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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巩固我区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成果,积极服务美好乡村建设,培育和树立乡村青年身边的好榜样,展示乡村青年奋发向上、赶超先进、争当先锋的精神风貌,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号召力与凝聚力,更大范围地掀起全区团员青年建功美好乡村的热潮,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的通知》(川青联发〔20xx〕19号),决定开展“乡村好青年”(以下简称“好青年”)评选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按照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新要求以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新部署,以“培育新青年、展示新风采、建设新农村、推动新发展”为主题,通过选树和培养一批农村青年身边可学可比的典型榜样,教育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学习榜样、争当榜样、励志成才、创新创业,为农村基层党、团组织建设输送新鲜血液,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提速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参评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1979年7月15日至1996年7月15日出生);
2.持农业户口的村(社区)青年(含户籍在村(社区),本人在外就业创业的优秀青年),或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
3.思想进步,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家乡,诚实守信,敬业奉献,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综合素质较高;
4.未受到过党纪团纪处分、治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违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行为,没有不良信贷记录。
三、评选类别及标准
“好青年”评选活动,主要设置以下两个类别:
1.乡村创富好青年。具有较强的自主创业意识,在推动美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为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优秀农村青年。
2.乡村道德好青年。孝敬父母、长辈,长期悉心照顾老人;义务赡养鳏寡孤独老人,事迹感人;用实际行动传承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在邻里和村里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自主开展或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优秀农村青年。
四、活动组织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20日至7月25日)各乡镇(街道)团组织要对评选的条件、步骤、时间安排、后续培养等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青年对评选活动的认识,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二)推荐评选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8月10日)
1.推荐“好青年”。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初步候选人。组织推荐可以是党团推荐或群众推荐,群众推荐由10名以上本村村民或团员青年联名推荐;符合条件的团员青年可以个人自荐参加评选。有条件的村可以采取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公推直选。各乡镇(街道)推荐“乡村创富好青年”、“乡村道德好青年”各至少1名,请各乡镇(街道)团组织于8月8日前按要求将候选人参评申请表(见附件1)、评选活动候选人统计表(见附件2)及微视频上报到区团委,电子稿发送到信箱。
2.公示“好青年”。团区委联合区信息中心通过门户网、通讯、共青团网站以及公众微信平台对推荐出的“好青年”进行网络投票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评选“好青年”。通过资料审阅、实地查看及网络投票等方式评选出*区“乡村好青年”10名,并推荐为市级“乡村好青年”候选人。
(三)深化培养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
区团委将根据青年获奖情况,在发展党员时,优先向党组织推荐“好青年”;为“好青年”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加大对“好青年”创业致富方面的扶持;优先推荐参加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引导“好青年”加入志愿者组织,为其奉献社会搭建平台。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好青年”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区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筹划,迅速部署,抓好落实。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要按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相互配合,认真抓好培养、评选、扶持三个主要环节的各项工作,规范评选过程,加大培养扶持力度,努力提高“好青年”典型引领和促进发展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评选活动和“好青年”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营造“人人争当好青年”的良好氛围。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县综改办《关于印发京山县20xx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村奖补办〔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罗店镇20xx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镇委、镇政府“建设现代农业强镇”总目标,依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整合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继续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群众急盼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制度、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
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议事为主,筹补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各村要科学编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年度计划和3-5年规划;对当年公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议事程序,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直接受益为前提,政府给予奖补,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出劳相结合,全面发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得到规定数量的村民认可通过后,才能纳入当年公益建设项目。
(二)坚持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程序和审批程序,村级负责申报,镇集中审核后上报县审批。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重点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务求取得实效。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个数控制在50%以内,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议事程序规范化,制度科学化,资金申请真实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适当兼顾上年度未纳入的村及县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
(五)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扶持的原则。对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将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部门协作,积极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奖补对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分为四类:一是村级公益建设项目。村级按照程序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并经镇审核、县审批后纳入财政奖补的公益建设项目。二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要是经县批准后已纳入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三是优秀等次村。20xx年度被评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优秀等次的村,按照县综改办文件精神,在原有基数上上浮15%比例予以奖励,其奖励资金全部用于20xx年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从财政奖补资金中剥离一部分资金用于全镇各行政村环境卫生建设。
四、奖补范围
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仍以村内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主,严禁将村组公路以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奖补范围。今年申报内容主要包括:(1)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2)小型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包括村内水渠、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排灌站或排涝设施、泵站等。(3)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五、奖补资金测算依据
20xx年度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以县村奖补办制定的三个方面为依据;即以20xx年度县统计局年鉴为依据,以村级人口、劳力和版图面积为基础,其测算方法为,人口按每人平15元、劳力按每劳平48元、版图面积按每平方千米1550元分别测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各村人口、劳力以20xx年县统计局年报为准,版图面积以县国土局分村数为准,不含村级以上水库、渔场、国有林场及镇城区面积在内。
