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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汇报篇一
为了加快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促进畜牧业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努力实现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我县根据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鼓励乡村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和省市有关畜禽养殖小区会议精神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范管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经营,部门服务”原则,积极组织引导有志于畜禽养殖业的人士参与畜禽养殖小区建设。
省委、省政府为扶持我县小区建设,下拨了我县35万元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我县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县原计划建设的7个养殖小区有5个初具规模,已经或即将投入生产,发展态势良好。
一、资金的使用情况
1、县畜牧局良种猪繁育小区(拨付专项资金30万元):通过招商引资对原县生猪良种繁育中心进行改造扩建,采用租赁形式经营。
原县生猪良种繁育中心占地面积32亩,猪舍5栋,存栏生产母猪65头,种公猪4头,年向社会提供种猪250头,出售肥猪790头。
通过改造扩建后,该小区占地面积将达到80亩,各类猪舍38栋,建筑总面积11000平方米,生产母猪550头,种公猪22头,年向社会提供长大二元杂交种母猪2000余头,出栏长大二元杂交育肥猪8000余头。
该小区改造扩建工程分三期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130万元,二、三期工程各160万元。
第一期工程已于今年5月破土动工,截止7月底,规划扩建的6栋猪舍已建成3栋,另外3栋12月底竣工。
扩建的猪舍按照工厂化全进全出模式建造,11月份即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二期工程和第三期工程将分别于2005年10月和2006年10月竣工,届时一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化花园式良种猪繁育小区将展现在人们眼前,它将成为鄂东地区畜牧养殖业的一颗灿烂明珠。
2、独山镇大源湖生猪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0.5万元):采取股份制形式建设,承包形式生产。
该小区由龙头企业——黄梅县大源湖水产开发公司牵头,公司职工入股共同建设,今年3月破土动工,目前第一期工程已完工投入生产,共投资1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0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
共计建筑面积3175平方米,其中猪舍2800平方米,饲料仓库和加工车间240平方米,宿舍和厨房135平方米。
沼气池一座200立方米。
年生产能力为出售肥猪4000头。
第二期工程计划2005年7月份开工,总投资200万元,使生产规模达到存栏种猪700头,其中母猪650头,公猪50头,生产仔猪11000头,其中该公司育肥4000头,另7000头采用由周边农户代养方式生产,即将仔猪交给周边农户饲养,公司负责统一供应饲料,统一防疫,统一回收肥猪,统一收购猪粪,公司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期工程竣工后,不仅能实现年出售肥猪1万头的目标,而且通过采取猪一沼一鱼生产模式,可使该公司2万余亩水面鱼产量,由原来亩产40斤提高到160斤,自身经济效益将增加3倍。
3、小池镇食品所生猪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0.5万元):由龙头企业食品所投资建设,采取招标形式生产经营。该小区目前已有建筑面积4269平方米,其中猪舍3172平方米,饲料贮存与加工车间542平方米,办公与宿舍495平方米,其它60平方米。现存栏种猪231头,其中母猪214头,公猪17头,年向社会提供良种猪1920头,出售商品肥猪3850头。
4、鲫鱼湖鸭鱼配套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3.3万元):由政府统一规划,养鸭协会牵头,业主自愿投资建设,在生产过程中由协会统一种苗供应、统一采购饲料,统一疫病防治,统一活禽加工、统一产品销售。目前,进入该小区从事鸭鱼配套养殖的有56户,共推挖鱼池60口,面积1200亩,搭建鸭棚228栋,面积2964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投资150万元,年出笼肉鸭150万只,出售鲜鱼96万斤。
5、停前镇柴下村西柑园生猪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0.5万元):由养猪大户程建球领办,其它养猪户入股参与生产经营。该小区占地40亩,建筑面积2316平方米,其中猪舍1988平方米,饲料仓库和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其它128平方米。固定资产总投资100万元,目前已投入生产,预计年出栏肥猪3600头。
6、杉木文沟生猪养殖小区(拨付专项资金0.2万元):由养猪大户张少云领办,其它养猪户入股参与生产经营。该小区占地30亩,建筑面积1874平方米,其中猪舍1522平方米,饲料仓库和加工车间150平方米,其它11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投资112万元,目前已投入生产,预计年出栏肥猪3500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征地困难。我县今年共计划兴建9个畜禽养殖小区,其中有2个在规划过程中因征地困难而放弃,另有2个在具体实施时因征地困难而流产。
二是畜禽养殖小区规模不够。目前我县已建成的5个养殖小区,除鲫鱼湖鸭鱼配套养殖小区生产规模达到要求外,其它4个养殖小区因资金不足,致使生产规模无法达到规定要求。
三是产业链条衔接不够紧密。龙头加工企业与畜产品基地、规模养殖场,养殖户之间缺乏稳定有效的利益连接机制,存在着注重眼前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倾向,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同时,良种繁育、技术服务、畜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营销组织、行业协会等同步配套建设不够,发展滞后。
