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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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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模板10篇)
    小编:念青松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一

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大人五次会议开幕,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那么20xx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要点是什么呢?下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范文,供大家参考!

gdp增长预期目标6.5%左右

回望20xx,经济数据可谓“亮眼”。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4万亿元,增长6.7%,名列世界前茅,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展望20xx,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

“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对于经济目标的定位越来越科学,20xx年gdp增长6.5%左右的预期目标可以说较为适当。”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沈阳沈西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卢俊对记者说道。

相比去年全面6.7%的gdp增速,这一增长目标有所下调。对此,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按目前的弹性系数,大概gdp增长一个点可以带动190万到200万人的就业,6.5%左右的gdp增长速度,能够满足就业的需要,实现1100万以上的就业目标。预期目标也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衔接,根据测算,今后几年,经济年均增速6.4%多一点,或者接近6.5%,就能够满足“两个翻一番”这个要求。

卢俊认为,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已经不复前几年的下行态势,显出“稳中向好”的迹象。6.5%的增速是有弹性的,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语境下,再加上0.2%就和去年持平,如果再往上走,甚至可以达到7%的增长。

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简政放权,并用了“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的表述。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句话把简政放权、“放管服”真正的含义充分表达出来了。

这是继以来,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四次大篇幅提及简政放权。在今年的报告又提出,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

“在前几年容易放的权已经放了,这几年是啃硬骨头的时候了。”卢俊指出,清单管理制度的推行,意味着简政放权开始往深水区走。目前来看,中央的决心很大,地方也有所作为,但放得还不够。这其中存在各部门职能、利益交叉的问题。因此,未来市场和政府的边界要厘清,发挥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各级政府必须下决心,贯彻实施。

减税降费5500亿元左右

减税降费是近年来政府的工作内容之一。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xx年要多措并举降成本。减税方面,一是要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二是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同时名目繁多的收费使许多企业不堪重负,要大幅降低非税负担。20xx的降费措施主要有,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2343.683, 2.99, 0.13%)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5项措施。

厉以宁指出,小微企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对于小微企业,最关键的问题是让其产权得到保护,并且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总而言之就是要“带动他们、帮助他们”。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和生物技术学者王海波对记者分析,农业供给侧改革要着眼于三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满足农民需求;其次是刺激农民需求,让需求和生产形成良性循环和互动;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减少对资源的掠夺,对环境的破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此必须把科技维度考虑入内,要真正依靠科技创新支撑农业发展。

报告指出,要加强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农村“双创”促进机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绿色中原现代农业集团董事长宋丰强认为,上述举措可以说是从上到下科学布局,从省、市、县、乡、镇、村,由点连成线,由线带到面。特别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这是好事。

打好蓝天保卫战

来自环保部的数据显示,20xx年,全国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7%,比20xx年下降15.5%。从全年看,空气质量在逐渐好转。但是冬季部分地区重污染天气频发,空气质量改善不大,甚至没有改善。

报告提出,要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一要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二要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明确排放不达标企业最后达标时限,到期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三要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四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五要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

卢俊表示,20xx年雾霾治理一定会取得成效。我国有其他国家工业化发展道路的经验教训可以借鉴,最重要的是,我国政府有决心治理雾霾,并且经济上有实力。各级环保、政府部门对于空气污染治理的力度非常大,责任监督这条线也非常明确,因此雾霾的天数一定会减少。

因城施策去房地产库存

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着“矛盾”。一方面,房地产市场中充满投资、投机,库存很大;另一方面,普通民众的住房需求迟迟得不到满足与改善。

如何让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因城施策去库存,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报告指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

“这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相呼应。”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卢俊对于“因城施策”的提法也表示认同。他指出,我国地大物博,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尽相同,不能一刀切。对于不同城市要采取不同的调控措施,分类指导,保障居民的刚性住房需求,不鼓励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国发展面临国内外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交汇的严峻挑战。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党的xx届六中全会正式明确的核心地位,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全面深化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三五”实现了良好开局。

——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4万亿元,增长6.7%,名列世界前茅,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工业企业利润由上年下降2.3%转为增长8.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就业增长超出预期。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14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数再创新高。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02%,为多年来最低。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就业比较充分,十分不易。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对外开放推出新举措,“一带一路”建设进展快速,一批重大工程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落地。

——经济结构加快调整。消费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主要拉动作用。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到51.6%。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较快增长。农业稳中调优,粮食再获丰收。

——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技领域取得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成果。新兴产业蓬勃兴起,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展,全年新登记企业增长24.5%,平均每天新增1.5万户,加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每天新增4.5万户。新动能正在撑起发展新天地。

