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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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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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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篇一

同志们:

今天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十分重要。过去一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成绩的取得,是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受宋书记的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等一下,细水副市长将对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好。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作为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我们肩上的担子重若千斤!我体会:最大的事是增收。既有财政增收的问题,更有老百姓增收的问题,但要确保增收异常地艰难,不加快发展、不招商引资、不改善环境,增收的目标就难以完成,就难以保持后劲。最难的事是计生。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行政首长要负总责,多生超生乱生,都是非管不可的事,是“天下第一难”事。最苦的事是综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各方面力量的挑战,要把它做好,是一件非常艰苦的事情,也是“一票否决”的事情。最险的事是土管。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直接影响到我们发展的“生命线”。这是摆在我们行政“一把手”面前的大事。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国土资源管理年”,按照省里的要求,今后不仅批地要合规合法,用地也要合规合法,不是审批完了就没事,如果在用地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我们也要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至关重要,绝不可忽视。最重的事是安全。如果在安全生产上出事,这就是大事,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把它看成是最重的事。希望我们各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都要有这种认识,不仅在工作议程上,而且在平时工作中,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最重的位置。我来宜春工作后,下县市区,首站就是到万载。在那个时候,需要我熟悉的工作实在是太多,但是我第一次对下面提要求,就是强调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总之,所有的“一把手”,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必须经常深入到一线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这“五个最”摆在我们各位领导的面前,尤其是各位行政首长的面前,希望大家能够分清轻重,把这个最重的事时刻抓在手上,抓紧、抓实、抓好。

第一,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警钟长鸣的意识。去年,我市经济建设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高的运行质量,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全市上下呈现出团结一致谋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的良好局面。在这个时候,我们更要认识到:越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就越高;越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越是要有百倍的警觉。这项工作,任何时候都丝毫马虎不得;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丝毫松懈不得。如果我们陶醉于良好的形势,满足于没有事故,事故往往就会找到我们头上。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违背了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了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请大家务必警钟长鸣。

第二,克服侥幸心理,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央、省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市政府也三令五申,决心不可谓不大。各级领导在会议上说的、制度上订的、墙上挂的,都用到了极致的词汇、提出了最高的要求,但各类事故仍然不断发生,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希望大家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变成实际行动,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名职工、每一个环节;希望大家站在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吴新雄省长作为一省之长,能够下到煤矿井底,向干部和员工强调安全生产问题,我想我们没有理由不跟着学、照着干,没有理由不把这根弦牢牢抓住不放。所以,大家切不可因为这几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就有所放松,切不可因为新闻媒体没有曝我们的“光”而存有侥幸,切不可因为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受到上级的批评就有所麻痹。

第三,克服厌战情绪,保持斗志昂扬的状态。回顾去年的工作,应该说成绩有,但问题也不小。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061起,死亡226人。虽然同比大幅度下降,形势也较平稳,但我们也要看到,这些数字仍然触目惊心。我市的煤矿、烟花鞭炮等高危行业比较集中,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是很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还不是很强,安全生产基础还是很脆弱、还有隐患。特别是今年元月份,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用敏锐的眼光去发现问题,如果熟视无睹,就不会发现问题,更不会解决问题。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永远不能有感觉良好的情绪,要永远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这种忧患意识要贯穿到我们工作的始终。大家一定要认识到我们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认识到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而保持昂扬的斗志和旺盛的精神状态,变压力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二、坚持恪尽职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一市之长,作为一县之长,作为一区之长,富一方百姓,首先是保一方平安,这是责无旁贷的,我将和同志们一道,义不容辞、义无反顾地朝着这个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努力。各地、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正确认识、科学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增强领导和驾驭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首先,“一把手”要认真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角色。把这个角色真正当好,关键在于“头脑要清、眼睛要亮、要求要严、工作要实”。“一把手”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一把手”,分管领导做不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领导,企业法人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法人。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一定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宁当整治隐患的“恶人”,不当发生事故的“罪人”。强化责任,首先要强化领导责任,要抓领导、领导抓,抓头头、头头抓。目标任务要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基层。目标责任状要签订到企业、车间、班组和机台,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头、船头、人头,消除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盲区和空白点,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共同把关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我前面讲过安全生产是最重的事情,大家要意识到,我们是在和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业主博奕。比如说,有的煤矿矿主是在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让员工去采煤,甚至多采煤。企业家都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的,但是,对只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家,我们不仅不欢迎,而且要严惩。我们还要跟企业薄弱的安全生产意识博奕,甚至要跟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博奕。我们不仅要严惩不顾安全生产的业主,还要教育好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员工。

