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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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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7篇)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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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篇一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设和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体系为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实施条例》《xx省xx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落实反奸防谍各项保密职责任务,有效保护国家秘密和利益安全。

(一)建立健全我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分析国家安全和内防、保密工作形势,制定对策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二)组织开展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爱国主义、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学习教育。积极参与x月xx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三)对发现的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信息,掌握的受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委托、资助在我县进行的社会调查等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通报县国安办。

(四)积极支持、协助县国安办,配合上级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

(一)落实保密责任。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局党支部始终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工作人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落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坚持带头认真学习各项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水平。同时,利用职工会、业务培训会等各种会议加强对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

(三)健全完善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涉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二是对我局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每季度检查的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制定计算机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保密管理。一是加强秘密载体管理。为了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送、使用、保存、销毁等环节的管理,使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磁介质载体均统一在机关内制作,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在收发和传递环节上,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传递时,指派机要人员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保密措施。在使用环节上,严格知悉人员范围,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均事先申明,复制秘密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采取相应不泄密的方法销毁,杜绝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二是加强档案保密管理。加强文件档案的借阅、传阅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遵守《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的交接制度》等,加强文件收发、传阅、清退以及档案的借阅等工作,做到文件清退齐全,传阅及时,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三是实行涉密计算机专人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四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批。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外向各类网站报送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能报送。五是做好数据保密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xx数据上报、对外发布和提供等方面的审批、保密工作,要建立数据上报、对外发布和提供等造册登记和存档留痕工作机制。涉及的各专业人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落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数据保密管理工作。六是加强对涉密岗位和人员的管理。对负责印信、财务等事务的涉密人员,要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对出现的泄密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篇二

为做好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论述和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我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平安校园创建,全面提高学校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供保障。

到2020年底,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事故总量不断下降,安全风险防控建设、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完善。

成立全张盘小学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焦新明

副组长: 杨 云 杨占营

成 员:各班班主任

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和督查、调度工作。

(一)加强校园安全源头治理

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建设、消防、人防等安全验收制度。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和规定购置配备安全设施,并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强化校园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提高安全自动监测和防控能力。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标准,加强学校安保队伍建设,以及微型消防站、消防志愿者、紧急报警系统等设施和人员的配备。对学校使用的关系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等,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做好相关认证工作。

(二)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安全是办学的底线,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组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督查机构,有效保障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要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将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重点抓好消防、危化品、交通、防溺水、校舍、防踩踏、校园欺凌、心理健康、卫生防疫等专项整治。健全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突出事故预防功能。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三)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学校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全员教育和管理责任,推行安全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完善工作档案。要建立健全校园门卫、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要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依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风险评估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开展全方位风险评估辨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校园周边区域管控机制。积极与综治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公安、工商、文化、司法、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区域进行综合排查整治,加强协调、指导、督查和责任追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四)强化师生安全素质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大纲,把安全教育与德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家庭教育和禁毒教育等有机融合,做到“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学校安全教育课开设率达到100%。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定期组织应对地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等情况的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教育平台、学校广播、校园网、宣传栏、微信、校讯通等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聘请公安、消防、交警、卫生、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和法制讲座,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持资格证书上岗和复训率达到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任务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

对照创建任务,查漏补缺,制定工作台账,及时推进实施,不断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2月)

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全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配合全县做好国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安全投入。建立财政预算安全专项经费,加大日常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正常运行。

(三)强化督导考核。根据上级创建领导小组检查、考核反馈情况,及时进行整改;突出问题将实施专项督查,并进行改正。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积极宣传报道先进的做法和经验,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篇三

新时期的bai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是指在对外开放的形势下,为保卫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维护国家的稳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宣传、动员、组织有关社会力量,同专门机关配合,形成防范和打击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分裂和破坏活动的综合防卫体系。

1、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

2、国家安全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事业,也是全中国人民的重要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4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1、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及各级各类学校国安联络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工作,确保新形势下对敌斗争的顺利开展。

2、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六五”普法工作,抓好抓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维护内部安全稳定。

3、努力做好情况信息的搜集工作。

4、高度关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宗教组织、“慈善”机构、有复杂背景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以捐资助学、公务考察等名义,对我教育系统进行的渗透、策反、窃密、颠覆、破坏等活动。

进一步适应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国家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和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有效落实反奸防谍主体责任,国家安全小组更名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把握,是新形势下指导国家安全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指南

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篇四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国家安全和人民防线工作,促使我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发展轨道,特制定本方案。

