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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证券法务部(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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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证券法务部(优秀10篇)
    小编:紫衣梦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证券法务部篇一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也包括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信息公开。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从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平等的保护不仅是形式的,也是实质上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实质上的公平,则意味着重点保护。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地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原则的实质在于使不同的证券主体获得公正的对待,禁止任何人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使对方当事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失。此外,公平原则强调实体正义和实质正义,而公正原则则强调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公正的核心则是无私、中立。因此,根据公正原则,首先要求立法者制定公正的规则,以实现市场各主体之问的利益平衡。其次要求执法者与司法者在法律范围内,公正地执行法律,解决利益冲突与纠纷。

证券法务部篇二

导语:《证券法》是中国股市的一部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1)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

(3)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4)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证券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其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6)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7)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1)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2)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3)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4)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5)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6)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7)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8)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证券法务部篇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 2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收购要约

所谓收购要 约是指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 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依照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应将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提交证券交易所。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15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并不得超过 60 日。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

(三)终止上市交易和应当收购

所谓终止上市交易是指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所谓应当收购则是指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90%以上的,其佘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四)报告和公告收购情况

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 15 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证券法务部篇四

《证券法》是中国股市的一部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他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从公开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2.公平原则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的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原则的实质在于使不同的证券主体获得公正的对待,禁止任何人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使对方当事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失。此外,公平原则强调实体正义和实质正义,而公正原则则强调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公正的核心则是无私、中立。因此,根据公正原则,首先要求立法者制定公正的规则,以实现市场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其次要求执法者与司法者在法律范围内,公正的执行法律,解决利益冲突与纠纷。

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指在证券市场中,制造虚假繁荣、虚假价格、诱导或者迫使其他投资者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作出错误投资决定,使操纵者获利或减少损失的行为。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实质上是一种对不特定人的欺诈行为,操纵者利用非法手段,使投资者产生投资决策失误,并以此获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持证券交易公正合理地进行,必须严格禁止操纵市场行为。

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证券发行是指经过批准符合发行条件的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程序将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证券销售给投资者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股票发行的相关内容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普通股仅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6)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7)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销团与主承销人

主承销人是指承销团在承销过程中,其他承销团成员均委托其中一家承销人为承销团负责人,该负责人即为主承销人。主承销人与其他各家承销人的关系属于民法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主承销人的行为后果由承销团承担。根据相关规定,主承销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具有法定最低限额以上的实收货币资本;主要负责人中2/3的人员有3年以上的证券管理工作经历,或者5年以上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有足够数量的证券专业操作人员,其中70%以上的人员在证券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全部从业人员在以往3年内的承销过程中,没有因内幕交易、侵害客户利益、工作严重失误受到起诉或行政处分;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管理法规和政策,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给予的通报批评;承销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的承销过程中,无其他严重劣迹,特别是与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有关的行为。

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

(2)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转让限定为三年之内不得转让。

对于证券交易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必须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3)时间优先。时间优先是指出价相同时,以最先出价者优先成交。

股票上市公告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他情况

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

股票暂停交易情况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3)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最近3年连续亏损

证券法务部篇五

证券发行人不能提供虚假信息的义务,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证券公司

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对于证券公司不能提供虚假信息的规定主要为证券公司承销证券 ,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三)证券发行中介机构

作为一种证券服务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证券法务部篇六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易考点:公司法,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3. 总公司与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一) 设立方式

公司设立方式基本有两种,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叫同时设立、单纯设立;募集设立又叫渐次设立、复杂设立

(二) 设立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滥用的方式 包括股东权力、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滥用股东有限责任

滥用损害对象 包括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

滥用的后果 包括给公司造成损失、给股东造成损失、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

滥用的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0人

1. 股东会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

2. 董事会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选举可以连任

3. 监事会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选举可以连任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1. 公司内部转让 有限公司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b.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1. 股东大会

(一) 股东大会应该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2. 董事会

3. 监事会

1. 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同股同价原则

1. 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报告应当在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于本公司

公司应该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

1. 责令改正

证券法务部篇七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 10 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 3 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他情况。

证券法务部篇八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精选复习题(附答案)

选择题(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 中国证监会按照()授权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a.中国证券业协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中国人民银行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管理监督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2[单选题] 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a.30%

b.50%

c.80%

d.100%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

3[单选题]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规定。

a.中国证监会

b.证券公司

c.证券交易所

d.国务院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单选题] 证券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经营,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a.审慎

b.诚信

c.依法

d.独立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审慎经营,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5[单选题]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属于()。

a.结果犯

b.预测犯

c.原因犯

d.过程犯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属于结果犯,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构成本罪,否则,即使行为人实施了前述行为,也只能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依据情况追究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6[单选题] 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是()。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现刑罚执行完毕已经5年

b.乙公司净资产占实收资本的35%

c.丙因做生意亏本,欠别人5万元已经到期,至今不能清偿

d.丁公司负债达到净资产的75%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2)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7[单选题] 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a.业务执行部门—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分支机构

b.董事会—业务执行部门—业务决策机构—分支机构

c.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

d.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董事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8[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的禁人措施的是()。

a.1至3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b.3至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c.5至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d.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3至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5至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在3年内分期缴清出资

b.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5万元

c.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在5年内缴足即可

d.不存在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10[单选题] 非公开募集基金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备案。

a.中国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证监会

d.基金行业协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参见《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11[单选题] 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a.客户

b.证券公司

c.客户的配偶

d.其他证券公司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12[单选题]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人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的业务是指()业务。

a.证券经纪

b.证券自营

c.融资融券

d.证券咨询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的业务。

13[单选题]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a.25%

b.30%

c.35%

d.4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单选题]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的结算模式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结算业务。

a.债券

b.股票

d.权证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的结算模式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结算业务。证券公司、托管机构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结算的最终交收责任。

15[单选题]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a.25%

b.30%

c.35%

d.4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6[单选题] 通过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即()一科的,可直接获得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a.《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c.《证券交易》

d.《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通过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即《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一科的,可直接获得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17[单选题] 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的,财务顾问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a.3

b.5

c.7

d.1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的,财务顾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8[单选题] 投资主办人与原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证券公司应当在()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离职备案。

a.10

b.15

c.20

d.3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投资主办人与原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证券公司应当在10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离职备案。

19[单选题] 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做出的处罚处分应计入()。

a.处罚处分信息

b.基本信息

c.诚信信息备注栏

d.其他信息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做出的处罚处分不作为处罚处分信息,但应计入诚信信息备注栏。

20[单选题] 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要实行()管理。

a.分散

b.分业

c.集中统一

d.分部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证券法务部篇九

《证券法》是中国股市的一部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考点:证券法,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只限于股票、企业债券、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证券衍生品

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证券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 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新股发行的条件 :

1.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 最近3年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无其它重大违法行为

4.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

2.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 证券承销业务:代销和包销两种,包销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

a) 具备法定最低限额以上的实收货币资本

1. 证券的代销、包销最长不得超过90日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该符合下面条件 :

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4. 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 协议收购 其他合法方式收购

要约收购 :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收购公司的股票

收购要约的期限30日至60日,收购完成后15日公告

终止上市 :大于75% 股票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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