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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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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模板7篇)
    小编:灵魂曲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1]6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镇“两基”工作水平,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以硬件从实、软件从严为原则,督促乡镇有关部门、学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全镇“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镇“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三、工作任务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重点要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盲等 7 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工作和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认真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消除现有 d 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达到国家标准。加大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切实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不足、陈旧等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我镇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在做好以上七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狠抓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1)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乡镇政府作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要求学区学校要紧密配合,全力以赴组织适龄儿童全部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辍学率、义务教育完成率等各项指标符合国检标准;(2)高度重视学生流失问题。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对流失在校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乡镇政府必须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尽快返校就读。(3)要切实提高教育完成率。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和17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4)要不留盲点。乡镇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随时了解随父母流动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确保流动儿童、少年正常入学。

第二,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两基”迎“国检”的七个一票否决指标中最硬的一项指标,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关键指标。乡镇有关工作机构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及各类贫困生资助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第三,建立和完善“两基”档案。我镇要高度重视“两基”迎“国检”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乡镇政府、学区学校必须做到“两基”档案规范连续、齐备、准确,表册相符、人册相对,检查方便,教育经费划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的全额征收和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必须齐全。对使用d级危房、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的乡镇部门、学区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扎实“硬件从实”工作。(1)加快我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按期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2)要做好学校音体美器材和实验室、图书室、信息化多媒体教室等建设、更新工作,使中小学办学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四、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成立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下发《白驼镇“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等文件;各村、乡镇级有关部门、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3月份召开全镇“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

3.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要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通过书写永久性标语、办板报、墙报、进村进户、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3—7月底)

1.乡镇部门及学区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1 年 3月 20 日—2011 年4 月 14 日)。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自查以国检 7 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逐项进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自查工作应在2010年4月中旬结束,同时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迎接县“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相关领导的跟踪督办。

2.接受市政府复查(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底)。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数据填报工作,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镇“两基”工作汇报材料。镇相关部门、政府及学区学校再次查漏补缺后,迎接市政府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市上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底)。

我镇在自查、县上督导、市上复查评估后,迎接省上组织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指导,我镇进一步落实整改意见,集中精力抓好各项软硬件指标的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

(三)第三阶段:省级预检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10月中旬)1.省级预检阶段(2011年8月—2011年“国检”前)。8月上旬,迎接省督导团领导和有关专家对我镇迎“国检”工作进行预检、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项指标,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2.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0月中旬)。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0月下旬—12月底)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镇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我镇“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在迎接“两基”国检中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我镇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对“两基”工作进行全面盘查、全面整改,查漏补缺,及时研究解决本镇、本部门“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宣传我镇“两基”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对不良现象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镇人民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经验,做好汇报。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迎“国检”的宣传工作,督促乡镇、学校书写“两基”宣传标语,营造迎检氛围。7.督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各工作机构迎“国检”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促乡镇、各相关部门及学区学校“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2)对工作进展缓慢、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工作机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以市委、市教育局党委和河阳办事处党工委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见为指导,结合本村具体情况,以全面推进新时期党、团组织建设为目标,制定本村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带动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团组织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各级团组织的服务能力。

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带出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好活动、有健全规范和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

二、“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带思想建设,保持团组织先进性

党支部指导团组织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团员思想教育活动。通过办业余党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演讲等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每年举办1—2次党建知识培训,组织好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培训。

28岁以下的党员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

(二)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基层组织

党支部对团的组织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重视共青团的信息化建设,支持团组织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qq群,飞信等新型组织纽带,推进集工作、服务、活动阵地为一体的青少年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方式。

(三)带班子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团干部队伍

党支部要把共青团作为党培养年青干部的重要基地,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行挂职、交流、轮岗等制度,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团干部。有计划地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上任期不超过两届,团干部年龄不超过28周岁,至少要配备2名25岁左右的委员,保证团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建立团干部年度考核制度,指导和监督团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集体领导各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以及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等,提高团组织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

(四)带队伍建设,提高团员队伍素质

党支部要把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纳入到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规划,认真落实“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指导团组织规范“推优”程序,疏通“推优”渠道,明确“推优”重点,提高“推优”质量,扩大“推优”数量。团组织要对青年团员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三、“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根本要求