其次,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主体在企业、关键在现场。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千方百计抓住不放心的人、管住不放心的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法律规范、政策引导、监督执法、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安全生产自律机制。

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严了再严、细了再细、实了再实,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不能掉以轻心。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甚至抗拒执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惩;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对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坚持严查重罚,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健全的监管网络,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通过卓有成效的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部署和要求坚决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完善监管网络。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方面,我市做得不错、成绩不小。市、县两级不仅单设了安监局,市和重点县(市、区)还成立了安监支(大)队,重点乡镇全部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了2-3名干部专职抓安全生产,其他乡镇都明确了1名专职安监员。希望各地要继续加大力度、巩固成果,安监机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真正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有人抓、有人管,更要管得好、管得住。

二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依法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煤矿等高危行业全员安全生产管理,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招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后才能上岗。吴新雄省长视察丰矿时,在井下问了员工很多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员工回答得都很好。这说明上岗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做得很好。但是,丰矿毕竟是江西最好的煤矿。我市的小煤矿能不能学到?这需要我们把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做为一项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实地抓好。要通过岗位培训、参观学习、实践锻炼等各种形式,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他们精通业务,成为行家里手,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切实履行好国家赋予的职责。

三是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少数企业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这就要求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严格执法,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方面要解决好鞭长莫及、打不到、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特别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的现象。对重大隐患,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通过检查执法,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整改隐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春节就要到了,全国“两会”也将召开,党的“xx大”也将在今年召开。所以说,今年又是一个特殊年,从年头到年尾都不允许松懈,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当前,已经进入了春运的高峰,人口流动大,运输紧张,加上冬季事故多发,也请大家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来对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公共聚集场所的监控和管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烟花鞭炮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同志们,20xx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的“攻坚年”。让我们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迎接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

新年就要到了,借这个机会,也受宋书记的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位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篇二

5月8日下午,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杨光荣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志刚,副市长李传荣等在张家界市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全省会议结束后,张家界市立即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株洲攸县煤矿中毒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通报了株洲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中毒窒息事故情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煤矿、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会议结束后,张家界市立即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株洲攸县煤矿中毒事故血的教训,并就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进行再警示、再动员、再部署。

王志刚在会上强调,全市上下要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找准薄弱环节;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要持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深入,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一单四制”,持续抓好汛期、旅游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及危化品、矿山、城市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要严密组织安全生产巡察,重点检查“一岗双责”“一单四制”及乡镇属地监管职责的落实,落实工作不力、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实行警示通报、约谈诫勉、事前问责等措施。

收听收看会议的还有市政府秘书长张子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县政府区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县长及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篇三

同志们:

近期,省内外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紧张。(11月16日,山东省寿光市一企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8人死亡,13人受伤;12月15日,新乡市长垣县一ktv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1人死亡,24人受伤;12月19日,光山县一在建建筑发生坍塌,5人死亡,9人受伤)面对这种严峻形势,省市分别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并连续下发了多份紧急通知,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市会议及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刚才,刘敏县长通报了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世庚书记通报了近期发生的3起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县安监局、住建局等5个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学超县长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报告。请同志们务必学习好,落实好,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各类灾害事故发生。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一要常怀忧患之心。孟子讲:“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忧患意识是一个人安身立命、求得进步的观念形态,更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保证。我们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走一步、看两步,抓当前、想长远,对事故隐患早预测、早发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常思放松之害。古英格兰有一首著名的名谣:“少了一枚铁钉,掉了一只马掌,掉了一只马掌,丢了一匹战马,丢了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丢了一个国家”。这句民谣告诫我们“细节决定兴亡”,安全生产尤其要注重细节,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刚才,世庚书记通报了光山县幸福花园在建项目坍塌事故,由于某个环节的疏忽酿成了重大事故,教训深刻,令人警醒,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三要常绷安全之弦。安全生产连着政治,连着稳定,连着发展,也连着我们自己。因此,抓安全生产怎么严格都不过份,怎么强调都不过份,摆在怎样高的位置都不过份。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不但要在嘴里时时讲,在文件会议上常常强调,更要在脑子里刻刻牢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须臾不能放松。

