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化市场联合执法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的优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私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确保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20xx年xx月xx日(腊月二十五日)—20xx年xx月x日(正月初六)。
成立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小组,通过市场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等形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市区、下蜀镇、天王镇)、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由市安委办牵头,市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各派2名执法人员携执法车辆参加执法行动,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派员配合。联合执法小组由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公安局负责联合执法过程的警力保障。
(一)对店面存放、私库储存的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二)对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三)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者立案处理。
(四)对安全隐患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班子不散、人员不减、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镇(街道,管委会)应迅速成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队伍,组织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城管等分局(站、所)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市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管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供和反馈工作信息,以利执法查处工作快捷高效。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落实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等相关工作措施,加强与市联合执法小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纵向联动。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的宣传工作,在曝光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的同时,从正面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
文化市场联合执法方案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巴彦淖尔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巴卫字(2020)12号)文件精神、《巴彦淖尔市202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方案》,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我局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202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方案严格要求各用人单位自查,现就检查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坚持“预肪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监督检査,进一步规范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使我辖区内有害作业场所逐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职业卫生权利,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二、执法监督检查范围和重点
1、职业病危害较严重,存在着粉尘、噪音、高温、毒物等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企业。
2、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作业场所劳动条件恶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不足,个人防护措施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的企业
三、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设置工作部门和专职或兼职的专工作人员,建立职业防治管理制度,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提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采用无毒替代有毒低毒代高毒,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危害。
3、依法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制度情况,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按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
4、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6、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能力;按要求为劳动者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7、、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遗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要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8、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在企业生产产品成本核算中按单位产量确定适当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健康教育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监测等工作支出
9、企业和劳动者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有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告知;企业要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四、执法监督检查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开展自查时间:2020年11月20日-30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二)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5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11月20日
文化市场联合执法方案篇三
环保农业林业水利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我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间的衔接,增强环境执法能动性,促进环境执法方式转变,严厉查处各类恶性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有效解决环境污染扰民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一)严肃查处一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单位和个人,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二)联合部门定时排除派出执法人员,主动深入到重点环境污染单位,对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环保监察执法更加严格合法、公平公正,有力的提升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重点
1.农业上:造成环境污染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林业上:破坏林地山体的企业个人。
3.水利上:电站、沙场等。
4.其他方面: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秸秆乱烧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检查形式
1.开展全面排查行动。环保部门要认真梳理我县范围内重点打击对象的分布情况,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排查行动,及时掌握各种环境污染的线索。对于农业、林业、水利部门掌握的环境污染案件,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林业、水利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查处。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环保部门要梳理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名单,会同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督促排污企业自觉守法。
3.配合上级联查行动。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从快从严查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
(三)查处要求
1.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涉嫌农林水等部门监管职权内的违法行为,农林水等部门应积极参与执法,切实提升联合执法力度。
2.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对相关单位进行彻底排查,固定各种证据,对涉案单位依法严格处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环境犯罪的,按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3.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宣传教育力度,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做到“查处一起,威慑一片”,进一步震慑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有效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予以挂牌督办。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25日):由我县环保局部门会同农林水等部门,结合我县近年来的环境违法犯罪情况,共同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确定联合执法行动的检查对象、检查重点、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2.联合执法阶段( 4月26日—5月25日):以我县环保部门、农林水部门执法力量为主,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以重点畜禽养殖场,开山建房区域,大型采砂场,电站等为检查中心。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环境犯罪的,按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汇总,同时,对联合执法工作中好的做法以及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做好典型案件的推广和典型问题的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环保、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活动,成立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行动,研究解决联合执法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上级部门的学习和请教,对联合执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上报请示,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要认真学习,确保联合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联合执法行动效果。
