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模板10篇)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模板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12 00:14:08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模板10篇)
    小编:zdfb

合同的违约行为可能给双方造成经济和法律上的损失。在合同签署前,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各自权益的平衡。通过学习他人的合同经验和教训,可以提升自己的合同意识和管理能力。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一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此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双方于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着合作经营共同发展之目的。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柏骏酒店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内物品。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平方米。具体可营业范围为等。

2、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时间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年,承包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第三条押金及租金支付(以人民币计)。

1、押金: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押金共计为万元,签订本合同时交纳万元押金,人员正式入场筹备试业前交纳万元押金。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相关费用后七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2、承包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月租金为万元。包括场地租金。每月10号前需缴纳当月租金。

3、计租日期:甲方工程及房间配置完成可交付乙方正常营业使用之日起一星期后开始计租,乙方应在相应时间内支付甲方首月租金。

4、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传、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5、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和甲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酒店给乙方经营,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管理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5、免费提供停车场和室内广告给乙方使用。

6、甲方必须按照房间配备协定(另订)来配齐房间的各类设备设施固定资产(如客房电视机冰机等各类营业所需的设施)及数量。

7、甲方需负责酒店的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相关执照,确保乙方正常经营。需提供正常营业需要手续,如消防验收,营业执照审核合格等。如未合格因此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8、甲方所列权利及义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因各类甲方需提供的验收未达标非正常停业一日由甲方减免乙方当月二日租金,当月连续非正常停业连续超过7天(含7天)或当月共计超过10天(含10天),需减免当月租金。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做任何改动。

2、负责经营过程对酒店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酒店所有固定资产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否则按价双方协议赔偿。自然损坏不作赔偿。

3、经营期间,经营设备损坏或报废,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4、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在承租期内经营自负盈亏,其对内、外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依法纳税,因乙方偷漏税收造成甲方受处罚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如发现承包范围内影响安全隐患,如乙方改动产生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属于甲方负责维修范围之内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因乙方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承担日常消防安全责任并且承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9、承担所聘用人员的社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费用和责任。

10、乙方在经营期间造成一切违法行为,属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全额退回押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转让承包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经营期间若发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双方因相互体谅对当时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调整。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包干。即乙方不论盈亏,每年上交甲方________________元。每年支付两次,支付时间为月和次年的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________%。

三、债权债务的处理。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五、承包期内。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义对外借款和担保。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部分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已经多月向老挝三江大酒店餐厅提供厨师服务,对老挝三江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为更好地经营该餐厅,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全资拥有的老挝三江大酒店之餐厅,餐厅的经营范围须符合营业执照之规定。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2.在承包期间内,若甲方需要使用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酒店宴会大厅时,乙方应免费提供。

3.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努力配合三江大酒店的经营战略和措施,并落实与餐厅有关的各类配套服务。收到酒店管理层的会议通知时,应及时派代表参加,并在被要求解释某种经营行为和政策时,须详加解释和沟通,不得抵制三江酒店正常的管理行为。

第二条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餐厅位于老挝首都万象市三江商贸城三江大酒店内,包括一楼用餐大厅及______个包房,二楼______个包房及其它相应营业场地以及酒店宴会大厅。

2.该餐厅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三江大酒店餐厅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承包期限。

1.该酒店首期承包期限共3年。自20xx年10月_____日至20xx年10月______日止,共计36个月。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餐厅,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餐厅承包金约定如下:承包期的头6个月为每月5万人民币;第7个月到第12个月为每月10万人民币;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为每月12万人民币;第25个月到第36个月为每月15万人民币。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月付款,自本同生效后于每个自然月月末付清当月承包金;。

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建筑税、土地租金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承包期间,甲方根据乙方收取并提供的早餐券,按4美元一券的标准,于每月末向乙方结算并支付早餐费。乙方提供的早餐及服务水平,须符合酒店管理层与乙方协商一致定立的标准。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由甲方以三江大酒店名义统一缴纳的且因经营行为被征缴的各项税收及相关费用,乙方须承担三分之一。