以**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依靠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力量,发挥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作用。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从而有效地防范、制止、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属局各单位按照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情况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要把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时要将各项制度健全,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各项台帐资料齐全。重视本单位的稳定工作,积极动员、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教育活动,要主动及时的向上级国家组织反映提供有关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对处境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把关,进行国家安全教育,了解掌握其在境外的活动情况,重要的情况信息要及时向上级国家安全组织报告。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要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及时准确的排查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辖区的活动情况、境外宗教渗透活动情况和“邪教组织活动情况,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要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与局综治办开展的其他工作相结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做细。

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能,齐抓共管,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牢牢把握主动权,确保2021年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项工作,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单位建设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等工作制度,制订工作计划,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1、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抓好本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准确掌握单位职工信息,分类实施精准防控,加强联防联控,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相关感染症状、有密切接触史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第一时间干预,妥善处置。加强对进入人员、车辆的管控,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者要予以记录并上报,发现可疑车辆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同时,全面加强巡查管控,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清洁消毒,做好职工办公室、会议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消毒工作。

2、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标本兼治,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大力宣传政法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鼓励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3、重点部位排查整治。经常性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治理。继续加大对办公场所、仓库、基层门店等区域的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坚决防止重大案事件发生。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教育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共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

5、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抓早、抓小、抓细的工作原则,认真排查、化解、处置可能影响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职工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好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活动,要切实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善工作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2. 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科室要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通力合作,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深入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及时反映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篇六

按照国务院《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州市各级文件精神,根据镇党委政府和镇中心学校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狠抓影响社会稳定的各方面工作,杜绝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事故,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和“警校共育”活动,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安全稳定。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到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各成员要增强做好社会稳定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全面推进维稳、综治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统一到是“政治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民心工程”的高度上来。成立汪营镇石坝初级中学校园综治维稳暨安全卫生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2、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考核

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本学校维稳、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个人的具体责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予以确定,形成覆盖教育系统的责任体系。

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安全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信息员制度、台帐制度、挂督办制度、零报告制度、责任查究制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适应工作需要。

三是严格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坚持把抓维稳、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实绩与教职工本人的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奖惩兑现。

1、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营造更加和谐和社会氛围,实现“零上访”的目标,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顺利推进。

2、安全工作。安全和维稳、综治密不可分,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通过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巩固管理体制,优化运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常规管理,狠抓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开拓创新。把“学校安全,细节决定成败”、“学校安全工作务必精细化管理”的管理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促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精细化。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工作队伍、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重点工作。

3、突出“警校共育”,治理周边环境。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以“警校共育”为载体,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等部门突出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学校安全的人防、技防工作。形成有利于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把涉及学校乱收费、师德师风、落实教职工待遇以及特困职工的帮扶工作作为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

5、防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防邪工作的意见和决定,强化防邪责任,加强反邪教教育(要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反邪教课;看一次反邪教影碟;组织一次反邪教的征文;举办一次反邪教的主题班会;办一期黑板报),使师生员工都受到教育,全面形成“校园拒绝邪教”的良好氛围。

6、常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坚持对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和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的整治,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把影响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第一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__年5月10日—5月15日)。研究拟订部署维稳、综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6日—5月25日)。组织教职员工学习维稳、综治工作方案,学习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三阶段:重点整治阶段(5月25日—11月30日)。落实主要工作及任务,重点针对学校排查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治理整顿。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照学校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总结成绩,找出不足,抓好方案的落实,防止问题的反弹。争取评为维稳、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央关于反奸防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以下简称人民防线建设),根据《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规定》(中铝办字〔2021〕7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线建设”是指公司在中铝集团党组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组织动员公司全员防范、制止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窃密活动,构建社会防御体系的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隐蔽战线的具体体现。

 第四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专群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反奸防谍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将有关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建立健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组织体系,部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建立健全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管理制度; 

(四)开展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宣传教育;   

(五)协调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六)其他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任务。

第二章

责任体系和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公司应自觉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和中铝集团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按照“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具体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公司设立人民防线建设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设组长1人,由党委书记担任,设副组长1至2人,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员由党委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保密办公室,设联络员1人,负责与国家安全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常态化联系。

第九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成立、组成、变更、撤销和工作情况向中铝集团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报备,妥善保管相关工作档案材料。

第三章

安全防范管理措施

第十条

公司保密办应当对涉密人员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涉密人员个人信息、社会关系、工作经历、出国(境)、脱密期动态等具体情况,定期组织涉密人员报告个人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涉密人员离职后,公司保密办应当确定其脱密期限。如发现涉密人员在脱密期限内违规为他国或者有境外背景的单位提供服务、违规出国(境)、违规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通报。

