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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篇一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检查定义)本办法所称监督检查,是指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员依照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是指具有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资格,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检查对象)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保健食品(以下统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统称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五条(职权划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异地互查)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随机抽取生产经营者、随机送派食品安全检查员开展异地检查和交叉互查。
第七条(遵循原则)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企业投诉)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检查员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第九条(依法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生产经营食品,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管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确保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包括: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管理食品添加剂;在自制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以消费者易于辨识的方式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召回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提示消费者停止食用,对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第十三条(自查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特殊食品要求)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第十五条(其他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标签标注、特殊食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保持有效运行。
第十六条(配合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检查场所,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询问,协助核查生产经营情况和抽取食品样品。不得拒绝、逃避,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计划)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编制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应当包含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的方式、抽查比例、检查频次、检查重点及产品抽检等内容。
第十八条(其他监督检查)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投诉举报等情况,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检查内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监督检查,按照《检查要点表》中表1-1的规定进行。
保健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按照《检查要点表》中表1-2的规定进行。
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按照《检查要点表》中表1-3的规定进行。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按照《检查要点表》中表1-4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抽查方法与内容)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覆盖《检查要点表》全项目的检查。规定为必查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漏检。
根据监督检查需要,检查员可以随机抽取《检查要点表》中的部分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第二十一条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检查要点表》的内容,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制定监督检查表格。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方式)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采取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的书面材料记录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食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并视情况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书面材料记录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检查时间)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业态、品种、特点以及监督检查内容的需要,确定监督检查的时间,一般应在生产经营者生产、营业时间内开展监督检查,不得提前通知企业。
第二十四条(人员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应有2名以上检查员参加,并当场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五条(邀请专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邀请食品安全专家、消费者代表等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现场检查)检查员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列举的检查措施。
第二十七条(检查记录)检查员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检查要点表》的内容要求,如实作出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描述性记录,并填写《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下简称《检查结果记录表》)。
《检查结果记录表》一式两份,由检查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质量安全负责人签字,一份由被检查单位留存,一份由监督检查部门存档。
负责实施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查员对所检查项目的检查结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异议处理)被检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查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但应当说明异议事项和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检查员应当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核实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检查员应当报告监督检查部门。
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检查员应书面记录并报告监督检查部门,由监督检查部门予以公布。
第二十九条(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上公布检查记录和检查记录表的结果以及检查员姓名等信息。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易于接收到消费信息的经营场所公示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十条(责令整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在监督检查或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改正的,现场出具限期改正通知书,提出整改内容及要求;检查员应当对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并记录跟踪检查情况。
