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一年来,我村委会在山泉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镇食安办的大力帮助指导,根据我村委会实际情况结合镇党委政府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村委会重点工作来抓。现汇报我村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的做法。
我村委会在原有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外,指定村委会“两委”班子中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抓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村委会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工作,使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根据山泉镇党委政府下发食品安全工作文件要求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村委会利用各种宣传资料等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工作要求,在主要道路、农家乐多次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对辖区所有生产、销售食品的农家乐,积极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我村委会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为中心,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来抓。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食品安全工作为中心,邀请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对我村委会常年经营的37家农家乐进行培训,内容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亮证经营、食品安全要求和准入制等。全面落实商品质量查验登记、索票索证、进销台帐登记制度。使我村委会多年来没有发生一宗食物中毒事故,让群众食得放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上级好评。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 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 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企业发放随附单57本,向酒类经营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195张。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为实现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保障,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真正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食品安全方面,一是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油、奶制品、食盐、饮料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商务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
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罗江县经济和商务局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结合行业特点,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酒类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和酒类流通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一系列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酒类食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饮酒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净化酒类生产与销售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按照《办法》和《条例》精神,县经济和商务局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科技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诚信、法制、健康、规范的酒类市场流通秩序为目标,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酒类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建立我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体系,规范酒类市场流通秩序,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县酒类商品流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服务为主,执罚为辅的原则,严格执法监管,力戒以罚代管,强化管理队伍,为酒类流通管理提供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一年来,经济和商务局充分发挥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按照市商务局和县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为实现公平竞争、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提供保障,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真正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食品安全方面,
一是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油、奶制品、食盐、饮料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定时进行检查,杜绝无证经营,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进行经常性抽验,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
三是在元旦、五一、中秋、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出动执法车35车次,每次执法人员2-3人,并组织工商、药监、卫生、质监等部门,对市场、商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四是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制度。对造成严重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益食安办《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益食安办〔20xx〕19号﹚的精神要求及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分别于20xx年6月10日和6月15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略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以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真假酒鉴别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针对商贸流通领域工作提出今年的宣传主题“食品安全从严把关,关爱生命责任如山”,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在“活动周”期间进企业、进超市、进社区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
(一)设立展板、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6月10日,在新龙超市前设立宣传点,以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指导消费者增强识假防骗能力。6月15日的商务领域主题日,我局执法大队在现场摆放茅台、邵阳大曲、国窖1573等假酒样品,开展酒类鉴别知识指导。发放《病死猪肉“瘦肉精”猪肉等劣质肉鉴别方法》资料,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无两证两章白板肉。现场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400余份,接受群众答疑咨询80余人次。
(二)送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到企业 深入社区、超市、企业进行大力宣传,让消费者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增强监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酒类流通管理,加大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力度。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xx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被监管单位诚信经营。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学习《生猪定点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酒类经营户宣讲《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深化宣传。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桃江电视台综合频道及xx县公众信息网,力求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多宣传多报道,为全面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环境。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食品安全目标和责任,不断完善和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加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肉食品流通秩序。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整顿规范我县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严防不合格肉品通过定点屠宰场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车(次),向牛羊经营户发放公告通知50余份,检查肉品经营单位和业主30多户。打击取缔私屠滥宰点2个。
