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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政府建设调研报告(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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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政府建设调研报告(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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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法制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及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主要做法

1、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及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瑶族自治县地表水六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保持在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8、全市第2,水环境质量始终优良;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3%,pm2.5月均浓度为25μg/m3,pm10月均浓度为43μg/m3,总体排名全省第14、全市第2,空气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境内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5%,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全县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安全保障有效。2021年*瑶族自治县获得了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2021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保持在ⅱ类标准,水质优良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比例为100%。全县pm2.5月均浓度为25μg/m3,pm10月均浓度为43μg/m3。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3%,较2020年上升0.3%。全县境内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95%,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75.2吨、氨氮减排量11.68吨、氮氧化物减排量803.52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58.15973吨。以上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市定目标要求。实现环境安全目标,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境内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全县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有效。

2、主要做法。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落实各项环保工作措施,实现了环境状况持续向好、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10余次,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解决污染防治等问题20余个。强化机制保障。将生态环保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制定出台了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点位长制等一系列方案文件,建立健全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调度、季小结、年结账等工作机制,并将生态环保工作列入了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差异化考核。强化责任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担责”的要求,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带头抓环保,压实压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建立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环境保护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持续改善环境。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淘汰老旧机动车127辆,完成50辆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及入户检查,引导尾气不达标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退出。完成了2021年我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目标数,实现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开展了砖瓦、搅拌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城市建成区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了采砂、采石、土矿等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企业扬尘达标排放。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组织开展了“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建立了问题清单。投入1083万元完成了山寨村、蜜蜂山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5个,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开展了潇水流域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持续推进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22个排污口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整治措施,完成排查建档工作。开展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9次,对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高新区2021年完成5km工业园区和四联安置点的污水管网建设,并接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系统,园区管网完善进一步完善。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通过农艺调控技术,轻中度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14641.7亩,占任务的100.98%。

开展了2轮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全县无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环境问题。对县废弃物处置和给排水事务中心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完成了土壤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任务。开展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年农药使用量控制在156.4吨以内,较上年降1%;地膜使用量205吨,回收量169.2吨,回收率82.54%;棚膜使用量151吨,回收量137吨,回收利用率86.01%,较上年提升2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总量16.04万吨,农作物秸秆还田总量12.96万吨,农作物秸秆还田率80.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围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抓环保。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我县的14件信访件已办结,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我县的4个问题3个已完成年度整改任务,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1个问题和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同时,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未出现反弹现象,实现了“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目标。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抓环保。将中央和省级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等纳入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采取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形式集中力量攻坚,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围绕群众投诉抓环保。市生态生境局*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单位通过12369平台、电话、信件等群众投诉渠道,尽职尽责处理好环境污染问题,2021年度污染投诉办结率为100%,不断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坚持协同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刚性约束要求,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着力壮大绿色生态、高新技术产业,对“两高一资”项目坚决亮“红灯”,以生态理念引领工业发展,避免新建项目污染和破坏环境,协同推进经济和环境均衡发展。严格许可质量核查。2021年完成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企业1家,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企业2家,排污许可证变更企业15家。对13家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企业和7家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进行了抽查,总体状况良好。推动诚信体系建设。2021年共对2153名村委会候选人、129名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对779名市、县、乡镇党代表候选人、对233名市、县政协委员候选人在生态环保方面进行了审查,有效推动了政务诚信建设。对3家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单位(法人)、5名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单位个人及部分工商界的政协委员(企业法人)在生态环保方面进行了审查,有效推动了企业诚信建设。目前,我县共39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和简化管理企业纳入了“*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进行诚信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随着环保宣传教育的进一步深入,环保工作责任的进一步明确,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但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的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仍然存在认识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合力还没有很好的形成,主动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主动认领工作任务、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强,缺乏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的勇气和韧劲。二是企业的环保意识还有待加强,个别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还不够,个别养殖场粪污处理不规范。三是全民共建共享认识不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还没有变成一种行动自觉,齐抓共管环境保护的意识还有待提升。