第三十一条(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履行案件移送程序;涉及其他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的,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三十二条(实施召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或抽样检验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者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应当要求生产经营者及时追查食品流向,召回不安全食品。
第三十三条(信用档案)监督检查结果应当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不配合监督检查)检查员对被检查单位拒绝、阻挠、干涉检查的行为应当进行书面记录,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无法完成检查工作的,有关检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风险防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证据,经调查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继续生产经营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暂时停止生产经营,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七条(餐饮服务添加剂未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及公示食品添加剂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督查人员违规处理)检查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监督检查部门按照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隐瞒、谎报、缓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记录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范围)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参照食品生产企业要求执行。
第四十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篇二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2011年8月份,市政府法制办分别会同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对华县、华阴、澄城、韩城等县市的土地、安全生产、环保、交通等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汇报,请予审示。
市政府法制办对本次检查活动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检查方案进行安排部署,抽调法律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共检查了国土、交通、煤炭、环保、交警等七个相关执法单位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听取了相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汇报,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188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法情况进行了座谈,就检查出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反馈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有关单位也作了表态发言,有力地推进了行政执法工作,反响良好,收效明显。
总体看来,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推进,近年来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普遍加强,执法设备、执法人员和工作经费得到了较好地落实,执法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各种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推动了我市各项社会事务的快速发展。但是,通过检查发现,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在以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有针对地加以纠正和解决。主要表现为:一是存在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参与执法人员不能按要求做到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立案审批把关不严,审批程序不规范;三是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违法行为定性不准,证据收集不全面;四是一些执法部门随意改变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依法严格执法,严重损坏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五是不能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救济途径告知不全或不明确,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六是不能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执法单位自行收取罚款,私设小金库,以罚代管,社会反映强烈;七是不能按照规定出具罚款票据,个别部门存在多罚款少开票甚至罚款不开票的问题;八是执法案卷装订不规范,归档文书不全、不及时,不按要求保管等。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办召集全体干部及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要求不严;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如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未建立或者不完善,不严格执法的行为不能依法及时处理;三是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对相关法律学习不够,对法律条文的运用和把握不准;四是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过大,随意性太强,不能秉公执法,人情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五是由于体制原因,一些行政执法单位被确定为差额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机构严重超编,需要通过罚款来弥补经费不足和其他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六是一些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在执法过程中态度不认真、粗心大意、不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导致了部分错案的发生。以上原因直接导致了执法不公、群众反映强烈、行政复议和诉讼及信访案件的大幅增加,也成了导致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了切实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我们执法检查和调研的情况,现提出以下改进意见,请市政府予以审查和参考。
(四)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试点,整合执法队伍,全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
(五)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财政部门要全额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人事部门在公务员录用中要加强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把政治觉悟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队伍中来,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篇三
根据陕西煤业股份公司和《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对标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通过对公司现状分析,确立了2013年对标管理总目标是以安全生产、成本控制、基础管理为核心,以公司战略目标为统领,以提升管理水平为中心,以降本增效为基础,建立“对照先进、查错纠弊、持续改善、不断超越”的长效对标工作机制,实现了人人积极学习,个个寻标、立标、创标、达标的工作氛围,极大提升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明确对标思路,确立对标重点。