第十一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公司保密办、人力资源行政部要对核心涉密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加强风险评估,严格政审;

(二)公司保密办要对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组织开展行前国家安全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强化敌情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

(三)实行出访团组团长负责制。团组应当切实承担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责任,制定相关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制定专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

(四)出国(境)人员在境外遭遇盘查、胁迫、扣留及查验电子设备等情况时,应当第一时间向我驻地使领馆报告并请求协助,及时向本单位和国家安全机关报告相关情况;

(五)公司保密办要对回国(境)人员组织访谈,了解掌握出访人员在境外期间的活动路线、人员交往、接受资助馈赠以及是否遭遇异常等情况。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行政部应当对拟聘用的外籍雇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对已聘用的外籍雇员,制定并落实必要的管理措施;对外籍雇员确需接触国家秘密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在参加国际会议、涉外商务谈判、接待外方参观交流等涉外交流合作中,应当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对参与人员开展国家安全和保密教育;

(二)原则上不得向外方提供涉密文件资料和物品,确需提供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三)对参观区域、参观路线、拍摄目标、介绍内容、接待陪同人员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在重大外事活动中,对相关活动或合作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工作预案。

第十四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应当对本单位派出的驻外工作人员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全面落实行前国家安全教育;

(二)根据驻在国(地区)的敌情形势,对驻外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公务往来、私人交往、生活出行等活动制定管理措施;

(三)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指导驻外工作人员在境外遇盘查、胁迫、扣留及查验电子设备等情况时,及时向我驻当地使馆请求协助,并向单位和国家安全机关报告相关情况;

(四)驻外工作人员回国后,及时开展访谈工作,了解其在外期间是否遭遇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配备必要的技术安全防范设备设施以及政治可靠、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并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技术安全防范检查检测。

第四章

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要严格执行中铝集团年度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资源优势,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

公司保密办应当针对领导干部、涉密涉外人员、新招录人员以及非涉密人员等不同对象,分别制定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宣传教育方案,明确宣传教育要求,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五章

与国家安全机关的协作配合

第十八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接受属地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成立、组成、变更、撤销和工作情况向属地国家安全机关报备。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支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掩护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及时向中铝集团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或属地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以下情况:

(一)本单位人员参加境外间谍情报组织或敌对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情况;

(二)本单位人员在国(境)外期间受到拉拢、策反、威胁、盘查、纠缠及查验电子设备等情况;

(三)本单位人员违规出国(境)以及出国(境)逾期不归、叛逃等情况;

(四)本单位人员擅自离职、私自拷贝重要、敏感数据,以及违规为国(境)外机构和人员、国(境)外驻华机构或具有境外背景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服务等情况;

(五)涉密人员涉及国家安全事项报告中的可疑情况;

(六)在外籍雇员招录及管理中发现的可疑情况;

(七)涉外交流合作中发现的可疑情况;

(八)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网络攻击、重大技术漏洞隐患等可疑情况;

(九)本单位人员或其他社会人员举报的可疑情况;

(十)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应当根据国家安全机关通报的敌情形势、典型案例和漏洞隐患,有针对性地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发生间谍窃密案件的,应当根据国家安全机关通报的有关情况和指导,分析原因,查找漏洞,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

对特别重要且赴敏感国家的核心涉密人员因临时出国(境),应当事先会商国家安全机关,研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对重要的出国(境)人员,可以提请国家安全机关直接开展行前国家安全教育和回国(境)访谈工作。对重要、敏感岗位拟聘用的外籍雇员,可以提请国家安全机关开展背景审查。对要害部位和重要设备进行反间谍技术安全防范检查检测,可以提请国家安全机关给予支持、协助。

第二十四条 

严禁将人民防线组织及联络员的设置、工作情况等对外公开;对国家安全机关通报的情况及提供的涉案资料,应当强化保密管理,严控知悉范围,保护信息来源。

第六章

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应当切实强化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堵塞漏洞隐患;应当自觉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相关单位、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情节特别严重且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认真履行人民防线建设主体责任,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单位人民防线建设严重滞后的;

(二)对本单位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隐患,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现间谍窃密等可疑情况迟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迟报、瞒报,影响处置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泄露人民防线工作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影响国家安全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对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中取得以下显著成绩或者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提供重要情况或者线索,为国家安全机关发现、破获重大间谍窃密案件,或者为有关单位及时防范、消除重大隐患发挥重要作用的;

(二)密切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反奸防谍工作,表现突出的;

(三)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或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窃密活动进行斗争,表现突出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本单位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或现实危害,挽回重大损失的;

(五)在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工作中,有重大创新或成效特别显著的;

(六)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中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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