确实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团组织要继承“党领导团、团紧跟党,党重视团、团依靠党”的光荣传统,在党组织领导下,扎扎实实地把团组织自身规划好、建设好,用自己的工作成绩赢得村支部领导对青年工作更大的支持。

总之,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带团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为新时期党团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团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团建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新时期共青团建设的新局面。

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xx]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20xx]6号)要求,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对象

1、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3、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

4、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5、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

6、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二、排查任务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摸清流动党员底数、联系查找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等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规范管理、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妥善处理等工作。

三、排查步骤

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大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2月上旬)

1、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本地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作出部署。

3、开展培训。各地各单位党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专题讨论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务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掌握相关政策。

(二)摸排查找阶段(20xx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

1、排查清理。

一是明确排查对象。基层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工)委,下同)和市委各专业工委会同所属党组织,核查党员名册,对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全部纳入排查对象名单。

二是核查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对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外出流动、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记录表》,摸排出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名单。

2、联系查找。

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要将查找任务明确到每一个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确定查找时限,落实查找责任。

一是主动联系查找。

(1)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直接与本人联系、通过亲属等人际关系联系、通过户籍信息查找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查找。

(2)对20xx年实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已经落实组织关系的,要求接收单位补开证明等方式进行确认;对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党员,仍由现党支部负责查找联系和管理。

二是做好调查核实。党支部要对查找时间、方式、经过、责任人等情况详实记录,一人一档。党支部在联系查找时,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研究分析党员,失联的具体原因,调查核实党员在失联期间的现实表现,看有无不合格的表现或违纪违法的行为,并对联系查找的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为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

三是登记造册汇总。20xx年4月中旬前,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报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核查;各区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各地各单位在排查工作中,要参照《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参阅资料》的排查案例,收集整理一些有代表性案例,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一起于4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三)管理处置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8月中旬)

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运用民主评议党员成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组通[20xx]85号)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

1、规范管理。

一是纳入组织管理。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映,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基层党(工)委审批,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补齐应交党费。

二是理顺组织关系。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按照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到接收单位落实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补转组织关系并做好衔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探亲、讲学和从事劳务等的,补办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补办停止党籍手续。

三是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对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的党员,无法认定其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对违反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吸收入党的,或证实为非党员的,按相同程序不予承认。

四是td除名。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愿做共产党员的,经思想工作劝说无效的,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按td除名处理。

2、组织处置。一是组织处置方式。

(1)限期改正。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存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水准不端等不合格表现,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党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帮助,要求限期改正,时间一年。

(2)劝退或劝而不退除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不改正的,应劝其td,如果被劝td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将其除名。

(3)自行脱党除名。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考虑其预备期内正在接受组织考察教育,除非个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延长预备期外,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是组织处置程序。组织处置党员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提出处置意见。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由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召开支委会研究初步处置意见时,基层党(工)委可派人参加。

(2)基层党(工)委预审。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预审。

(3)支部大会表决。经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逐一投票表决。

(4)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查批准。

(5)宣布处置结果。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被处置党员本人拒不签署意见的或经多方联系确实联系不上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四)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8月中旬)

1、分析研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排查,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2、健全党员档案。结合集中排查情况,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档案重点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不规范、不齐全的,要认真做好鉴别补充工作;对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要联系转来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要明确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职责,对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材料,应由基层党组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没有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支部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建立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基层党(工)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保存。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管理隶属关系,实行归口负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要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各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强化业务培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确保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全覆盖。要强化工作责任,基层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基层党(工)委要具体指导所管理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

2、把握政策界限。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既要稳妥慎重,又不能回避矛盾,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

3、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地和基层党(工)委要建立由纪检、组织、公安、人社、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参加的排查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的问题。要统筹利用户籍系统、学籍系统、社保平台、医保平台等信息资源,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下级党组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协调、帮助解决。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系查找工作。

4、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实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推卸拖拉、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以及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遇有特殊情况,各县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也可直接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置决定。要强化舆论导向,排查工作不做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严密监控网络舆情,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等工作,防止恶意炒作。

