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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为了全面做好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共xx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我会党风廉政建设,为顺利实施残疾人“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权力监督,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彻底改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领导班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有情怀、敢担当、善作为的领导班子,为残疾人工作争先创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全力保证残疾人工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有效作为,确保各项残疾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强化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实施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保金征收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1、切实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规则,逐步把残联机关建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战斗集体。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定期下访和定期接访制度,围绕事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改进调研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倾听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诉求,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严明纪律、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推进工作开展,以工作推进检验作风建设成效。
2、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和“。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教育活动,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先进对标发展,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专项检查和从严治党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落地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边学习讨论边调研排查边改进提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内部管理,着力解决残疾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管理和工作效能,努力建设服务型和人民群众满意型机关。
3、深入开展“残联改革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部署要求,以进一步密切与广大残疾人血肉联系为主抓手,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线,以“讲政治、强基层、转作风、‘专兼挂’、广代表、助小康、信息化、聚主业”为重点,研究制定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要求,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专项活动,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关键点发力,通过破解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整体提升。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1、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2次,班子领导要带头学习,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扎实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落实意见和县委十二条实施意见以及我县制定的反对“四风”方面的制度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政治素养能力和党风廉政工作的能力,提高了勤政廉政为民服务的意识。
3、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围绕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实施政务公开,编制残联政务公开目录,对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要通过新闻媒体、残联网站和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不定期发布。通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设置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残联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残疾人证办理、残保金征收、残疾人民生项目等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利和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年内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认真做好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2、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坚持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坚持“两会”制度。年内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支部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
4、完善廉政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完善廉政建设考核评估体系,为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年终考核评比中,坚持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健全对干部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办法,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5、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6、落实请示。
报告。
制度。落实专题。
报告。
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请示报告。对上级巡视、巡查、监督检查工作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五)坚持惩防并举,完善惩防体系。
1、建立完善惩防体系。切实贯彻上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的具体落实办法,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认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研究制定廉政谈心活动实施。
方案。
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心谈话活动每半年主要负责人要和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每个季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通过廉政谈心谈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加团结促进工作。
3、完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推行干部问责制,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群众参与监督,共同发挥惩防体制有效作用,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4、加大惩处力度。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决不姑息纵容,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并积极配合纪检机关做好侦察工作。事后及时在单位内通报案情、总结教训、查漏堵缺、提出对策,发挥警示作用,促进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湖北省委统一部署,结合中建集团党组要求和工程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将2020年3季度确定为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季(以下简称“宣教季”),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纪律要求,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聚焦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等学习贯彻,重点组织开展五项活动:
(一)继续开展“学”“讲”“考”活动。
立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上线下“学”“讲”“考”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重点组织开展好“三个一”活动:组织安排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党组织书记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组织好“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综合运用企业宣传平台及专栏、展板等载体,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全覆盖、无遗漏。
(二)精心组织“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政治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充分体现国企担当,展现国企形象。一是积极参与媒体集中采访活动,积极提供主动履责、敢于监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的故事。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贯好、落实好“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收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和中建集团《激励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十四条》等文件精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推动局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分层分类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党组织要肩负起一体推进“三不”的主体责任,以“做廉洁企业,建廉洁工程”为主线,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督机构要把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作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通过创作廉视频、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案例通报曝光等各种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要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决战脱贫攻坚、深化中央巡视整改、“6+2专项行动”等重要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要充分运用局内部,特别是各单位自身的反面典型案例素材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建设企业良好政治生态。
(四)扎实推进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清廉国企”建设,按照《中建三局廉洁文化“五进”作业指导书》,扎实推动示范点创建工作。要广泛开展“廉洁家书”“廉洁家风家训”征集等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活动,挖掘、讲好廉洁家风故事。要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做好新开工项目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全覆盖,要积极探索vr全景地图举办廉洁文化“进项目”示范点云观摩。要围绕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系统扎实开展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开展廉洁风险点识别和防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大力开展“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形成榜样引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五)结合“一企一品”开展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和文化作品展播活动。