二、必须一丝不苟。刚才,学超县长就抓安全生产已经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在此,我再强调一下。一要抓好重点领域防控。在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在交通运输方面,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和上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建筑施工方面,县住建局要加大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督促各业主单位落实好防范措施。在校园安全方面,县教体局要立即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和检查,从源头上做好预防。二要抓好隐患排查工作。要认真开展企业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会后,学超县长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油气管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排查,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关口前移、责任前置”,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滞留、无漏项。县安监局要对各单位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监管人员到位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必须守土尽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在于责任意识的淡薄,思想上的麻痹大意。为此,我们要时刻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行政负责人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管责任;其他行政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参加今天会议的每个人都有特定的职责,我是县安委会主任,将带头履职尽责,请大家监督支持。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会后,要立即深入到辖区的企业、村组,严格进行一次细致的排查,切实把各种隐患排查出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真正解决好。二要突出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把安全监管的重点放在第一线,把精力落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切实把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牵头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在排查中一旦发现隐患,立即停产整顿。三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政策、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对安全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乡镇和单位,要通报批评、不留情面。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手软。对事故背后存在的腐败和渎职行为,坚决查办、绝不姑息。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履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篇四

安全,是当今世界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课题。安全历来就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煤矿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

责任书。

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对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组织2447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安全生产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40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4378项,整改率10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21项a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8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调查、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积极争取上年度财政奖补资金,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已关闭35处(含计划外1处);计划改造升级21处,已完成改造17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1693人次。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100%,有7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淄矿集团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起、6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肥矿“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经验做法。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12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3.16”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4.9”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5.4”事故,一名工人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临矿株柏煤矿“1.30”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济宁星村煤矿“7.26”、兖矿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2人、3人受伤,涉险人员达18人、26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四是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持续的经济“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多数煤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5%,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2%。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有的矿井为降本增效,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168处煤矿,80%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星村煤矿“7.26”、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8.30”和东滩煤矿“10.9”、“11.10”和“11.17”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年底前我省将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4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执法不严格、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1日、16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计划关闭的35处小煤矿,尚有1处未完成关闭,为龙口市草泊煤矿;计划改造升级的21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2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90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9个检查组要严格对标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49号文件部署,自12月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2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3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4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50%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鲁办发〔20xx〕32号、鲁政办发〔20xx〕48号和省政府第260号、293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20xx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继续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800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着力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四是突出现场管理。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aq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1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4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掘锚装一体化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树立“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2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20xx年,省局将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着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要全力抓好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2.0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293号令,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包括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

合同。

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严于担当,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零死亡”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4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之后,各省区、各煤炭企业,紧急行动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坚决果断的硬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从5月中旬开始,国家局组织9个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督察组,到重点省区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现场督察执法,协助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6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下发之后,各地非常重视,迅速传达落实,认真做好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的停产整顿工作。截止6月底,全国乡镇煤矿绝大多数已停止生产,停产矿井数28786处。全部停产的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其余省区,贵州为97.5%、湖北为97%、广西为88%、云南为80%。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截止6月底已全部下达关闭通知单,并已全部关闭的有北京、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还没有全部关闭的有辽宁、河北、河南以及要求9月底全部关闭的黑龙江、山西、吉林等省区。国有煤矿经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594处,限期整改的矿井774处,分别占检查矿井总数的23%和3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被限期整改矿井253处,停产整顿的矿井99处;国有地方煤矿被限期整改的521处,停产整顿的495处。最近一个时期,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5月27日至6月30日,全国煤矿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特别是6月份发生事故68起、死亡193人,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151起,死亡人数减少201人,分别下降68.9%和51%,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其它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也都有所下降。

据统计,上半年全国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79起、死亡2710人,都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趋于稳定,但是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估价过高,更不能有丝毫的放松。7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小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就又发生一起冒顶事故,5人被埋,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又发生溃水事故,共有21人被困井下,已无生还的希望。据查,这个矿原来是通化矿务局道清矿综合公司的矿办小井,今年6月18日以132万元转卖给当地保险公司后,又承包给个人经营。这是在6月13日国办《紧急通知》下发后没有立即停产和关闭,还转卖给地方的社保公司,由个人承包经营,这起事故性质严重,损失惨重,不但要严肃查处,而且要追究大矿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责任。