(3)签订合同后的3天内,甲、乙方应对酒店现存的各类食品、配料、调味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进行盘点,并在协商的基础上统一作价,乙方在承包的第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类物资费用。

第六条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大项维修须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餐厅所在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该餐厅。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餐厅设施,干扰餐厅正常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餐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餐厅设施以及三江大酒店的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应用于餐厅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10万元人民币。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餐厅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餐厅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餐厅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餐厅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餐厅的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3%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餐厅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人民币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第一收益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第十三条担保及保证金。

2.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对餐厅的装修及装修造成毁损并未进行及时修缮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发生该类事项的,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用保证金冲抵承包金、水电费、部门收费、员工工资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即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按合同承担相应义务。

4.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四

鉴于乙方多年一直为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对_____________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______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承包期限、用途。

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________几天内付清,第一次应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时止,需交_______元。

b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乙方的抵押(担保)额为________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2.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_______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4)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第十三条关于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所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必要的时候,甲方可以对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实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位于拉萨市巴尔库路天海商业区东区壹段“兴峰”烟酒店经营权在本合同内发包给乙方经营,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1.2、乙方承包“兴峰”烟酒店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月31日止。

第二条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润。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人民币,上述款项分两次上缴,每陆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润10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后期乙方分别在第一期到期日前30日支付下期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支付方式:现金。

2.3、甲方应于月。

2.4、乙方承包该烟酒店后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场地租赁费用,由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第三方。

第三条债权债务承担。

3.1、承包经营期间,烟酒店实行独立核算,依法为理营业执照、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方,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3.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四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4.1、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4.2、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4.3乙方对烟酒店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4.4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5.1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费用。

5.3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5.4乙方负责烟酒店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得审查甲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对甲方与第三方的约定须承认和遵守。

5.7乙方在经营期间与所属人员及顾客发生纠纷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8由于第三方房屋租赁费用的调整,由甲方通知乙方予以变更,其费用加(减)入上缴利润总额,并分配到每次上缴利润中。

第六条:双方承诺。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入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的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烟酒店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贰个上缴利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

7.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经营下去,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7.6合同期满,乙方有意续约,以当时市场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约优先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上交利润的,超出时间从每天按未付金额的5‰(大写:千分之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出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按时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属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烟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提升机关后勤服务水平,提高酒店的经营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双方商定,对________大酒店的租赁经营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大酒店租赁给乙方经营,租期年,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结束。承租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酒店转包给他人经营。

二、租金:乙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付租金,第________年基价租金为___________万元,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清,以后年度租金按上__________年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递增。租金一年一清,乙方必须在下年经营期前一次性交纳,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

三、乙方承租期间,由甲方提供相关的证照。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在___________日内变更法人代表,做好各种证照的年检,确保证照的有效性。乙方承租酒店后,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遵纪守法,搞好门前“三包”,按有关部门要求落实好计划生育,文明创建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凡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甲方在出租期内,向乙方提供水、电、消防、霓虹灯等设施,费用(含维修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根据计量表在次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收取,乙方不能及时交纳的,经甲方一次性催交后,乙方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要切实做好消防工作,防止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发生火灾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财产损失。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对酒店内的载人电梯及食品电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养和年检,确保安全运行无事故,并承担维修保养及年检费用,对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损坏大酒店的主体结构和主要部件。如确因经营需要对外部装饰的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经有权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对内部装修(璜)的改动(包括供水、供暖和制冷等),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人进行装修(璜)的费用一律自行承担,承租期满后,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大酒店的装修(璜)费用不予补偿。

八、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大酒店原来的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的经营活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具有监督的权利,对不正当的经营活动有权制止和纠正。