(二)加强协调分工。环保部门与农林水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联合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环保、农林水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主动通报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重要信息,确保联合办案迅速准确。
(三)加强宣传发动。此次执法行动,环保部门和农林水部门将开展告知执法,在行动开始前,将检查的时间、区域及查处要求等内容,通过电视、短信和互联网等提前告知公众,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广泛搜集办案线索,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的环境犯罪行为,要进行通报,提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按照工作会议的要求,将联合执法行动作为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根据会议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应亲自挂帅,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在春耕期间,执法力量应向“农资”打假方面倾斜,集中力量,保证执法力量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二、从清查农资生产、经营资格入手,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
经营企业档案,并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监控,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已经建立农资企业档案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将工作抓实抓细;没有建立的,要结合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尽快对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对农资生产、经销企业的审批程序和开业条件严格把握,特别要注意加大对本地区一些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繁育基地、小化肥厂、小农药厂、小农机厂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清理,全面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对超范围生产、经营的,认真进行查处;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资流通领域监管,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列出清单,对本辖区内有关重点农资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进行拉网式清理检查,不留死角,保证监管到位。督促和帮助农资经营单位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农资经营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签订联保责任书、制定经营守则等制度,采取“送法下乡”、召开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座谈会、指导经营者开展“清柜台、清仓库”等自查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强化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守法自觉性,规范农资产品经营行为。
四、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资产品质量跟踪检查工作
2011年4月底以前,各地要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一次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为重点的农资产品质量市场跟踪检查工作。要根据农业行政部门提供的情况,对跟踪检查中发现的登记证、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不全或假冒的产品,隐匿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以及销售过期失效、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等依法予以查处。
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广告监管职能,对发布肥料、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广告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加强春耕期间的农资广告日常监管。对于依照法律规定需要经过发布前行政审查的农药、兽药广告,要加强对发布前审查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发布标准。依法从重查处未经审查、超出审查范围、篡改审查内容发布农药、兽药广告以及伪造、变造广告审查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全面清理非法印制、张贴、悬挂、散发的虚假违法农资产品广告,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按照“铲除窝点、严打惯犯、冲破保护伞”的方针,对辖区内制假售假情况进行认真、彻底的清查,列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规定整治期限,加强监督检查。
切实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采取县级工商局抓重点、工商所抓片、管理人员抓到经营户的方法,加大监管力度。
结合市场巡查制,将“12315”和“1236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向广大农村延伸,认真受理农民和企业的投诉与举报,重点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农资违法经营活动。
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特别是对重复发案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从源头上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
要进一步强化大要案件通报、备案制度,对跨地区的案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搞好协调,协同作战,及时有效予以查处。
对于不及时通报重要案件线索,或对通报的重要案件线索不及时组织查处,酿成坑农害农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办案机关及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将根据各地排查、发现的大要案件线索,适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打击行动。
七、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在联合行动中要紧密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主动加强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检察等部门及新闻宣传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开展工作。加强“打假”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分子,教育人民群众,营造打假护农、净化农资市场的良好氛围。
八、注意沟通情况,加强监督指导
联合执法行动期间,质监局和工商局、农业局、公安局将联合组成工作组,对主要农业乡镇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办有关案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注意掌握情况,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将工作推向深入。在联合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管理部门。同时,应于每月月底前书面并填表上报查处的大要案件情况和联合执法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总体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市政府。
宜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马云海局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增强执法办案效能,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全局执法办案人员的整体素质。按照银川市工商局创新工作亮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就创新和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更加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工商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区、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马云海局长讲话精神,促进依法履行职能到位、服务灵武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不断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办案,进一步树立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统一”监管执法理念,提高工商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树立新时期工商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执法办案模式,进一步促使执法方式由传统的被动型、粗放型、简单型的执法模式向主动型、精细型、发展型的执法模式的转变,积极建立起科学指导、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同时,以规范执法行为和调动全局人员执法办案的工作热情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使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案件数量和罚没款数额大幅提升,执法办案领域不断拓宽,查办案件质量显著提高,办案人员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灵武市工商局创新执法办案领导小组。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琳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树荣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学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队,主任由柳树荣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局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执法办案机制,整合执法资源。积极推进执法办案体制改革,加强对各类执法资源的整合,以提高执法效能为导向,积极探索相对集中办案的模式,建立“精简、统一、高效”的执法队伍,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捷、高效协调、有机互动的执法办案机制。