(一)安全生产对标。根据公司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及安全生产战略目标业务规划,安全生产对标管理要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为前提,强化“三项”人员培训,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安全活动为契机,促进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管理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成本对标,提高效益。
1.制度保障。严格对照集团公司关于经营管理“八不准”等有关规定,尽快出台公司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和预算外项目。彻底杜绝不必要支出和浪费现象。
理的关键要素,并逐级分解,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生产成本控制目标。要求各中心降本项目10项。
3.立足岗位降本。号召全体员工,立足岗位,查找自身在工作当中存在的浪费现象,制定措施,加以改进。
(三)基础管理对标,提高管理水平。
1.战略对标:根据公司近期和长期发展战略,通过战略立标和对标,建立相对应的管理或效益指标,着力解决公司今后发展规划等问题。
(2)通过梳理战略指标,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定位等问题;。
(3)重新构建符合公司发展氛围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
2.岗位管理对标。要以加强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不断完善流程管理,把执行流程作为岗位标准化作业,促进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夯实对标工作措施,促进对标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对标管理不仅是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公司适应市场变化,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要把对标管理工作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各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当中的一项标杆进行学习和改进,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就必须把以下工作做好。
公司级培训、部门中心级培训及班组级学习等。开展公司级培训3次,部门中心级培训6次,班组级学习6次(即学习心得6篇)。通过培训带动全体员工开展对标实践。在对标工作中,充分发挥对标专员的作用,使对标专员专业化、岗位化、制度化。促进对标工作优秀人才的不断成长,为公司培养更多的对标管理人才。
(二)进一步完善对标指标绩效考核体系。对标工作不仅要重视实践,更要加强考核措施,通过不断完善对标考核体系建设,找出对标工作中的不足,使指标绩效考核成为对标管理工作的催化剂,全面推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开展对标文化建设,把对标管理与“精细化管理、“双述”和第一文化结合起来,开展“我要节约”、“我要学习”、“公司是我家”等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推动对标管理全员化实践的文化氛围,加大对标宣传工作,力争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发表稿件4篇以上。创立对标管理基金,用于奖励在对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三、以公司各项工作任务为切点,开展针对性的对标活动在对标活动中,我始终保定强管理、提效率、增效益的对标工作理念,在对标工作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对标无处不在、处处在、时时在、事事在”的对标工作理念,使对标工作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
1、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着眼业务流程、管理上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不断纠偏与总结,营造“我要对标、我能创标”的良好氛围。
在《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对标管理实施方案》下发以后,一是公司各部门、中心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形成了对标工作常态化机制。二是各部门、中心及时组织员工学习“对标工作实施方案”和《对标管理手册》,把全体员工的思想统一到立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中来,形成了人人参与对标的工作氛围,有力的保证了对标工作质量。三是召开对标专题会议、对标工作例会、对标工作经验交流会,不仅使员工认识到开展对对标管理重要性、紧迫性,而且增强了学习对标、参与对标的工作热情,同时涌现了一大批对标学习优秀讲师,如人力资源部的王二霞在经验交流中讲到,“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符合员工需求,能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工作成本的方法和措施就是标准,就是标杆!”培训中心张静的交流总结中说:“对标工作随处可见,随处可搞,我们需要将对标工作有机地与中心实际业务相结合,对标工作就可以落地。”这不仅破解了对标就是找行业第一、世界第一的对标目标使大家感到遥不可及,而且使大家深刻的体会到时时有对标,事事搞对标、对标就在我们身边的每一项工作中。只要工作时时有进步,天天有提高,量变到质变,最终我们一定能创立一个新标杆。为有效实现了对标落地工作及实现全员对标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么程度”等问题,使对标管理工作能否持续开展的关键。为此,我们依据已经建立的管理层指标含盖10个管理部门和8个中心,大约400多个二级和三级指标的对标管理指标数据库,开展岗位立标、对标、达标、创标活动,做到了工作有标准、有要求、有提高、有考核的工作氛围。极大的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效率。就拿公司网站编辑和网站服务器安全为例,通过管理指标数据库的建立,确立稿件更新和网站服务器故障维护时间限制,是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并把这一目标和绩效考核紧密相连,极大的调动稿件编辑和网站服务器维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网站信息更新频率时间明显提高和服务器故障明显减少。确保了公司网站的安全运行。
形成了人人有指标,事事有考核的对标管理体制;再次,加强机物料使用跟踪管理,杜绝材料浪费。以材料、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控为重点,加大对每项工作的跟踪考核力度;再次,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汽车加油严格按油料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货运车辆的合理调度,到外出运货时,要根据情况,尽可能几家集中合用,并减少单程运输成本。最后,加强周转复用,大搞修旧利废。对暂时不用的材料及时回收、周转复用,防止丢失损坏。继续加大修旧利废力度,充分发挥党团员、技术尖子、生产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职工群众对生产工艺、工具进行技术革新、改造,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截止7月份,全公司10各部门、8个中心累计办公费用支出22.87万元,比计划节约79.19万元,实际办公费用支出占计划的22.40%;搬家中心截止7月份实现材料费节约285.26万元,配件及机械使用费节约810.59万元;掘进中心实现材料费节约311.28万元。像这样的节约在我公司的每一项工作中都能体现到,节约成为公司员工的一种工作风尚。
4、围绕安全开展对标工作。公司各中心从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出发,向先进单位对标紧紧围绕质量标准化和“五精”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精细化管理渗透到员工的安全行为养成和生产过程中,按照集团公司创建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示范矿井的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使安全生产出现许多新亮点。一是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闭环式管理;二是全面推进“双述”活动;三是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四是安全培训形式丰富多彩,员工学习安全主动性明显提高。
1、部分部门、中心对开展对标管理不够重视,将对标管理未能提升到战略的高度;。
2、公司部门层面的对标管理开展进度缓慢;。
3、外出对标学习步伐滞后,影响到对标管理的整体步伐;。
4、对标宣传和学习工作工作有待继续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分析原因,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以改进。
五、后半年的对标工作设想。
对标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我公司“2013年对标管理实施方案”的工作重点,完善措施,控固成绩、扩大战果,把对标管理提升到心得水平。