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租赁期间的一切用工事项(包括录用、辞退、报酬和养老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前,需向甲方交纳十万元的物品赔偿保证金。乙方根据经营需要接收甲方的有关物品,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在承租期内,乙方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有权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资产及物品进行跟踪监督,促使乙方确保资产和物品的完好无损。对损坏或短少的资产及物品,乙方应按原物赔偿或原价赔偿。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损坏的资产和物品的价值后,退还乙方;如资产和物品无损坏,保证金全额退还。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内,如违反上述有关条款,造成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退还已交纳的租金。

十二、因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不属于乙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未租赁期间的租金;如乙方无故提出终止本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凡违约者,依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处理或依法处理。

十五、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射阳的仲裁机构裁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公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大酒店及其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1、丙方系由甲方全额投资的下属全资独立法人。

2、乙方愿整体承包经营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双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3、丙方对此表示确认和同意。

1、甲方下属的全资独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酒店的餐饮部营业用房包括营业大厅、包房、后厨、粗加工房,二楼至五楼的客房,六楼的商务房间。

3、上述餐饮部营业用房、客房、商务房的相应设备设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1、乙方承包经营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万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缴纳承包金上递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币19.2万元。

3、以后乙方应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酒店设备完好押金人民币2万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币1万元,共计人民币3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将上述钱款支付到甲方帐户中。

1、甲方承包经营华铁酒店的期限为年,自年12月3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甲方对酒店的承包经营。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负责保管甲方的产权证明和丙方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支票、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证章时,得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具体使用。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华铁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华铁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

2、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华铁酒店原经营情况、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三)乙方的权利。

1、为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华铁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3、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四)乙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承包经营间,乙方以大酒店名义所造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3、乙方需以丙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义对外担保或举债等。

5、在承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转让给第三方承包经营。

6、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7、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9、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应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上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0、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只能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丙方原有的设备设施及各类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将其携带或搬出大酒店范围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

12、酒店的六楼为商务房,乙方在经营时只得将其用作公司注册地或办公场所,不得另作他用。

13、华铁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酒店现拥有餐饮、客房及商务三种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应随意改变。确需局部调整,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有协助的义务。

保险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险手续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办理完毕,以后下一年的保险手续在本年年底前及时延续、办理。

19、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相关产权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

20、承包经营酒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五)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丙方负责办妥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按食品卫生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一系列证照。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经营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标准为:当年总经营承包费乘以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的10%计。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条款进行赔偿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整改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5、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酒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还。

6、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丙双方在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为:影响时间天数×年承包费/365天计为经济赔偿额。

1、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按规定将华铁酒店返还给甲、丙双方。酒店的建筑物、资产、设备设施、用具等,客房内的办公桌、椅、床、柜、沙发及办公用品等物品应与原清册相符,并返还给甲、丙双方。如有减少或不符,乙方应按市价向甲丙双方负责赔偿。

2、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因经营需要而对酒店添置的设备设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动产均一律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损坏。

3、酒店原有的10门通讯有直拨电话、一台小型自动程控交换机及分机若干门,承包期满后转让给乙方,转让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4、酒店的全部资产、设备设施、各类物品、用具完好地归还给甲方后,甲方即应把押金人民币三万元等退还给乙方。

5、乙方承包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其应在承包经营期届满时处理完毕。尚未处理完毕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承受,与甲方无关。

1、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叁方各执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证,公证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4、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已经多月向老挝三江大酒店餐厅提供厨师服务,对老挝三江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为更好地经营该餐厅,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全资拥有的老挝三江大酒店之餐厅,餐厅的经营范围须符合营业执照之规定。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2、在承包期间内,若甲方需要使用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酒店宴会大厅时,乙方应免费提供。

3、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努力配合三江大酒店的经营战略和措施,并落实与餐厅有关的各类配套服务。收到酒店管理层的会议通知时,应及时派代表参加,并在被要求解释某种经营行为和政策时,须详加解释和沟通,不得抵制三江酒店正常的管理行为。