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全会和“xx大”会议精神。围绕社区建设开拓创新;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认真做好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为社区直管党员、协管党员和流动党员提供优质服务。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在x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党建宣传橱窗和党务公开栏;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树典型”让典型引路,带动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对辖区内下岗党员进行全面摸底,组织召开下岗党员座谈会倾听党员心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就业需求;组织他们参加党员创业培训班。社区党委积极收集就业信息;广开就业门路为下岗党员再就业铺路搭桥;开辟下岗党员再就业绿色通道。

3、认真做好贫困党员的慰问帮扶工作,对各支部发放“心手相牵,共建和谐”党员结对帮扶志愿者行动倡议书。由党员志愿者面向社区困难党员签定结对帮扶协议;为困难党员撑起一片蓝天。

4、社区通过两次综合整治,花坛绿地不断增加;如何维护好花坛绿化是社区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社区党委决定每周五在辖区内开展“共产党员认绿护绿志愿者活动”;分片划块设立党员志愿者认绿护绿岗。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支部每月过组织生活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xx大报告》和《xx大党章修正案》通过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党员自身的素质,优化党员结构,使党员能在社区建设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6、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上半年组织党员到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半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

8、七一期间组织社区直管党员和流动党员到伟人故居参观学习。组织党课培训,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栋评比活动。

以上是我社区20xx年的党建工作思路,社区党委将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创出社区特色。

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行〔20xx〕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审计检查目标

摸清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揭示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专项资金运行、资金核算和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损失浪费行为,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果,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专项审计检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审计检查范围:省、市、县级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提供的20xx年至20xx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的对象:市、县(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及其管理的危改资金专户,并抽审项目学校。市、县(区)对项目学校抽审数不低于项目数量的30%,重点是项目数量较大、建校地点偏远、有群众举报的危改项目。抽查项目由审计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审计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危改工程立项及项目调整情况

1.检查d级危改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危改项目是否有房管部门的d级危房鉴定书,是否符合省定范围和省定项目;有无虚报危改项目或危房面积,有无将不属于危改项目范围的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幼儿园及废弃不用的校舍,列入危房改造项目。

2.检查危改项目学校的选址是否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统一规划;是否存在学校规模小、学生少及项目建设面积过大,教学资源浪费现象。

3.检查危改项目调整是否经中央、省危改办批准,有无擅自更改、调整已批复危改项目和工程建设计划行为,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建设计划有无严重的移项和“两张皮”现象。

(二)危改工程专户设置及专项资金配套、管理情况

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工程专款(含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工程的其他资金;其他渠道用于工程的资金(农村集资、社会捐赠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市、县(区)对于中央和省安排的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是否按省级专款规定比例(3:2)配套;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xx〕849号)第六条“中央工程专款和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用于工程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重点检查各县(区)财政部门有无设立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危改资金是否通过专户下拨,是否存在危改资金与其他经费账户混用情况;对下拨的中央和省补助的危改资金,市级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划拨到县(区)级财政危改资金专户;是否坚持危改资金集中在县(区)级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危改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1.检查各县(区)危改专项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有无违背国家“集中投入,建一所成一所”的要求,项目资金安排过于分散,随意性较大,“撒胡椒面”,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及损失浪费情况;有无因拨款不及时、资金安排分散、配套资金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半拉子”工程现象。

2.检查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拨付申报和审批制度,对省批复的项目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各县(区)有无截留、滞留危改资金行为及因拨款不及时耽误工程完工情况。

3.检查危改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资金集中在县(区)管理的,有无将危改资金不直接拨付工程施工单位或供货商,而违规直接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情况

1.检查中央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是否全部用于危改工程土建项目,有无用于偿还债务,有无平调、挪用、挤占危改资金现象;检查有无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及贪污、私分危改资金行为。

2.检查危改工程资金列报范围和票据使用是否合规,从原始票据入手,查看与施工单位协议及决算中有无将项目学校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桌椅等教学器材、教师宿舍建设或装修费用、危改办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列入工程费用;有无票据使用不合规,白条大额现金支付危改专项资金现象。

3.检查危改专项资金专户存储的利息所得,是否由同级财政部门商教育部门专项安排用于补充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行为。

4.检查已竣工项目学校固定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资产不入账、产权转移及校舍被占用现象。

5.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虚报造价、高报低造等行为。

6.检查项目学校危改工程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负债及因项目学校负债太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情况。