1、加强对标宣传、学习工作,营造更好的对标工作环境。
通过公司网站、简讯、动态、广播等媒体,开展对标学习、宣传活动,是人人认识到对标不仅是提高自身技能的有效途径,也是我们应对目前市场经济变化,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
2、加强对标管理的考核管理,提升对标管理的执行力。
对标管理要深入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就要有建立必要的奖罚制度,用制度约束人,用考核激励人。
3、深入基层调研,加大对对标管理的指导。
的对标工作经验,更好的开展对标工作。
4、继续开展对标经验交流活动。
开展对标经验交流活动,不仅是对本部门、中心的对标工作的有效总结,而且把本部门、中心的成功对标经验传播给大家,使更多人得到学习和教育,为下一步开展对标管理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篇四
一是突出一个“减”字,在精减文件会议上精准发力。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从县委、县政府文件做起,对文件、会议从严审核把关,切实把数量减下来,把质量提上去。一是严控文件数量。坚持少发文发短文,进一步规范行文程序、控制文件数量、提高发文质量。充分发挥各类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职能,对其成员调整、一般性工作安排、会议纪要和领导讲话由其自行发文。1-9月份,县委、县政府发文比去年同期下降**%,达到省委下达的精简目标。二是严控会议数量。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管用的会,对全县性会议严格把关,严控会议规格和规模,对会议内容相近的合并召开,对参会范围基本相似的集中召开,严格执行每月第一周“无会周”制度,1-9月份会议数量同比减少**%。
二是突出一个“合”字,在规范督查考核上精准发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县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间,多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方式,倾听群众诉求,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减轻基层负担。2019年度县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项,比2018年减少**项,精简**%。
三是突出一个“建”字,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精准发力。以开展“基层减负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行一线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制定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意见》,建立健全督查长效机制,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和材料报表中解脱出来,把规定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改变基层疲于应付各种迎评迎检、过度工作留痕的现状,让基层干部减少顾虑、踏实做实、敢于担当,能够甩开膀子抓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二是督查考核还有待完善。考核机制和细则不够完善,痕迹主义现象一定程度上还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狠抓**个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往实里抓、往深里做,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在办文、办会、督查、考核上再用劲、再发力,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终端见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基层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减负成果。
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篇五
xx月xx日-xx月xx日,对x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对标学习。通过本次对标学习使我从视觉上和精神上都有很大的触动,从对标rp件的加工流程和加工的质量等多方面都学到了很多,现从以两方面进行总结:
一.流程的建立1.技术部门在接到三维数据后由专业的三维软件工程师对数据进行加工前的数据分析然后对复杂的无法进行加工的零件合理的拆分,然后将拆分好的数据发送至编程工程师。
2.编程工程师根据数据进行编程前的分析、前期处理使毛坯最小化以便节省材料。然后根据数据编制出合理的加工程序,生成加工程序单送至机床操作人员手中。
3.机床操作人员根据加工程序单选用合适的毛坯、进给率、主轴转速、刀具进行最后的加工。
4.后处理人员对加工完的零件进行抛光、打磨处理。
二.关键点的操作。
1.初步掌握了分模外挂的使用。
2.了解了数模的拆分原理。
3.了解了xxx的切割工具和刀具磨削工具。
通过两天的时间简短而有充实的对标活动,使我的视觉和认识程度,得到了充分的提高,平时认为应该其就或无法改变的事情,在兄弟单位得到了升华。我们应该向学习,不做井底之蛙。放下心里负担、放下面子把工作作到实处,虽然很多方面我存在不足,但我们要看到差距,发挥我们的智慧,发挥创新精神,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赶超,使我们的技术水平达到提升,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篇六
工作报告,范本的一种形式。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按照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向上级机关或者法定对象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近期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部署。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切实履行督查职能,确保全市应对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兴平市纪委监委牵头建立了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机制,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深入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重点场所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开展暗访,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为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安全屏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兴平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工作组,下设8个疫情防控督查暗访组,明确了各组责任分工、督查暗访内容。各督查暗访组按照分工,深入责任单位,督查暗访任务清单落实完成情况。截止目前,已深入全市12个镇(街道)、卫生院等重点单位,汽车站、影院、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暗访督查。
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各督查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当场指出、现场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现场交办,现场签字确认,提出整改要求,明确完成时限。督查暗访办公室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截止目前已反馈问题30余条,均已整改到位。
整改问题跟踪督办。各督查组对照问题台账逐条逐项开展跟踪督办,对第一次一般性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进行进度提醒,对第二次检查依然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纪委监委进行约谈,第三次检查依然整改不到位的,交由市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下一步,督查组将继续不定期检查疫情防控扫码、测温、戴口罩、外来人员防控的贯彻执行情况、值守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和定期消杀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提醒问责,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疫情防控态势,确保防疫安全。
