,降低城市中心区停车需求压力;⑤坚持高新技术引领原则,推广应用城市停车领域的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方法,以及适应电动汽车发展的停车场附属充电设施。
不允许设道路泊位的地点:
(一)市区主干道和城市快速路;
(二)已经建成并能够提供充足停车位的停车场服务半径三百米内;
(三)消防通道、盲人专用道和大型公共建筑附近的疏散通道;
(四)道路各类管网井盖周边一点五米、消防栓周边三十米范围内;
(五)其他不宜设置的区域。
该办法中规定大连市公安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园区、金州新区的停车场管理工作;其他区和县(市)公安机关是本区域内停车场主管部门,市局设立了各级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与交-警合署办公。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联合下发文件大价发(2012)21号《关于调整我市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本通知适用于市内四区和高新园区依法设立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站、点、库)。其它区、市、县及先导区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管委会)自行确定,并报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备案后执行。
《办法》实施后,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和利用公共场地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其经营权由停车场主管部门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确定经营者,收取停车费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统一发票;市内道路停车泊位,收取停车费使用省财政票据,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站、点、库)分为占道(路内)、露天(路外)、室内(地下)、专业配套、封闭住宅小区、旅游景点及各类市场等类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其它区域”的原则,实行差别定价。
占道停车场分为白天临时停车场(7:00-19:00)、夜间停车场(17:00至次日7:00)和昼夜停车场。白天占道停车场划分为两个类区,采用计时收费,未安装使用计时器具的停车场禁止收费。(类区划分见“大连市市内停车场类区划分示意图”)。
夜间停车场不分类区,按次收费,停车不足两小时的不收费。
昼夜停车场临时停放的机动车,分别按白天、夜间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夜间停车场或昼夜停车场长期停放的车辆可实行包月收费。
市民关心的小车收费标准:占道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白天临时停放,一类区按3元/辆.半小时,白天最高限价50元/辆,二类区2元/辆.半小时,白天最高限价40元/辆,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露天、室内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一类区露天停车场每半小时2.5元,二类区每半小时1.5元,室内停车场一类区每半小时2元,二类区每半小时1.5元,首半小时后,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停车时间不满15分钟的免费(占道停车场除外),室内长期停放的车辆收费标准在每日不超过昼夜收费标准的范围内由双方协商议定。
停车场具体的收费标准市民网上搜寻“关于调整我市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大价发[2012]21号)的关键词进行网上浏览。
第一,正规合法的停车场必须具备“三证”,即备案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第二,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设立统一的管理岗亭,并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经营时间、经营者名称、监督电话、停车位使用信息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等;第三,管理人员应着装规范,收费时应出具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统一发票,实行计时收费停车场应当使用专用计时器具。
有些单位和个人认为自己门前的地方是自己的',因此不办理任何手续,私设停车场,施划停车线。道边饭店、商铺将门前人行步道或马路边的公共场地用隔离桩、隔离绳、挡车器、凳子等物体设置障碍不允许其他单位、个人停车。这种情况违反了《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的:除停车场主管部门、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停车场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后,可根据《管理办法》第53条予以处罚。
有些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在一些单位门前,这些单位在门前的停车泊位设置各种障碍其他车辆在泊位上停车,形成自己专有的停车泊位。这种情况违反了《管理办法》第30条第二款规定的: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以设置障碍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停车场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办法》第53条予以处罚。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停车场主管部门按每个停车位处二百元但总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停车场主管部门可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长期占用免费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或者放置其他物品。违者由停车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停车场管理的行为向停车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根据《管理办法》第51条规定,大连市公安局已经制定了停车场的《投诉管理规定》,成立了投诉、举报和反馈机构,该机构设立在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科,并设立了专门投诉和举报电话: 88058465 ,由专人负责受理全市投诉、举报和反馈工作。
同时,各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也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设有专人负责。
中山区停管办举报电话:82641882;西岗区停管办举报电话:83632491;沙河口区停管办举报电话:84223757-8223;甘井子区停管办举报电话:86602426;旅顺口区停管办举报电话:86613052;高新园区停管办举报电话:88149336;金州新区停管办举报电话:39966826。
各停管办对投诉、举报信息应当在接到投诉、举报信息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
停车场经营者未尽管理义务或者管理不规范,导致车辆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数额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大连市公安局是全市停车场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停车场建设、规划、管理、协调和资源整合、行业发展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但不能取代其它行政部门的相关职责,其中涉及财政局、工商局、物价局、城建局、国土房屋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投诉,我们也将反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也欢迎群众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避免出现重复投诉举报。
未来我市停车场将朝着国际化标准来实施,市民开车在道路上就能看到路中间有led屏幕,指示附近有哪些停车场,还有停车位的实时数据,哪里有停车位一目了然。