(五)危改工程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情况

检查危改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是第二期危改项目)是否坚持以县为主“五统一”原则,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统一规划立项审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有无将工程的资金及项目下放到乡镇、村、校组织实施与管理;检查d级危房经权威机构鉴定并留下必要资料后,是否立即拆除,防止发生意外;工程建设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有无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是否杜绝“三无工程”(无规划设计、无工程监理、施工队伍无资质),有无出现工程质量低劣、管理不善或项目变更等原因造成项目失败、资金损失浪费或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改造中的新建校舍规定最低使用寿命应在50年以上)。

四、审计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检查的组织。市审计、财政、计委、教育、建管部门联合开展此次审计检查工作,市审计局牵头。审计检查组成员由各参与部门分别抽调4至5名业务骨干组成,分成4个审计检查小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危房改造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直接审计检查。每组的组长负责本组的审计检查工作,包括审计取证、复核和提出审计报告等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二)审计检查的分工。根据本次审计工作需要,具体实施审计中,市审计局负责具体组织本次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并对市危改办及市财政管理的危改专户资金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单位资金筹集、使用和核算以及学校负债等情况;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审计检查各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到位、资金拨付和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规性等;市计委负责立项程序和项目管理;市教育局负责d级危房确定,学校布局,资产管理、使用及产权等;市建管局负责审计工程招投标和“四制”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等。

(三)审计检查的时间安排。20xx年10月21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前调查,审计人员分组等;20xx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审计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提交对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等;20xx年11月上旬,市审计局牵头,对本级及各县(区)审计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和分析,汇总审计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上报综合报告,并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专项审计检查工作,认真对待,做好配合工作。参加审计的单位应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保障检查人员及时到位,保证工作质量。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重点资金、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审计,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审计期间要注意及时通报情况,并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三)拓宽思路,改进方法。一是坚持账面审计与查阅项目档案资料相结合,账面审计与现场勘察相结合。二是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三是将查处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改善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状况,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联络图”贴在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内。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6月底前,各村委会(社区)要与辖区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及时清除冬季市区路面积雪,确保城市雪后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参照《xx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降雪处置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除雪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各广场、公园、景观带的除雪工作;负责有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的除雪工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租用除雪机械。

市城管局: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雪责任区的划分和督促、检查工作;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除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市财政局:负责除雪经费核拨。

市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区的除雪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管辖道路、公交站点及辖区内铁路沿线的除雪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及时完成降雪期间责任区内的除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疏导道路交通,提供城市除雪交通指挥平台,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路街、社区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督导所辖社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街巷路的除雪工作,并组织其他力量及时对管辖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清运;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机械除雪、融雪剂扬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积雪除净并清运完毕。

各街道在雪季来临前,除现有机械外,应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租用,并保证于每年11月15日前租用到位,因降雪情况导致的机械设备不足由各街道自行安排。融雪剂由市政府统一采购,各街道负责融雪剂的保管和扬撒。融雪剂采购工作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降小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0.1到2.4毫米为小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街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中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2.5到4.9毫米为中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3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大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5.0到9.9毫米为大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48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暴雪(大暴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10毫米以上为暴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60小时内除净。

需要外运的积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界限由各责任单位将雪运到指定场所(工地或沟河内),不得随处堆放。在规定的除雪时间内,所有路街须做到无雪道、无雪条、无冰包、无空段、无漏段,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边石。不得向车行道抛撒积雪。

根据xx年除雪量和除雪经费测算,1厘米厚雪清除费用为0.007元/平方米(含融雪剂)。按照实际降雪量,在每年4月底前,由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将除雪工作量上报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核定除雪工作量报市财政局核算除雪费用,由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给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按照工作量核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和除雪标准要求,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2、除雪应急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各责任单位须于每年11月15日前认真做好除雪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工作的落实。各街道须于每年11月8日前完成辖区推雪铲操作人员的培训、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外租各种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机械和人员待命点、融雪剂堆放点等设置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雪情,按照“坡道、阴面”优先的原则使用融雪剂,确保道路畅通。清除积雪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做到干净彻底,达到无漏段、无积水、无残雪、见路面的标准。

(3)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大连市规定的融雪剂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除雪的,处一千元罚款。

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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