最近,我们通过对部分省区的调查,发现一些问题是十分严重和突出的:一是一些县乡的领导同志,对乡镇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思想上不理解,态度上不坚决,未能认真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工作也不力;二是目前已经宣布停产的乡镇煤矿,有些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以停代整、以停代关,没有认真整改,只想风头一过,就恢复生产。甚至个别地区的小煤矿明停暗采,阳奉阴违;三是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有的没有关死关实,有些地区出现了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的问题;四是随着煤炭市场的逐步好转,在一些国有煤矿出现了突击生产,重生产、忽视安全的倾向。这些都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排除阻力,克服松劲厌战的情绪,要一鼓作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要扎实工作,取得实效。

下面,我代表党组提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对国办《紧急通知》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是在新形势下,国务院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既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硬措施,各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积极响应和拥护。事实说明,小煤矿的过多过滥,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绝大多数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频发,保障不了矿工的人身安全。各地区、各单位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江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的高度,坚定地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明确责任,落实指标,坚决关掉所有的矿办小井和非法开采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整治的工作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目前煤矿安全生产趋于稳定的形势,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在前段排查的基础上,对小煤矿的情况进行分类排队,把底数搞清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关闭和整顿的实施方案和限期整改计划安排,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把国办《紧急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认真做好小煤矿关闭和整顿的检查认定工作针对目前小煤矿已经全部停产的现状,各地要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参照国家局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检查认定的具体标准,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煤炭、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对乡镇煤矿逐一进行检查认定。

在检查认定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根据国办《紧急通知》的规定,属于“四个一律关闭”的小煤矿,要立即下达关闭通知单,使那些等待观望的矿主打消恢复生产的念头。“四个一律关闭”,即: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一律关闭;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矿一律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四证不全以及生产高硫高灰煤炭的一律关闭。

对于应该关闭的小煤矿,凡有证照的,要通知有关部门事先予以吊销。

二是对予以保留的小煤矿,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整改或整改后没有达到标准的,要吊销各种证照,下达关闭通知单,并采取措施予以关闭。

三是对予以保留、经整改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合法小煤矿,要经过检查组检查认定,并由检查人员、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特别强调的是,参与检查认定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进行检查,对于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草率签字,允许恢复生产后出了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监督监察,确保《紧急通知》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国有煤矿矿办小井6月底全部关闭、乡镇煤矿全部立即停产整顿的时限要求,要加大监督监察的工作力度。当前要重点监督检查各地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关闭、整顿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否落实,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是否已经全部关闭,已关闭的小井是否做到关实关死,已停产整顿的乡镇煤矿是否认真落实了整改的措施。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盯住不放,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要经常搞“回头看”,杀“回马枪”。凡是该停没停的,该整没整的,该关没关的,都要严肃追查,问题卡在哪,就要追查哪的责任。对于关闭、整顿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顶着不办,阳奉阴违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责令关闭,顶着不关或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不仅要对矿主依法查处,而且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配合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引导和促进各地、各企业以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为契机,认真、深入、扎实地搞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防止走过场。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做到以风定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对在“一通三防”中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要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单。国家局将在前一阶段开展督察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精神,会后将继续组织督察组,对乡镇煤矿集中的重点地区和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督察。

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真实情况,并向国家局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302号令,依法查处重特大事故,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规定》公布实施之后,群众拥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国务院依据302号令对陕西三起特大事故的公开处理,在各地引起反响,对各级领导机关也有很大触动。

这充分说明,这个《规定》深入人心,是有力的法律武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规定》,继续做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以此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依据《规定》,要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贵州省水城局的“9.27”事故、内蒙古大雁局的“11.25”事故、鹤岗局矿办小井的“5.8”事故的处理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待正式批复后,要大张旗鼓地进行通报宣传,以此搞好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抓紧结案批复。特别对4月份以来发生的特大事故,要依据《规定》认真查处,并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对在煤矿安全整治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过程中小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从重从快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需要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强化人们的自我保安意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局与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在组织开展全国第11届“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基础上,以月促年,继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在煤矿的安全专项整治进入关键阶段,更要宣传教育先行,要讲大局、讲法律、讲政策、讲整治,从工作需要出发,有的放失地做好工作,形成声势和安全生产的氛围,努力提高人们的安全素质,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各级党组织要把广大党员、职工群众在庆祝建党80周年活动中所激发出来的高涨政治热情,及时引导到搞好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来,以江纪念“七一”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企业之间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各宣传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搞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从现在起到九月底的这段时间,正是煤矿安全整治的关键时期,也是攻坚阶段。气可鼓不可泄。