四是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严重滞后。我县畜禽产品生产基本上还处在重产品数量的绝对增长阶段,还没有在畜禽饲养管理、饲料选用、疫病防治等各个环节实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程。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动物防疫工作越来越难于到位,加之各级动物疫病监测及畜产品检测设施不够完善,猪瘟、禽流感等传染性动物疫病仍然时有发生,并严重影响着我县畜产品质量和安全。
三、后段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建设发展畜禽养殖小区,推行标准化生产,是我们畜牧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管理部门,必须站在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全局的高度,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把握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的热情,更务实的态度,更有效的工作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把抓好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在资金、技术、人才、物质方面予以倾斜。
2、发展畜禽养殖小区,推行标准化生产。坚持以科技进步为依托发展养殖小区,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在发展养殖小区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过程中,技术上侧重三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专家、顾问或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二是要全方面培训人员,主要对管理人员、农户、技术人员组织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三是要抓好技术的组装集成。标准化生产是多种技术的集成,畜牧技术知识,兽医技术知识等,都需要在标准化生产中运用。抓好了这三个环节,养殖小区和标准化生产才能达到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
3、在加快发展养殖小区和标准化生产的同时,注重抓好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有经常性的质量监管部门,对产品经常进行检验、检测,抓好实验室建设、技术人员的配置。
4、大力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广开融资渠道。养殖小区建设在融资上,一方面要求政府加大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在生产方面这应当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投资重点;另一方面仍然坚持龙头企业投入、农民自筹的基本投入方式。同时要重视吸引、争取民间资本投入畜牧业,不断扩大小区建设规模。
5、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物疫病是养殖小区健康发展的大故,兽医工作面临新的课题,从畜禽的引进到出售,从畜产品的销售到加工,都要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6、要继续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改革与建设。通过深化改摹,从体制上、机制上建立起适应畜牧业发展要求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的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按照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分离的基本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继续抓好乡镇兽医站的改革建设,为畜牧业的发展建立精干高效的技术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站在参与、支持,保障养殖小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级畜牧兽医站要积极参与养殖小区建设,要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在养殖小区建设和标准化生产过程中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7、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在发展养殖小区过程中,我们应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三个效益一起要。把发展养殖小区和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转移富裕劳动力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养殖小区的经济社会功能。同时要实现养殖小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形成生态生产链。要探索生态牧业的发展模式,尤其是对养殖小区的污染物要综合利用,变废为宝,不能因小区建设形成污染源,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养殖小区。
8、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设养殖小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集资金、技术、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当前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化生产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这项工作的快速推进,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各级领导、各级主管部门既要以高度的热情予以扶持,又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研究和解决养殖小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进养殖小区建设,全面提高建设水平。
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汇报篇二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处理情况工作汇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按照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对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全乡实际成立紫溪乡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专门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并明确具体措施和整治时限。