——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提升。高速铁路投产里程超过1900公里,新建改建高速公路6700多公里、农村公路29万公里。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21项。新增第四代移动通信用户3.4亿、光缆线路550多万公里。

——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3%。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240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超过240万。棚户区住房改造600多万套,农村危房改造380多万户。国内旅游快速增长,出境旅游超过1.2亿人次,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

我国成功主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推动取得一系列开创性、引领性、机制性重要成果,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留下深刻的中国印记。

回顾过去一年,走过的路很不寻常。我们面对的是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速7年来最低、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地区和全球性挑战突发多发的外部环境,面对的是国内结构性问题突出、风险隐患显现、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多重困难,面对的是改革进入攻坚期、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增多的复杂局面。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能够稳住很不容易,出现诸多向好变化更为难得。这再次表明,中国人民有勇气、有智慧、有能力战胜任何艰难险阻,中国经济有潜力、有韧性、有优势,中国的发展前景一定会更好。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创新和加强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去年宏观调控面临多难抉择,我们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而是依靠改革创新来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积极的财政政策力度加大,增加的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降低企业税负5700多亿元,所有行业实现税负只减不增。制定实施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扩大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规模,降低利息负担约4000亿元。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广义货币m2增长11.3%,低于13%左右的预期目标。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促进消费升级措施。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等政策,投资出现企稳态势。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保持了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二是着力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供给结构有所改善。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去产能,全年退出钢铁产能超过6500万吨、煤炭产能超过2.9亿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分流职工得到较好安置。支持农民工在城镇购房,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房地产去库存取得积极成效。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直接融资,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着眼促进企业降成本,出台减税降费、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下调用电价格等举措。加大补短板力度,办了一批当前急需又利长远的大事。

三是大力深化改革开放,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推出一批标志性、支柱性改革举措。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提前完成本届政府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目标的基础上,去年又取消165项国务院部门及其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92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20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国有企业调整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资源税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出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耕地轮作休耕改革等试点,全面推行河长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积极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国家加强战略对接、务实合作。人民币正式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深港通”开启。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措施,新设1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出口逐步回稳。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除少数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领域外,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实际使用外资1300多亿美元,继续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四是强化创新引领,新动能快速成长。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xx》,落实和完善“双创”政策措施。部署启动面向2030年的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新设6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0万件,技术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上升到56.2%,创新对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五是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加快形成。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启动建设一批重点项目。编制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又有1600万人进城落户。发展的协同叠加效应不断显现。

六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5.6%和4%,74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9.1%。优化能源结构,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1.7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比重下降2个百分点。推进水污染防治,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推动了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七是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在财政收支压力加大情况下,民生投入继续增加。出台新的就业创业政策,扎实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就业工作。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全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超过1000亿元。提高低保、优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标准,为1700多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或护理补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继续超过4%。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人数增长21.3%。免除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全年资助各类学校家庭困难学生8400多万人次。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体育健儿在里约奥运会、残奥会上再创佳绩。去年部分地区特别是长江流域发生严重洪涝等灾害,通过及时有力开展抢险救灾,紧急转移安置900多万人次,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恢复重建有序进行。

八是推进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会审议法律议案13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8件。完善公共决策吸纳民意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推进政务公开,省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布。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组织开展第三次国务院大督查,对去产能、民间投资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严肃查处一些地区违规新建钢铁项目、生产销售“地条钢”等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数量继续下降。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依法惩处一批腐败分子,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

过去一年,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卓有成效。主席等国家领导人出访多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海合作组织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核安全峰会、联大系列高级别会议、亚欧首脑会议、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同主要大国协调合作得到加强,同周边国家全面合作持续推进,同发展中国家友好合作不断深化,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联系更加密切。积极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与完善。推动《巴黎协定》生效。经济外交、人文交流成果丰硕。坚定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隆重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宣示了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战胜一切困难的坚强意志,彰显了全国人民走好新的长征路、不断夺取新胜利的坚定决心!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二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国务院近日公布《农田水利条例》,明确发展农田水利,要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有助于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近年来,水利部门牵头编制了一系列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全国96%有农田水利建设任务的县编制完成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这些规划在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现在和未来等关系,整合支农涉水项目,加快建设和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规划的法律地位不明、一些地方存在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的问题,也存在该建未建的现象,影响了农田水利整体协调推进和预定目标的实现。

条例的出台确立了农田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根据条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必须以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农田水利规划。