煤矿的整治、小煤矿的关闭和停产整顿工作,要在各省、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江“七一”重要讲话为动力,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的有利时机,将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要下定决心,克服困难,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把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到底,切实抓出成效,消除重大隐患,从根本上扭转煤矿事故多发的局面,坚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篇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市区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刚才,张恂同志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稍后,黄市长还要做重要指示,希望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行业、个别部门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仍有发生。特别是近期,我市西峡、桐柏两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南阳张仲景山茱萸公司施工现场死5人,伤9人;桐柏县内蒙古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海晶公司采卤站技改施工现场死亡3人。这两起重大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的问题,反映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留有不少死角,不少盲点。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决不掉以轻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我市“三会”召开前夕,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大局稳定尤为更要。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把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实、更好。

(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前提。两起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和历史的经验充分证明,只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我市是全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艰巨,点多、面广、线长、隐患多,一直处于“大事不多、小事不断”的不稳定状态。近期,道路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伤亡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建筑领域接连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但更重要的是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强。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三)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又要严格部门监督管理,更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既要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又要依靠科技,加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更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只有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全面管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才能推动安全生产整体进步。我们既要看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艰巨任务,更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张恂同志已讲了一个全面的意见。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重点问题。

(一)实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管理。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安全生产目标下达各省市区,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前不久召开的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对我省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刚才,我代表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认真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政绩、与职工收入挂钩考核,年底要严格兑现奖惩。对完不成控制目标、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要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监督考核,对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xx]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工矿商贸企业集中的邓州市、桐柏县、淅川县、内乡县、西峡县、南召县、唐河县、新野县、卧龙区、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的人员编制应不少于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的万分之二,其他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不能少于15人。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县市区安监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交通通讯工具到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企业班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络体系。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及时将专项整治的重心从治乱转移到治本上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工商、城建、矿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生产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许可证发放,根据评价和整治情况采取分类管理,大力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肃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报告制度,省政府规定:一类事故明确由一个部门报告。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市公安局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急性中毒事故由市卫生局报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水上事故由市交通局报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其他事故一律由市安监局报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特别重大事故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报告省委、省政府,不得多渠道报告,越级上报,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对于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工矿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水上事故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坚决执行国务院302号令,认真调查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政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有责必查、有过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对瞒报、谎报、隐瞒不报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严肃查处。要继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整改责任制、重特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对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上级已经批复的事故案件,组织、监察、人事、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有关追究意见,并加强对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的后续性监督,既要抓刑事责任的追究,也要抓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确保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追究意见全部按时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亲自抓,对重大问题要现场办公,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注意落实好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对尽职尽责做出重大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党纪、政纪、刑事和经济责任。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络和工作机制作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个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对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大对相关部门监管力量和各种社会资源的协调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做到不越权、不缺位、不错位。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三)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要以“一法三卡”为载体,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自我约束、不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主要职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安全检测、检验、培训、评价、评估、认证、咨询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搞好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也要深入剖析,以警示社会。各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作为近期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坚持常抓不懈。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要拿出专用时段和版面,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要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范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五)严格纪律,认真做好监管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篇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剖析“3.8”凉水泉顶板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狠抓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前面,凉水泉煤矿作了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xx〕x号、川煤重组办〔20xx〕x号和川安监函〔20xx〕x号精神,切实抓好节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我区决定,全区17家煤矿均按节后复产复工程序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暂有6家煤矿(其中生产矿井5家,建设矿井1家)正在进行复产复工前的隐患整改工作。

二、正视问题,扭住关键,深刻剖析“3.8”事故原因。

3月8日晚10时40分,凉水泉煤矿在1202采煤工作面下出口约16米处,进行复产前隐患整改工作超前加强支护时,由于巷道片帮,将正在作业的韩某头部砸伤,3月9日凌晨5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痛定思痛,经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现场管理混乱。一是事故当班值班矿长对维修班没有跟班队干的现场管理,对存在的隐患没有采取应急措施。二是作业人员抢工图快,盲目乱干,在打设运输巷超前加强支护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空帮作业,在无人员监护的情况下打设单体液压支柱,导致巷道片帮的岩石直接打到韩某头上造成事故。

(二)技术管理不到位。一是1月28日春节放假时,12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的超前加强支护距离仅有15米不足20米,煤矿就擅自扒开巷道上帮的金属锚网做人行小眼处,导致该处巷道围岩空帮失稳又没有及时支护,巷道危岩长期存在,处理不及时。二是单项技术措施不到位。煤矿隐患整改方案中,没有制定确保临时支护和加强顶板管理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缺失。