第二条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餐厅位于老挝首都万象市三江商贸城三江大酒店内,包括一楼用餐大厅及______个包房,二楼______个包房及其它相应营业场地以及酒店宴会大厅。

2、该餐厅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三江大酒店餐厅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承包期限。

1、该酒店首期承包期限共3年。自20xx年10月_____日至20xx年10月______日止,共计36个月。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餐厅,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餐厅承包金约定如下:承包期的头6个月为每月5万人民币;第7个月到第12个月为每月10万人民币;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为每月12万人民币;第25个月到第36个月为每月15万人民币。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月付款,自本同生效后于每个自然月月末付清当月承包金;

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建筑税、土地租金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承包期间,甲方根据乙方收取并提供的早餐券,按4美元一券的标准,于每月末向乙方结算并支付早餐费。乙方提供的早餐及服务水平,须符合酒店管理层与乙方协商一致定立的标准。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由甲方以三江大酒店名义统一缴纳的且因经营行为被征缴的各项税收及相关费用,乙方须承担三分之一。

(3)签订合同后的3天内,甲、乙方应对酒店现存的各类食品、配料、调味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进行盘点,并在协商的基础上统一作价,乙方在承包的第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类物资费用。

第六条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大项维修须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餐厅所在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该餐厅。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餐厅设施,干扰餐厅正常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餐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餐厅设施以及三江大酒店的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应用于餐厅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10万元人民币。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餐厅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餐厅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餐厅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餐厅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餐厅的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3%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餐厅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人民币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第一收益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第十三条担保及保证金。

2、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对餐厅的装修及装修造成毁损并未进行及时修缮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发生该类事项的,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用保证金冲抵承包金、水电费、部门收费、员工工资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即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按合同承担相应义务。

4、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位于____市____路_______区____店___经营权在本合同内发包给乙方经营,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____市____路___店___交乙方承包经营。

1.2.乙方承包“兴峰酒店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润。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___)人民币,上述款项分两次上缴,每___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润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后期乙方分别在第一期到期日前_______日支付下期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支付方式:现金。

2.3.乙方承包该烟酒店后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场地租赁费用,由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第三方。

第三条债权债务承担。

3.1.承包经营期间,烟酒店实行独立核算,依法为理营业执照、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方,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3.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四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4.1.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4.2.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4.3乙方对烟酒店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4.4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5.1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费用。

5.3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5.4乙方负责烟酒店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得审查甲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对甲方与第三方的约定须承认和遵守。

5.7乙方在经营期间与所属人员及顾客发生纠纷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8由于第三方房屋租赁费用的调整,由甲方通知乙方予以变更,其费用加(减)入上缴利润总额,并分配到每次上缴利润中。

第六条双方承诺。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入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的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烟酒店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___贰___个上缴利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

7.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经营下去,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7.6合同期满,乙方有意续约,以当时市场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约优先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上交利润的,超出时间从每天按未付金额的5‰(大写:千分之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出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按时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属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烟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八

乙方:

丙方: 。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大酒店及其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基本约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额投资的下属全资独立法人。

2、乙方愿整体承包经营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双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3、丙方对此表示确认和同意。

二、整体承包经营的范围及条件。

1、甲方下属的全资独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酒店的餐饮部营业用房包括营业大厅、包房、后厨、粗加工房,二楼至五楼的客房,六楼的商务房间。

3、上述餐饮部营业用房、客房、商务房的相应设备设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三、承包金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万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缴纳承包金上递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币19.2万元。

3、以后乙方应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酒店设备完好押金人民币2万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币1万元,共计人民币3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将上述钱款支付到甲方帐户中。

1、甲方承包经营华铁酒店的期限为年,自年12月3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甲方对酒店的承包经营。

五、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负责保管甲方的产权证明和丙方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支票、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证章时,得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具体使用。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华铁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华铁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

2、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华铁酒店原经营情况、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乙方的权利。