此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农田水利存在多头管理、统筹协调不够、资金使用效率低、工程重复建设等问题,必须以农田水利规划为统筹,整合利用好各类涉水项目和资金。根据条例,编制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规划涉及农田水利,应当与农田水利规划相衔接,并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时,要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保证了各规划间的协调一致;下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农田水利工程“三分建,七分管”。然而,由于农田水利工程量大面广,运行维护一直是个难题。

条例就有效动员组织各种资源,通过一定的投入保障,使工程得到良好的维护,保障良性运行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不同类型工程运行维护的主体,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政府确定的单位负责运行维护,也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运行维护;政府投资建设或者财政补助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交由受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使用和管理的,由受益者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同时,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并且规定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所有权人对工程运行维护的监督责任。受益者发现问题有权向监督主体报告,监督主体接到报告后必须督促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理,解决工程损坏没人管、没人修的问题。

条例还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了规定,有助于解决城市和工业发展无序、无偿占用农业水源和工程设施的问题,更有利于保护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民的合法用水权利。

条例明确,国家鼓励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以及先进的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等,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节水高效是新时期农田水利工作的根本指针。我国水资源严重紧缺,农业用水矛盾日渐凸显。条例一方面规定了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并鼓励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另一方面,强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明确指出水资源短缺地区要限制发展高耗水作物,地下水超采区要禁止农田灌溉新增取用地下水。

条例还指出,农田灌溉用水应当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供水价格仅为供水成本的35%左右,水费收取率并不高,严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应当综合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合理制定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探索实行分类水价与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农田灌溉和排水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采取的灌溉、排水等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

第三条 发展农田水利,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保障农田水利发展。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农田水利规划,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规划,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七条 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

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包括发展思路、总体任务、区域布局、保障措施等内容;县级农田水利规划还应当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规模、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推广、资金筹措等内容。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调查。农田水利调查结果是编制农田水利规划的依据。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 下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农田水利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农田水利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农田水利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一条 编制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规划涉及农田水利,应当与农田水利规划相衔接,并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组织制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的与农田水利有关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田水利标准。

农田水利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组织制定。

第十四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第十五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并公示工程建设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代表参加。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受益者组织竣工验收。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投资者或者受益者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应当按照水利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组织竣工验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造册存档。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田水利信息系统建设,收集与发布农田水利规划、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信息。

第十八条 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运行维护主体:

(五)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按照约定确定运行维护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应当同时明确该土地上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主体。

第十九条 灌区农田水利工程实行灌区管理单位管理与受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灌区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

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应当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运行维护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 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制度,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度,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农田水利工程水量调度涉及航道通航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督促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履行运行维护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发现影响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情形的,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应当督促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下列行为:

(一)侵占、损毁农田水利工程设施;

(二)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三)堆放阻碍蓄水、输水、排水的物体;

(四)建设妨碍蓄水、输水、排水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向塘坝、沟渠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应当与取用水的单位、个人或者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协商,并报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占用者应当建设与被占用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效益和功能相当的替代工程;不具备建设替代工程条件的,应当按照建设替代工程的总投资额支付占用补偿费;造成运行成本增加等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因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灌溉排水功能基本丧失或者严重毁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灌溉排水的监督和指导,做好技术服务。

第二十七条 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

农田灌溉用水应当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

第二十八条 灌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取用水计划,制定灌区内用水计划和调度方案,与用水户签订用水协议。

第二十九条 农田灌溉用水应当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监测。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采取先进适用的农田排水技术和措施,促进盐碱地和中低产田改造;控制和合理利用农田排水,减少肥料流失,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灌溉排水试验工作。灌溉试验站应当做好农田灌溉排水试验研究,加强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指导用水户科学灌溉排水。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以及先进的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等,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第三十三条 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

国家鼓励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节水灌溉设施,采取财政补助等方式鼓励购买节水灌溉设备。

第三十四条 规划建设商品粮、棉、油、菜等农业生产基地,应当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水资源短缺地区,限制发展高耗水作物;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田灌溉新增取用地下水。

第三十五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力量投入相结合的方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保障农田水利建设投入。

第三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建设条件、补助标准等信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农田水利工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提供农田灌溉服务、收取供水水费等方式,开展农田水利工程经营活动,保障其合法经营收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经营农田水利工程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三十七条 国家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符合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农田灌溉和排水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第三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公益性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应当履行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

国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田灌溉和排水、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等公益性工作。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田水利新技术推广目录和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人员和农民的培训。

第四十条 对农田水利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农田水利管理和监督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维修养护和调度、不执行年度取用水计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堆放阻碍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蓄水、输水、排水的物体;