面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防控疫情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推动集团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协助党政、监督保障、保护自身”,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提出“12字要求”部署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并先后两次作专题研究。1月26日,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集团公司系统纪检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主动履职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机构、纪检干部主动履职,协助各单位党委做好疫情监控、排查、预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上报。1月27日,下发《关于集团公司系统纪检机构进一步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做好自身防护和宣传引导。对发现员工及家属存在疑似病例的二级单位和地处武汉的湖北分公司,与相关单位纪委书记电话联系,跟踪了解情况,提醒做好监督工作。
国家电投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钱智民任组长。建立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每天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连日来,集团公司先后下发疫情防控相关通知5份,制定应急措施20余项。
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首要的监督,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跟踪物资组在口罩、消毒水等重要防控物资供应保障调配情况,督促开发利用国内、国外两条渠道,优先保障疫区湖北分公司的供应;督促尽快将3000万元捐赠资金落实到位;及时了解疑似病例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发挥党风监督员作用,全覆盖电联各单位党风监督员,了解各单位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党中央及中央纪委重大部署和集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的传达贯彻落实情况。
“下一步,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疫情防控工作,7月9日,我镇组成检查小组,对全镇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为期五天的专项督查。
x月x日至xx日,累计抽查村(社区)20次、企业21家、小区13个,累计抽查农贸市场10次、超市22家,宾馆、酒店30家,电影院、图书馆等要求限流的公共文化场所8家,棋牌室、健身馆、洗浴场所、ktv、网吧、校外教育机构等要求暂停营业等场所53家。
据督查情况反映,农贸市场、超市、酒店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专人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并检查健康码、行程码;电影院、图书馆等场所采取限流措施,规范入场前的相关检查;棋牌室、ktv、网吧、校外教育机构线下教学等按要求暂停运营,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均已暂停举办或取消。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行政村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能够充分发挥网格作用,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每日3次日常巡查,对防疫工作进行“回头看”。积极调动村民小组长、妇女队长等群众力量,鼓励群众及时向村委反映外来人员情况。主动强化房东、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及时了解辖区内人员流动情况。实行全天24小时轮班值守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防疫情况,贯彻落实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疫情防控宣传氛围不浓,群众主动学习防疫知识、自觉佩戴口罩的观念不强,自我防护意识有待提高。
2、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仍需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防疫重视程度不足,对疫情防控要求的落实程度不够。
3、疫情防控工作强度还需提升,沿街小商铺防疫措施缺位,集聚打麻将情况偶有发生,公交站、夜排档等人员来往密集区域管控强度稍显不足。
一是全方位提升责任意识,加强各联系村镇干部的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镇各局办、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突出全镇网格长、网格员履职担当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全镇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多层次发挥基层力量,充分发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8项”通告;积极促进镇村协作,发挥好各局办抽调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切实帮助村(社区)减轻压力;继续凸显全镇网格功能,以网格为单位,严格管控外来人员流动,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调动社会各阶层力量,组织党员志愿者、退休老干部、青年队伍、村民小组长等参与全镇防疫工作,明确出租屋房东、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充实基层防疫队伍;深入强化宣传引导和后勤保障,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树立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疫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和能力。
三是进一步严明防疫纪律,持续发挥镇防疫督查组作用,加强对全镇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卡口值守人员、网格巡查工作人员到岗到位,从严从紧抓好全镇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篇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紧盯“五一”、端午重要节点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xx采油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两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集中检查,纠治四风。成立了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小组,成员由纪委办公室、人事科、厂长办公室、财务科、企管法规科、设备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本次专项检查紧盯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滥发钱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检查组通过检查资料台账、对照本单位管理制度文件、调查访问谈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现场填写《问题清单》,督促被查单位及时整改,坚决不走过场。
2.督促自查,堵塞漏洞。厂在集中检查的同时,要求基层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由各监督部门认真对照业务范围,对廉洁风险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防控。同时加强疫情防范的监督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保证依法合规管理。
3.宣讲案例,常敲警钟。加强教育引导,及时对各单位发送了节日廉洁短信,下发了集团公司《关于五起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不力问题的通报》等相关通报文件,在全厂范围内进行了全覆盖学习,并利用厂月度工作会、网络等宣传媒介,有针对性的宣讲案例,以案说法,用反面案例警示大家;各工区(大队)也利用各种方式进行了层层学习传达,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教训,守住廉洁从业底线,度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的两节。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厂纪委还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开展了第十四个“制度学习周”活动,促进招投标及物资采购领域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杜绝“应招未招、违规采购”等问题的发生,全厂营造起学习制度促合规管理的氛围,有效提升了全员遵章守纪的意识,推动形成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良好风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效益实现保卫战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单位基础管理薄弱。如:有的生产单位在生产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中,对因工作需要驶回厂区的车辆没有提出明确规范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