停车泊位为补充的格局。立体停车场具有占地面积小,提供泊位多的特点,是解决老城区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今后,停车场的发展方向趋向于建立更加智能化、信息化、立体化的管理系统,鼓励建设占地面积小,提供泊位多的停车场,这也是解决老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管理办法》刚刚开始运行,实施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一些具体的操作流程还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比如由于原有停车牌匾、路标等需重新制作和施划,可能有一个过度期,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理解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停车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逐步缓解我市停车难的问题。
大型停车场管理方案物业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七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3.3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1硬件标准
5.1.1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5.1.3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5.2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5.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5.4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5.5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5.6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5.7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5.8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5.9停车场内禁止吸烟。
6.1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6.2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6.3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1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7.2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7.3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7.4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1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8.2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8.3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8.4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8.5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大型停车场管理方案物业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八
二、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三、车场收银员工作细则
四、车场员工配备及其他
五、车场守则
六、车场应急措施
七、车场财务收费制度
八、车场职级权限及监管
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月租车辆的使用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a、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
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
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摩托车使用方法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大型停车场管理方案物业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九
随着小区管理的新时代要求,智能社区、平安小区逐渐成为时代居民的迫切的呼声,智能停车场系统及其他系列的安防设备结合起来,为建设智能社区、平安小区提供有效的途径,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实现小区的智能化管理成为主流。
一、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工具要求
3、携带好齐全的相关单据,及资料。
二、工程施工布线技术要求停车场系统布线不仅要求安全可靠,而且要使线路布置合理、整齐,安装牢固。线缆在建筑物内安装要保持水平或垂直,并应加套管保护和使线缆固定稳妥美观;220v强电与信号线要分开铺设,更不能穿在同一管内,距离大于50cm。
并且所有走线都必须套管,pvc管和镀锌管都可以,避免老鼠咬断线路引起故障。
若线路中间有断点,需将断点用烙铁焊上并做好绝缘处理;布线时一定要对线缆做好标记,方便以后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电源线出入口道闸、出入口控制机需要220v电源,采用三芯屏蔽线(rvvp3*1.5),一般接到专线ups专线供电,在某些情况下ac220v电源也可就近接取,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确保系统中ac220v插座中的地线真实接地。
联网线
停车场联网方式可以分为:485通讯、tcp/ip通讯、rs422通讯等485联网线必须采用屏蔽双绞线rvvsp2*0.5,485总线长度,理论上是可以达到1200米,建议不要超过1000米。
如果超过请选用485hub或者中继器来改善通讯环境。为了保证通信的稳定,在通讯线末端接电阻,或者把所有的屏蔽层都连接起来,末端可以悬空或者根据情况接到大地上。485网络必须是总线型结构,不允许全部或局部星型结构。tcp/ip联网线可以选择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控制机到交换机或hub的距离要小于100米。
设备要求:
视频线(摄象机—控制室电脑):视频线采用syv75-5视频线,不要与其它强电系统在一起,应保留500mm距离。
三、工程施工布管(布槽)技术要求
线管(线槽)布线有明线和暗线两种,明线管要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暗线管要求管路短、畅通、弯头少。线管(线槽)的固定、线管(线槽)在转弯处或直线距离每超过1.5米应加以固定。
在不进入盒(箱)内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作密封处理。在门禁布线时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改的话,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和客户认可后方可施工。
在施工布线线管(线槽)时有时需要确定开槽:开槽应根据以下原则:
①路线最短原则;
②不破坏原有强电原则;
③不破坏防水原则;
⑥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⑧封槽:封槽后的墙面、地面不得高于所在平面,应与原平面相平。
四、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1、出入口控制机、自动道闸
控制机距相对应道闸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出入口雷同);
设备应垂直于水平地面,倾斜角度不大于1°;
箱底与地面接触紧密,间隙出用水泥抹平密封;
箱体不应超出车道线,最小距车道边缘5厘米;
入口控制机应安装于车辆前进方向的左侧,便司机从车辆左侧窗口读卡。
2、显示屏
显示屏应垂直于水平地面,倾斜角度不大于1°;固定于司机容易看到并易于倒车的位置。
3、道闸控制按钮
道闸控制按钮安装在人员方便操作的地方,具体情况根据现场来操作。
五、地感线圈技术要求
1、线圈材料:标准φ0.75mm耐高温镀锡线;
2、周围50公分范围内不能有大量的金属,如井盖、雨水沟盖板等;
3、周围1米范围内不能有超过220v的供电线路;
4、作多个线圈时,线圈与线圈之间的距离要大于2米,否则会互相干扰;
8、线圈应与道闸或控制机处于同一平衡位置;
9、线圈引出的两根线应该双绞,密度为每米不少于50结,未双绞的输出引线将会引起干扰。输出引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5米。由于探测线圈的灵敏度随引线长度的增加而降低,所以引线电缆的长度要尽可能短。
六、安全岛技术要求
2、安全岛应高出地面约10cm-15cm;
4、如设备安装的地面为沥青基础时,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铺设,但铺设的地方应该以星型每间隔25厘米打一根钢筋(φ20以上),钢筋应深入地面不低于20厘米、外露不低于5厘米。
七、系统检查测试
安装前检查:在安装设备前需提前将设备品种、数量核对安装合同,确定无误后从库房领出设备。当设备从库房中领出后,需对全部设备逐一测试,以检测设备是否正常,避免在安装时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