(二)建设妨碍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蓄水、输水、排水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以及有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塘坝、沟渠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依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三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报告起草组汇总后逐条研究,最终对报告进行了78处修改,为历年最多。”韩文秀介绍说。

他表示,这些修改涵盖了约80%的意见建议,有的一处综合吸收了多条意见,修改后报告篇幅增加了560多字。

这78处修改包括,补充了“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做好因病等致贫返贫群众帮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坚决治理政务失信”等重要内容。

此外,还将“防止脱实向虚”改为“坚决防止脱实向虚”;将“加强对雾霾形成机理研究”改为“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解析和雾霾形成机理研究”等。

韩文秀认为,以上这些修改,使报告更好地反映了社会各方面关切,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的心声心愿心念,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共识、推动工作。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大会高票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尽管是本届人大最后一次投票,但赞成票比例不降反升,高达99%以上,着实出乎起草组意料之外。”韩文秀告诉记者。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四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数据安全法》三审稿,该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数据安全法》全文共七章五十五条,分别从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的角度对数据安全保护的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进行规定。本文将对《数据安全法》的立法沿革和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帮助市场参与者在新法生效前及时做好数据安全建设,降低合规风险。

一、《数据安全法》的立法沿革

2020年6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21年4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数据安全法(草案)》的二审稿。二审稿的主要亮点在于将数据分类分级制度作为数据安全的基本核心制度,强化了等保的基础作用,提出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的要求,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重要数据的出境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调整数据处理服务的资质要求,加强向涉外司法机构提供数据的监管,大幅加重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及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法律责任等。

在近日通过的最终三审稿中,与二审稿相比,主要的亮点和变化体现在明确国家机关在数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配合机制,强调对重要数据重点保护,强调智能化公共服务对老年人等的适用性,完善政务数据安全保障,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数据安全法》重点条款解读

第一章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一章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数据安全法》作为数据安全领域最高位阶的专门法,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一起补充了《国家安全法》框架下的安全治理法律体系,更全面地保障了国家安全在各行业、各领域保障的有法可依。

就监管机构而言,国家安全机构、公安机关、网信部门、以及工业、电信、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均有权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数据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因此,《数据安全法》延续了《网络安全法》生效以来的“一轴两翼多级”的监管体系。“一轴”指国家安全机关,两翼指公安机关和网信部门,多级在行业横向范围主要体现在工业、电信、交通、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参与,在行政架构方面主要体现在各地区、各部门对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进行安全管理上。

第一章第十条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员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第十六条 国家促进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的发展,支持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专业机构依法开展服务活动。

第二章第十七条国家推进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数据开发利用技术、产品和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标准制定。

在数据安全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背景下,立法的要求无法完全与科技发展保持同步,行业协会、评估认证专业机构和标准化机构等组织在推动技术发展、完善合规建设和实现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得到了法律的充分认可。

为了能够及时与行业的最新发展同步、参与引领行业发展的方向,建议市场参与者积极加入有关行业协会或组织,踊跃参与行业标准的讨论,积极分享企业在安全合规建设中探索出的实践经验,并以行业最佳实践为基线实时推进企业内部的合规建设。行业协会也可作为传达行业普遍面临的难题和最新技术进展的重要媒介,积极与监管形成有益、互信的良好互动。

在评估、认证方面,专业机构可基于对行业的深度认知、在咨询过程中积累的丰富行业经验,帮助行业的新进者识别合规义务和锚定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合规改进方案和措施,帮助相关企业降低合规风险。

第二章第十五条国家支持开发利用数据提升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避免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

疫情期间基于大数据的公共服务应用得到迅速的推广,与个人生活的参与深度也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但高龄、视障等群体由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进行付款、预约等操作而举步维艰。在防疫智能应用迅速根据疫情需要进行适老化调整后,大量其他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应用仍可能将部分人群排除在智能化、数字化的生活之外。《数据安全法》将智能化公共服务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范围之内,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需求的关注。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网络安全法》第21条首次提出了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数据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分类分级保护和重要数据保护中的职能。《数据安全法》原则性规定了数据分类分级的依据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和遭到篡改、泄露等情形时的危害程度。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数据分类分级的具体规则和考虑因素差异巨大,《数据安全法》将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和具体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制定权限下放到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区国家机关,充分平衡了法律规定的普适性和灵活性。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我们建议首先关注《工业数据分级分类指南(试行)》、《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方法》(yd/t3813-2020)、《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jr/t0171-2020)等行业数据分级分类的国家标准,另外也需要密切关注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分类分级目录等要求。

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依法作出的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