1、为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华铁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3、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承包经营间,乙方以大酒店名义所造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3、乙方需以丙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义对外担保或举债等。

5、在承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转让给第三方承包经营。

6、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7、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9、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应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上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0、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只能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丙方原有的设备设施及各类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将其携带或搬出大酒店范围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

12、酒店的六楼为商务房,乙方在经营时只得将其用作公司注册地或办公场所,不得另作他用。

13、华铁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酒店现拥有餐饮、客房及商务三种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应随意改变。确需局部调整,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有协助的义务。保险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险手续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办理完毕,以后下一年的保险手续在本年年底前及时延续、办理。

19、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相关产权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

20、承包经营酒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丙方负责办妥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按食品卫生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一系列证照。

六、违约责任。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经营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标准为:当年总经营承包费乘以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的10%计。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条款进行赔偿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整改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5、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酒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还。

6、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丙双方在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为:影响时间天数_年承包费/365天计为经济赔偿额。

1、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按规定将华铁酒店返还给甲、丙双方。酒店的建筑物、资产、设备设施、用具等,客房内的办公桌、椅、床、柜、沙发及办公用品等物品应与原清册相符,并返还给甲、丙双方。如有减少或不符,乙方应按市价向甲丙双方负责赔偿。

2、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因经营需要而对酒店添置的设备设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动产均一律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损坏。

3、酒店原有的10门通讯有直拨电话、一台小型自动程控交换机及分机若干门,承包期满后转让给乙方,转让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4、酒店的全部资产、设备设施、各类物品、用具完好地归还给甲方后,甲方即应把押金人民币三万元等退还给乙方。

5、乙方承包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其应在承包经营期届满时处理完毕。尚未处理完毕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承受,与甲方无关。

八、其他。

1、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叁方各执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证,公证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4、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以下标的承包给乙方从事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经营、使用:

1、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区路号的新建(在建/已竣工验收合格未交付使用/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楼房一栋及其全部配套设备、设施,楼房共层(已建层)。该楼房(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房用途为,结构为。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

西至:,东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3、甲方所有的千伏的变压器一台、配电室以及变压器至配电室以里的供电线路。

该楼房、土地使用权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乙方承包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场所,从事酒店以及关联项目的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临沂市有关酒店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乙方在承包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使用用途。

第四条乙方承包期限为年,自___年__月__日始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乙方的承包费为元/年。

第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采取以下第项规定的数额计算承包费用:

1、甲方的在建工程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的装修、装饰期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的承包费。

2、甲方已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新建楼房及其全部配套工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试营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20%收取乙方的承包费。

3、甲方已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已实际使用的新建楼房及其全部配套设备、设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正式开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10%收取乙方的承包费。

第七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以下第项规定的时间交纳承包费用:

1、承包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予以交纳;第二次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七个月的30日以前交纳,其它依此类推。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加六个月依照本项规定执行。

2、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交纳;第二年于次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承包保证金数额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至乙方正式开业之前交纳第一年的承包费;第二年的承包费于次年的开业对应日之前交纳。乙方已经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在乙方正式开业之前冲抵第一年的承包费相应金额,不计息。

4、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使用后交款,第一年交纳承包费于次年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第八条乙方应当用现金足额交纳承包费,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等值财物抵付部分应交纳的承包费。

第九条乙方逾期交纳承包费时,除按本合同规定足额补交所欠承包费及其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交纳承包费超过六个月时,除了依照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以外,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交纳或者分期交纳承包费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足额予以交纳,否则应参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对承包场所进行交接,交接应当签订书面交接手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的在建工程,应当在经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依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甲方的在建工程,应当根据乙方的承包经营需要以及要求予以建设。需要依法变更规划、设计、施工单位时,相关手续由甲方依法予以办理并负担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交接的范围、项目应当包括:

1、承包标的的建设、规划手续是否齐备;

