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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遂城镇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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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遂城镇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大全6篇)
    小编:JQ文豪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遂城镇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一

一、参保范围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时间界定到12月31日)

2、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居民;

3、一般居民:其他具有非农业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国有、集体破产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没有能力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以个人身份按一般居民参保。

4、特困居民: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人员。

(二)《试行办法》所称“重度残疾人”:评定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一级、二级盲视力,一级听力、语言残疾的重度残疾人。缴费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二、缴费办法

参保居民具体缴费额度和财政补助额度为:

4、特困居民主要由政府财政补助。未成年特困居民个人不缴费,老年特困居民和一般特困居民个人缴纳10元,其余部分由财政补助。特困居民参保缴费时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民政、残联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保险待遇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支付范围:执行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三个目录。超出三个目录范围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二)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医 疗费用,设立基金支付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包括具备住院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包括异地就诊的和转诊外地的医疗机构。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上述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未成年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其他参保人员为10万元。

(三)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按分段累加的办法,由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1、5000 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 2、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60%; 3、10000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为70%、三级医院为65%。未成年居民在上述各段、各类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5%。

(四)特殊疾病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为: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

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的,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金的起付线标准为400元。门诊特殊病种医保基金年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即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用的总额不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每季度末到经办机构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未成年居民报销的比例为90%,其他居民报销的比例为50%。

(五)学生意外伤害、常见病及多发病门诊费用。实行定点医疗,对符合条件的门诊医疗费按40%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学生发生的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住院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执行。

(六)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1、在非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参保居民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4、未经批准、备案的转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5、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范围外的费用。

6、参保居民(学生除外)意外伤害的费用;

7、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杀、自残等所发生的费用;

8、出国、出境期间的费用;

9、生育费用;

10、整形、美容手术及先天性疾病康复治疗的费用;

11、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的费用;

(七)设立普通门诊个人账户。未实行门诊统筹的参保居民实行普通门诊个人帐户,具体标准为:未成年、一般、老年居民每人每年分别为30元、50元、60元。

四、医疗费用结算

(一)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单位代办人携带《莱芜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专用章)、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等统一报送到教育局医保科,由医保科初审汇总后报经办机构审核报销。转往外地住院的,需市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并到经办机构审批。

(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每半年报销一次。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特殊保险证》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门诊双联处方、定点医疗机构有效门诊收据。报送途径同上。

五、定点医院的确立

(一)三级医院

莱芜钢铁集团公司医院。

(二)二级医院

莱芜市人民医院、莱芜市中医医院、莱芜市妇幼保健院、莱城区人民医院、莱芜市传染病医院、新矿集团公司莱芜中心医院、鲁中矿山集团公司医院、莱芜铁矿公司医院。

(三)一级医院(含具备住院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莱芜市人民医院市中分院、莱芜市中医医院城西分院、钢城区人民医院、莱钢集团特钢医院、新矿集团潘西医院、新矿集团南冶医院、新矿集团鄂庄医院、莱芜煤机厂医院、莱芜交通医院、莱芜市糖尿病专科医院、莱芜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鹏泉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泰钢集团职工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六、业务咨询电话

遂城镇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二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报告起草组汇总后逐条研究,最终对报告进行了78处修改,为历年最多。”韩文秀介绍说。

他表示,这些修改涵盖了约80%的意见建议,有的一处综合吸收了多条意见,修改后报告篇幅增加了560多字。

这78处修改包括,补充了“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做好因病等致贫返贫群众帮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坚决治理政务失信”等重要内容。

此外,还将“防止脱实向虚”改为“坚决防止脱实向虚”;将“加强对雾霾形成机理研究”改为“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解析和雾霾形成机理研究”等。

韩文秀认为,以上这些修改,使报告更好地反映了社会各方面关切,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的心声心愿心念,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共识、推动工作。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大会高票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尽管是本届人大最后一次投票,但赞成票比例不降反升,高达99%以上,着实出乎起草组意料之外。”韩文秀告诉记者。

遂城镇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三

委员点评:邱立成委员认为,政府工作报告谈到物价,没有回避去年调控任务没完成的问题。今年提出调控物价要减税、扶持、让利、规范等多措并举,操作性较强,强调降低中间成本的部署也十分及时。

提高两个“比重” 改革“攻坚克难”

民意期待:“缩小贫富差距”“社会保障”分别位居新华网和人民网两会调查关注度“榜首”,公众期待改革向纵深推进。

报告回应: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同时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

代表点评:朱丽萍代表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着墨较多,多策并举直指难题,收入分配“调高”“提低”“扩中”,社会保障“扩面”“提标”,这一系列安排显示政府有决心攻坚克难,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投入给出“硬指标” 敢于作出新承诺

民意期待:教育、医疗、就业——“老三难”关乎千家万户,一直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点民生领域。

报告回应: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中央财政已按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务必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代表点评:王荣华代表认为教育经费占gdp的4%,医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这些数字鼓舞人心!政府工作报告对民生问题给出了“硬指标”“硬杠杠”,是向老百姓作出的庄严承诺。民生大于天,不仅要加以保障,更要持续改善。

突出“监管能力” 把好“入口关”

民意期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发热议,如何把好“入口关”,成为重大民生关切。

报告回应: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委员点评:冯幸耘委员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食品安全的部署虽然言简意赅,但直中要害。食品安全问题是个老大难,关键是要建立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制度,协调联动,环环相扣,无缝衔接。