《数据安全法》提出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安全审查等制度,有望在后期逐步推出具体机制体制的主管机构、适用范围、评估审查模式等配套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依法作出的数据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这意味着相关具体行政行为将无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形式进行救济。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国家对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相关的属于管制物项的数据依法实施出口管制。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与数据和数据开发利用技术等有关的投资、贸易等方面对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在国际竞争逐步蔓延到数据、网络领域后,各国之间的摩擦频发。例如2020年8月,美国以保护国家安全为由,要求字节跳动出售tiktok应用程序及业务。美国对tiktok的封杀反映了《外国投资审查现代化法》对涉及美国公民敏感信息和来自于特殊国家投资项目严加审查的立法和执法态度。我国《数据安全法》一方面明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可作为禁止相关数据出口的合法依据,另一方面明确了对外国在数据领域的投资、贸易歧视可采取对等反制措施的立法主张,充分体现了我国在网络数据空间主张数据主权的立法思想。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第三十条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类、数量,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情况,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

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适用《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其他数据处理者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数据安全法》明确了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市场参与者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风险监测和报告,采用技术手段落实内部制度的规定。因此,数据安全合规制度的建设已成为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数据安全法》延续《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重要数据提出更高的数据保护要求,具体的法律义务包括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并报送报告、符合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要求等。就风险评估本身而言,关于评估的具体主体、报告报送的对象、评估的频率有待后续立法进一步明确。

《数据安全法》也在法律责任的部分明确了不履行第二十七、二十九、三十条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尚未造成数据泄露等后果的,主管部门也可以采取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在相关制度不健全,且拒不改正或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主管部门则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和处以罚款。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提供服务,应当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交易记录。

第五章第三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供数据处理相关服务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数据安全法》特别对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市场参与者提出额外的安全保护要求。就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本身而言,《数据安全法》尚未给出明确的范围,相关市场参与者可参考《数据交易服务安全要求》中“帮助数据需方和供方完成数据交易的活动”对自身的业务属性进行定位。

就中介机构需要进行审核的内容而言,《数据安全法》要求中介机构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关于审核的具体内容、进行形式审核或实质审核、供需方的合规风险是否传导到中介机构等内容还有待立法和司法的进一步明确。

就数据处理的行政许可而言,《数据安全法》为后续数据交易的准入预留了口子。结合近期的立法和监管动向,例如《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人行批准个人征信业务许可,后续可能会在多行业、多领域对市场的准入等环节加强监管。

第五章第三十八条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收集、使用数据,应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保障政务数据安全。

第五章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委托他人建设、维护电子政务系统,存储、加工政务数据,应当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并应当监督受托方履行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政务数据。

政务数据已成为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提高公共管理效能的重要资源,疫情催生的大量公共服务数据采集、分析工具也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数据的体量和质量。《数据安全法》敏锐洞察到政府履职过程中收集、使用数据的安全合规、数据保密、数据共享和委托第三方设计、运维电子政务系统带来的安全问题,并要求相关国家机关制定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的批准程序以应对实践中存在的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

第六章第四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六章第四十二条国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

在数据安全保障的大前提下,《数据安全法》明确了政务数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理念。在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方面,基于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政务数据“不愿开放、不敢开放、不会开放”孤岛,《数据安全法》要求在国家层面建立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并通过政务数据开放目录的形式应对政务数据领域数据资源碎片化、政务发展不均衡、政务协同缺乏互信基础等现实问题。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五

“教育经费占gdp的4%,我觉得与教育思想、教育指导思想体制这些方面来比,当前的经费并不是主要问题,我们的经费是怎么合理使用的问题。有些学校的经费,浪费惊人,有些学校需要经费的又确实没有钱。”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也表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担忧的是,虽然我国教育在教育投入增长的背景下有大发展,却没有大变化。教育和人才在规模上快速发展,却缺乏质量。

他表示,《教育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考试升学制度改革,都直指当下的教育问题要害,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这些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阻力较大,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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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六

党的报告,简明而又鲜明地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了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在与会代表和各界党员、干部、群众中产生热烈反响。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三篇党的报告要点解读范例,欢迎大家阅读。

两个“五位一体”构成党和国家战略新布局

施芝鸿:党的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扩展为“五位一体”,这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从认识到实践都达到新的水平。早在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这一“三位一体”总体布局从党的十三大一直延续到xx大。党的xx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总体布局拓展为“四位一体”,增加了社会建设。党的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又拓展为“五位一体”。这“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应着全国老百姓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大权益。特别是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党和国家将在实现当代人利益的同时,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党的报告中提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也是“五位一体”,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生态文明,体现着自然界的净化,而我们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反腐倡廉建设,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的肌体的自我净化。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施芝鸿:党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定位,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我们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有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形成了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是在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中,逐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实现了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三次与时俱进,第一次是将邓小平理论列为党的指导思想,第二次是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列为党的指导思想,第三次是将科学发展观列为党的指导思想,因而这是党的报告最大的理论亮点和历史贡献。