2、承包标的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

6、楼房抗震、避雷系统的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7、变压器的生产厂家、负荷及其相应技术资料、安装手续。

甲方提供乙方承包使用的财产、资料应当详细列表或制作清单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接的资料还应当注明其性质和来源,提供的复制件应当加盖有确认与原件无误的相关单位的公章或相应人员的签字。

第十四条交接项目缺项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予以处理:

1、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2、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部分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但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自甲方将该项目的手续、资料全部提供给乙方之日起七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3、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严重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九十日内甲方未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甲、乙双方不应办理该项目的交接手续,该项目视为存在质量问题且不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交接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同意使用的,并不能视为该项目即符合合同要求,但不能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为此,甲方:

1、赔偿因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承担该项目修缮、维修、改造的费用;

3、酌情减少当年5%-15%的承包费用。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但就拟改造的、可能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施工单位均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从技术、安全角度作出相应说明或者附有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评估、施工资料,以便于甲方查询、评估对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及附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并送达乙方;甲方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七条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所进行的部分设备、设施的改造,就拟改造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方法,可以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给乙方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或回执。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修缮、增建,由乙方予以管理、维护并负担相应费用,但不包括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产生的费用。

乙方对于承包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费用应当以相关合同、记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修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且不得无故阻挠甲方的正常施工。具体的施工方法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二十条乙方承包期间,因经营需要有权自主决定进行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室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以及临沂市关于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的要求,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对外租赁、承包楼房、土地相关部位设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取费,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对外租赁、承包设置的室内、外广告牌匾时间、范围,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包的时间、范围。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未续订,或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或法院生效判决、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相关免责条款解除、终止合同时,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经乙方同意或授权设置的广告牌匾,均应当无条件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但经甲方同意留用或者继续使用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三条甲方提供的变压器及其用电负荷应当满足乙方经营的实际需要。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负担,所有权归甲方。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乙方负担时,所有权归乙方,原甲方提供的变压器所有权性质不变,由甲方在增容手续完成后三日内自行予以处理,否则乙方有权予以处理。

变压器增容手续的办理,甲、乙双方均应当互相予以配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予以负责的情况下,增容期间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五条考虑到乙方经营期间财务处理的实际需要,在甲方变压器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单位户名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增置的电表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守法经营并依法负担各项税、费。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营使用的水费、电费、供气以及供暖费用等,根据国家规定或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由乙方自负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予以交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及系统;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消防方面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安全用气、用电、用暖,确保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转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管理瑕疵而造成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所需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转让乙方承包标的的所有权时,应当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乙方承包标的转让给第三方时,或法院裁定将乙方承包标的拍卖给第三方所有时,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关于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后财产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

第三十四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当然解除或终止:

1、合同期满未续订;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终止合同;

3、法院生效判决解除合同;

4、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

5、根据本合同有关免责条款之规定,通知对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时。

本合同不得因作为合同一方的自然人的身故,或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履行。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2、3、4、5、6项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未使用期间的承包费(不足一月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第三十六条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时,自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设置的室内展台(架)、广告牌匾均应当在三十日内撤出、拆除,所撤出、拆除的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折价留用的部分除外。如超过三十日乙方未自行予以撤出、拆除,甲方有权予以撤出、拆除,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所撤出、拆除的乙方的物品经甲方书面通知领取后,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七日未予领取,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或者销毁。

乙方撤出、拆除其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时,不应当包括甲方享有所有权的设备、物品,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根据其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交接乙方的承包标的时,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接手续、财产列表或者清单,以楼房及其全部附属设施齐全,无主体以及结构安全隐患,甲方原有的水、电、气、暖气线路、设备、设施,包括门窗、玻璃、装饰、装修等完好且能够正常使用为原则,但因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已经改造、拆除、修缮并且已经发生变化的部分除外。