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在路上》《王荷波》《铁血忠魂》等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参与“廉风润荆楚”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结合“清廉国企”建设和“一企一品”廉洁文化品牌建设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打造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廉洁文化品牌,形成局廉洁文化建设新亮点。通过廉洁微视频征集、廉洁抖音作品大赛、“寻找身边勤廉典型”事迹征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政研论文征集以及家庭助廉、传统廉节等活动,化零为整,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廉洁文化产品,推动品牌建设。依托各级单位宣传载体,提升优秀廉洁文化作品的影响力、传播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担负起“宣教季”活动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活动,当好领导者、推动者、示范者。
(二)注重活动效果。各单位要聚焦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结合“清廉国企”建设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加大活动创新力度,充分运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和活动载体开展活动,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宣传报道质量,放大“宣教季”活动影响。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7月前要完成活动方案策划和动员部署,7月份全面启动各项活动;8月底进行阶段性总结,于9月1日下班前报送阶段性书面总结;10月初进行全面总结,于10月15日下班前向局党委提交全面书面总结。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数据统计情况等,要求文字精炼、实事求是。
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校党支部四月份,集中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根据区纪检委关于“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的精神,围绕全省腐败案所带来的沉痛教训,充分利用党政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深刻剖析产生腐败问题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使警示教育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我校警示教育活动做如下总结。
这次警示教育是我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让广大党员干部以反腐案件为警示,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的手段,是推动我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我校党支部在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后,立即召开党支部会议,传达纪检委警示教育活动会议精神。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抓此项活动,布置警示教育相关活动,为了使活动有操作性,校党支部四月中旬召开了全校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下发了学校警示教育活动实施计划,确定了我校警示教育活动的对象。这次我校警示教育活动的范围是全体党员和干部,重点对象是党政班子及党政领导干部。会后,校党支部书记张太亮还做了重要讲话,讲话以事实为例,生动形象,使与会者深化了廉洁自律意识,心灵受到一次次的激荡,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共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警示教育阶段,为了保证警示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我校党支部克服种种困难,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即一集中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针对观看的内容要求每人围绕(1)谈谈自己的感受,(2)从中受到的启发,(3)今后自身需提高的地方,这几方面进行讨论,促进党员干部自我思廉、自我警醒;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反腐教育片,使大家设身处地引起共鸣,强化了廉政教育;三组织大家就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剖析,教育党员干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权利观、利益观,树立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第二阶段是集中深化阶段,围绕教育月主题,积极深化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重点解决以下二方面问题,一是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问题,在对待钱物上,洁身自好、不送不收、不贪不占。二是着力解决建立反腐倡廉机制问题。针对以上二个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校党支部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阶段结束后,集中精力进行了认真剖析检查,使警示教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就以上的教育活动,勤于反思,认真总结,各自撰写参加警示教育体会文章一篇,对这次警示教育的目的、意义,重要性都有了深刻认识。二是以小组为单位召开了专题评议会,深刻挖掘我校党政班子存在的问题,指正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三是由支部书记主讲了一期警示教育课,集中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剖析腐败案中高级领导干部堕落成为腐败分子走向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及给党和政府带来的恶劣政治影响,进一步认清该案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中吸取深刻教训,通过案件剖析,我校领导干部都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次警示教育的开展,可以说全校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全校党员干部一致表示,要以违纪案件为借鉴,认真解决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在全校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局面。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学校党支部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常抓不懈,重申了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制度;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四个必须。即: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真正做到务实清廉;三是必须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四是必须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
前车之覆,不可不鉴。一定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永保公仆本色,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在区残联的深入开展,从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爱护干部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近期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严肃认真、富有成效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工作规划》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八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为目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肃党纪,警钟长鸣,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工作观,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奢靡之风、浮躁之风、贪占之风、跑要之风等歪风邪气,着力解决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践行者,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坚持警示教育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相结合。把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贯彻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始终,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二)、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采取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改进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文章阅读网:)。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根据实际,在全面开展、整体推进的同时,明确重点教育对象、确定重点学习内容、解决重点问题、完善重点制度,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坚持边学边查与边整边改相结合。把边学、边查、边整、边改贯穿于整个警示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认真落实警示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学习,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一)、学习提高阶段(2月11日至2月20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和上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八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党政纪条规选编和以近年来我市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为素材的典型案例选编。通过学习党政纪条规知识和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充分的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区委要求上来,使领导干部对党政纪条规知识更加熟悉,思想道德防线更加牢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的。
(二)、对照检查阶段(2月21日至3月2日)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帮”的方法,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要做到“四对照、四查摆”。这一阶段重点开展两项活动:1、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听取在押犯人现身说法;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整改建制阶段(3月3日至3月12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班子成员的剖析整改材料要在单位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对领导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完善机制、务求实效。为加强对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领导,区残联成立了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和要求,以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纪律要求,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聚焦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等学习贯彻,重点组织开展五项活动:
(一)继续开展“学”“讲”“考”活动。
立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上线下“学”“讲”“考”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重点组织开展好“三个一”活动:组织安排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党组织书记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组织好“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综合运用企业宣传平台及专栏、展板等载体,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全覆盖、无遗漏。
(二)精心组织“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政治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充分体现国企担当,展现国企形象。一是积极参与媒体集中采访活动,积极提供主动履责、敢于监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的故事。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贯好、落实好“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收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和中建集团《激励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十四条》等文件精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推动局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分层分类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党组织要肩负起一体推进“三不”的主体责任,以“做廉洁企业,建廉洁工程”为主线,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督机构要把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作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通过创作廉视频、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案例通报曝光等各种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要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决战脱贫攻坚、深化中央巡视整改、“6+2专项行动”等重要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要充分运用局内部,特别是各单位自身的反面典型案例素材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建设企业良好政治生态。
(四)扎实推进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清廉国企”建设,按照《中建三局廉洁文化“五进”作业指导书》,扎实推动示范点创建工作。要广泛开展“廉洁家书”“廉洁家风家训”征集等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活动,挖掘、讲好廉洁家风故事。要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做好新开工项目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全覆盖,要积极探索vr全景地图举办廉洁文化“进项目”示范点云观摩。要围绕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系统扎实开展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开展廉洁风险点识别和防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大力开展“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形成榜样引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五)结合“一企一品”开展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和文化作品展播活动。
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在路上》《王荷波》《铁血忠魂》等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参与“廉风润荆楚”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结合“清廉国企”建设和“一企一品”廉洁文化品牌建设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打造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廉洁文化品牌,形成局廉洁文化建设新亮点。通过廉洁微视频征集、廉洁抖音作品大赛、“寻找身边勤廉典型”事迹征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政研论文征集以及家庭助廉、传统廉节等活动,化零为整,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廉洁文化产品,推动品牌建设。依托各级单位宣传载体,提升优秀廉洁文化作品的影响力、传播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担负起“宣教季”活动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活动,当好领导者、推动者、示范者。
(二)注重活动效果。各单位要聚焦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结合“清廉国企”建设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加大活动创新力度,充分运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和活动载体开展活动,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宣传报道质量,放大“宣教季”活动影响。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7月前要完成活动方案策划和动员部署,7月份全面启动各项活动;8月底进行阶段性总结,于9月1日下班前报送阶段性书面总结;10月初进行全面总结,于10月15日下班前向局党委提交全面书面总结。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数据统计情况等,要求文字精炼、实事求是。
联系人:陈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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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玉树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8月3日上午,第七党支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会议由支部副书记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会上,首先由支部宣传委员传达学习了《关于阿吾拉义等14名公安民警辅警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其次由支部书记带领传达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
第三,支部书记提出要深刻理解和严格执行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做出的明确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守国法党纪、强化执纪问责,以四个“铁一般”的标准锻造技侦队伍,确保民警听党指挥、忠诚履职、当担干净、风清气正。
会议强调:一是所有民警一定要从身边人、身边事的“反面教材”中深刻吸取教训,避免因一时利欲熏心,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二是全体民警一定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树立正确“三观”,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三是全体民警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防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教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广大教育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4月起在全县教体系统组织开展以“讲纪律、守底线、知敬畏”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干部教师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抵御违法违纪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重点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增强教育干部纪律观念为重点,切实解决教育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问题,在对待钱物上,洁身自好,不送不收,不贪不占;做到严守规矩,洁身自好,不越“红线”;二是以加强教师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狠刹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和推销教辅资料等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教书育人观;三是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重点,切实解决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制度缺失、监管失控的问题,着力解决反腐倡廉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教育和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5月1日)。
(二)学习教育阶段(5月2日至5月31日)。
各单位要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纪法规落到实处,开展好“五个一”的教育活动,着力在坚定信念、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一是开展一次岗位廉政教育。以学校为单位,认真进行岗位风险点排查,建立台帐,查找问题。即“三查三看”:查有没有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看法律意识强不强;查有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看履行职责够不够;查有没有办事不透明,程序不到位的现象,看依法治校的意识浓不浓。二是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题材影片,通过真实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作风观念意识,守住纪律底线、远离纪律红线,不断提高自身防腐拒变能力。三是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以强烈的思想震撼和精神洗礼,增强“不敢腐”的自觉。四是拟写一篇心得体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教师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每名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做到入脑、入心,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五是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级部负责人,级部负责人与班主任以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使干部教师“红脸”“出汗”,防微杜渐。
(三)查摆剖析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严格落实和权利运行是否规范为核心,重点进行九个方面的排查:一是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不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肃执纪问责等问题。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存在不听取群众意见,规避集体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或损失等问题。三是干部人事管理是否存在违反干部任免规定,任人唯亲,评先树优、职称评定不公开不民主,优亲厚友等问题。四是财务管理是否存在侵吞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核算,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固定资产流失,乱收费,财务不公开等问题。五是物资采购招标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招标、暗箱操作,虚开发票从中牟利,基建工程验收、结算收受贿赂等问题。六是招生工作是否存在违规招生、收取借读费,违规注册学籍、转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七是学生资助方面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或截留国家助学金,以权谋私等问题。八是办学行为和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存在违规办学,违规办班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收受回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九是学校餐厅、超市管理是否存在不按程序操作,财务管理混乱,食品安全不达标,一味追求利润等问题。通过认真排查,建立风险点台帐,同时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撰写剖析材料,剖析材料要找准找透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挖掘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四)整改建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