三、下步努力方向
1.更加注重过程管控。一是要求各监督职能部门加强各个层面的检查与考核,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完善制度、强化约束,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二是运用好厂合规监督工作平台、合规监督公示平台、合规监督微信平台,督促各业务监督部门落实好业务监管责任,促进厂各项工作依法合规管理。
2.更加注重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厂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要严格执行紧盯“四风”纠治、报告和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细的作风、更实的措施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3.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效益实现保卫战。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继承弘扬以“苦干实干”“三老四严”为核心的石油精神,从党员干部抓起、改起、严起,推动形成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良好风尚,为坚决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篇八
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2015年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镇在镇纪委的牵头下,严格实行每月自查、季度总结、专项整治的方式,对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农村党员进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现将第二季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责”落实情况。该季度,我镇严格按照《中共双胜镇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分层签订了《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村(社区)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巩固深化“23项专项整治”,对机关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事宜进行了彻查,并签订了个人责任承诺书,未发现违规行为。
(三)纠正“四风”情况。公务接待费情况:我镇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办法》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至今未额外产生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我镇未配备公务用车,干部平时出差均是租车或乘坐班车,由纪委书记根据会议文件及相关办事通知统一开具派车单,统一管理,据实登记,并严格按照标准报销车辆使用相关费用。未出现违规使用车辆、违规报销车费现象;因公出国(境)情况:我镇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相关规定,该季度未出现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情况,也不存在用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精简文件、简报、会议情况:严格遵守精简文件、会议相关规定,下发文件数量同比下降25%,召开会议数量同比减少42%,会议经费同比下降54%;评比达标表彰及举办节会、庆典情况:经检查,未发现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不存在违规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也不存在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晚会的情况;停建楼堂馆所及使用办公用房情况:经检查,未出现新建楼堂馆所项目,办公用房总面积为884平方米,符合干部用房标准,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也不存在未经批准租用、出租办公用房等行为。
(四)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经查,未发现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以及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的情况;未出现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兼薪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第二季度没有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存在接受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各种代金卡(券)的情况;也未出现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实物等行为。
(五)执行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情况。镇干部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并建立干部去向公示牌,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未出现干部“走读”、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班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等工作不在状态的情况。
(六)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情况。制定了规范的党务政务公开目录及专门的公开阵地,全镇24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均建立了规范的党务、村务公开栏,镇纪委定期对党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对公示栏存在问题的村进行情况通报,确保公示内容及时、准确更新;便民服务“三项制度”均上墙公示;惠农资金、低保等均采取一卡统平台进行打卡直发,并对“一卡统”信息进行了全面公示。通过对“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及时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政策、监督镇村两级的工作,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
从总体上看,第二季度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基本上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对作风建设重视程度不高,认为抓作风建设工作是务虚的事情,既费时又费力,没有多大必要性。同时也存在自满思想,自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问题,思想上麻痹大意。
二是问题整改不及时。个别支部仍然存在软弱涣散的现象,开展群众工作极为不力。如,尽管一再强调每月必须及时更新村政务公开内容,仍有部分村没有重视该项工作,村务公开存在低保公示、财务公示不到位,图片上传不及时,图片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委领导班子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严格贯彻落实责任制,抓好作风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党委书记坚持“两个亲自”,把好作风建设工作方向。一是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在抓具体作风建设工作中,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作风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作风建设工作重点。二是重大问题亲自督促。涉及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全程跟踪督促,查办整改。
二是明确职责,及时整改。镇党委领导班子内部作风建设工作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直接抓,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抓。按照镇党委与村(社区)支部层层签订的作风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支部抓作风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建立年度奖惩考核体系。镇党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召开作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至少每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在听取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巩固作风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