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要具备客观性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特点,避免敷衍和过于主观的情绪色彩。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建立良好的人际网络,使自己的生活更加美满和幸福?以下是一些经过认真筛选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一
告知书的格式,包括标题、称呼、正文、落款。
告知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一般来说,告知书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2.主体。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3.结语。不同类型的告知书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则结语常用“特此告知”。
分两行写在正文右下方,写上发文机关名称和发文时间。如已在标题中写了机关名称和时间,这里可以省略不写。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二
______________单位:
照《公安派出所内部单位安全检查笔录》内容要求进行整改,根据。
《条例》第条款,决定对你单位。
给予行政处罚,请在接到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____________接受处罚。
____年___月____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三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我大队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擅自停用消防设施。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__________省消防条例》第_____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人民币______万元罚款。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__________公安消防大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四
___________:
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将回执寄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地址________。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回执。
听告字[]第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要求听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五
亲爱的爷爷奶奶:。
你们好!今天我拿起我手中的笔,就永远放不下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为你们写信,我有好多好多的话想说。我在育贤文学社的学习比以前好多了,在这里,老师指导作文可认真了,我的水平提高了很多,我很高兴。爷爷,还记得吗?之前,我在家里为了完成一篇作文,翻箱倒柜,把作文书摊得满地都是,急得头昏脑胀,最后还是写不出几行字。
现在,我不用再找作文书了,每一节课,认真听老师给我们传授知识。我们的李老师为了给我们找写作素材,常常带我们去大自然采风,我们还去了双龙湾观光,感受到美丽的风光;还去社爷爷家听课,我知道了做人要做到“四立”:立人、立志、立德、立观,杜老师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从此后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
爷爷,奶奶,在这里我的生活比学校生活更丰富多彩。在学校,我像一只被困在笼里的小鸟,而在文学社,我像一只生活在大海里自由自在的小鱼。我喜欢这里,更喜欢李老师。
我现在一共写了15篇文章,积累了好多好词好句。现在,我写的作文常常在班里获得语文小组第一名呢!这些多亏了李老师的帮助,我感谢李老师对我的教导,让我明白了写作文其实并不是一件难事。
祝:爷爷奶奶新年快乐!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xx年5月28日01时04分,周新华驾驶牌号为闽g3789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泉南高速b道83km+750m,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被测速设备高清拍摄。
以上事实有违法照片、车主廖世鑫询问笔录、工资表、车辆加油(出库)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予以证实。
你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十四项,拟对你作出扣12分罚款100的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二大队。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七
______________单位:
有按照公安派出所内部单位安全检查笔录内容要求进行整改,根据。
《条例》第条款,决定对你单位。
给予行政处罚,请在接到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_____________接受处罚。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八
xx市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和《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xx年9月4日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你公司在办理开业登记时,提供的登记材料上加盖了xx市xx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
20xx年7月xx日,xx市xx工程有限公司委托xx联科司法鉴定所对检材《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处盖印的“xx市xx工程有限公司”印文与提供的样本上“xx市xx工程有限公司”印文是否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进行鉴定。20xx年7月27日,xx联科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检材落款日期20xx年9月3日,xx市xx工程有限公司xxxx分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上的“xx市xx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印文与提供的样本同名公章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
20xx年12月17日,我局向你公司负责人宋呈龙和委托代理人李婷分别用挂号信邮寄送达了《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在接通知书7日内到我局接受询问。据邮政回执单显示,宋呈龙拒签,要求退回信件,李婷于20xx年12月19日签收,但在7日内未到我局接受询问。
我局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以及第八十条“分公司有本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本章规定。”之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撤销你公司于20xx年9月4日办理的xx市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xx。
联系电话:0xx2-87xx5060。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1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九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规定,依据________________,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3日内,向_________________进行陈述或者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要求组织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政的权利。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地址: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十
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现查明,20xx年06月27日,你单位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xx年06月27日至20xx年07月28日。当事人股东:蒋万彬、顾晓东;出资情况:蒋万彬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50%,顾晓东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50%。20xx年3月3日,你单位在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伪造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确认函、股东顾晓东的身份证等材料,并在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确认函上伪造股东顾晓东的签名。你单位将上述虚假材料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骗取公司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你单位变更后的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出资情况:蒋万彬出资175万元人民币、占比87.5%,顾晓东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12.5%;经营期限:长期。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有以下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以上证据反映的情况与你单位相关股东的陈述吻合,复印件均由提供人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字或盖章认可。