2、环保机制体制不够完善。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不理想。我县虽然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但是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没有配备专门的人员和经费。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县环保督察办、县污染防治办等办公室均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未实现实体运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不够顺畅。二是环保执法能力薄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人手少,工作任务重,“小马拉大车”问题突出,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3、环境污染隐患仍然存在。

①水污染防治难度仍然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县城污水管网不完善,没有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乡镇污水处理厂虽已实现全覆盖,但是大部分乡镇二期纳污管网建设未完成,污水收集面有限,污水处理厂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高。由于我县国土面积广阔,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主要以各户自建的三格化粪池为主,部分生活污水未进入化粪池处理,导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高。三是养殖废水处理难度大。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没有配套足够的果园或者足量的发酵床,导致养殖粪污处理不到位,畜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高。四是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部分水土保持工程没有得到高标准建设,油茶、水果造林有大面积全垦整地现象,容易引起水土流失,进而影响水环境质量。五是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还有待加强。

②空气污染防治还需加强。一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理想。“六不开工、七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彻底,导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效果不佳。二是禁止露天焚烧措施落实效果不好。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执法难度大。三是车辆管控不到位。未划定柴油货车在县城中心城区的禁行时段、绕行方案,高排放老旧柴油车等机动车淘汰不足,产生的汽车尾气影响了空气环境质量。四是其他污染源监管不到位。如非道路移动机械产生的污染,燃煤或生物质锅炉排放的废气等。

③土壤污染防治任重道远。一是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较难。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土地板结,土壤肥力下降;农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回收处理率较低。二是受污染耕地修复较难。个别乡镇部分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修复难度大,修复资金缺乏。

三、今后工作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提升意识。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省湘江保护条例》《*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建议把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列入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年终考核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促进全县上下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守护好我县的绿水青山。同时,要充分利用好重要节日及纪念日,如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包括网络答题、现场咨询、歌舞表演、运动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2、压实责任,形成合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修改完善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各村组、各企业和公民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理顺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各乡镇工作主动性,构建好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环境保护,形成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大格局。

3、落实措施,注重实效。一是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尽快启动污水处理一厂的扩容建设,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加强规模养殖业粪污排放管理,重点抓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粪污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推动重点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开展地下水采样监测。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监管,对造纸厂、洗涤公司的环保设施运转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对其周边的水质、空气随时采样抽检。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风电场、建筑工地、公路建设、大规模种植基地等开展水土保持措施的检查,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加强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工作,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能力。二是要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环境违法。加强司法联动,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制度,深入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坚决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要高质量完成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方案,严格对标对表、严格完成时限、严格整改标准、严格销号程序,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4、强化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继续加大对饮用水源地、涉危涉化、涉重金属及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建立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源库,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消除风险。二是加大环境信访调处力度。扎实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及环境信访、上级交办件办理,确保无越级信访、群众集访事件,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法制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安排部署,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两次专题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对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严格打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2---了各种重复材料、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推广运用群众工作系统,构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推出民事代办、村居公开等六大板块新功能,将县长信箱、县长热线、阳光xx接入平台,并对平台受理事项进行抽查、催办、督办,定期通报。

4---一是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台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在全县执法单位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大排查。在全县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开展大排查,发现和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执法部门整改提高。四是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把好行政执法源头关,凡欲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执法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申领xx市行政执法证件,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五是规范委托执法。委托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可委托的执法事项范围中进行,委托单位必须组织受委托镇街执法人员进行专门的6---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访办等单位配合参与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机制。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四是推广仲裁制度。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积极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8---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法治进程,但是县内部分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视依然流于形式、流于口号,对依法行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到位,不习惯、不愿意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难以摆脱发展与法治相对立的传统思维定势。