民意期待:去年多起重大校车事故让校车安全成为民生新热点。舆论普遍关注,如何建立投入和监管的长效体系,避免短期行为。

报告回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农村中小学布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孩子们就近上学的关系。办好农村寄宿学校。

代表点评:张凤宝代表认为,报告为校车安全问题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而教育经费支出增长则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支撑”,令人鼓舞。

强调推进“政务诚信” 构建社会征信系统

民意期待:3月5日是第50个“学雷锋日”。新时期应如何弘扬雷锋精神,如何加强道德诚信建设,值得每个人深思。

遂城镇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四

“教育经费占gdp的4%,我觉得与教育思想、教育指导思想体制这些方面来比,当前的经费并不是主要问题,我们的经费是怎么合理使用的问题。有些学校的经费,浪费惊人,有些学校需要经费的又确实没有钱。”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也表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担忧的是,虽然我国教育在教育投入增长的背景下有大发展,却没有大变化。教育和人才在规模上快速发展,却缺乏质量。

他表示,《教育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考试升学制度改革,都直指当下的教育问题要害,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这些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阻力较大,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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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城镇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经开始施行,燃气调价应该征求用户的意见。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日前,国务院通过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条例规定,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一是确立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并明确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二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服务义务和禁止性行为。燃气经营者应当履行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等服务义务,并不得有拒绝供气、擅自停气等行为。

三是明确燃气经营者的责任。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有关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暂停供气以及停业、歇业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四是完善燃气定价机制。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保障燃气持续、稳定、安全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条例对燃气设施的保护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在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活动,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二是明确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时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同时,还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保护义务。三是确立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制度,并明确对改动方案的要求。

对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了以下规定:一是确立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明确了有关制度和措施。二是规定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的告知和报告义务。三是明确对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置措施。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四是明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燃气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还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遂城镇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六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校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城镇居民未满18周岁的不在校子女;18周岁至60周岁的非从业城镇居民;60周岁以上,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无本县户籍但在本县所属城镇有固定居所,居住1年以上,且在原籍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其他居民;具有本县城镇户籍且父母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新生儿。

二、城镇居民到哪里办理参保手续。

(1)居民子女: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每人每年缴纳30元;其他每人每年缴纳40元。(2)18—60周岁的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20元。

(3)成年困难群体:低保对象、1—2级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60元;“三无”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个人不缴费。

三、城镇居民什么时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应在参保期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期为每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其他时间不受理参保。

新生婴儿,办理了城镇户籍手续,且父母双方均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可在当年参保,并缴纳当全额保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城镇居民参保时应携带的有效证件。

五、什么是首诊制度。

参保人员在代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时,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在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愿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作为首诊医疗机构。选定后,一个内不得变更。

六、我县有哪些定点医院。

我县定点医院有:县人民医院(二级)、县中医院(二级)、四0三医院(一级)、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均为一级)。

七、怎样在首诊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

参保人员住院,原则上应首先在首诊医疗机构诊治。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持全县统一制发的《石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和身份证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居民子女出示户口薄)进行登记。

八、如何转诊。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到转诊到外地住院治疗的,需到首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登记手续,转诊治疗出院后,参保患者凭《居保证》、身份证原件、转诊医院住院发票、清单、病历等资料回首诊医院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登记手续的,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正常报销水平的60%报销。

九、参保人因急诊、抢救不能在首诊医疗机构治疗怎么办。

急诊、抢救病人可不按首诊和转诊规定,直接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或住院治疗,但参保居民或家属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首诊医院报告。未按规定向首诊医院报告备案的,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正常报销水平的60%报销。

十、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首诊医院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转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住院病历、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回首诊医院结算。

十一、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政策范围内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70%。转诊到常德地区以外的医院住院治疗费用,按正常报销比例的80%予以报销。

十二、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符合计生政策和首诊制度的生育住院医疗费、计生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纳入住院报销范围,由首诊医院按比例予以报销。

十三、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住院累计报销金额是多少。

居民住院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为30万元。

十四、哪些病种能够申请居民医保特殊门诊。

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脑部疾病全瘫、精神分裂症、肝硬化晚期、糖尿病合并并发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活动性肺结核、肺心病、风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老年性慢性支气管哮喘、类风湿性关节炎、偏瘫、癫痫病、高血压病(三期)、多发性硬化病等二十二种。

十五、如何申请特殊门诊。

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患者持《常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所患病种病史资料(由医院病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门诊资料、检查报告原件),到乡镇、社区服务机构填写《常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慢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审批表》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1、12月份。

十六、大病保险政策简介

根据常政办函【2013】90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施行大病保险的试点工作,只要参加了居民医保(不另收费)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即在一个内,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人寿保险在我处大厅设有窗口)。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计补偿。自付 8000元(不含)-2万元部分按50%予以补助;自付2万元(不含)-5万元部分按55%予以补助;自付5万元(不含)-10万元部分按60%予以补偿;自付10万元(不含)-20万元部分按65%予以补偿;自付2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70%予以补偿。在常德市以外医疗机构就医的按以上标准的95%予以补偿。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十七、居民医保咨询电话。

石门县医保处:5338540

地质403医院医保办:515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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