(三)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大。该矿是20xx年11月验收的年生产能力21万吨的矿井,一个综采面、一个炮采面,一个综掘进面、一个炮掘面。但由于煤质差、销售难,企业经营困难,矿井安全投入欠账,掘进12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时,仅对巷道两帮煤层以上的围岩打锚杆并加挂金属网,致使巷道围岩裸露多,变形大,矿压显现严重。

(四)企业组织管理不到位。一是事故维修班跟班队干胡某于2月28日因胆结石住院治疗,煤矿领导同意请假,但没有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替代其工作,致使3月8日该维修班没有队干跟班,现场管理缺失。二是采煤一队仅有副队长一名,不能实现班班有队级领导跟班,不能有效的开展矿井日常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治理等工作。

(五)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自主保安、互助保安意识淡薄,冒险蛮干。

三、举一反三,压实责任,重塑推动发展的信心。

凉水泉煤矿3.8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充分暴露了我们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缺失,暴露了煤矿企业在现场管理中还存在问题。尤其是煤矿长期负债经营,保本及亏本运行,煤矿安全投入得不到保障,企业员工人心浮动,队伍不稳等因素导致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煤矿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监管压力巨大。

(一)煤矿业主对企业发展没有信心。煤炭市场持续恶化,煤矿企业全面亏损,煤矿融资异常艰难,银行贷款和社会债务步步紧逼,煤矿企业处在垂死挣扎边沿。又逢当前煤炭行业去产能的大气候,煤矿业主忧心忡忡,骑虎难下,进退两难,时刻都在思考退路,投资人之间矛盾重重,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信心,对煤矿的生产投入能省尽省,导致煤矿安全投入欠账越累越多,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初步摸底,目前我区有意复产复工的煤矿仅仅3家,多数处于观望状态。

(二)煤矿工人在煤矿上班不能安心。当前煤炭行业处于一个去产能的巨大调整期,投资人、业主、管理人员、职工人心浮躁、人心不稳、人心不齐,看不到希望,随时担心煤矿破产失去工作,随时担心拖欠的工资、社保无法兑付,势必将情绪带到工作中去,心不在焉,安全操作难以保证,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煤矿管理冒险蛮干的趋势严重。煤矿亏损严重,债务缠身,资金链断裂,为极力确保基本的生存资金,维持基本的煤矿运转,个别煤矿存在无视法规、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的侥幸心理。煤矿工人为谋生存,盲目服从,只顾眼前利益,违法、非法生产建设情况随时可能发生。

(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流失严重。受降薪、欠薪影响,目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流失严重,转行较多,已难以支撑煤炭行业发展要求和安全技术管理需要。从各煤矿反映,春节后熟练工人流失严重,新招工人难,且多是在外找不到事干的老、弱、病、残,又无技能,煤矿也面临招工慌的问题。

(五)煤矿应缴费用难以催收。因经营困难,债务繁多,煤矿应向政府缴纳的罚款、网传费、培训费等难以催收,目前已连续3年未收缴到位。

四、履职尽责,强化监管,着力抓好当前的重点工作。

为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确保全区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认真履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1.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过程监管。煤矿启动复工复产程序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xx〕27号)要求,由专业救护队员入井侦查和排放瓦斯,聘请专家排查隐患,整改方案必须明确隐患整改顺序和安全保障措施,严禁煤矿借整改之名组织生产。

2.严格煤矿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要按照《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xx〕10号)和川办发〔20xx〕80号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

3.加强短期停产矿井的监督检查。严格对煤矿实际停产时间的监管核实。对停产不超过7天自行组织复产的煤矿,要开展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凡“五长五科五队”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的要坚决停下来;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要坚决停下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停下来;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停下来。

4.加强对停产停建矿井管理。要加强对停产停建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派驻矿安监员值守,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安全;对停产停建需排水的矿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安全措施并向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备,严禁1人下井或不是原矿井职工下井实施排水工作,下井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齐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完好可靠,并严格实行出入井登记制度,确保安全。

(二)煤矿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自觉依法建矿依法管矿。

1.严格落实煤矿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川办发〔20xx〕80号要求,凡煤矿“五长五科五队”配备不齐、煤矿相关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少于4人(水文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必须配备地测专业人员),或者相关信息未录入四川省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技术人员信息系统的,一律不得启动隐患整改。

2.切实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提高现场管理水平,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是确保相关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也是井下现场管理反“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