(二)行政体系欠科学无法满足现代行政管理需要。现代行政管理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对行政组织、行政体系的架构要求非常高。从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行政组织体系没有完全理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人浮于事与人手不够之间的矛盾还客观存在,部门之间职能职责没有完全厘清,制约了改革的纵深推进,影响了行政的整体效能。

三、对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我县和全市其他区(县)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建议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并加强改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2---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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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法制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四大攻坚战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转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市场主体增幅明显加快,同比增长x%,项目投资额同比增长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其中民间投资增长达x%,开创了新高,累计减免企业税额x亿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精心安排部署。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序展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提升优化措施。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省市营商环境工作简报发布信息,在各类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新闻报道,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电话问询调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等,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显,办理时限、流程、成本和资料大幅度精减压缩,“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三个一”模式有效推广。

三是强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级x个部门单位,x项行政许可事项和x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并严格执行效能监察;县级x、x等x个县市区“三集中三到位”进展顺利,全市进驻政务中心事项x多项。市级政务网已改版上线并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正加快全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县区平台部署正在进行,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x项,取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x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x项;再造流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营造公平环境。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主体中,试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工作监管对象、检查人员数据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诚信失信“红黑名单”披露曝光制度、试点推行“灰名单”管理,加强联合奖惩。

五是夯实工作责任深入督查督办。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2021年目标工作要点》,将各县市区、x个市级部门及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并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组织专项督察组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法制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 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 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六、锲而不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法制工作调研报告篇五

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调研过程中,先后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了有市人大代表、执业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了信息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市南区检察院、胶州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实地调查;在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活动采取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调研我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和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共同推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发展,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

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构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大侦监”工作格局。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工作职责,严格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严把法定逮捕条件,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410人,不逮捕4151人;通过建立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发挥刑事侦查监督前置把关和引导取证作用,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和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6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8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7件次,对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案件追加逮捕328人、追加起诉910人;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备案审查等制度,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全面建成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平台为骨干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全市44个行政执法机关、近8000项行政处罚权的网上动态监督和网上移送、网上立案。

二是开展刑事侦查监督专项活动。密切关注社会公共安全,聚焦经济社会热点,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先后围绕涉黑涉毒、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集中开展打黑除恶、百城禁毒会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打击农产品走私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以刑事立案插手经济纠纷、涉及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和容易发生问题的案件进行专项重点督查,充分体现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是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强化客观性证据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牢固树立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因事实不清或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2303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和解优先,依法从宽处理,慎用逮捕措施,20xx年以来,对1326名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670人。

四是不断强化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监督线索受理、案件质量保障、内部监督制约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严格落实员额制检察官配比要求,配足配强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等活动,着力提升刑事侦查监督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市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及原因:

一是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理念还有偏差。部分检察机关没有将侦查监督工作与反贪反渎、公诉等检察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侦查人员配备、办案保障上没有完全到位;有的检察人员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检察人员未能正确辨证地把握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存在“规避考核、谋求双赢”和“分工负责、互相妥协、互相照顾”的现象,在执法办案观念上,仍然存在重配合轻监督的倾向。有的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有的公安机关在案件批捕后,收集证据质量不高,补充侦查不到位,影响办案质量。有的群众对“少捕慎捕”的司法原则不能正确理解,个别人存在对有些未批捕的案件,通过社会舆论、闹访缠访等方式向检察机关施压的现象。

二是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执法实践看,检察机关在开展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时,存在“信息知情难、调查核实难、纠正处理难”等现象,监督的力度和效果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开展立案监督时往往偏重于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而对公安机关尚未纳入视线的案件较少进行监督,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的主动性不够,自侦案件数量较少。对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情况的了解渠道不畅,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久侦不结、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情况难以及时有效进行监督纠正。刑事侦查监督措施缺乏刚性,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是否及时回复、回复是否有实质内容,缺少进一步的监督措施。对于刑诉法新增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提请审查逮捕案件移交社会危险性证据等要求尚未完全落实,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刑事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后存在线索少、使用率低等问题,案件录入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案件信息没有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影响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和成效。在取证、证据固定、罪与非罪的把握、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还存在认识不统一、标准不一致、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对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往往以下级检察机关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的“纵向”方式解决,缺少公、检、法三方“横向”沟通协调平台,导致三方认识存在差异,不利于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基层办案人员业务指导不够,侦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检察人员兼职派驻公安派出所,不能保证出勤率,无法确保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长期监督指导。