“八项要求”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

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八条,不仅条条都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长远指导性,而且作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信念,必将极大地推进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扎扎实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两个目标”是夺取新胜利的两座里程碑

施芝鸿:党的报告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一个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是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最早是在党的xx大报告中提出的,此后,党的xx大、xx大报告以及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都作了重申。

党的报告再次重申这两个百年目标,是要强调,此时此刻,我们正处于近代以来中国历史上最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重要时刻,我们既倍加自豪,又对党和人民确立的理想信念倍加坚定,对党肩负的历史责任倍加清醒。也可以这样说,这两个百年目标必将成为我们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两座里程碑。

从“五个方面”充实完善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求

施芝鸿:党的报告提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从“建设”到“建成”,这一字之变,是个质的飞跃;这一字之改的“含金量”很高,为我们扎扎实实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阶段性目标,把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美好前景,更加清晰地呈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必将极大激发全国人民的奋斗热情。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的目标要求分别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这里最引人注目的目标是到20xx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xx年翻一番”。到那时,全国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用水平将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总体实现,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将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将基本实现,农民工子女将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城乡就业将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差距将会缩小,中等收入群体将持续扩大,扶贫对象将大幅减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将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将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老百姓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幸福感将普遍增强! 全面深化五大体制改革也在目标要求中全面呈现,明确了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深化改革开放的重点。用一个形象的概括,就叫做“高举旗帜走转改”,“高举旗帜”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就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转”就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重要内容

施芝鸿:党的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把中国特色选举民主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结合,将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正确方向。

24个字分三个层次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施芝鸿:党的报告用24个字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

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毛泽东同志一再强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这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也体现了同样的思想方法。在这个基础上,有利于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型”是对执政党自身建设规律的更全面把握

施芝鸿:党的报告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三型”目标,表明我们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把握更自觉、更全面、更深刻。在党的报告中,人民是个关键词,服务也是个关键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障人民当家做主贯穿报告始终,为人民服务也贯穿报告始终。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部分的论述和部署中,处处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全方位为人民服务,加强各方面、各领域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各方面人群的服务功能、服务效能。同时,党的报告也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必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基层组织基础。

高举伟大旗帜

[报告] 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解读] 旗帜引领方向,旗帜凝聚力量。旗帜关乎党的命脉、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在当代中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是历史经验的深刻昭示,也是面向未来的必然抉择。一方面,近代以来中国从四分五裂、贫穷落后走向团结进步、繁荣富强的发展历程,雄辩地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另一方面,不管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必须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方向、凝聚力量。报告在大会主题中开宗明义地做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摆这一重大而鲜明的宣示,并且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作为一个根红线,贯穿报告,表明了我们党英明正确的政治决断和坚定不移的政治立场。

科学发展观是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报告] 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解读]xx大以来,党和全国人民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战胜了一系列重大挑战,取得了一系列新的历史性成就。总结十年奋斗历程,最重要的理论成果就是在已有的重要理论基础上,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提出了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完善了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党指导思想的最新内容,有利于全党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面向未来,毫不动摇地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无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无论是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是对增进人民幸福与社会和谐,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报告] 全党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牢固基础。

发展观第一要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举措。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

[报告] 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解读] 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核心立场,既体现了解放全人类、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进步的最高价值追求,又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自由和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幸福指数等的现实要求。坚持这一核心立场,就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归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心于民、问计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报告]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解读]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基本要求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全面,是指发展要有全面性、整体性,不仅经济发展,而且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协调,是指发展要有协调性、均衡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发展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可持续,是指发展要有持久性、连续性,不仅当前要发展,而且要保证长远发展。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一方面,经过长期发展,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可以在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有更大作为;另一方面,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依然突出。只有更加自觉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

[报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

1、建成小康

【报告原文】: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要点解读】:从“建设”到“建成”,这一字之变,是个质的飞跃。

2、两个翻番

【报告原文】: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〇一〇年翻一番。

【要点解读】:这是中共首次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倍增目标。

3、两个“五位一体”

【报告原文】:(第一个五位一体)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第二个五位一体)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要点解读】:这“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应着全国老百姓的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权益。

党的报告中提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也是“五位一体”。

4、民主协商

【报告原文】: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要点解读】:把中国特色选举民主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结合,将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正确方向。