一是认真整改。各单位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同时每名党员干部写一份问题整改承诺书。
二是完善制度。重点就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和收费、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招生和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办学行为和师德师风、学校餐厅和超市管理等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三是建立廉洁教育常态机制。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通过举办廉洁从政从教专题讲座、开展师德宣誓、召开廉洁主题班会(团队会)等活动,渗透廉洁教育内容。同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体板报、宣传展板、学校网站等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宣传廉洁警示内容,使广大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洁警示教育。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根据活动任务做好工作。各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校长亲自抓,专人具体抓,精心组织,做到活动有方案,学习有笔记,问题有清单,整改有台账,切实保证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
(二)干部率先垂范。各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示范,带头学习,带头整改。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作为干部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并与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使警示教育成为干部的常修课,教师的必修课,学校管理的指南针,教育教学的助推器。
(三)确保活动实效。坚持学习提高与互动交流并举,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追求入脑入心的教育效果。特别是对于那些管人、管钱、管物的特殊岗位,要采取因人施教的教育模式,努力做到警示教育与岗位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板报专栏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推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开展、全员参与”的原则,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等,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从内心深处产生对腐败的警惕、对法纪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推动形成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面向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1.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
2.学习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认清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3.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开展系列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4.强化党性教育,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5.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在全系统形成讲法治、讲道德的良好氛围。
6.充分利用严重违法乱纪人员的忏悔录、检讨书、剖析报告开展反思警醒,形成有力威慑。7.深入分析违纪违法行为给党和国家、社会、单位、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持久深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效果。
(一)结合全系统重要活动开展集中教育。
1.结合局系统重要会议、党课、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等活动,组织开展集中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分析发案原因、开展廉洁从政提醒,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督查)室。
2.局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各党支部组织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作警示教育讲话或上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监察(督查)室。
3.组织开展局中层以上干部集中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部门:监察(督查)室。
4.集中观看、学习县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典型案例剖析汇编等警示教材,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部门:监察(督查)室。
5.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专项警示教育。责任部门:监察(督查)室。
(二)通过廉政谈话等方式开展提醒教育。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针对被谈话对象职务和岗位特点,梳理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典型案例剖析,提醒廉洁从政。局人事科在干部提拔交流、岗位调整等关键节点,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举办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开展廉政谈话等,加强提醒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对提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集体廉政谈话以局机关党委书记作廉政专题讲座或讲廉政党课的形式开展。责任部门:人事科、监察(督查)室。
2.各党支部应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设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对全体党员进行定期提醒教育。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3.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方式,经常开展警示提醒谈话。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4.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廉政短信、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警钟长鸣、遵规守纪。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督查)室。
5.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督查)室。
(三)运用各类警示材料开展案例教育。
1.由监察(督查)室统筹局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材料的使用,及时提供典型案例、忏悔录、剖析报告等,分层次、分领域、分类别,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案例教育。责任部门:监察(督查)室。
(四)通过案例反思剖析开展专题教育。
1.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及严重违法人员忏悔录、检讨书、剖析报告等,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反面教材,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应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本年度受到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或检查;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症结、制定措施、全面整改。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
2.系统发生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收到处分决定后30日内,要从党支部层面召开案例反思剖析会,由处分决定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党组织及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宣读受处分人检讨材料,受处分人作深刻检查;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结合“一岗双责”进行对照检查;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反思剖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预防措施。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监察(督查)室、各党支部。
(五)运用警示教育阵地开展现场教育。
1.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旁听庭审、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使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责任部门:监察(督查)室。
2.探索建设网上警示教育阵地,运用新媒体手段,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栏,定期发布警示教育文章及反面案例,扩展警示教育覆盖面。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信息中心、监察(督查)室。
局各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形成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监察(督查)室及各党支部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全面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办公室、监察(督查)室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做好系统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梳理、忏悔录编辑等工作,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机关党委要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及意识形态工作,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提供思想和舆论保障。人事科要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作为党的组织生活重要组成部分,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纪实制度。按照过程留痕、便于监督、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推进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落实,各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健全工作纪实制度,做好工作安排、责任落实、活动开展以及效果评估等方面纪实记录,定期梳理工作,确保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严细深实、持续推进。
(三)健全督查评估机制。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监察(督查)室应结合实际,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党员参与等方面,制定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对各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评估。
(四)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活动开展不积极的党支部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