1、加强办案装备保障。为每个办案组配备1台手提电脑、1部照相机和1支录音笔。同时,保障执法车辆、人员、经费的落实到位。
法办案机构,并指导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初步建立起一支由经济队和各科(室)、所专职办案人员组成的执法办案队伍,在查处大要案件、群发性案件时由市局统一指挥调动,强化执法合力,形成强大震慑力。
3、加强办案人员管理。明确经济检查队、基层工商所专职执法办案人员在同一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经济检查队为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归口管理单位,各工商所及各业务职能科室查办案件均由经济检查队统一管理。
4、加强办案指导督查。经济检查队要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其它业务职能科室要支持办案工作,热心为办案部门提供相关指导和咨询服务。
5、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以及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联合执法、互动执法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商定联动协议、开展联合整治等方式,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二)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效能。要树立“制度治本”的理念,增强执法统一、执法权威和执法效果,建立健全各种执法办案制度,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直接为提高执法效能提供保障。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执法办案的程序规定,自觉执行我局执法办案的有关规章制度,逐步健全案件办理时限制度,加强对案件查办的时限规范,杜绝无正当理由对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
2、健全执法办案文书规范使用制度、案件保密制度和案件回避制度等制度。制定《灵武市工商局办案工作若干规定》、《灵武市工商局经济检查队工作职责》、《灵武市工商局办案人员工作职责》、《灵武市工商局执法办案纪律》、《灵武市工商局案源申报制度》等执法办案制度。并对现行的制度进行梳理,提出修改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办案制度。同时,统一执法办案文书格式,严格规范各类文书的使用,确保文书使用正确、格式规范、内容完备。
3、统一处罚裁量标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要严格执行区局下发的《宁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切实做到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三)加强执法办案培训,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在每月一法、每季举办一次培训班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法律学习月”活动。今年,要举办执法办案以案代培、疑难案件跟班培训、聘请专家授课等培训班,定期组织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典型案件和新型案件讨论和学习,每半年举办一次办案经验交流会,年终开展一次执法办案技能竞赛和执法办案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以打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办案队伍,提升全系统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争取今年在我局召开一次全银川工商系统执法办案现场观摩学习讨论会。
(四)加强基层执法,强化工商所办案能力。按照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思路,不断实现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工商所的执法职能,有效发挥其执法办案力量。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工作管理体系,强化对全局基层工商所办案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导。通过学习培训、上挂或交流任职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工商所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循序渐进,在未来几年实现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在查处对象、查处领域、案件类型、案件规模等方面的新突破。
进行排查,将梳理出的案件线索上报市局,由市局综合各所报告情况掌握全市执法办案动态,及时确定阶段性、区域性案件查办的重点目标和方向,适时组织对大要案件、群发性案件的集中查处,实行集中办案,强化对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
(六)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建立重大案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和经营秩序稳定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机制,制定应对各类重大、突发案件的应急预案,明确案件应急处理的主要领导、工作机构及其相应职责,预案等级确定和启动条件以及应急措施、保障措施等。加强对执法办案队伍应急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及时制止并有效查处各类重大、突发案件。应急预案由局党组研究后方可启动,一旦应急预案启动,必须在完全消除隐患后,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方可终止。
(七)加强网上办案,提高执法办案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推进案件网络管理系统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全面应用,全面实现案件查办的网上流程处理,通过与经济户口等数据资源的链接以及与12315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平台的功能整合,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效能和水平。通过系统中受理、立案、查案、决定、核审、处置等流程设计,实现案件查办各环节的规范化办理和相互制约,以及对案件查办全程的随时监控,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办案工作的制约。
(八)突出执法重点,促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充分运用工商职能,加强市场巡查监管,推动执法到位。在执法办案中,科学合理使用执法力量,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办。确定每个阶段的执法重点,着重抓出几个典型案件,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领域的执法目标。同时,进行执法评估,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经检队、办公室,会同工商所,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就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予以通报,以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的针对性。
今年,我局的执法办案工作的重点是,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和政府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经济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办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建材、装饰材料等重要商品;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电信、邮政、交通等垄断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重点在商业零售、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中介服务行业、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存贷款业务等领域加强案件线索的排查和证据的收集,力争年底在治理商业贿赂新领域方面有所突破;严厉查处“两虚一逃”违法行为;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恶意抢注商标和“傍名牌”案件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有奖销售等误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九)实现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奖惩激励机制。在今年的执法办案中,制定并实施《案件查办奖惩制度》,本着奖罚分明,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措施,对查办案件有功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办案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年终评优评先时优先选拔。
五、工作要求
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执法人员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办案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明确职责,依法行政。各办案机构要明确职责,实行案件级别管辖,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办案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目标。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办案机构要上下沟通,加强协作,对跨辖区的案件要请示局领导指定管辖。协助单位要支持主办单位,提供各种方便,必要时要联合办案。各办案单位如发现大案、系列案时,可以申请经检队抽调相关办案人员共同参与办案。
(四)加强指导,提升水平。市局成立执法办案巡回指导组,对执法活动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和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指导。加强对各办案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协调,尤其是加强基层工商所的办案指导。年底,市局将组织对全局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促使全局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整体性提高。
(五)严格程序,规范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自由裁量权制度、案件备案制度和办案纪律,全面推行说理式办案文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同时,认真完成上级督办、转办案件的查处和其他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处理,按时上报,市局将在全系统通报有关情况。
(六)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要善于发现案源,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和提炼执法办案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工作层面,真正做到以行政执法办案为抓手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
各办案单位要及时上报相关执法办案工作信息,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市局经检队,并做好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