3.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要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监控,完善各类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严格落实风电、瓦斯、电闭锁措施,杜绝无风、微风作业。要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凡是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涌出要立即停电、撤人,消除隐患,完善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井下停风区域、采空区必须设置禁止人员进入的通风设施,并揭示警标。

4.加强顶板管理。煤矿企业加强采掘作业点面临时、永久支护的现场管理,严禁空顶作业,切实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加强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管理,端头支护、柱排距必须符合要求,煤壁伞檐、放顶管理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5.加强机电运输管理。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检查、维护保养、检验检修以及报废淘汰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提升运输上下“一坡三档”和信号管理,保障运输轨道质量,确保运输车辆和连接装置符合规定。

五、及时传达,压实三个责任,进一步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3月24日下午,在市政府四楼常务会议室召开此次煤矿事故约谈会。

参加此次事故约谈会有分管副市长赵文峤、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明,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主要负责人,旺苍县分管副县长胥勋雷,xx区分管副区长阳定兵,旺苍、xx煤管局局长和分管安全副局长,碗厂河、凉水泉煤矿业主和矿长。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明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办主任王定虓主持学习了省安办《关于近期三期煤矿事故的通报》(川安办函[20xx]18号)文件。接着xx区分管副区长阳定兵汇报事故原因、存在问题、及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措施等相关情况;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参会领导分别发言。

市政府副市长赵文峤从事故约谈要求之高、针对性强、压力之大、意义重要四个方面为切入点进行了剖析,对事故县区的工作汇报和部门发言进行了点评。他要求:一是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这次两起煤矿事故教训是惨痛的,凸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部门对煤矿复工复产条件审查把关不严、煤矿安全监管跟踪落实存在漏洞、“打非治违”效果不明显。二是强化举措、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县区和部门要举一反三,变被动为主动,除抓好常规性监督检查外,要着力抓好“严肃查处事故,让全市煤矿业主受到警示、举一反三,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注重预防,加强停产停工和长期整改矿井的监管、化解产能,引导我市落后小煤矿有序退出”四个方面工作。

最后赵副市长强调指出:我们要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衣领子”“牛鼻子”,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方式,切实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延伸到班组,确保责任落实到操作层面,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进一步提高认识,逗硬落实好“三个责任”。一是逗硬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旺苍县、xx区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川安委〔20xx〕6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县包矿”制度内容,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和检查煤矿安全工作,集中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县包矿”流于形式,市安监局不仅要代表部门履职,而且要代表市安办对县区政府进行督导,对查出的问题该通报的就通报,该交换意见的必须及时交换意见,就是要督促县区政府履职尽责。二是逗硬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要沉下去,督促各项制度落实。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按照“严格、稳妥、有序”的原则,合格一处,复产复工一处。要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严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查处、处罚到位。三是逗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自觉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首先要抓好班子建设,决不允许搭“草台班子”应付监管部门,没有强有力的煤矿管理团队,安全就是一句空话。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来抓,务必做到隐患“零容忍”、管理“零失误”、操作“零三违”、设备“零故障”。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工作,绝不允许被动等待监管部门来帮助企业排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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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篇七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中毒窒息事故情况。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副省长杨光荣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周德睿,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唐恒忠参加常德分会场会议。

许达哲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整顿,对停产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格问责,对达到关闭标准的'企业要坚决关闭,严禁变向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小煤窑、废弃井要按计划关闭。要开展化工冶炼行业违规排放问题整改。要举一反三全面抓好各种隐患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株洲攸县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市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整顿;抓好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政责任,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际追究的总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稿篇八

同志们:

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史市长对去年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作了客观分析,并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讲的很好,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下去以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再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客观看待成绩,认真吸取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去年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安全部门的严防死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事故大幅下降的工作目标,连续四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市。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从20xx年的311人下降到20xx年的183人,首次低于200人,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环境。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在看到全市经济快速发展良好势头的同时,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76起,死亡183人。其中,渑池县陈村乡“5·22”非法无证煤矿造成9人死亡。今年2月2日,渑池县天池镇兴安煤矿(乡镇有证)井下又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24名矿工遇难。这些事故的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2·2”事故的发生,从表面上看,说明我市一些地方及企业在经济发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从更深层次看,是一些基层干部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出现了偏颇,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违背了发展的根本目的。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逼人,问题仍然突出,我们必须要从思想上、机制上、措施上和作风上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要求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要更加注重安全生产,越是在政治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居安思危;越是在加快发展的情况下,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这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的考验。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和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抓安全生产和抓其他工作一样,都要从抓根本、抓关键入手,突出重点,抓住热点,破解难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重点:

(一)要在落实“落实年”和“攻坚年”的措施上有新思路。20xx年是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和“攻坚年”。近年来,我市在安全生产方面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总结出不少成功的经验,关键是要继续抓好落实。在今年“落实年”、“攻坚年”中,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在攻坚上做文章,碰硬解决一些难题。围绕“落实年”,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要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围绕“攻坚年”,要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入开展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快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第一杀手”和事故“重灾区”问题,下决心攻克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难点问题。要力争通过“落实年”和“攻坚年”活动的开展、措施的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技能明显提高。

(二)要在推进“百日安全整治”活动上有新成效。面对今年全市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市政府已从2月4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其目的就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真正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重点解决安全整治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解决安全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坚决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前一阶段,各级政府、各部门相继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自查、抽查和暗访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2月23日,三门峡水工机械厂在节后刚复工就发生了一起挤伤死亡事故,死亡1人。这不能不促使我们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深刻的反思。在下一步的整治活动中,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组织好“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松懈思想。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对前一段的工作认真梳理,对各项任务进行列队,明确主攻方向,紧盯重点、难点工作,切实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得力措施,限期解决。

(三)要在防止重特大事故上有新作为。目前,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因素很多。要十分注重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以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为目标,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全面深化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推动煤炭行业重组和产业优化,力求从产业结构层面解决煤矿安全问题。对已经决定关闭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确保关严关死,不留后患,更不能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大对停产整顿和已关闭矿井的现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二是要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整治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执法,将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推向深入。三是要全面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安全生产必须防患于未然。小隐患不治理,就会酿成大灾难。要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制度,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突出整治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对已查明的重大危险源,严密监控,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时间、经费“四落实”,严防失管失控。

(四)要在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上有新突破。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今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这不仅是一份责任书,更是一份军令状。既然签了字、画了押,同志们就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份责任,肩负起这个义务,决不能将责任书束之高阁,使责任制流于形式。其一,要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联合执法,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务必做到心中有数,抓紧整改,决不允许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其二,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有生产经营意识,更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研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生产组织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其三,要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政府抓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就是强化监管。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要搞好重点监管、专项监管和日常监管,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官商勾结、身陷非法利益格局等腐败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

(五)要在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上取得新进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工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工矿商贸、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三位一体”安全工作格局的新思路,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精神。一要迅速掌握社区和农村安全的真实情况,尽快拿出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完善社区和农村安全监管体系、法制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二要完善“政府推动指导、部门监管服务、基层单位自治、居民群众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和农村安全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组织推动,促进协调发展。有关部门要将监管服务职能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下基层指导,做好重点帮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居委会、村委会要做好安全自治,把楼院、村民小组等基层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起来,全方位加强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三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推广漯河市源汇区、郑州市管城区、济源市等试点经验,尽快建成一批安全示范社区和安全示范村镇,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利用政策引导、典型引路,迅速在全市推开,切实解决社区安全高风险、农村安全不设防的状况。

第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当前,在我市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领导不真抓、不敢抓、不会抓、不常抓的现象。不真抓,就是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工作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层面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不敢抓,就是怕触及矛盾、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不会抓,就是对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抓安全生产的办法不多;不常抓,就是满足于一年搞几次突击,没有把防范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这些现象和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着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

一要真抓。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大事,没有安全做保证,任何发展都无从谈起。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要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意识,选配得力的、有经验的干部抓安全生产,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着力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做到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敢抓。瞻前顾后、不敢碰硬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敌。“治乱必用重典”,我们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吸取血的教训,硬起铁的手腕,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查处案件敢于碰硬,而且在整治隐患时敢抓敢管。坚决消除思想顾虑,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那些不认真负责、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会抓。经济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安全监管也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各自行业的特点,注重摸索和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新的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切实做到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强化监管。

四要常抓。安全生产是天,怎么抓都不过分,任何时候都是从零开始。全市上下要克服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做到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放松。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有长远眼光,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把突击性工作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事前防范与事故查处结合起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为国家保财产,为群众保生命,为企业保利益,为社会保和谐。

新的形势和任务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安监工作的投入力度,给予安监战线上同志们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让同志们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放心大胆地严格执法。各级安监部门的同志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与时俱进,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忠于职守,尽心尽责,做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强卫士,筑起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坚固防线。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而做出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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