(二)狠抓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
一是督促和指导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肉品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品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肉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三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把牛羊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畜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四是督促屠宰场使用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印制的肉品品质合格章,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维护肉品安全。
(三)做好重大节日期间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我局突出重点,在“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每个节日期间都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并要求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我局,并启动应急预案。并将节日期间屠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肉食品安全工作。截止10月底,安排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及肉品安全工作检查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3辆,检查对象涉及三家定点屠宰场和3家超市、覆盖全县13个乡镇集贸市场。
(四)扎实做好各屠宰场h7n9禽流感防范工作
为防止h7n9亚型禽流感在我县蔓延,我局于4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屠宰场动物疫病防范工作。监督县内各屠宰企业购买消毒药品,对屠宰场进行全面消毒,要求其严格执行屠宰场定期消毒制度。并临时关闭了xx县利民市场临时家禽屠宰点,组织人员对该屠宰点进行了全面的清扫和消毒,最后对该屠宰点张贴了关闭封条。并于4月25日出台《xx县工业和商务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全县各畜禽定点屠宰场有序生产和畜禽肉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
结合《xx区肉品质量溯源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督促守江生猪定点屠宰场、全美佳超市、天源好又多超市通过商务厅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实行质量安全责任承诺。通过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信誉。维护和完善统一了有序的肉品销售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六)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和农贸市场建设
一是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建设。按照市政府规划要求,我局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宁夏长湖实业有限公司在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投资2亿元建设一个清真特色明显、功能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园。该园区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设各类加工车间40余间、万吨冷库一座,旅游接待中心一座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一座。行业种类以清真牛羊肉加工、纯胡麻油加工,清真兔肉,老豆腐,粘玉米,板鸭,干果包装等为主。各类加工车间冷库,旅游接待中心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于2012年底基本建成。今年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截止9月份工程全部完成建设,旅游接待中心及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胡麻油加工、黄渠桥羊羔肉罐头已投入生产。二是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今年我县加大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区、市项目资金320万元对姚伏农贸市场、头闸2个农贸市场的交易厅棚、上下水改造、地面硬化、卫生、安全、服务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市场20座。农贸市场通过改造提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得到加强,市场档次得到提高,城市商业功能进一步提升,较好地适应和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一)执法管理力量薄弱。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车辆等诸多方面的制约,目前肉品监管工作开展难度大,缺乏长效性。
(二)畜禽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一)努力推进畜禽定点屠宰,确保畜禽屠宰进点率。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以全新的工作理念和精神状态、持之以恒的抓好定点屠宰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群众食肉安全。积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强大合力。重点对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市场、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联合检查,不留任何死角。
(三)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肉品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经常性的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促进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xx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按照xx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德伟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了猪肉领域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车辆6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3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关闭非法屠宰点6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食品安全。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5起,办结率100%。
(二)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三)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xx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保留福润公司的基础上,确立了在原真诚屠宰厂(天马)、辉润屠宰厂(石羊镇)进行改扩建,将原有7家屠宰厂整合重组至3家,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怎样识别注水肉》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xx年**县商务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的“万村千乡市场”和“放心肉”工程,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来,县商务局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大力实施市场工程建设
为了净化农村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农民用上物美价廉的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网络,我局按照商务部及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以县城为中心,以配送中心为重点的新型流通配送网络体系。
目前,在全县发展乡、村级“农家店”100多个,统一门牌,统一标志,大力推进了流通现代化,保证了农村商品市场,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工作,建立了食品流通配送网,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开创了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保障了农民食品安全。
(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