六、奖补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
1、确定项目。由村两委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提出一事一议项目预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一事一议项目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项目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确定财政奖补项目并提出补助申请。填报以下资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申请表,村“两委”召开会议根据多数群众的意愿提出预案,村委会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预案进行议事记录,代表会议表决签字记录,一事一议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项目工程预算方案,村民自筹资金银行存款对帐单等。资料由村两委上报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审核。
3、项目审批。镇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镇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县奖补办,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县奖补办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镇组织实施。
4、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专业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管理监督。
10万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应由镇或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议标)的方式进行。所有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书。
5、项目验收。镇政府建立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考核验收制度。对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申请县奖补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一般项目由镇村奖补办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村民委员会干部、村务督理委员会成员。验收结束应由验收单位或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镇质量监管人员、镇纪检干部和分管领导签字。
6、项目审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项目结束后,由镇财政所组织专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镇财政所按照审计结论拨付项目工程款,项目结余资金全额转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管护经费,按相关规定使用。
7、资金管理。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镇进行专户管理,分村专账核算,经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预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项目竣工验收后,以行政村为单位,经验收组成员验收签字,各村审核签字报镇审核同意后,填报财政奖补资金审批表,与施工合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县奖补办审核,县奖补办审批,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由镇财政所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
8、档案管理。镇和村应根据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档,规范管理。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5月)。召开全镇动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相关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项目报批(20xx年6月)。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报项目,并向镇村奖补办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完成之后报县奖补办进行审核。
(三)项目实施(20xx年6月—11月)。项目村根据县审定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镇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奖补政策兑现落实,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20xx年12月)。根据有关考核验收办法,在镇对竣工项目进行初验的基础上,申请县奖补办对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八、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按照《湖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规范议事程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保农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一事一议公开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规划、实施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资金应及时向村民公布或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村民委员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以及村内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同志的监督员作用,实行村民议事全过程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
(三)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建立一事一议村内公益设施管护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可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公益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委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罗店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要全面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工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同时要加强对镇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掌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四)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五)加强督查,严格奖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后续项目安排挂钩。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方案篇三
一、项目建设调整布局
20xx年国家国债下达给我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计划共2个,分别是原四新乡和麻虎乡文化站。由于机构改革四新乡撤并后,经县计划局和文广局上报市计划和文化部门同意,将原四新乡文化站调整到冷水镇。
二、建设规模:
1、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砖混框架结构,便于以后改变用途或增加活动项目使用。
2、功能设置,
(1)一层为通间,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为集文化活动、会议学习、群众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大厅,层高在4米以上,为室内放映数字电影和多媒体打好基础。
(2)、二层为图书室、阅览室、电子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室,并独立设置。
(3)、三层为干部办公室。
(4)、文化站建设地带外建一个活动广场,为文化站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放映广场电影,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
三、镇文化站要求“三证”齐全,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所有权归镇文化站,由镇政府统一使用。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为省市检查验收准备一套完整的资料(包括图纸、招投标、监理、质检、验收报告等)。
四、工程期限及工程款:工程期限为6月,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个文化站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工程款:中省投资共计48万元,麻虎镇、冷水镇各24万元。
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工程项目按照“四制”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建设单位为所在地镇政府,由镇政府负责提供建设用地,组织招投标及项目建设。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整个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发改部门按时下达建设计划;财政部门按进度拨付建设资金;住建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设计,质量监督等。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负责对文化站规划选址的指导、督促项目进度、后期文化活动器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配送等。
六、 文化站建设为公益性建设项目,为降低成本,减轻乡镇负担,相关部门在收取行政事业收费时按照政办发(20xx)107号文件要求尽量予以减收或免收。设计费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监理费2℅ 收取,统筹按2℅ 收取,其他费用一律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