(一)车辆编制管理情况。
经自查,我乡没有车辆编制,也不存在超编、超标购车的情况。
(二)公车治理期间违规车辆情况处置情况。
我乡没有公务用车情况。
我乡没有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紫溪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及时在公务用车专项清理网络平台上登记本机关编制情况,并建立相应台账。
(五)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结合全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相关制度,没有违规购置和使用公务车辆。
区公车治理办: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公车治理的有关文件,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还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今年11月完成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清查登记工作,并按时将数据上报到区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经自查,我街道没有违规购置使用车辆,没有配备公务用车,没有配备执法执勤车辆,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
11月18日以来,我县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根据川公车〔20xx〕9号文件规定及省专题会议精神,对我县清理出的违规车辆进行了处理,现公示如下。
全县共清理出车辆超编单位2个,车辆2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超编的川x35998号车,调剂给罗渡高新区使用(在全县剩余车辆编制中给罗渡高新区下达1个车辆编制);县委组织部超编的川x13799号车作报废处理。
全县共清理出违规借车单位23个,车辆38台,在全部退还车辆所属单位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一是对国有企业已回收的16辆车,其中超标车辆2台(川x61238、川x0a078)由县国资办组织公开拍卖。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回收的16辆车中,同意将川x0195d调剂给县委政法委(占用其剩余编制)用于维稳处突工作,将川x31717调剂给县政府应急办(占用其剩余编制)用于应急抢险工作,将川x82588调剂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占用其剩余编制)使用。三是借用集体企业或合作社的6辆车,全部退还给车辆所属单位。
各报废车辆所有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按照川公车〔20xx〕9号文件“委托经公开方式确定的有资质的汽车解体企业进行解体”之规定进行处置。
根据省专题会议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种专业用车,应纳入编制管理,但不计入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的精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手续不全的车辆单位,按照规定办理购车审批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纳入车辆编制管理。
我县共清理出租车单位39个,车辆48台,现已要求租车单位停止长期租用固定车辆。根据省专题会议精神,因工作需要特别是维稳处突、应急抢险急需用车的单位,按照“不超标,公平、公正、公开、资金来源合规”原则,采用竞争性方式租用工作用车。
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将按照《广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委办发〔20xx〕21号)精神,依据职责加强全县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杜绝违规购置和使用公务用车现象的发生。
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汇报篇三
尊敬的各位视察组领导:
用活抗旱救灾资金,最大限度降低农业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乡严格加强抗旱资金和物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使用,及时把资金物资用于抗旱救灾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推进了全乡抗旱救灾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抗旱力度
二、统筹资金安排,突出保障重点
为充分发挥资金(来源:文秘114 )的使用效益,切实把有限的抗旱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乡在抗旱资金物资的分配上,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杜绝平均分配,以充分调动全乡干部群众抗旱救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
抗旱救灾资金重点向受灾严重的倮家邑、丫科革、老安寨等村倾斜。
二是突出重点人群。
把五保户、孤寡户、残疾户、贫困户等弱势群体和缺水学校学生作为重点扶助对象,进行免费送水或补助购水资金。
三是突出重点产业。
把抗旱资金重点用于辣椒、林业育苗保苗和春耕备耕上,确保大春满栽满插,降低农业损失。
四是突出关键环节。
由政府组织运水车队通过补贴供水车队为群众送水或集中统一供水等方式降低运水、购水成本。
截止5月4日,全乡实际支出抗旱救灾资金610765元。
其中:倮家邑村20.092万元,老安寨村7.026万元,中心校0.3万元,丫科革村6.4145万元,村1.5万元,迷勒湾村0.43万元,卡作村1.178万元,小平坝村4.136万元,党员特别捐献款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已发放至全乡10个村委会,共计400户20万元。
目前,尚欠丫科革村拉水费1.68万元,小平坝村拉水费2.644万元,卡作村拉水费0.6万元。