以上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本局认为:公司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六十五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本案中,你单位在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下,伪造《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确认函》;伪造顾晓东的身份证,身份证上除顾晓东姓名、性别、民族等信息一致,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信息均与顾晓东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确认函》上顾晓东的签名也是伪造的。你单位将上述虚假材料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变更后股东蒋万彬由原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50%,变更为出资175万元人民币、占比87.5%,原股东顾晓东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50%,变更后出资仍为25万元人民币,占比却从原50%变更为12.5%,你单位的行为侵占了股东顾晓东的合法权益。经营期限变更为长期,与你单位成立时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经营期限不一致。你单位的行为,损害了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也破坏了公司登记管理制度,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并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危害后果,本局拟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撤销20xx年3月4日你单位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联系电话:0xx0-8xx21092。
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4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十一
现住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街金泽里14号楼308号。
本单位于04月21日受理的高文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案,现已查明:你于月21日20时51分许,驾驶牌号为津ae0015灰色江淮牌中型普通客车在滨海新区新开北路与大丰路交口实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
上述事实,有呼气式酒精检测报告书、驾驶记录查询、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查询、强制措施凭证、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现因你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将对你实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现因无法联系你且你未按规定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汉沽支队河西大队接受处理等原因,无法对你履行直接告知义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现对你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有权到告知单位进行陈述和申辩意见,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李月春,何佳。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汉沽支队。
年1月16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十二
xxxx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现查明,2002年06月27日,你单位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02年06月27日至20xx年07月28日。当事人股东:蒋万彬、顾晓东;出资情况:蒋万彬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50%,顾晓东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50%。20xx年3月3日,你单位在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伪造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确认函、股东顾晓东的身份证等材料,并在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确认函上伪造股东顾晓东的签名。你单位将上述虚假材料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骗取公司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你单位变更后的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出资情况:蒋万彬出资175万元人民币、占比87.5%,顾晓东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12.5%;经营期限:长期。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有以下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以上证据反映的情况与你单位相关股东的陈述吻合,复印件均由提供人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字或盖章认可。
以上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本局认为:公司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六十五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本案中,你单位在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下,伪造《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确认函》;伪造顾晓东的身份证,身份证上除顾晓东姓名、性别、民族等信息一致,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信息均与顾晓东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确认函》上顾晓东的签名也是伪造的'。你单位将上述虚假材料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变更后股东蒋万彬由原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50%,变更为出资175万元人民币、占比87.5%,原股东顾晓东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比50%,变更后出资仍为25万元人民币,占比却从原50%变更为12.5%,你单位的行为侵占了股东顾晓东的合法权益。经营期限变更为长期,与你单位成立时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经营期限不一致。你单位的行为,损害了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也破坏了公司登记管理制度,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并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危害后果,本局拟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撤销20xx年3月4日你单位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xx联系电话:0xx0-8xx21092。
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4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十三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钟。
对a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a,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从我公司的薪资调整(不同意薪资调整,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x年4月2日及x年7月21日各记大过一次,同时x年08月28日值班时睡觉,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目录1、2。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a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x年10月06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见证据目录3)的决定,提出将与x年11月06日与申诉人a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已经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a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见证据目录5。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见附件4。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x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证据目录。
2、我公司警卫队长××出具的证人证言,一份;。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一份;。
4、x年8月的a工资单,一份。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处罚告知书篇十五
_____________: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______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3日内,向__________进行陈述或者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要求组织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政的权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双联复写:第一联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拟被处罚单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