5、党的指导思想

【报告原文】: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要点解读】:党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定位,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6、八个坚持

【报告原文】: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要点解读】:党的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八个基本要求。

7、两个“百年”

【报告原文】:只要我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就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能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要点解读】:党的报告再次重申这两个百年目标。也可以这样说,这两个百年目标必将成为我们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两座里程碑。

8、24字核心价值观

【报告原文】: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点解读】:党的报告用24个字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

9、三型目标

【报告原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要点解读】:这表明我们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把握更自觉、更全面、更深刻。

10、文化活力

【报告原文】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要点解读】:到报告再度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我们党对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深刻。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七

首先,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驱使国有银行肆意从事高风险业务,加大道德风险,而一旦形成银行危机,最终还是由国家财政买单。

其次,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让银行是否“国有”成为储户存款配置的唯一指标,弱化市场竞争,不利于中小银行发展。

最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损害货币政策独立性。当央行选择再贷款为危机银行注资,会造成基础货币增加,在经济过热和银行过度风险时,反而加剧流动性过剩。

全覆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限额保险: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投保金融机构出资: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二)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三)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差别费率: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一方面,存款保险能给储户信心保证,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在防止银行挤兑和金融风险蔓延上作用显着。

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加剧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反而有可能加剧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逆向选择表现在:经营更冒险的银行自然愿意提供更高利率,能够吸收更多的存款,而稳健经营的银行反而会被市场淘汰。

道德风险表现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银行几乎不会受到储户的监督,因而将大量信贷资产配置于高风险投资之中,以获取高额的回报。

从国际经验看,存款保险制度在防范银行危机上,也并无显着的影响。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八

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下文是p2p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欢迎阅读!

1.法律层级。部门规章,具体由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整个部门规章共有:八章,分别是总则;备案管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这个位阶的部门规章,对于p2p平台脱敏具有重要意义,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前提条件“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自此终结,也就是说本办法的正式颁布,使得p2p平台不具有“违法性”,在“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都符合的情况下,因为不具备违法性而不能被认为是犯罪。

2.网络借贷的内涵和外延。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提供服务为: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信贷撮合等服务。请注意,去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就承认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有效”,这就为本办法的出台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们要注意“企业间借贷”有个例外,那就是“不能以此为业”,也就是说企业之间的借贷,可以使偶发性的,但不能是长期以往以借贷为主营业务,否则,合同效力有瑕疵。如果主合同出现效力瑕疵,之后衍生出来的金融创新业务的法律架构将不稳定。而网贷p2p只是一个居间人,不能参与到借贷交易中去,从“应然”角度讲,不应当出现上述合同瑕疵问题,但“实然”角度看,有些p2p的关联公司就是债权转让的第一手,其借贷合同法律效力直接影响后手。

3.余额上限。办法规定了,借款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具体而言,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贷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自然人余额上限,主要是考虑我国法律制度未涉及个人破产制度,自然人债务聚集过多会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大规模出现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企业和其他组织,由于有其他融资渠道,不宜在网贷机构借贷过多。从功能角度讲,信息中介与信用中介一样都完成了“企业融资”,前者轻资产自身无偿付义务;后者重资产自身有一定偿付义务,应该说后者的风控能力和实际“兑付”能力更优。(作者本人倒是认为,直接融资比间接融资的成本低,在风控能力具备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借款上限)

4.备案登记代替风传“牌照制”。与之前办理顺序不同,备案应当是取得营业执照后,到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地方监管部门(也就是金融工作局或金融办)备案登记,地方监管部门应当登记,请注意这里用词为“应当”,与“可以”不同,这也是为了防止权力寻租,地方监管部门还要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及时公示。备案后,还需要icp许可,没有许可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这里要区分icp许可和icp备案,一言以蔽之,前者更难。对于网贷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的具体细则另行规定,这也许是因为实务中有因为评估分类引发的民事诉讼(尚未结案),监管层想再行研究细节后制定。

5.网贷机构义务。与普通居间人相较,网贷机构应当履行更多义务:信息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融资咨询等;借贷双方真实性和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反欺诈;投资人教育;报送债权债务信息;不得卖信息;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配合防范查处金融违法犯罪工作;信息内容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银监会和省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义务。

6.禁止行为。网贷机构自身或不得接受委托从事:自融、资金池、自担和保本保息、线下推介、发放贷款、期限错配、发售理财产品、abs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捆绑销售;虚假宣传和损害他人商誉;高风险融资;股权众筹和实物众筹;其他。主要看点是债权转让被限制,将多种债权混搭打包后出售的方式被明令禁止,abs而来,信托和基金份额打散等方式转让债权也被叫停。高风险融资主要是指: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其他衍生品,在p2p合规整改中,应当注意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是否合规,需要请借款人特别声明。