四是刑事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监督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检察官配备数量不足,还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基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尤其突出,部分基层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后仅有3至4名入额检察官,年均办案数达200件260人,办案人员负担重、压力大,案件办理质量受到影响。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新型案件、疑难案件不断发生,检察人员专业领域知识欠缺、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缺乏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刑事侦查监督工作需要。

三、加强和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是做好新形势下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全市检察机关都要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并重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要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更要注重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注意避免重配合轻监督、重打击轻保护、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等现象,使刑事侦查监督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刑事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处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前沿,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和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职能齐头并进、协同发展工作格局。对当立不立、漏侦漏捕、以刑事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涉及寻衅滋事、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案件,要注重听取有关意见和申诉,全面准确地把握好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

三、深化沟通协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中,检察机关既要严格依法进行监督,落实好“互相制约”的要求,也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好“互相配合”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业务交流和对基层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的作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会签文件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实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夯实监督基础。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的方向,配足配强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探索改变传统的封闭式办案、书面式审查模式,重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以及被害人或近亲属等各方面意见。强化案件管理,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规范监督行为,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扎实提升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舆论工具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都了解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的职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拓宽案件来源,畅通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检举的渠道,努力提升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法制工作调研报告篇六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怎样理解《意见》的总体思路?

答:一是以加大《纲要》的贯彻力度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根据《纲要》确定的推进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针对当前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规定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7个方面的任务。

二是围绕上述7个方面任务的落实规定具体措施,增强各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对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特别是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见》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还分别就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答: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意见》规定:①政府立法要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②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行政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③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④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为了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减少决策风险,《意见》规定:①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②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③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答:推进政务公开,是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监督、有效防治腐败、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的有效措施。为此,《意见》规定:①要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③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预防和制止腐败的关键。为此,《意见》规定:①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②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③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④严格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行政机关负有重要责任。为此,《意见》规定:要建立由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答:《意见》规定:①要建立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②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④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其规格、编制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法制工作调研报告篇七

(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活力不断增强。从调研情况看,各县各乡镇都能够高度重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使用,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常务书记、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在促进基层党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29个乡镇都按规定配备了副科级组织委员,专职基层党建工作;通过第五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依法配强了270个村(社区)"两委"和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双带"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党委先后从省市县直机关单位选派了315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开展为民服务,并从责任心强、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指导员中任命了141名常务书记,xx县还从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中选派了26名"一把手"到村担任"第一书记",这些人员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肯定。

(二)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基层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从调研情况看,各县各乡镇都能够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优化升格村级党组织设置的要求,按程序将大部分符合条件的村级党支部升格成立了党总支。比如,xx县利用两年的时间,将全县28个村(社区)党支部全部升格成立了党总支,完善了下设党支部和党小组的设置,配齐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市县都相应成立了党工委,配备了党工委书记,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进一步优化了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农村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中的党组织设置,各领域各行业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党组织设置有了长足的进步。各县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晋位升级、分类定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严格党员发展和管理教育,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加强。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都能够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新党员思想政治、发展程序和纪律要求关,创新党员发展机制,实行党员编码管理,从严规范入党材料,重点从基层一线发展了一批新党员,党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逐步显现。20pc年全市共发展党员1048人,比上年减少37.84%,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及以下党员占57.8%,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21.9%,与上年同期相比都有新提高,特别是发展了工人党员76人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7.3%,是上年的2.1倍。在严格把关发展好党员的同时,各县各乡镇积极探索建立了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坚决处置清退了一部分不合格党员,比如,xx年xx县xx乡开除了1名违法党员、自动清退了20名不合格党员。此外,各级党组织都能够积极健全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利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三会一课、领导干部送学下基层、三下乡活动、党员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特别是流动党员、外出务工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四)着力加强阵地建设,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件不断改善。从工作汇报情况看,今年,各县各乡镇紧密结合扶贫攻坚工程和整乡推进项目,整合各种资源,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深入实施强基固边工程、边_党建长廊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推进了村级活动场所阵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5个社区活动场所和办公用房总面积均达到了400平方米以上;全市255个行政村除了xx县xx镇黄梅村以外都有了固定的活动场所;xx年至今,各县还采取新建、改扩建、整合农村校点等资源的方式建设了220个村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室,有效地解决了村民办事难、村级组织作用发挥难和农村工作开展难的"三难"问题。