乙方违反前款之规定交接承包标的时,应参照其实际价值给予甲方赔偿、补偿;协商不成时,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并经依法评估的价值(价格)认定、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收回乙方的承包标的,已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甲方不再退回,未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乙方应当双倍补足: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标的物整体或者全部转租、承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的;

2、乙方拖欠承包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款期限十二个月未足额予以交纳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所承包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严重损害甲方财产权益、利益时。

第三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本息均予以退回,未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甲方不得再行收取:

1、甲方在签订本承包合同时隐瞒了承包标的已经设定有抵押等形式担保的事实;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或受其指使、授意的人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干涉、干扰或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且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自甲方的侵权行为开始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补偿时。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对方。

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事由应当符合《合同法》以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免责条件为:

2、乙方经法院依法裁定破产还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国家征用;

4、因地方政府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整体拆迁或者拆除乙方所承包的承包标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第四十二条违约金数额为年承包费的%,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将乙方承包的标的交付乙方时,不得有拖欠的税、费;不得有拖欠的水费、电费或供气、供暖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未能续订承包合同,乙方应当在三十日内无条件予以清场并返还甲方承包标的;超过三十日即属于超期占用,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乙方超期占用的期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参照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费金额双倍计算月承包费,由乙方负担超期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第四十六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文明、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第四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对承包标的进行相应改造时,不得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租或整体对外承包、租赁经营。乙方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承包标的、期限。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外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均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予以负责,但是应当将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有关事项在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与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第三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负责,与本合同甲方无关。

第五十条乙方承包标的至公路路沿石均属于乙方使用、管理的范围。乙方应适当保持该范围的整洁、卫生和车辆合理有序的停放。

第五十一条乙方承包期间根据经营需要而增建、增置的无法转移、拆除、移动否则将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系统,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价格(价值)认定、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并由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价款的补偿以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五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工商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法人资格的吊销、注销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由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的效力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市区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篇十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第一条合同标的内物品。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酒店位于省市。

2、将酒店的经营权移交给乙方经营。

3、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承包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第三条押金及租金支付(以人民币计)。

1、该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该酒店及其设施、设备、装修等,不另行计取费用。

2、承包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月租金为万元。包括场地租金。每月10号前需缴纳当月租金。

3、计租日期:甲方工程及房间配臵完成可交付乙方正常营业使用之日起一星期后开始计租,乙方应在相应本合同签订后将全部经营手续移交乙方后支付甲方首月租金。

4、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传、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5、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2项和第3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和甲方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由甲方出具发票。

第四条、酒店的交接。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当将该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财物及财务账簿、收据、发票、营业手续等。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酒店给乙方经营,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管理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用具等。(另。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5、免费提供停车场和室内广告给乙方使用。

6、甲方必须按照房间配备协定(另订)来配齐房间的各类设备设施固定资产(如客房电视机冰机等各类营业所需的设施)及数量。

7、甲方需负责酒店的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相关执照,确保乙方正常经营。需提供正常营业需要手续,如消防验收,营业执照审核合格等。如未合格因此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8、甲方所列权利及义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因各类甲方需提供的验收未达标非正常停业一日由甲方减免乙方当月二日租金,当月连续非正常停业连续超过7天(含7天)或当月共计超过10天(含10天),需减免当月租金。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做任何改动。

2、负责经营过程对酒店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酒店所有固定资产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否则按价双方协议赔偿。自然损坏不作赔偿。

3、经营期间,经营设备损坏或报废,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4、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在承租期内经营自负盈亏,其对内、外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依法纳税,因乙方偷漏税收造成甲方受处罚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如发现承包范围内影响安全隐患,如乙方改动产生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属于甲方负责维修范围之内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因乙方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承担日常消防安全责任并且承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9、承担所聘用人员的社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费用和责任,甲方出具有关手续。

10、乙方在经营期间造成一切违法行为,属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有权将全部或部分项目转让他人经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均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全额退回押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经营期间若发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双方因相互体谅对当时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调整。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2.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6.66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