7.线下销售团队可解散。

8.智能“投顾”之网贷版。与征求意见稿不同之处,办法第二十五条默许了“概括授权”的合规性,但具体到实践中来,金融消费者如果出现不看细项就点击同意,然后损失钱款可能还是会引发民事诉讼。我们断定,未来一定有类似司法案例出现。

9.信息披露。对于经营机构本身,即p2p平台自身而言,信披内容较为统一;但是对于融资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在不同网贷商业模式下,信披的内容会有所不同,个人消费、房贷车贷、学费贷、供应链金融,各家情况不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将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节和行业标准。

10.重大风险信息报送。为防止系统性风险,网贷机构发生重大事件后,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和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重大经营风险;自身及董监高重大违规违法;因欺诈被诉。这就要求,网贷机构自身需要设置“应急预案”,出现重大风险后,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机关汇报。我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可以做扩大解释,一些网贷机构被合作机构欺诈等重大危机事件,也应当报送地方监管机构。

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谈及p2p行业的十大监管原则时强调,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只是信息中介,不承担信用风险;投资人和融资人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等。具体细则等待出台。

资金池模式,即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

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行为,为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

而第三类则是指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或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九

【报告原文】: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要点解读】:从“建设”到“建成”,这一字之变,是个质的飞跃。

2、两个翻番

【报告原文】: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〇一〇年翻一番。

【要点解读】:这是中共首次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倍增目标。

3、两个“五位一体”

【报告原文】:(第一个五位一体)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第二个五位一体)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要点解读】:这“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应着全国老百姓的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权益。

党的报告中提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也是“五位一体”。

4、民主协商

【报告原文】: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要点解读】:把中国特色选举民主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结合,将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正确方向。

5、党的指导思想

【报告原文】: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要点解读】:党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定位,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6、八个坚持

【报告原文】: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要点解读】:党的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八个基本要求。

7、两个“百年”

【报告原文】:只要我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就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能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要点解读】:党的报告再次重申这两个百年目标。也可以这样说,这两个百年目标必将成为我们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两座里程碑。

8、24字核心价值观

【报告原文】: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点解读】:党的报告用24个字提出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

9、三型目标

【报告原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要点解读】:这表明我们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把握更自觉、更全面、更深刻。

10、文化活力

【报告原文】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要点解读】:到报告再度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我们党对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深刻。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篇十

委员点评:邱立成委员认为,政府工作报告谈到物价,没有回避去年调控任务没完成的问题。今年提出调控物价要减税、扶持、让利、规范等多措并举,操作性较强,强调降低中间成本的部署也十分及时。

提高两个“比重” 改革“攻坚克难”

民意期待:“缩小贫富差距”“社会保障”分别位居新华网和人民网两会调查关注度“榜首”,公众期待改革向纵深推进。

报告回应: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同时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

代表点评:朱丽萍代表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着墨较多,多策并举直指难题,收入分配“调高”“提低”“扩中”,社会保障“扩面”“提标”,这一系列安排显示政府有决心攻坚克难,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投入给出“硬指标” 敢于作出新承诺

民意期待:教育、医疗、就业——“老三难”关乎千家万户,一直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点民生领域。

报告回应: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中央财政已按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务必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代表点评:王荣华代表认为教育经费占gdp的4%,医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这些数字鼓舞人心!政府工作报告对民生问题给出了“硬指标”“硬杠杠”,是向老百姓作出的庄严承诺。民生大于天,不仅要加以保障,更要持续改善。

突出“监管能力” 把好“入口关”

民意期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发热议,如何把好“入口关”,成为重大民生关切。

报告回应: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委员点评:冯幸耘委员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食品安全的部署虽然言简意赅,但直中要害。食品安全问题是个老大难,关键是要建立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制度,协调联动,环环相扣,无缝衔接。

首次写入政府报告 强调避免短期行为

民意期待:去年多起重大校车事故让校车安全成为民生新热点。舆论普遍关注,如何建立投入和监管的长效体系,避免短期行为。

报告回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农村中小学布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孩子们就近上学的关系。办好农村寄宿学校。

代表点评:张凤宝代表认为,报告为校车安全问题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而教育经费支出增长则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支撑”,令人鼓舞。

强调推进“政务诚信” 构建社会征信系统

民意期待:3月5日是第50个“学雷锋日”。新时期应如何弘扬雷锋精神,如何加强道德诚信建设,值得每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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