现全乡抗旱救灾实际可用资金为7.7135万元。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为确保抗旱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最强作用,乡着力采取措施,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一是实行抗旱救灾资金专户储蓄,严格审批程序,严防挤占、挪用和贪污;二是定期将抗旱救灾资金的安排和拨付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的“及时雨”作用,以最快的速度安排下拨到灾区,解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绝不允许拖延和滞留;四是在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上,重点向特旱区、重旱区倾斜。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村寨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力,抗旱救灾的积极性不够高。
二是村组之间工作进度不平衡,有的村行动早、干劲大、措施得力,有的村行动缓慢,措施不力,效益不明显。
三是水源越来越少,给取水、供水带来很大的难度。
五、下步工作重点
二是动员和发动一切力量,寻找和挖掘水源点。
三是科学调度,管好水源,优化调配水资源。充分利用好水资源,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重点保人畜饮水,及时组织建设小水窖工程,加大工作力度。
四是在各村进一步强化节水宣传,增强群众的节水意识,在全乡掀起抗旱节水的高-潮。
五是强化措施,努力提高抗旱效益。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各项措施并狠抓落实。
六是密切监测旱情动态,
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汇报篇四
我市共有农业人口28万人,截止2010年末,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4032户,29262人。2010年农村低保标准为1320元,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176元。a类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780元提高到1320元;b类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660元提高到1020元;c类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580元提高到780元。全年共发放资金3443.5万元,比2009年提高32%,并全部实行“一卡-通”按季度发放,年末已足额发放到位。
2015年农村低保继续提标,按照提高20%以上的标准,由年人均1320元提高到1680元,年人均提高360元,共增加资金1053.432万元。
截止2010年末,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594户,17746人,救助标准由190元∕月、人提高到230元∕月、人,人均补差水平由175元∕月、人提高到210元∕月、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4458万元,资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年末已足额发放到位。
2015年城市低保继续提标,按照提高31%以上的标准,由月人均230元提高到300元,人均补差标准260元,人均提高50元,共增加资金1064.76万元。
我市共有“三无”人员672人,其中纳入国家集中供养的“三无”老人有97人(其中2010年上半年49人,9月新增48人),纳入城市低保的575人。
2010年“三无”人员的补助资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其中,国家集中供养“三无”老人的.补助标准是340元/人(月),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全年发放资金26.52万元,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的补助标准是230元/月、人(a类标准),全年发放资金158.7万元。
目前,我市大多数“三无”人员仍然散居在亲属家,未能全部实现政府集中供养。为更好的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更多地体现对他们的关爱,扎兰屯市正在扩大国办综合福利园区建设,完善园区服务设施,把我市的“三无”人员有愿望可以入住的,全部纳入国家供养范围内,让他们不再孤独。同时加强园区服务和管理、医疗人员的配备数量,加大资金的投入,提高“三无”人员的国家供养标准,确保服务、管理、医疗、生活等资金保障。
2015年城镇“三无”人员627人,如果集中供养率按60%计算,集中供养人数为404人,分散供养人数为268人,集中供养不低于700元/人、月,分散供养不低于500元/人、月,共需资金500.16万元。
截止2010年末,我市共有五保对象2413人,其中集中供养1210人,分散供养1203人,全市现有中心敬老院3所,院民1210人,集中供养人数占全市五保总人数的50.15%。
为确保五保供养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制订了《敬老院规范化管理若干规定》和《五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办法》,并将五保供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补助标准年度自然增长机制。
2010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民生指标标准的紧急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今年我市分散供养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2800元。
2010年全年共发放供养资金(不包括价格补贴和一次性补助) 551.56万元。
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按照不低于20%以上的标准继续提标,集中供养由年人均2800元提高到336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2000元提高到24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60%,集中供养人数1448人,增加资金810.88万元;分散供养人数965人,增加资金386万元,合计增加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196.88万元。
5、孤儿的供养
孤儿的总数为188人,供养标准保持上年度标准不变,即集中供养700/人、月,人数12人;分散供养500元/人、月,人数176人,共需资金115.68万元。
综上所述2015年共需增加供养资金3815.232万元。
以上5项供养共需资金12,54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