**县原生猪定点屠宰场属食品公司企业,由于县城改造,需要重新选址,局领导和规划人员跑遍整个城区,为落实资金、员工安置等问题,先后参加召开协调会达6次之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xx年8月,新的屠宰场正式投入使用。为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商务局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制了《关于加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管理的通告》、《公告》、《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分发到每个生猪屠宰经营户和部分居民的手中,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3条,张贴宣传单和标语20余条,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公告》等,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新的屠宰场严格对照标准,加大了生产环境和设备的科技投入和更新改造力度,为保证肉品上市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一是组织人员对菜市场进行值班巡逻,严防“问题肉”流进市场。二是加强对宾馆、饭店、用肉管理。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宰等违法行为。通与工商部门合作,加强对集贸市场“菜篮肉”经营户的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查处。
3、农村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初,县商务局开展了农村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们根据农村地区生猪屠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肉品流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农村的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切实杜绝了病害劣质肉品的流通,确保了农村肉食品保障水平的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肉食品安全意识。我们针对全县农村地区肉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省、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净化农村肉品市场。我们对农村肉品经营户重点检查,并将肉品流通领域中将私宰肉、病害肉与放心肉混合销售的现象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凡违法经营者,依法没收其物品并给予相应处罚。
一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现在基础上,明年我们的任务是再建标准“农家店”50个,我们侧重点放在二十一个新农村试点村,使得每个试点村都有“农家店”,积极加强配送中心建设。
二是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我们加强源头治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通过认真协调、理顺与公安、法院、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屠宰执法的刚度和强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使《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根据《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x县商务局于20xx年xx月xx日至谢谢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接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xx为组长,分管副局长xx、工会主席屠宰办主任xx为副组长,酒管办、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详细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根据部门职责范围,我局把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确定为本次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印制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x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经营管理法规汇编》等相关宣传资料各1000份,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并结合“五进”活动,在部分屠宰场、酒类经营户设立资料发放点,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千份、悬挂标语2幅、设置宣传展板2个,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酒类、肉类的识别方法,真正做到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千家万户,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我局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同各成员于xx月xx日上午九时,在县城犀城广场开展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接待过往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了全体公民维权意识,树立了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各经营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开展以商务局牵头,组织畜牧局、工商局、电视台等单位在城区范围开展猪肉及肉制品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0车次,执法人员15人次。在专项整治中,联合整治组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中心农贸市场、凤凰城小区、三公里临时农贸市场、一中等肉品售卖点,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检查,我县城区肉品市场情况总体较好,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但存在私屠滥宰行为,在县城凤凰城小区入口处发现一摊点售卖未经过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工作人员查处后,依法给予取缔,并没收所售肉品56.8市斤,整治行动净化了城区肉品市场,取得较好效果。
通过此次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有了认识上有了提高,收到了广泛的好评,取得了显著成效。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九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队员1980多人次,执法车辆540余台次,检查生猪屠宰厂点290多家次,牛羊屠宰厂点户410多户次,抽取肉样9份到石家庄进行了化验检测,没有发现注水肉和含有瘦肉精的肉品。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屠宰案件26起,罚款17.33万元。
我局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源动态监控,共召开风险隐患分析、评估会2次,对畜禽屠宰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一是在偏远乡村部分卖肉户抱有侥幸心理,可能存在私自屠宰生猪的可能。二是果子洼村可能存在私自屠宰羊及制售注水牛羊肉的可能。为此,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屠宰户进行严密监控,严格控制违法屠宰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私屠宰滥宰及制售注水牛羊肉行为,严格予以处罚。
(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源监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有过违法纪录的屠宰户实行重点监控,不遗漏,不松懈,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解决。
(二)继续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监管,要求各厂点加强自律,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规范台帐登记,做到宰前有检查,宰中有检验,宰后有台账,从源头上保证肉品质量。对违规操作、台账记录及“瘦肉精”检测登记不规范者给予严厉处罚,严重违法违规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三)继续加大对屠宰卖肉户的监管,对临时屠宰的户点严格规范管理,加大整治力度,屠宰卖肉户必须进定点厂屠宰,对临时屠宰、偷宰暗销、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黑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据法律法规给予最高额度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对果子洼羊定点屠宰厂的管理和牛羊屠宰市场的整顿治理。一是要求羊定点屠宰厂严格履行屠宰检验规程,全面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肉品质量。二是对重点牛羊屠宰户实行重点监控,对疑似问题肉现场抽样,送权威部门进行化验,一旦查出制售注水牛羊肉、含“瘦肉精”的肉品等违法屠宰行为,按照《xx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十
二0xx年,市商务局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省商务厅的指导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到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强化目标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了食品消费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安全的购物消费环境。现根据《20xx年市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精神,我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查。现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1、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章晓红任组长,纪检组长朱保明、程生朔副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
2、明确管理职能,制定了全市流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我局以乐商运(20xx)3号文下发了《xxx市商务局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有计划、有安排地全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按照行政职能分工,我局承担全市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重点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每月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消费观念,我局把宣传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投入资金和人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组织宣传活动,完成宣传工作任务。二是结合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大力开展“放心肉”和“放心酒”知识、法律宣传工作。20xx年在xxx日报商务专栏、华西都市报、xxx晚报、xxx广播电视报、xxx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食品安全宣传20余次,共印发宣传材料10000份。三是通过市各类工作会议、行业协会,向广大业主宣传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肉食品和酒类食品安全常识,生猪屠宰管理和酒类管理行政执法情况、流通市场检查情况等工作情况。