(五)抓好待遇经费保障,基层干部积极性不断提高。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各县都能积极拓宽筹集经费渠道,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并将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要求足额落实了村级工作经费和基层干部岗位补贴以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目前,xx县按每个村(社区)每年6.5万元、每个党总支下设党支部每年1000元,xx县按每个村每年4万元和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每个党总支下设党支部每年1200元,xx县按每个村(社区)每年5万元、每个党总支下设党支部每年3000元,xx县按每个村(社区)每年3万元的标准落实了村组工作经费;xx县、xx县、xx县都能按社区干部每人每月1920至1940元、行政村干部每人每月1320至1340元、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650元的标准落实了基层干部待遇,xx县也按这个标准进行了安排,列入了县级财政,但目前尚未发放到位;各县都按每人每月20元到100元不等的标准落实了下设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岗位补贴。值得一提的是,xx县xx镇xx村党总支近年来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拓宽基层干部待遇资金渠道,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落实了村"两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党总支下设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的生活补贴。各县都结合实际制定了村级班子绩效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村级干部每人每年给予1200—2500元不等的绩效补贴。四县都按规定落实了社区干部"五险"政策,都能按照有关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落实了所有离任村干部待遇。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推进。从这次走访座谈和查看痕迹材料情况看,全市绝大部分基层党组织都能够把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遵守、执行和维护党章,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重要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做到廉洁从政,为民服务。如xx县xx乡党委坚持把每月11日作为"党员主题活动日",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集中学习、集中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是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党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都能够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各县委的要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立足转变作风、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为下一步以整风精神开好高水平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四县都按时完成了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试点工作任务。

(七)创新丰富服务载体,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推进。从这次调研情况看,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方法,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立足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如xx县xx乡党委政府坚持加强乡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宽政务服务功能,利用星期五老百姓到乡里赶集人数较多的实际,组织全乡11个行政村和各站所干部职工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办公,推行"一站式"为民便民服务,简化为民服务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其他如xx县xx乡等乡镇都采取了类似的有效的为民服务措施和办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肯定。

(八)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整合整乡推进项目,加大了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市相继出台了开展"合作股份"(原红色股份)、实施"红色信贷"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相关办法,广大基层党组织充分结合各自优势,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制定完善发展规划,在壮大集体经济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有效的试点和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比如,xx县、xx县把"红色股份"注入草果产业,xx县xx村就整合村集体300亩土地,结合产业发展项目,种植了10000株草果,增收发展前景广阔;xx县xx乡xx村、xx镇xx村分别把"红色股份"注入核桃种植和生猪养殖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场前景明朗。还有一些村(社区)采取依靠出租房屋、种植中草药增加集体收入等方式方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都很值得广大基层党组织推广和借鉴。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党建责任机制不断健全。通过不断努力和工作,xx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有效的进展。调研组认为,xx市基层党建工作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得益于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角度来抓,始终突出各级党委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各级组织部门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抓总负责作用,建立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同时,坚持把基层党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入实行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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