20xx年度,市商务局认真按照食品安全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及时处理等制度,保障了七日内办理相关移交案件的规定,对各类举报和提案及时办理,完结率为100%。20xx年,积极组织参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集中整治和宣传活动,及时报送食品安全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认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联动机制。
1、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我局按照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商运发[20xx]199号)和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进货渠道、“两章三证”等有关资料的查验,严把了生猪入厂关和肉品出厂关。二是加大源头整治,强化定点屠宰场监管。我们把规范定点屠宰场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从源头上保证肉品质量。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完善定点屠宰场设置的同时,市县两级深入各定点厂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检验检疫、环境卫生、持证上岗、证章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增强了屠宰场业主依法经营意识,规范了经营行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屠宰厂屠宰情况日报表制度,将屠宰情况分解细化,及时掌握其屠宰情况和经营状况。同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案件。
20xx年,各区市县在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注水肉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对定点屠宰厂(场)检查90余次,共端掉非法屠宰窝点10个,没收私宰猪肉3000余公斤,并作无害化处理,有力地打击制售注水猪肉的不法行为。
2、把好屠宰出厂质量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要求各定点屠宰厂必须制定检验检疫、环境卫生、持证上岗、证章牌管理等制度,通过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由于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各定点屠宰厂的责任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对发现的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做到按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销售。据统计,今年1-10月,仅华商屠宰厂在畜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共检出各类有问题生猪3538头。其中:无害化销毁处理患猪瘟、猪丹毒、黄疸等严重有害病猪128头,高温处理一般病死猪605头,公母猪271头,伤残猪254头,等级不合格猪2280头。共销毁处理病变有害内脏5520公斤,其中:猪肝1116付、大肠797付、猪肚390个、猪心、肾781个。有效防止了不合格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3、在保证生猪肉品供应的同时,组织人员对全市定点屠宰厂进行了督促检查,督促定点屠宰厂认真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一方面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切实做好人员、厂房、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另一方面,严把生猪入厂关、屠宰关、检疫检验关和肉品出厂关,确保出厂肉品质量。
1、落实各项措施,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我局分别组织各区市县商务局和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经营者认真贯彻学习,并作出部署安排;加强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和进行宣传,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放心的酒类商品;积极开展摸底清查,掌握所辖区域的酒类经营网点,摸清其经营方式、业主名称、经营地址、经营面积、注册资金、从业人数、联系方式、经营规模等相关情况,为酒类备案工作和监管工作打好了基础。
2、强化备案登记工作。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编码,实现档案化管理,建立了档案上报制度。截止目前,已完成酒类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人4000余户。
3、认真执行《随附单制度》。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入市场,维护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酒类零售经营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主动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一货一单,妥善保管,严禁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现已向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发放10万份《酒类流通随附单》。
4、强化执法水平,加强对酒类市场的检查。为提高酒类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
对区县商务局负责酒类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为严格实行酒类经营许可证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净化酒类市场。全市商务系统集中对酒类批发企业、连锁超市及商场、餐饮企业等开展酒类执法检查70余次,有效地防止了假冒劣质酒流入市场。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酒类打假行动。
“黄金周”和节假日是居民旅游、购物、娱乐和休闲的重要节日,消费集中,市场繁荣。食品安全工作成为我局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凡节假日来临前,我局按照省商务厅要求,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地积极、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了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1、落实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每逢节日,我局都下发
《关于做好“黄金周”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商务部门集中开展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零售市场,生猪屠宰企业和餐饮企业,集中开展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商品市场。
2、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的检查。为确保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保证市场供应稳定,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市局及县局都要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检查。
3、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节日市场情况。按照商务部、商务厅的要求,我局安排有专人值班,并启动“黄金周”期间城市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制度,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和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测。
我局按照商务部、省及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xx年全市完成了327家“农家店”的建设任务。目前,初步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的新型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全市已有321家乡、村级农家店通过市级验收,通过品牌服务企业延伸服务网络方式,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店牌,统一配送货源,有力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方便了农民购物,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保障了农民食品消费安全。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起点高、建设规范,受到省商务厅的充分肯定。
1、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薄弱。全市商务系统有两项行政执法工作,由于基层商务部门行政编制少、经费严重不足,致命行政执法与监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没有专业的执法人员和稽查人员,行政执法设备缺乏,急需政府进行配套解决,从根本上落实监管制度。
2、行政执法法律和法规滞后,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迟迟未出台,给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带来监管困难;法律规定农村农民可自宰自食,给广大的农村消费市场食品安全带来管理漏洞,是一个安全隐患;四川酒类专卖管理条例是10多年前出台的法规,计划经济条件下,规范国营公司主体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市场主体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条例一直未修改。
20xx年,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深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通过开展年审工作,对现有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检查,促进硬件改造,管理更加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调整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推行机械化屠宰,依法压缩一批规模小、加工卫生条件差的屠宰场,积极鼓励和扶持品牌企业开设零售专卖店,改变传统经营方式,提高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酒类流通市场要全力推进备案制度,通过加强监管和市场检查,逐步建立和覆盖全市流通市场的质量溯源制,确保全市生猪屠宰及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让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酒”。
二零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加大综合执法的协调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公安、财政、农委、卫生、工商、质监、药监为成员的**定点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市县的总体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职责分工。
①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农委、财政、卫生、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宰前静养观察、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冷藏吊挂运输等制度;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和生猪养殖基地挂钩制度,扩大生猪屠宰企业自养或协议养殖生猪规模;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如实记录从生猪进场到肉品出场全程信息。
②公安部门要与各监管部门深化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和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
③县财政部门要支持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④县农委要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滥用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做好防疫条件审查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生猪养殖场健全完善生猪养殖档案,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及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规模化养殖的比重。
⑤县卫生部门要会同农委、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的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场(市场)厂(屠宰厂)挂钩”和猪肉挂牌销售管理制度;监督肉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
⑦县质检部门要监督猪肉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入厂猪肉等原料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⑧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各类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妥善保存进货记录、票据等相关信息,确保所使用的猪肉产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为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政府、部门、企业、市民都重视的目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有声有色、大势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会同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委、工商局等部门在小市口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宣传活动。并在广场、主要街道、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条幅135条,发放《肉品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活动的开展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气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交易市场和集体用肉单位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今年共组织联合检查20次,部门检查28次,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6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我县今年共屠宰13.5万头,通过对生猪检验(疫)共检出病害猪403头,屠宰生猪的残渣约4500公斤,这些残渣每天各屠宰场都加入燃烧炉内与煤共燃,没有流入市场,没有产生地沟油,收缴不合格肉品295公斤,目前已全部无害化处理完毕,并对有违规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停业整顿和罚款。与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屠宰场向社会公布了《肉品质量追溯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食品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公布了商务局举报电话和工商局举报电话;三是深入苏果超市、安德利购物中心、万客隆大卖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2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督导企业按照有关文件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四是我局按照市局**政府的工作安排,在“五一”、“中秋”、“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场及食品,同时还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工作。
二是我局配合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农委、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农村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万村千乡”农家店、各生猪屠宰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中故意使用非食品原料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屠宰企业都要制定相应的地沟油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检查中,未发现屠宰企业与餐饮业以及专门收购单位签订的“地沟油”收购协议的,也未发现从事炼制地沟油的相关单位和企业。
由于生猪定点屠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1、在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一方面是我局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另一方面是缺少工作经费。
2、目前,全县部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仍采取“一口锅、一把刀”的手工操作方式,加工工艺落后,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
3、少数私宰者与用肉单位进行“场外交易”,直接把私宰肉混在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里一起送货上门,这种做法更加隐蔽,更难查处。可以说,肉类的多元化销售方式使私宰分子有了较大的生存空间,如何标本兼治地堵住这些漏洞确确实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26家屠宰厂(场)、农贸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的检查力度,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各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生猪屠宰管理的工作面广,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是一项系统工程。明年,要加强与工商、卫生、食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共同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3、在“两节”期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监管。要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等热销种类食品的市场巡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展销、促销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4、我局按照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严格落实“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守纪律,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对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要抓住“两节”期间人流集中的时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5、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6、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大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肉食品市场发展环境,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